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10.62KB ,
资源ID:9719706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ingdoc.com/d-971970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广告条例实施细则_1篇(共5页)3200字.docx)为本站会员(b****)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发送邮件至service@bingdoc.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广告条例实施细则_1篇(共5页)3200字.docx

1、广告条例实施细则广告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条根据广告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管理范围包括:(一)利用报纸、期刊、图书、名录等刊登广告。(二)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录像、幻灯等播映广告。(三)利用街道、广场、机场、车站、码头等的建筑物或空间设置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墙壁等广告。(四)利用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展览馆、宾馆、饭店、游乐场、商场等场所内外设置、张贴广告。(五)利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广告。(六)通过邮局邮寄各类广告宣传品。(七)利用馈赠实物进行广告宣传。(八)利用其他媒介和形式刊播、设置、张

2、贴广告。第三条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除符合企业登记等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负责市场调查的机构和专业人员。(二)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管理人员及广告设计、制作、编审人员。(三)有专职的财会人员。(四)申请承接或代理外商来华广告,应当具备经营外商来华广告的能力。第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办理广告经营许可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二)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三)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四)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第五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申请经营广告业

3、务,按照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参照条例、本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除应具备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本人还应具有广告专业技能,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第七条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广告经营者登记手续:(一)设立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向具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企业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二)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申请兼营广告业务应当办理广告经营许可登记的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其授权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三)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向

4、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经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第八条广告客户申请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外的媒介为卷烟做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第九条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广告客户申请发布广告,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交验营业执照。(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提交本单位的证明。(三)个人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的证明。(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交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第十条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申请发布商品广告,应当交验符合国家标准、部标准

5、(专业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证明。第十一条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申请发布下列广告应当提交有关证明:(一)报刊出版发行广告,应当交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二)图书出版发行广告,应当提交新闻出版机关批准成立出版社的证明。(三)各类文艺演出广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证明文件。第十二条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申请刊播下列内容的广告,应当提交有关证明:(一)各类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等广告,应当提交主办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二)个人启事、声明等广告,应当提交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第十三条广告客户申请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应当提

6、交各类证明的原件或有效复制件。第十四条广告代理收费标准为广告费的15%。第十五条国内企业在境外发布广告,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员在境内承揽和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具有广告经营资格的企业代理。违反规定者,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六条根据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代理和发布广告,代理者和发布者均应负责审查广告内容,查验有关证明,并有权要求广告客户提交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对于无合法证明、证明不全或内容不实的广告,不得代理、发布。广告经营者必须建立广告的承接登记、复审和业务档案制度。广告业务档案保存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第十七条广告

7、客户违反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责令其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更正广告,并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帮助广告客户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广告经营许可证;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负连带赔偿责任。发布更正广告的费用分别由广告客户和广告经营者承担。第十八条违反条例第四条、第

8、八条第(六)项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或责令停业整顿。第十九条广告经营者违反条例第六条规定,无证照经营广告业务的,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超越经营范围经营广告业务的,按照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条广告客户违反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一条违反条例第八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对广告经营者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广告客户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二条新闻单位违反条例第九条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第

9、二十三条广告经营者违反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广告客户违反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伪造、涂改、盗用或者非法复制广告证明的,予以通报批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广告经营者违反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为广告客户出具非法或虚假证明的,予以通报批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并负连带责任。第二十五条广告经营者违反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由此造成虚假广告的,必须负责发布更正广告,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负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非法设置、张贴广告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五

10、千元以下罚款,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其费用由设置、张贴者承担。第二十七条违反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XXXX年1月1日起施行。广告管理的内容(一)要求广告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二)广告主的广告活动应在其经营范围或国家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过其经营范围或者国家许可的范围从事广告宣传(三)广告主委托他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应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四)广告主必须提供保证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者材料(五)广告主应依法申请广告审查(六)广告主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七)广告主发布烟、酒广告,必须经过广告管理机关批准(八)广告主设置户外广告应符合当地城市的整体规划,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下实施(九)广告主应合理编制广告预算,不得把广告费用挪做他用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