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银监发200587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董事会的运作,有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功能,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董事会承担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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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银监发200587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董事会的运作,有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功能,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2、 董事会承担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确定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战略;(二)聘任和解聘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成员;(三)制订商业银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第六章董事会尽职工作的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董事会的运作,有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功能,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
4、股份制商业银行事会尽职指引试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银监发200561号 2005年9月5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董事会的运作,有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功能,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
5、一)确定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战略;(二)聘任和解聘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成员; (三)制订商业银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决定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