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人民币同业拆借业务操作规模版附件2银行人民币同业拆借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人民币同业拆借业务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业拆借交易操作规则(中汇交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运用于总行人民币同业拆借业务。第二章 基本规则第三条 网上拆借指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达成的同业拆借交易;网下拆借指在同业中心交易系统之外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拆借备案系统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交易系统中达成的同业拆借交易。第四条同业拆借的交易要素包括:拆借
2、利率、拆借金额、拆借方向、拆借期限、清算速度等。第五条每笔拆借交易的最低拆借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最小拆借金额变动量为人民币10万元。日计数基准为实际天数/360。第六条利率计算和利息支付(一)拆借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一般保留小数点后4位;应计利息精确到“分”,利随本清。(二)计息天数按照实际占款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到期日是节假日的,到期还款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三)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应计利息= 拆借金额拆借利率日计数基准第七条交易限额我行资金拆借限额分为拆入限额和拆出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第八条同业中心交易系统交易时间交易系统的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交易时间为9:00-12:00、13:30-16:30;如遇变更,以同业中心发布的市场公告为准。第九条 交易部门本操作规程所指交易部门为总行金融市场部下设的资金营运部及综合管理部。第三章拆借业务办理第十条 同业拆借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市场询价、业务送审、成交确认、资金清算。第十一条 市场询价。交易员根据资金头寸需求计划,寻找交易对手,核实交易限额、拆借业务交易对手的拆借限额和同业授信额度,并就拆借方向、金额、期限、利率、清算速度等要素达成初步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