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科长负责制下的岗位分工,科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本科室内工作负全责,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职责。其责任人为主管副局长、科长、承办人。三、权力行使依据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四、工作责任范围具体负责株洲市辖区内进行港口区域外的码头建设审批管理工作。五、办理条件1、制定了港口区域以外的港口规划;2、码头的建设必须与港口规划相符合;3、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和环境保护的要求;4、对涉及火灾、爆炸和毒害等危险性作业场所需经过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审批; 5、兴建码头相关的工程已获得有关部门(发改委、国土、环保、航道、水利、海事等)批准; 6、建设单位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7、兴
2、建码头的方案包括安全、环保等防护措施通过了可行性评审和安全预评价; 8、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六、申请材料1、兴建码头申请书;2、管理机构的组成、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公司简介等材料;3、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工可、预可报告书及施工图纸;4、与兴建码头有关部门批文发改委、国土、环保、航道、海事、水利等;5、安全预评价报告书。七、办理程序和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1、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初审申请人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若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事项(一日);2、港政运政科核审材料、现场勘查后报局集体审批会议研究决定,许可的制证,不许可
3、的书面说明原因(八日);3、送达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登记、通知申请人领证(一日)。八、流程图(如下附表)港口区域外码头建设审批流程图九、权力运行风险及防范措施1、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窗口受理初审环节,因该审批办理极少,业务生疏、申请资料难以认定把关等主观因素,未能做到一次性告知或告知有误而遭致投诉。风险:科室勘查意见在审批过程中非常重要,易产生收受申请人贿赂,接受服务对象请吃、请喝、请玩等问题;致使其滥用职权,擅自降低标准和门槛,对需要核实的事项不进行实地审查;对因私怨或未得到“好处”等故意拖延勘查期限、擅自提高标准和门槛的方式进行打击报复。风险:因涉及专业技术面广,法规认定上有主观认识的偏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难以确认,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风险:集体会议中作为影响者的会议首位发言人的观点有先入为主的误导作用,另外决策者的观点能够影响多数派,因此拉拢决策者成为申请人首选攻击目标。另外还有违规审查导致的海事安全事故追责风险。2、防范措施:提高行政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能力,加强廉政教育和干部作风建设,自觉抵制红包、请吃、请玩等现象。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执业素质、责任意识来克服集体会议制度的弊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提高许可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