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

上传人:b**** 文档编号:10000749 上传时间:2023-05-22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15.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9页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19页
亲,该文档总共1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共13页)8200字.docx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3篇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一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挂:

  电传:

  邮编: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电挂:

  电传: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市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乙方接受聘请。

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或草拟中文或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市局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办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年。

从年月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二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__

  职务:

  委托代理人:

__

  身份证号码:

__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__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4.甲方的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8.应甲方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9.经甲方授权,签订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有关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11.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

  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元。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帐户名:

,帐户号: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

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b.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

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6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律师费

  4.1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

(1)、

(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报酬。

  4.1.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2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

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80%计收费用)。

  5.工作费用

  5.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联系地址:

甲方:

;乙方:

  12.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