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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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范本
BF——2008——0308合同编号:
BYHT-RTGJ09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
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
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
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
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
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6、大包:
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
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
所有电梯、自动扶梯及其附件均为甲方财产,应由甲方负责管理使用,乙方只负责执行一切有关的保养维修服务。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1、本合同***********1号楼电扶梯于2011年5月25日经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下次年检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
2、本合同***********电扶梯2号楼于2011年12月20日经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下次年检日期为2012年12月20日。
3、本合同***********电扶梯于2011年12月20日经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下次年检日期为2012年12月20日。
4、本合同***********1号楼电扶梯期限壹年,自2012年元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5、本合同***********2号楼电扶梯期限壹年,自2012年元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电扶梯期限壹年,自2012年元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总计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
第六条结算方式
1、甲方按(
季度□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甲方按季支付维保费,于每季季末支付当季费用。
即每季支付维保费¥000000元。
乙方须于每次收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若乙方迟于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对付款时间作相应的顺延并不视为甲方违约。
2、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投诉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电梯发生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
第九条驻场:
乙方(
是□否)提供驻场作业人员(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派维保人员24小时长驻甲方的电梯所在地为客梯、自动扶梯提供保养和抢修服务,保证贵单位的电梯安全正常使用。
驻点维保人员常为5人如有必要可临时加派维保人员。
甲方为乙方维保人员免费提供办公室及一定的仓储空间,并免费提供电力。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
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故障及事故记录等;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甲方指定的设备管理人员姓名:
______电话:
______手机:
____________。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证明之前,必须拒绝任何非乙方人员做任何与设备保养维修有关的工作。
但经甲方通知乙方维修,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维修或维修达不到正常使用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其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的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作《出维护保养计划书》。
乙方维保人员应具备相应技术证书,及时按甲方要求到达维修现场进行抢修、维修并把情况向甲方汇报;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着装。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及保养设备清单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检查、抢修和维修等服务。
按规定例行预防性维护保养每15日一次,以减少或杜绝电梯故障的发生。
3、乙方驻场人员应在接到甲方报修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因延误抢修而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4、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乙方人员对电梯进行保养、维修时须设置明显提示牌或警示标志,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作业,因无提示或因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当而产生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6、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7、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8、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9、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对于本合同约定的年检工作,由乙方负责实施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达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年检标准,但是当地政府部门每年第一次年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发生复检(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年检),则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而致使甲方被相关权力部门处罚或因此导致甲方受客户投诉索赔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应当妥善保管电梯的图纸及相关材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1、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因乙方收款前未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或甲方付款进行内部审批程序而耗费的合理时间除外),自乙方提出合理支付要求并发出催款通知书之日起超过10日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的服务,直到付清应付款项,并有权要求甲方自催告截止日后每延误一日支付应付金额5‰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任何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工作,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30%标准支付违约金。
但经甲方通知乙方维修,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维修或维修达不到正常使用的情况除外,其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人员在保养或维修设备工作过程中因疏忽、失职、违反行业安全作业管理规程或延误抢修,或者提供的服务发生其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等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除乙方赔偿甲方或第三方一切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延误抢修,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因故意的,人为的,不可抗力,意外破环或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的整修和零部件更换,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七)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___当季维护保养费5%的___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修、保养的依据。
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
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
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010-
联系电话:
010-委托代理人:
传真电话:
010-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帐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
梯号
电梯品牌
规格型号
电梯:
层/站/门
运行地点
保养时间
保养金额(元/年)
附件二
电梯(直梯)维保项目及周期
序号
维保项目名称
维保标准
维保周期
备注
1
电梯机房、井道、轿顶、地坑等部件
清洁、润滑、调整
15天
2
警铃、通讯系统
可靠有效
15天
3
轿厢应急照明
工作正常
15天
4
轿厢内显示及按钮、外呼
齐全、正确、有效
15天
5
制动器抱闸
动作灵活、不应发生摩擦、应≤0.7mm
15天
6
电动机、限速器
运行无异响、震动
15天
7
层门锁紧元件齿合
≥7mm
15天
8
导靴油杯、吸油毛毡
齐全、油量适宜
15天
9
层门、轿门自动开关门
运行不应卡阻、脱轨
15天
10
光幕保护装置
动作灵活、可靠
15天
11
平层精度
±7mm范围内
15天
12
厅、轿门滑块
齐全。
是否有磨损严重
15天
13
层门强迫关门装置
工作正常
15天
14
轿厢内操纵盘小门内开关
动作有效、齐全
15天
15
轿厢照明及风扇
工作正常
15天
16
曳引轮、返绳轮保护板及对重压板
牢固、安全
15天
17
轿顶作业防护栏及检查、运行开关
安全、动作有效
15天
18
控制柜、变频器、轿顶门机柜、操纵盘内安全部件
牢固、工作有效
15天
19
限速器运转情况
无异响、无摩擦,动作有效
15天
20
电源开关、安全开关
接点牢固、无打火无烤糊现象
15天
21
编码器及测速皮带
工作正常、无裂纹
30天
22
制动器闸瓦
磨损不应大于厚度的1/3
30天
23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动作灵活、润滑转动灵活
30天
24
限速器部位
润滑转动灵活、轮槽清洁无油腻、限速器绳清洁无油腻、限速夹绳钳口无磨损
30天
25
控制柜、变频器、轿顶门机柜、操纵盘内
各元器件应清洁、显示正确、各接线应牢固
30天
26
层、轿门
润滑良好、各固定部件无松动、平稳无异常、换速准确
30天
27
安全钳
转动机构灵活、各固定部件无松动、楔块与导轨间隙均匀、动作一致、楔块与导轨间隙1—3mm
30天
28
轿厢称量装置
安全有效、准确
30天
29
门刀与层门地坎间隙
5—10mm
30天
30
门锁滚轮与轿门地坎间隙
5—10mm
30天
31
轿厢、对重与缓冲器的距离
200—350mm
30天
32
电梯平衡链距地距离
≥100mm
30天
33
层、轿门的门扇之间、门扇与门套之间、门扇与地坎之间
≤6mm
30天
34
曳引绳
直径减少7%时、或出现断丝、断股、打结等现象,应更换。
曳引绳张力≤5%
30天
35
曳引轮、返绳轮、张紧轮
各绳槽磨损是否一致,严重。
各部位螺栓牢固
30天
36
机房、井道、轿顶、底坑等电气安全开关
动作有效、安全。
对不灵活及损坏的元件应调整或更换
30天
37
导轨
保持清洁、润滑、螺母紧固
30天
38
机房、井道、轿顶、底坑
照明设备齐全,有足够照度
30天
39
控制柜、变频器、轿顶门机柜、操纵盘内
各元器件整洁,显示正确,接线紧固,线号齐全清晰
30天
40
层门、轿门门头、地坎检查
各固定部位无松动现象,间隙尺寸正确
30天
41
层门自闭功能
用厅门钥匙开锁释放后,能自动复位
15天
42
导轨
靴衬、导靴无变形、脱落、磨损、变形现象
30天
43
对重、轿厢缓冲器
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现象
30天
44
轿厢至对重的距离
不小于50mm
30天
45
编码器及测速皮带
工作正常,无裂纹、无异响
30天
46
消防迫降开关
功能有效、正常
30天
47
曳引绳、补偿绳、限速器绳
洁净无油污,无磨损、断丝、断股现象
30天
48
曳引绳绳头
无松动现象
30天
49
补偿链与轿厢、对重连接处
螺栓牢固无松动现象
30天
50
导靴连接处及导轨支架
螺栓牢固无松动现象
30天
51
安全钳传动机构
动作可靠、灵活
15天
52
安全钳钳座
螺栓牢固无松动现象
30天
53
缓冲器
螺栓牢固无松动现象
30天
54
轿厢称重装置
安全、有效、准确,报警正常
30天
55
层门传动钢丝绳
传动可靠正常,张力正常
30天
56
电气连锁装置及接线
安全有效、准确牢固
30天
57
井道内电缆,接线箱、分线箱
接线无松动现象,安装牢固、各部位清洁
60天
58
随行电缆及挂线支架
支架牢固无松动现象,电缆清洁无开裂现象
60天
59
导轨
轴承损坏需更换,导轨有裂纹、磨损应更换,靴衬磨损1/4要更换
30天
60
返绳轮
定期加注黄油
60天
61
开关门
无噪音,不大于60dB
15天
62
曳引轮、返绳轮、导向轮
轴承无异响,轮槽无磨损、变形
30天
63
上、下行超速保护装置
接触器触电接触良好、清洁、无烧蚀现象,机械动作可靠、灵活
15天
64
对重离缓冲器的距离
200mm—350mm,超出是应加减板凳或裁掉多余的绳头
1年
65
制动器
柱塞、制动臂、闸瓦分解保养,触电及动作距离调整
60天
66
轿厢整体检修
紧固、调整、清洁
半年
67
曳引绳、限速绳
检查、探伤,清洁
1年
电梯(扶梯)维保项目及周期
序号
维保项目名称
维保标准
维保周期
备注
1
维保前安放警示标志
2
机房、机坑,各驱动、转动部件应清洁
轴见光、坑见底
15天
3
两端和中间紧急停车按钮,工作正常有效
按动灵活、可靠
7天
4
自动运行功能正常
平稳、顺畅,无杂音
7天
5
扶梯专用照明应正常
完好无损
7天
6
减速箱油位,油量应在油标尺上下极限位置之间,无渗漏油现象
油位、有色正常
90天
7
飞轮速变传感器,功能可靠,外观清洁
感应间隙2-3mm
15天
8
制动器机械装置润滑、清洁
灵活、可靠
7天
9
检查制动带磨损情况,制动带松开时不应摩擦制动盘
制动衬厚度大于1.5mm
15天
10
制动触点检查、清洁
灵活、可靠
60天
11
制动带监控器感应面清洁
可靠、灵敏
15天
12
清洁、检查附加制动器
可靠、灵敏
15天
13
测试、调整制动距离
空载下行为0.5m/s,0.2mm—1.00mm
30天
14
附加制动器
清洁和润滑,功能可靠
30天
15
控制柜及主电源开关
接线牢固
90天
16
电机风冷系统清洁
降温有效
30天
17
主驱动链张紧度调整
下垂量10-15mm
15天
18
主驱动链清洁、润滑
灵活、可靠
30天
19
检查主驱动链保护装置及链条滑块
表面清洁、运行可靠,滑块厚度不小于13mm
30天
20
检查主驱动链及开关
驱动链无开裂现象,开关间隙为2mm
30天
21
检查围裙板光栅探头
表面清洁、功能可靠
15天
22
检查、调整梯级、踏板
与裙板间隙小于4mm,两边之和小于7mm
7天
23
检查梳齿板
无断齿现象、照明完好
7天
24
检查梳齿与踏板齿槽齿合深度
深度不小于6mm,间隙4mm
7天
25
检查梳齿与胶带齿槽齿合深度
深度不小于4mm,间隙4mm
7天
26
检查梳齿板开关
动作灵活、可靠
7天
27
检查入口保护开关
动作灵活、可靠
7天
28
检查自动润滑系统
工作正常、油位正常
15天
29
30
31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