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及时扼杀安全事故苗头”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二、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三、工作目标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2、完善
2、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四、组织管理(一)学校安全事故苗头领导小组和职责成立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对校园安全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其主要职责为:(1)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校安全重大事宜。(2)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3)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由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安全办处理事故现场,并负责外联工作。(三)加强监测与报告1、安全事故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值周班主任、各种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苗头,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2、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安全事故,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物等要进行保护。3、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绶报、谎报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