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15本工程施工图纸16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工程概况2.1建筑设计概况项 目内 容建筑功能办公楼建筑特点一类高层建筑,安全节能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49570m2规划占地面积20000m2地下建筑面积61450m2地上建筑面积88120m2建筑层数地上12层地下5层(含地下一夹层)建筑层高地下部分结构层高地下四层3.55m地下三层4.2m地下二层4.15m地下一层4.5m地下一夹层5.1m地上部分层高地上一层5.1 m地上二层地上三层九层4.0m地上十层地上十一层地上十二层建筑高度0.00绝对标高
2、47.50m室内外高差0.45m基础顶标高-21.60m最大基坑深度-26.73m檐口高度43.15m建筑总高52m建筑平面横轴编号118轴纵轴编号AN轴横轴轴线距离171m纵轴轴线距离107.1m建筑耐火等级一级维护能耗甲类公共建筑外装修外墙装修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体系保温挤塑聚苯板门窗工程外门窗采用中空塑钢保温隔热玻璃窗屋面工程上人正置屋面内装修顶棚涂料顶棚、矿棉板顶棚、铝条板吊顶、直面石膏板吊顶、防火保温顶棚、长幅金属条板吊顶、铝方板吊顶地面花岗石楼面、架空网络地板地毯楼面、铺地砖楼面、双层硬木长条地板楼面、细石混凝土防水楼面、细石混凝土楼面、混凝土楼面、混凝土防水楼面、环氧防滑
3、楼面、铺地砖隔声楼面、活动地板楼面内墙合成树脂乳液涂料、薄石材墙面、面砖防水墙面、硅钙板吸声墙面、水泥砂浆墙面、有机、无机复合涂料门窗普通门普通钢质门、木门、玻璃门、金属门、卫生间门、铝合金门窗、装饰门等特种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门、人防门窗楼梯耐磨水泥楼面公共部分二次精装防水工程地下室外墙及底板防水屋面防水3+3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型、聚酯毡胎、聚乙烯膜)采用3+3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毡胎)楼地面防水各层设防水的房间采用1.5厚聚氨酯涂膜防水。穿楼板的立管预埋高出楼面30mm的套管,防水涂料应沿四周墙面卷起150mm。屋面防水等级级地下防水等级级2.2结构设计概况结构形式基础结
4、构形式主楼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式筏形基础,纯地下室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单独柱基主体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局部与连桥和钢结构屋顶相连的部分采用型钢混凝土结构屋盖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双向密肋楼盖土质、水位地基持力层土质为第四纪沉积卵石、圆砾层层;局部夹杂少量细纱-中砂1层地下室抗浮设防水位标高为38.000m。建筑防渗最高水位标高为43.600m建筑物地基地基土质层:、1层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fka=350kN/m2地下防水材料防水3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混凝土强度等级基础基础底板及地梁:C40P10地下室外墙地下四层外墙:地下三层、地下二层外墙:C40P8地下一、地下一夹层外墙:C
5、40P6地下室内墙、核心筒C40地下一层及地下夹层C50主楼框架柱地下四部分:C60一层至二层:三层至七层:C50八层至顶层:剪力墙核心筒及地下室内外墙:梁、板地下四至地下一夹层顶板和梁基础垫层C15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八度地下四至地下二层:框架为三级,剪力墙为三级;地下一层:框架为三级,剪力墙为二级;地下一层夹层:框架为二级,剪力墙为一级;地上部分:框架为二级,剪力墙为一级,与连桥、钢结构屋顶连接部位的框架为一级。钢筋类别- HRB235(一级):6、8、10、12 -HRB335(二级): 10、 12、 14、 16、 18、 20、 22、 25、 28、 32
6、HRB400(三级) : 10、 12、 14、 16、 18、 20、 22、 25、 28、 32、 36钢筋接头形式剥肋滚轧直螺纹:直径18钢筋搭接接头:直径3200抽样数3块。4.6.4外墙外保温采用挤塑聚苯板,取样要求: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面积在20000m3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3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外墙应测试水密性、气密性和变形性能。对于某些装修材料,材料进场时都应附带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是否进行复试和见证由监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4.7见证取样项目
7、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确定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监理单位应向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施工单位现场试验员在现场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见证人应对试样进行监护。现场试验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计划配合见证取样人取样送试,并定期核对各项有见证试验次数是否符合要求,数量不够时应及时通知技术负责人,以便及时调整取样计划。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
8、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见证取样方法、抽样检验方法应严格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执行。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七)防水材料;(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十一)建筑外窗;(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
9、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十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4.8结构实体检验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JB01-82-2004规定,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结构实体检验计划”,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具体详见附件2中混凝土同条件实体检验,附件9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计划)结构实体检
10、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应注意: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C20及以上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建筑地点取样制作并与结构同条件养护。摆放在取样部位。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龄期按DBJ 01-82-2004中附录B.031执行,即“等效龄期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项目应安排专人计算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等效龄期是否达到,达到后及时将试件送试验室。冬期施工养护按附录B0.4做好大气测温记录。4.9钢结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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