1、向小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被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外来人员需提供本市的暂住证)等证件(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进行审核并造册备案。(二)保安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岗前集中培训由公司组织,在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委托具有保安专业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掌握与保安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和职业规范,正确使用防护器械和正当防卫、现场保护等技能。个别新聘用保安人员岗前培训可实行跟队培训或集中培训的方式。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保安人员集中培训。(三)保安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上岗执勤,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对讲机、橡胶棍、手电等常用装备。(四)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加强小区安全管理
2、,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对发现的警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立即报警和报告小区华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做好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第二条 华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物业管理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执行公安机关制定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楼宇对讲、电视监控、周界防范报警、电子巡更、家庭报警等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转。第三条 华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会东县第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和出入登记制度。对小区划定停车泊位,加强看护,有序停放。第四条 华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及水(二次供水)、电、气、电梯、消防等公共设施的
3、日常巡查并作好巡查记录,配备常用应急抢险器材,加强物业养护和维修,接到业主报修或保修单,立即做好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及时报告相关责任单位消除隐患。第五条物业管理小区内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场所和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统一设置文明规范、用语简洁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为事项。公司物管员有义务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危险行为。华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明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设施的安装要求,制止小区住户安装防盗护栏凸出墙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强化居民安全防范意识。第六条 小区安全防范措施为了加强小区安全防范,杜绝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华昌物业管理办公室拟就加强安防工作采取下列措施:(一)、 办理业主卡为了全体业主的安全,加强出入人员的管理。将实行业主出入凭证管理制度,并对出入口进行有效控制。我们将为全体业主办理出入证,(上面贴有业主照片、居住地址和公司印章)。(二)、 加强租住人员的管理建立租房外来人员信息资料档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租房居住外来人员的检查和登记工作,并且督促办理暂住证;同时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三)、 加强装修装饰人员管理我们将重新办理装修人员的临
5、时出入证,如进出没有佩带此证,我们将不予放行,严禁装修施工人员在小区内留宿。安全提示:如在小区发现可疑人员,请及时通知巡逻人员或监控中心(联系电话: )第七条 公司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对小区发生的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及协助解决。二、 小区自治管理第八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二)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三)侵占、损坏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五)随意倾倒垃圾、
6、杂物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六)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七)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八)赌博、利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九)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华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业主委员会发现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第九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华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维修养护
7、,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第十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镇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健全完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消防“六位一体”的群防群治体系,做好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防火安全检查等工作。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第十二条 推广社区“四位一体”工作室制度。由社区综治工委牵头,社区民警、社区居民委员会、华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东县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业主委员会分别派人入驻,实行日常值班,协商议事,及时协调处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事务,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第十三条 华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会东县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业主委员会联合开展“星级平安物业小区”创建活动,整合小区群防群治力量,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物业安全管理、有偿保安服务、防火安全检查、机动车看护、暂住人口登记服务”等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116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