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作业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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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作业及答案
○1国际货物贸易方式、业务流程及法律
思考题
1.国际货物买卖有哪些特点?
2.进出口业务的基本操作程序如何?
在各个环节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3.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地位如何?
它与国际贸易条约有何异同点?
4.在运用国际贸易惯例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5.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为什么要遵循《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
>>回答的内容
1.国际货物买卖所遇到的人文风俗,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和司法制度及贸易结算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和冲突,如果不了解或处理不当,都会引起贸易纠纷。
国际货物买卖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贸易管理措施或壁垒,名目繁多的国际贸易壁垒随时都会给进出口商人带来交易风险。
国际货物买卖的时间长风险大。
国际货物买卖的业务环节繁多而复杂。
交易成本高。
国际贸易的行为受国家法律的约束。
2.出口业务
1)发货人出口业务:
1.订立贸易合同更新2.备货3.租船订舱4.报关5.货物装箱与托运6.投保7.支付运费和签发提单8.向收货人(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2)船公司出口业务:
1.掌握代运的货源2.配备集装箱3.接受托运4.接受货物5.装船6.制送主要的装船单证
3)集装箱码头堆场出口业务:
1.集装箱的交接2.制定堆场作业计划3.集装箱的装船4.对特殊集装箱的处理5.与船公司的业务关系
4)集装箱货运站出口业务:
1.办理货物交接2.积载装箱3.制作装箱4.将装载的货箱运至码头堆场
进口业务
1)船公司进口业务:
1.做好卸船准备工作2.制作并寄送有关单证3.卸船与交货4.提货单的签发
2)集装箱码头堆场进口业务:
1.集装箱的卸船准备工作2.卸船与堆放3.交付4.有关费用收取5.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
3)集装箱货运站进口业务:
1.做好交货准备2.发出交货通知3.从码头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4.拆箱交货5.有关费用收取 6.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
4)收货人进口业务:
1.订立贸易合同2.租船订舱3.申请开信用证4.投保5.取得有关装船单据6.获取提货单7.提取货8.索赔
其他注意问题:
合同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其他贸易风险
3.国际贸易惯例在涉外交易中具有重要法律地位,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渊源,但它本身并不是法律。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条约是两个不同的概论,其不同点主要的有以下几条:
一、前者属各国在国际贸易中普遍采取的做法,且这种做法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次数上的反复性,已被各国接受和承认。
后者则是两个或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以条约的形式达成某种贸易协议,其效力只在缔约国之间有效;二、前者不是书面的规则,后者则属书面的规则;三、在国际法上,条约的效力高于惯例的效力;四、对于前者,各个国家都有遵守的义务,对于条约,非缔约国没有遵守的义务;五、一般是惯例产生的时间要早于条约的时间,条约往往是对惯例的重要肯定。
相同点有以下几条:
一、都具有国际法上的效力,可以作为国际法院判决的根据;二、惯例如果被条约采用,则转化为条约的内容;三、都属于国际贸易方面的规则。
4.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还必须遵守国家对外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贸易、国际运输、商标、专利、工业产权与仲裁等方面的条约和协定,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同各国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与支付协定等
5.为了是不同法律制度,不同社会,经济制度国家接受相同的国际贸易合约,是国际贸易顺利进行。
二:
1.
(1)建立客户关系;核算商品数量,与客户交易洽谈、订立合同;催促买方开信用证。
(2)需要具备国际贸易基本专业理论知识,需要掌握了解生产知识,掌握客户资信,别轻易上当。
○2出口商品市场调研、编制营销方案
一、思考题
1、国别调研应从哪几方面进行?
2、为什么要进行客户调研?
可以通过哪渠道去寻找和了解贸易客户?
二、案例
某公司向伊朗出口了300吨肉鸭,货物刚运抵海关,即被打回票。
原因是鸭子的屠宰方法不符合伊斯兰教教规,必须退货,于是,肉鸭不得不“出口转内销”;
另有某钟表公司为中东市场开发了具有独特功能的手表,即无论在世界任何地方,手表都能将当地时间转换成穆斯林时间,并在应做祷告的时间自动提醒戴表的人,表上一根“指南针”始终指向麦加。
手表一投放市场,大获全胜。
请分析:
1.该两案例失败与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2.你从中得到什么启示?
>>回答的内容
一
1,国家,当地习俗,宗教信仰,人口,需求,气候地理……
2客户调研是为了了解客户需求为了更好地销售产品
可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咨询现场提问等
二、
1、失败是因为没有更好的及时的了解客户的风俗习惯,成功则是因为针对客户的风俗习惯做出有利调整。
2、启示是在作出决定之前一定好更好地了解客户的需求,不做无用功。
○3合同的订立
一、判断题
1.8月1日,北京A公司向美国B公司发出一份传真(“8月1日传真”),内容是:
A公司购买美国华盛顿州当年产苹果3000公吨,溢短装5%,单价每公吨800美元,FOB西雅图,装运期当年10月,目的地中国天津新港,与合同引起的所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
B公司收到传真后,于8月10日回电并附上B公司一方强制的“8月10日苹果合同文本”的格式合同,该文本特别提到,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交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合同适用的法律是美国加州法律;合同文本的其他条款与A公司8月1日传真内容相同。
A公司收到8月10日回电后,没有答复。
10月,B公司在西雅图将3000公吨苹果装上船运往中国天津新港。
11月5日货到天津新港,B公司通知A公司提货(“11月5日提货通知单”)。
由于A公司经营不佳,再加上当时中国市场大量进口美国苹果,导致中国市场价格低靡。
因此,A公司决定不接受这批货物,于是在11月8日电传B公司,表示不接受货物。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8月1日传真是()A.要约邀请B.要约C.反要约D.承诺
(2)8月10日苹果合同文本是()A.要约邀请B.要约C.反要约D.承诺
(3)11月5日提货通知单是()A.要约邀请B.要约C.反要约D.承诺
(4)11月8日电传是()A.要约邀请B.要约C.要约拒绝D.承诺
如果A公司在收到B公司11月5日的提货通知后三天,即11月8日到天津新港收取货物,并在11月15日在北京予以转售,请问成立合同的要约是()
A.8月1日传真B.8月10日合同文本C.11月8日收货行为D.11月15日转售行为
(5)请问成立合同的承诺是()
A.8月10日合同文本B.11月5日提货通知C.11月8日收货行为D.11月15日转售行为
(6)A公司应支付的合同价格是()
A.8月1日传真报价B.西雅图11月装运时价格C.11月8日收货时天津价格d.11月15日转售时北京价格
二、请根据下列商品出口的成交函和交易条件,并在空白销售合同里缮制一份出口商品成交确认书。
⑴成交函
JiqingTradingCo.Ltd.
A12,HuaihaiRoadHuangpuDistrict
Shanghai,China
Tel:
(021)5283233
Fax:
(021)5279245
April3,2011
JamesBrown&Sons
#304-310JalanStreet,Toronto,Canada
Tel№.(+01)7709910
FaxN0.(+01)7701100
E-mail:
lock@www.jbs.COrn.end
DearMr.lockwood,
ThankyouforyourletterofMarch31,2005andyourOrderNO.05-CS012HX.
EnclosedaretwocopiesofourSalesConfirmationNo.05BASB0601.Pleasecountersignandreturnonecopyforourfile.
Inordertoallowusstickonourproductionscheduleandmeetthedateofdivery,pleaseopentheL/Cwithoutdelay.
Wewillkeepyoufullyinformedoftheprogressofyourorder.Ifyouwouldliketogetintouchwithusurgently,youmaytelephoneorfaxus.
Pleasebesurethatweshalleffecttheshipmentintimetosatisfyyourlocalmarketdemand.
Yourssincerely,
JiqingTradingCo..Ltd.
Zhaoli(Mr.)
(2)交易条件
品名:
书包货号:
ST608
数量:
10000个(1000)箱
包装:
纸箱装,每箱10个
唛头:
JB&S
01BASB0601
TORONTO
C/NO.1-1000
价格:
每个15美元CIF多伦多包含5%佣金
装运:
2011年6月以前,可以转船,不可以分批装运,由上海发往加拿大多伦多
支付:
30%货款于装运前15天采用电汇支付,其余货款于正本提单传真对方5日内支付。
保险:
投保一切险,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备注:
收到全部货款后两日内将提单正本寄给买方。
销售合同
SALESCONFIRMATION
S/CNo.:
Date:
TheSeller:
Address:
E-Mail:
TheBuyer:
Address:
E-Mail:
Commodity&SpecificationsUnitQuantityUnitPrice(US$)Amount(US$)
TOTALCONTRACTVALUE:
PACKING:
PORTOFLOADING&DESTINATION:
TIMEOFSHIPMENT:
TERMSOFPAYMENT:
INSURANCE:
Confirmedby:
THESELLERTHEBUYER
(signature)(signature)
三、案例
1.美国的A公司于2011年5月3日发传真请德国B公司发盘出售一批钢材。
A公司在传真中声明:
要求这一发盘是为了计算承造一幢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参加投标之用,A公司必须于5月15日前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开标日期为5月31日。
5月5日,B公司用传真就上述钢材向A公司发盘。
A公司据此计算标价,并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
5月20日,B公司因钢材市场价格上涨,发来传真通知撤销其5月5日的发盘。
A公司当即复电表示不同意撤盘。
于是,双方为能否撤销发盘发生争执。
5月31日招标人开标,A公司中标。
当日A公司传真通知B公司接受其5月5日的发盘,但B公司坚持该发盘已于5月20日撤销,合同不能成立,而A公司则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对此双方争执不下,遂协议提交仲裁。
问: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该合同是否已经成立?
为什么?
>>回答的内容
二
销售合同
SALESCONFIRMATION
S/CNo.:
NO.05-CS012HX
Date:
April3,2011
TheSeller:
JiqingTradingCo.Ltd.
Address:
A12,HuaihaiRoadHuangpuDistrict,,Shanghai,China
Tel:
(021)5283233
Fax:
(021)5279245
E-Mail:
###@
TheBuyer:
JamesBrown&Sons
Address:
#304-310JalanStreet,Toronto,Canada
Tel№.(+01)7709910
FaxN0.(+01)7701100
E-Mail:
lock@www.jbs.COrn.end
Commodity&Specifications
UnitQuantity:
satchel(ST608)
UnitPrice(US$)$15(CIFTronto)containingthe5%commission
Amount(US$)10000satchels(1000)cartons
TOTALCONTRACTVALUE:
$157,500
PACKING:
carton,10satchelspercarton
PORTOFLOADING&DESTINATION:
Shanghai&Toronto
TIMEOFSHIPMENT:
beforeJune,2011
?
TERMSOFPAYMENT:
30%ofthepaymentwillbepaidbybankpayment15daysbeforetheshipment,therestwillbepaidwithin5daysafterthefaxoftheoriginalbilloflading.
INSURANCE:
AAR(AgainstAllRisks),for110%ofinvoicevalue,,asinsuranceclausesofthepeople'sInsuranceCompanyofChina
Confirmedby:
THESELLERTHEBUYER
(signature)(signature)
三
成立.因为A公司已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了,此时合同已经生效了.B公司在收到投标书后,撤销是无效的
○4合同的品质、数量、包装条款
一、思考题
1.买卖合同中规定货物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
在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2.什么是“原样”、“复样”、“封样”及“对等样品”,它们各有何作用?
3.什么叫溢短装条款?
在具体装运时,溢装或短装究竟由谁掌握?
对溢装或短装部分的货物价格应如何确定?
4.在合同中规定“About500m/t”或“500m/t5%moreorlessatseller'soption”条款,有无区别?
为什么?
根据后一种规定,卖方最多可交多少公吨?
最少可交多少公吨?
如何计价?
5.一挪威客户购买我塑料发夹,但要求改用买方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中国制造”字样,我方可否接受?
一旦该货买方拒收,我方可否将该批货物直接售给同一地区的其他客户?
为什么?
6.我某公司与丹麦客商CodanCo.签订一份布鞋合同,共计2000件,合约号为05HJCY03。
价格条件CIF哥本哈根。
根据以上资料制作一个标准唛头。
三、案例
1.日本某商社向我农工商贸易公司订购大蒜1000公吨,双方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
由于该批大蒜产于山东,所以农工商贸易公司按惯例在合同的品质条款里写上了“山东大蒜”的品名。
就在履行合同时,大蒜产地由于自然灾害导致歉收,货源紧张,农工商贸易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保证了按时交货。
但日本商社来电称,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要求农工商贸易公司降价,否则将撤销合同并要求贸易赔偿。
你认为日本商社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
为什么?
2.我一出口公司在某次交易会上与外商当面谈妥出口大米10000公吨,每公吨USD275FOB中国口岸。
但我方公司在签约时,合同上只笼统地写了10000吨(ton),我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合同上的吨就是指公吨(metricton)。
后来,外商来证要求按长吨(1ongton)供货。
如果我方照证办理则要多交大米160.5公吨,折合美元为44137.5美元。
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对此,你认为责任在何方?
3.中国某口岸出口手绢为12打一包,销路不畅。
后改为3条一盒,结果销售量日趋增长。
这是什么原因?
4.在一笔出口合同中,规定由我方出唛头。
因此,我备货时就刷好唛头。
但到装船前国外来证又指定唛头。
问:
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
>>回答的内容
一、思考题
1.买卖合同中规定货物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
在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许多种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以实物表示和以文字说明表示。
以实物表示品质有凭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表示方法。
前者称为“看货买卖”。
是指卖方应按买方验看过的商品交货的方式适合于鲜活商品、古董、工艺品以及字画等物品的交易。
后者称为“凭样品买卖”是指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方式适合于难以用文字表示商品品质的商品。
凭样品买卖又可分为凭卖方样品买卖、凭买方样品买卖和凭对等样品买卖。
凭样品买卖时要注意样品要具有代表性并做好样品的留样、封样工作。
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品质可细分为凭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凭商标或牌名买卖、凭地理标志或产地名称买卖。
一种商品并非只用一种方法来表示品质而是可以用若干种方式来表示它的品质。
2.什么是“原样”、“复样”、“封样”及“对等样品”,它们各有何作用?
原样是指由买方或卖方直接提供给对方的代表商品品质的实物。
复样是指当卖方准备向客户提供样品时留有的底样。
复样一般为三份其中一份寄给买方一份留存一份由检验机构留底。
对等样品是卖方避免完全凭买方样品交货时出现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的情况而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
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我们称为对等样品。
它们均可表示商品品质原样是买方或卖方提供的原始样品代表买方或卖方对所交易商品质量的认可程度复样主要的作用是以备卖方交货时核查和由检验机构凭留存样品检验合格出口商品并出具检验证书对等样品是卖方避免实际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仿制加工的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则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以对等样品为准。
3.什么叫溢短装条款?
在具体装运时,溢装或短装究竟由谁掌握?
对溢装或短装部分的货物价格应如何确定?
1)溢短装条款(MoreorLessClause)是指在矿砂、化肥、粮食、食糖等大宗散装货物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货源变化、船舱容量、装载技术和包装等因素的影响,要求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有时存在一定困难,为了使交货数量具有一定范围内的灵活性和便于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合理规定可以多装或少装的机动幅度,即数量增减条款或溢短装条款
2)“溢短装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最常见的规定数量机动幅度的条款,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数量机动幅度的范围、溢短装的选择权和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数量机动幅度的范围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在机动幅度范围内是多交货物还是少交货物,该选择权一般由卖方来决定。
单在采用海洋运输的情况下,由于交货的数量与载货船舶的舱容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溢短装的选择权应由安排货物运输的一方掌握。
至于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如果合同中没作相反的规定,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
但也有的合同规定按装船日或卸货日的市场价格计算,其目的是防止有权选择溢短装的一方,为获取额外利益而有意多交或少交货物。
3)一般有两种确定方法:
一是仍按原合同价计算;二是按装船时的市价计算。
如在签订合同时未明确按何种方法计价,根据国际贸易习惯应按原合同价计算。
4.在合同中规定“About500m/t”或“500m/t5%moreorlessatseller'soption”条款,有无区别?
为什么?
根据后一种规定,卖方最多可交多少公吨?
最少可交多少公吨?
如何计价?
这两种规定方法是不同的: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前一种有10%的机动幅度,卖方交货数量在450——550公吨之间;后一种明确规定有5%的机动幅度,卖方交货数量在475——525公吨之间,选择权在卖方。
卖方愿意采用前一种方法,因为,不管市价上涨或降低,卖方均可以选择装运对其有利的数量。
在后一种情况下,卖方最多可交525公吨,最少可交475公吨。
按合同价格计收。
5.一挪威客户购买我塑料发夹,但要求改用买方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中国制造”字样,我方可否接受?
一旦该货买方拒收,我方可否将该批货物直接售给同一地区的其他客户?
为什么?
我方可以接受,因为这是一种中性包装的要求。
可一旦该货物买方拒收,我方将不能把货物直接售给同一地区的其他客户。
因为,我方使用的是买方的商标,商标是一种知识产权,它被生产经营者注册后,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如果我方将货物转售其他客户,就必须得原客户的书面同意,否则构成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
为此,我方只有改换商标,虽然增加些费用,但是我方可以自由出售,不受限制。
6.我某公司与丹麦客商CodanCo.签订一份布鞋合同,共计2000件,合约号为05HJCY03。
价格条件CIF哥本哈根。
根据以上资料制作一个标准唛头。
CodanCo.——收货人Copenhagen——目的港(地)05HJCY03——合同号(或订单号,发票号等)No.1/2000批件号(字母表示整批的数量)
三、案例
1.日本某商社向我农工商贸易公司订购大蒜1000公吨,双方几经磋商最终达成了交易。
由于该批大蒜产于山东,所以农工商贸易公司按惯例在合同的品质条款里写上了“山东大蒜”的品名。
就在履行合同时,大蒜产地由于自然灾害导致歉收,货源紧张,农工商贸易公司紧急从其他省份征购,保证了按时交货。
但日本商社来电称,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要求农工商贸易公司降价,否则将撤销合同并要求贸易赔偿。
你认为日本商社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
为什么?
本案是由于商品品名条款所引发的争议。
KM公司的要求合理。
从法律角度看,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关系到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有关的法律和商业惯例的规定,对交易标的物的具体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
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并提出损害赔偿。
因此,品名和品质条款是合同中的重要条件,一旦签订合同,卖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的约定交货。
另外,在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有一种是凭产地名称买卖,产地名称代表着商品的品质。
不同产地的同种货物品质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KM公司要求提供山东大蒜的要求是合理的。
其实,遇到上述情况,BR公司可以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及时通知买方,要求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2.我一出口公司在某次交易会上与外商当面谈妥出口大米10000公吨,每公吨USD275FOB中国口岸。
但我方公司在签约时,合同上只笼统地写了10000吨(ton),我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合同上的吨就是指公吨(metricton)。
后来,外商来证要求按长吨(1ongton)供货。
如果我方照证办理则要多交大米160.5公吨,折合美元为44137.5美元。
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对此,你认为责任在何方?
责任在我方,在国际货物买卖时,要特别注意不同度量衡制度下的计量单位。
在采用吨为计量单位时,一定注明是公吨、长吨还是短吨。
3.中国某口岸出口手绢为12打一包,销路不畅。
后改为3条一盒,结果销售量日趋增长。
这是什么原因?
近些年来国外的家庭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一般都是三口之家。
因此小包装商品越来越多。
另外,国外工资昂贵,商人进口后若再拆大包装为小包装,将支付较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