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案例 笔记第二章下及其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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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案例笔记第二章下及其他
防设施的检测与维保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现场安装检查
1、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⑴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⑵喷头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⑷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⑸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
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O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min。
当两只及两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2、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3、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4、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5、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O.5m。
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6、消防供水管直接与市政供水管、生活供水管连接时,连接处应安装倒流防止器。
7、供水设施安装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2、系统验收☆☆☆
1、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2、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3、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⑴系统工程质量缺陷要求划分为:
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轻缺陷项(C)。
⑵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
A=0,且B≤2,且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严重缺陷项(A):
⑴系统供水水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采用天然水源作系统的供水水源时,其水量、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⑵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
⑶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
⑷喷头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喷头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抽查设计喷头数量10%,总数不少于40个,合格率应为100%。
⑸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⑹压力开关动作,应启动消防水泵及与其联动的相关设备,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⑺电磁阀打开,雨淋阀应开启,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注意事项☆☆☆
1、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2、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3、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每小时5次。
4、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系统管网,以及布设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
5、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6、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泡沫灭火系统检测与验收
1、泡沫液的进场检验要根据系统用量做不同的处理,一般情况下需要封样留存,当用量超过一定数值时,就需要送样检测。
规范要求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泡沫液,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①6%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7t;②3%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3.50t;③6%蛋白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贮备量大于或等于2.50t;④6%合成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贮备量大于或等于2t;⑤高倍数泡沫液最小贮备量大于或等于1t;⑥合同文件规定现场取样送检的泡沫液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调试: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是保证泡沫混合液按预定比例混合的重要设备,是泡沫灭火系统的核心设备之一,对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应进行调试,且调试应与系统喷泡沫试验同时进行,这样才能实测混合比。
混合比的测量规范提供了三种方法:
第一种是使用流量计测量:
即在泡沫混合液主管道上和泡沫液管道上分别安装流量计,这样测出的流量经计算就可得出混合比。
第二种是折射指数法:
对于折射指数比例高的泡沫液,如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等,可用手持折射仪进行测量。
依据的原理是折射指数与泡沫液的浓度成正比,折射指数越大,浓度越大,以此可绘制出标准浓度曲线,然后再测量系统喷泡沫时取出的混合液试样的折射指数,并与之比较,就可以确定实际混合比。
第三种是利用导电度法进行测量:
对于折射指数比较小的泡沫液,如水成膜泡沫液、抗溶水成膜泡沫液等,就得采用手持导电度测量仪进行测量。
其原理是泡沫液加入水中后,水的导电度发生变化,且导电度的大小与所加的泡沫液量有关,以此可绘制出标准浓度曲线。
一般取三点连接,最好接近直线,然后再测量系统喷泡沫时取出的混合液试样的导电度,并与之比较,就可以确定实际混合比。
目前,第三种方法应用最广。
3、系统测试:
系统调试时首先要进行喷水试验,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喷水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各进行一次喷水试验,其各项性能指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喷水试验的目的是检查泵能否及时准确启动,阀门的启闭是否灵活,准确,管道是否通畅无阻,到达泡沫产生装置处的管道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进、出口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喷水试验完毕后,需要进行喷泡沫试验,为了节省泡沫液,喷泡沫试验可仅进行一次。
但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1min,主要是为了真实地测出混合比和发泡倍数。
需要说明的是,喷泡沫试验要选择最不利防护区,最不利点防护区一般是指地处最远、最高、所需泵的扬程最大的防护区或储罐,该点需经计算比较后确定。
灭火器及其配置验收
(1)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的标志要求
1.灭火器的标志要求☆☆☆该建筑配置的灭火器为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其标志要求为:
(1)灭火器应粘贴发光标志,无明显缺陷和损伤,能够在黑暗中显示灭火器位置。
(2)灭火器认证标志、铭牌的主要内容齐全,包括灭火器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种类,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使用温度,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压力),制造企业名称,使用方法,再充装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
(3)灭火器底圈或者颈圈等不受压位置的水压试验压力和生产日期等永久性钢印标志、钢印打制的生产连续序号等清晰。
(4)2006年及2006年后生产的灭火器压力指示器表盘有灭火剂适用标示,干粉灭火剂为“F”,指示器中的红区、黄区范围分别标有“再充装”、“超充装”字样。
(5)贴花端正平服、不脱落,不缺边少字,无明显皱褶、气泡等。
2.灭火器箱的标志要求☆☆☆该建筑中采用的灭火器箱为单体类置地型单开门式灭火器箱,其标志要求为:
(1)箱体正面标注中文“灭火器”和英文“Fireextinguisher”,字体尺寸(宽×高)不得小于30mm×60mm,并且字体要醒目、均匀、完整。
(2)灭火器箱的正面右下角设置耐久性铭牌,铭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商标或者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厂址、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执行标准等。
(2)灭火器的外观质量与结构要求
1.外观质量
(1)灭火器筒体及其零部件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2)灭火器外表涂层色泽均匀,无龟裂、明显流痕、气泡、划痕、碰伤等缺陷;灭火器电镀件表面无气泡、明显划痕、碰伤等缺陷。
2.结构要求
(1)灭火器开启机构灵活,不得倒置开启和使用;提把和压把表面不得有毛刺,锐边等影响操作的缺陷。
(2)灭火器器头(阀门)装有保险装置,保险装置的铅封完好。
(3)压力指示器指针在绿色区域范围内;压力指示器20℃时显示的工作压力值与灭火器标志上标注的20℃的充装压力相同。
(4)3kg(L)以上充装量的手提式灭火器应配有喷射软管和间歇喷射机构。
(3)灭火器箱的外观质量与结构及开启性能要求
1.外观质量
(1)灭火器箱各表面无明显加工缺陷、机械损伤,箱体无歪斜、翘曲等变形,放置在水平地面上无倾斜、摇晃等现象。
(2)箱门关闭到位后,应与四周框面平齐,与箱框之间的间隙均匀平直,不影响箱门开启。
2.结构及开启性能
(1)开门式灭火器箱箱门应设有箱门关紧装置,且无锁具。
(2)灭火器箱箱门开启操作轻便灵活,无卡阻。
(3)经测力计实测检查,开启力部大于50N;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60°。
(4)灭火器配置中的部分设置要求☆☆☆
该建筑为中危险级A类火灾场所(或还含有E类火灾场所),其部分设置要求如下:
(1)每个灭火器配置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设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为20m。
(2)配置的每具手提式灭火器的灭火级别要大于等于3A。
(3)设置点要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的地点。
(4)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箱不得被遮挡、拴系。
(5)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在醒目部位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志。
火灾自动报警设施检测与验收
(1)点型感烟探测器检测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探测器应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2)点型感温探测器检测使用热源加热探测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
探测器应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检测手动按下按钮,应向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同时启动按钮的报警确认灯。
(4)火灾报警控制器检测触发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模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
断路故障报警期间,模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能再次报警。
(5)消防联动控制器检测操作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切断主电源,备用电源应自动投入使用,并能正确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输入/输出模块间的连线发生断路、短路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主要内容1.测试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功能。
2.测试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功能。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要求1.主、备电转换试验进行1~3次。
2.控制器全部检验。
3.本案例中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超过100只,所以抽验比例为10%~20%;消火栓按钮抽验比例为5%~10%。
(八)火灾报警控制器验收要求1.用尺测量控制器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主电源要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2.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检查。
包括:
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测试每个回路的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
(九)点型火灾探测器验收要求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不应小于1.5m;点型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倾斜安装不应大于45°。
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检查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
(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判定标准1.系统内的设备及配件无国家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系统内的任一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无法发出报警信号,无法实现要求的联动功能,定为A类不合格。
2.验收前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定为B类不合格。
3.其余不合格项均为C类不合格。
4.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
A=0且B≤2且B+C≤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第三篇消防安全评估案例分析
(一)“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定义根据建设工程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要求,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原理,采用先进适用的计算分析工具和方法,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提供设计参数、方案,或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方案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完成相关技术文件的工作过程
(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适用范围
1.可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
(1)超出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
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防烟排烟、安全疏散、建筑构件耐火等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2.不应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
(1)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有严禁规定的。
(2)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已有明确规定,且工程项目无特殊使用功能的。
(三)从事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2.法定代表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
3.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性能化设计评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建筑防火、消防给水、防烟排烟、消防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
4.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
5.专业技术人员不同时在两家及以上从事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单位聘用。
6.具有满足性能化设计评估需要的计算软件及计算设备。
7.不从事影响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公正性的业务。
(四)建筑物性能化消防设计的基本程序
1.确定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用途、建筑设计的适用标准。
2.确定需要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进行设计的问题。
3.确定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总体目标。
4.进行性能化消防试设计和评估验证。
5.修改、完善设计并进一步评估验证确定是否满足所确定的消防安全目标。
6.编制设计说明与分析报告,提交审查与批准。
(五)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总目标
1.减小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2.在火灾条件下,保证建筑物内使用人员以及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3.建筑物的结构不会因火灾作用而受到严重破坏或发生垮塌,或虽有局部垮塌,但不会发生连续垮塌而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4.减少由于火灾而造成商业运营、生产过程的中断。
5.保证建筑物内财产的安全。
6.建筑物发生火灾后,不会引燃其相邻建筑物。
7.尽可能减少火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总目标视其使用功能、性质及建筑高度而有所区别,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几个目标中确定一个或者两个目标作为主要目标,并列出其他目标的先后次序。
例如,对于人员聚集场所或旅馆等公共建筑,其主要目标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对于仓库,则更注重于保护财产和建筑结构安全。
(六)火灾场景的确定原则
1.火灾场景的确定应根据最不利的原则确定,选择火灾风险较大的火灾场景作为设定火灾场景。
如火灾发生在疏散出口附近并令该疏散出口不可利用、自动灭火系统或排烟系统由于某种原因而失效等。
火灾风险较大的火灾场景一般为最有可能发生,但火灾危害不一定最大;或者火灾危害大,但发生的可能性较小的火灾场景。
2.火灾场景必须能描述火灾引燃、增长和受控火灾的特征以及烟气和火势蔓延的可能途径、设置在建筑室内外的所有灭火设施的作用、每一个火灾场景的可能后果。
3.在设计火灾场景时,应指定设定火源在建筑物内的位置及着火房间的空间几何特征,例如火源是在房间中央、墙边、墙角还是门边等以及空间高度、开间面积和几何形状等。
4.疏散场景的选择应考虑建筑的功能及其内部的设备情况、人员类型等因素,反映可能的火灾场景而对影响人员疏散过程的人员条件及环境条件。
5.确定可能火灾场景可采用下述方法: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故障分析、如果-怎么办分析、相关统计数据、工程核查表、危害指数、危害和操作性研究、初步危害分析、故障树分析、事件树分析、原因后果分析和可靠性分析等。
(七)建筑物内的初期火灾增长确定方法对于建筑物内的初期火灾增长,可根据建筑物内的空间特征和可燃物特性采用下述方法之一确定:
1.实验火灾模型。
2.t2火灾模型。
3.MRFC火灾模型。
4.按叠加原理确定火灾增长的模型。
t2火灾模型是性能化设计评估中最常采用的描述火灾增长的方法。
t2模型描述火灾过程中火源热释放速率随时间的变化过程,当不考虑火灾的初期点燃过程时,可用公式表示:
(八)性能化设计评估的管理流程
1.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成审。
对经初审同意的,书面报送省级公安消防机构。
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作出是否同意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的复函。
3.建设单位委托符合条件的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进行性能化设计评估。
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和公安消防机构共同研究确定消防安全目标及性能判据。
5.对于性质重要的工程项目的性能化设计评估,可根据需要,由另一家性能化设计评估单位进行复核评估。
6.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召开论证会的材料。
7.工程项目管辖地公安消防机构成初审。
对经初审同意的,书面报送省级公安消防机构。
8.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作出是否组织专家论证的决定,如同意则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9.当专家组认为设计方案存在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关键问题或专家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时,应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后,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再次组织专家论证。
10.专家论证会组织单位应将专家组论证意见形成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并印发有关单位。
(九)不同类型建筑的火灾荷载密度确定
火灾载荷密度是指单位建筑面积上的火灾荷载。
火灾荷载密度是可以比较准确地衡量建筑物室内所容纳可燃物数量多少的一个参数,是研究火灾全面发展阶段性状的基本要素。
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火灾荷载密度直接决定着火灾持续时间的长短和室内温度的变化情况。
建筑物内的可燃物可分为固定可燃物和容载可燃物两类。
固定可燃物的数量很容易通过建筑物的设计图纸准确地求得。
容载可燃物数量很难准确计算,一般由调查统计确定。
(十)可燃物的状况及火灾荷载密度可燃物的状况主要考虑可燃物的形状、分布、堆积密度、高度及湿度等。
建筑物内的火灾荷载密度用室内单位地板面积的燃烧热值表示,见公式:
式中:
qf-火灾荷载密度,MJ/㎡;Gi-某种可燃物的质量,kg;Hi-某种可燃物单位质量的发热量,MJ/kg;A-火灾范围的地板面积,㎡。
一个空间内的火灾荷载密度也可以参考同类型建筑内火灾荷载密度的统计数据确定,在进行此类统计时,应该至少对5个典型建筑取样。
(11)防止火灾辐射蔓延
造成火灾蔓延的因素很多,如飞火、热对流、热辐射等。
在性能化的分析中,是在一定的设定火灾规模下通过控制可燃物间距,或在一定间距条件下控制火灾的规模等方式来防止火灾的蔓延。
性能化分析中通常采用辐射热分析方法,来分析火灾蔓延情况。
火灾发生时,火源对周围将产生热辐射和热对流,火源周围的可燃物在热辐射和热对流的作用下温度会逐渐升高,当达到其点燃温度时可能会发生燃烧,导致火灾的蔓延。
点火源的热辐射强度,一般假设辐射能量是在火源中心位置释放出来的,辐射热强度见公式。
式中:
q”——热辐射强度,即辐射热流值(kW/㎡)ε——辐射率σ——史蒂芬-波耳兹曼常数,为5.67×10-11kW/㎡.K4
(12)高大空间中的高火灾荷载区域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三种措施:
1.防火单元对于公共空间内设置的高火灾荷载、人员流动小,无独立疏散条件的区域(如厨房、为旅客服务的办公室、设备用房、既有商业设施等)应采用防火单元的处理方式,即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屋顶与其他空间进行防火分隔,在隔墙上的开设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2.防火舱对于站房内设置的为旅客服务的无明火作业的餐饮、商业零售网点、商务候车等场所,可采用“防火舱”的处理方式,以确保将火灾影响限制在局部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避免危及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运营安全的事件发生,以实现大空间开敞布局的需要。
所谓“防火舱”是指由坚实的有足够耐火极限的不燃围护结构(要求围护结构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构成,覆盖在整个火灾载荷相对较高的区域之上。
顶棚下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排烟装置。
3.燃料岛“燃料岛”是指在开放大空间内设置的没有顶棚的小型陈列和零售服务设施,这些设施被要求控制在6㎡~20㎡之内,火灾规模一般为3MW~5MW燃料岛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安全间距,一般不小于9m。
(13)人员的耐受性指标的选取
人员的耐受性指标,是计算危险来临时间(ASET)时应考虑火灾时建筑物内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因素,包括:
烟气层高度、热辐射、对流热、烟气毒性和能见度。
各因素应按以下要求确定:
1.在疏散过程中,烟气层应始终保持在人群头部以上一定高度,人在疏散时不必要从烟气中穿过或受到热烟气流的辐射热威胁。
2.人体对烟气层等火灾环境的辐射热的耐受极限为2.50kW/㎡,即相当于上部烟气层的温度约为180℃~200℃。
3.高温空气中的水分含量对人体的耐受能力有显著影响。
人体可以短时间承受100℃环境的对流热,当温度低于60℃(水分饱和)时可以耐受大于30min。
4.火灾中的热分解产物及其浓度与分布因燃烧材料、建筑空间特性和火灾规模等不同而有所区别。
在设计和评估时,可简化为:
如果空间内烟气的光密度不大于0.1OD/m,则视为各种毒性燃烧产物的浓度在30min内达不到人体的耐受极限,通常以CO的浓度为主要定量判定指标。
在设计与评估中,应根据空间高度与大小以及可能的疏散时间来确定该光密度的大小。
5.能见度的定量标准应根据建筑内的空间高度和面积大小确定。
对于小空间,能见度指标取5m;对于大空间,能见度指标取10m。
(14)烟控系统的设计及其量化指标烟控系统的主要设计目标是:
1.为人员疏散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区域,保证在疏散过程中不会受到火灾产生的烟气的伤害。
2.为消防救援提供一个救援和展开灭火战斗的安全通道和区域,免受火灾的影响。
3.及时排除火灾中产生的大量热量,减少对建筑结构的损伤。
在性能化的烟控系统设计中,排烟量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方法之一进行计算:
1.排烟量大于火灾时产生的烟气量。
2.排烟量等于火灾时产生的烟气量,且烟层的高度要大于一个临界高度,即保证人员安全的高度。
3.排烟量小于火灾时产生的烟气量,但是烟层的高度下降到临界高度时,人员已经疏散完毕。
排烟系统设计应使烟层维持在距离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