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税局营改增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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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二)试点实施办法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
(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机构所在地应当在试点地区内,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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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试点地区的油气田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执行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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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四、对“境内”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应依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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