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氯化肥合理使用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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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氯化肥合理使用准则
含氯化肥合理使用准则
Rulesforchloride-containingchemicalfertilizersapplication
(征求意见稿)
目次
1前言
本标准附录A、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处、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嘉陵区农业局、高坪区农业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陈庆瑞、陈琦、张冀、刘兴万、蒲斌、邓相秋。
含氯化肥合理使用准则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氯化肥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和含氯化肥施用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氯(Cl)标明量的含氯化肥。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49氯化钾
GB15063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1887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21633掺混肥料(BB肥)
GB/T2946氯化铵
GB/T6274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术语
NY/T496肥料合理施用准则通则
NY/T1121.17土壤检测第17部分:
土壤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1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3.1 微量元素
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相对来说是少量的元素,例如硼、锰、铁、锌、铜、钼或钴等。
13.2 含氯化肥
氯离子(Cl-)质量分数>3.0%的化肥。
13.3 植物耐氯临界值
施氯对作物产量和品质影响显著时的最高土壤、植株含氯量。
13.4 植物的土壤氯容量
植物耐氯临界值减去土壤含氯量之差值。
13.5 植物耐氯力
植物耐氯临界值的高低称之为耐氯力,可将植物耐氯力类型划分为三类,
(1)耐氯力强的植物,指耐氯临界值>600mg/kg的植物,其中耐氯临界值>1000mg/kg的植物为极强耐氯力植物;
(2)耐氯力中等植物,指耐氯临界值300~600mg/kg的植物,其中耐氯临界值450~600mg/kg的植物为耐氯力中等偏上植物,耐氯临界值300~450mg/kg的植物为耐氯力中等偏下植物;(3)耐氯力弱的植物,指耐氯临界值<300mg/kg的植物。
各种植物耐氯力类型见附录A。
14 合理使用原则
含氯化肥使用应根据当地气候(降水量)、土壤、植物以及含氯化肥品种合理施用。
优先用于耐氯力强的植物和含氯量低的土壤或年降雨量在500mm以上的地区。
耐氯力强的植物可根据其氮钾需要量施用氯化铵和氯化钾或高氯复混肥料;在土壤含氯量小于100mg/kg的地区,耐氯力中等的植物可以按其需钾量施用氯化钾或中氯复混肥料;在耐氯力弱的作物和含氯量高的地区,慎用和少用氯化钾,但在土壤含氯量小于50mg/kg的地区,可以适量配施部分氯化钾或低氯的复混肥料。
15 合理使用技术
含氯化肥合理使用技术包括含氯化肥品种选用、施用量、施用时间、施用方法。
15.1 常用含氯化肥品种
氯化铵分子式为NH4Cl,白色(可呈微灰或黄色)结晶或颗粒(造粒产品),农用氯化铵合格品N≥24.0%,一等品N≥25.0%,优等品N≥25.4%,通常含氯67%左右。
氯化钾分子式为KCl,白色或微红色结晶体,农用氯化钾合格品K2O≥54%,一等品K2O≥57%,优等品K2O≥60%,通常含氯48%左右。
复混肥料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二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含氯3.1%~15.0%为低氯,15.1%~30.0%为中氯,>30.0%为高氯。
复合肥料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二种养分标明量的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含氯3.1%~15.0%为低氯,15.1%~30.0%为中氯,>30.0%为高氯。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含有一定量有机质的复混肥料,总养分≥15%,有机质≥20%。
含氯>3.0%时需标明含氯。
掺混肥料(BB肥)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二种养分标明量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也称BB肥。
含氯>3.0%时需标明含氯。
15.2 施用量
耐氯力强的植物如甜菜、菠菜、谷子、红麻、萝卜、菊花、水稻、高粱、棉花、油菜、黄瓜、大麦等,可根据其氮钾需要量施用氯化铵和氯化钾或高氯复混肥料,其最高施氯量限量为624kg/hm2。
耐氯力中上等的植物如小麦、玉米、番茄、茄子、大豆、胡豆、豌豆、甘蓝可以按其需钾量施用氯化钾和其需氮量部分施用氯化铵或中氯复混肥料,其最高施氯量限量为460kg/hm2。
耐氯力中下等的植物如甘蔗、花生、芹菜、亚麻、辣椒、大白菜、小油菜、草莓、花椰菜、柑橘、苹果、葡萄等,都可以按其需钾量施用氯化钾或低氯复混肥料,其最高施氯量限量为144kg/hm2。
耐氯力弱的植物如马铃薯、甘薯、苋菜、莴苣、烤烟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限量配施部分氯化钾或低氯的复混肥料。
各种植物施用量见附录B。
15.3 施用时间
耐氯力中等植物在其施用量范围内,可作基肥和追肥施用,耐氯力弱的植物则可在植物生长中后期,追施部分含氯化肥。
15.4 施用方法
在水稻本田作基肥施用时,先将肥料撒在田面上,然后用旋耕机将肥料旋入土壤耕层,再耙平后插秧,还可用氯化铵作追肥施用。
水浇地施用含氯化肥作基肥或追肥施用时,应结合灌水和耕作同时进行。
旱地含氯化肥作基肥施用时,不应与种子直接接触,保证种子正常出苗。
果树采用环状挖沟深施。
附录A
植物耐氯力类型
耐氯力类型
植物
耐氯临界值(mg/kg)
耐氯力极强植物(A+)
甜菜
1600~1800
菠菜、谷子
1000~1100
耐氯力强植物(A)
红麻、萝卜
800~900
菊花
800~850
水稻
750~850
高粱、棉花
700~800
油菜、黄瓜、大麦
600~700
耐氯力中上植物(B+)
小麦、玉米、番茄
500~600
茄子、大豆
450~600
胡豆、豌豆
450~500
甘蓝
450~550
耐氯力中下植物(B-)
甘蔗
400~500
花生、芹菜
350~450
亚麻
400~500
辣椒
300~400
大白菜、小油菜、草莓、花椰菜
300~350
柑橘、苹果、葡萄
250~400
耐氯力弱植物(C)
马铃薯、甘薯
250~350
苋菜
150~200
莴苣
150~170
烤烟
150~180
附录B
植物土壤氯容量与含氯化肥施用
作物土壤氯容量*(mg/kg)
作物耐氯力
含氯化肥施用最高限量(Clkg/hm2)
单施氯化钾
单施氯化铵
同时施用氯化钾、氯化铵
Ⅰ1>400~600
A、B+
144
480
624
Ⅰ2200~400
B+、B-
144
360
460
Ⅰ3100~200
C
144
240
310
Ⅰ4<100
C
Ⅱ1>400~600
A
144
480
624
Ⅱ2200~400
B+
144
360
460
Ⅱ3100~200
B-
144
240
310
Ⅱ4<100
C
*:
Ⅰ为中、低含氯量土壤(50~150mg/kg),Ⅱ为高含氯量土壤(150~300mg/kg)。
《含氯化肥合理使用准则》编制说明
1.标准制定背景及任务来源
1.1制订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氯是植物生长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在参与光合作用、抑制植物病害、调节气孔开闭、维护细胞渗透压、保持体内电荷平衡中有着重要的生理作用。
由于氯在自然界广泛存在和易于被植物吸收,大田生产中很少出现缺氯,人们普遍担心的是氯过量施用对作物产量和品质的影响,以及可能导致土壤肥力的下降。
我省四川乐山和邦化工有限公司、昊华西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富源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广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等联碱企业年产氯化铵生产能力已达170万吨(实物量,下同),四川米高化肥有限公司、埃斯科姆米高(四川)化肥有限公司等通过硝酸铵、氯化钾复分解生产农用硝酸钾等企业,副产氯化铵年产能力为10万吨,氯化铵产品一般作为氮肥和加工成复混肥料施用;加之我省常年施用单质钾肥中的氯化钾为19.5万吨,含氯化肥合理施用成为企业关心的话题。
农业生产上曾出现过量施用含氯化肥导致果树产量绝收甚至无法存活及其他不合理施用含氯化肥现象时常发生,因此合理施用含氯化肥已成为农业生产必须考虑的技术措施。
由于作物含氯化肥过量施用会影响作物生长发育,最终导致产量下降,品质变劣,为此含氯化肥施用,尤应慎重,严格掌握。
应根据作物耐氯临界值,土壤含氯量,含氯化肥品种类型和施用技术等合理施用。
制定含氯化肥合理施用准则,规范含氯化肥的施用技术和方法,对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农产品的安全,促进农业的可持续稳定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含氯化肥合理使用准则》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亟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作为我省合理施用含氯化肥的依据。
1.2任务来源
《含氯化肥合理使用准则》地方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
项目下达年度是2009年,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处、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嘉陵区农业局、高坪区农业局负责起草。
2.主要工作过程
1)成立标准起草项目组,按照项目任务书内容起草标准。
起草过程中广泛调研,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并对我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田间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参照相关标准,起草了《含氯化肥合理使用准则》(征求意见稿)。
2)确定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撰写编制说明。
在全省范围内征求具有代表性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权威检测、行政管理、农技推广等机构的意见。
3)2010年8月31日组织省内有关专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定,修改后形成了初审稿。
4)上报标准送审稿。
对所有反馈进行汇总处理,并根据汇总意见对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制定标准送审稿,修改编制说明。
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时限完成标准送审稿。
3.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3.1标准制定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要求编写;二是根据我省土壤特性、主要农作物耐氯临界值和含氯化肥品种特点,在《肥料合理施用准则通则》(NY/T496-2002)基础上,根据目前我省各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不同土壤不同作物含氯化肥施用量;三是充分考虑标准的包容性、先进性、实用性和统一协调性,确保通过标准的实施,促进我省含氯化肥合理施用,有利于保护环境,有利于农民增产增收目的。
3.2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本地方标准主要内容是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确定含氯化肥合理施用准则地方标准。
3.2.1适用范围
根据《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术语》(GB/T6274-1997)对微量元素肥料的定义,含氯化肥为含有氯离子(Cl-)的化肥,如NH4Cl、KCl、CaCl2、MgCl2等以及由NH4Cl和(或)KCl加工的复混合肥、掺混肥料或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一般Cl-含量>3.0%。
由于复混肥料(GB15063-2009)、掺混肥料(GB21633-2008)或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2)中未标“含氯”产品其Cl-含量≤3.0%,因此确认含氯化肥Cl-含量>3.0%。
3.2.2常用含氯化肥品种
农业上广泛使用的氯化铵、氯化钾,含有氯化铵和(或)氯化钾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或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且Cl-含量>3.0%时,须标明“含氯”,这些产品都有国家标准,也是公认的含氯化肥。
其他农业上使用的氯化钙、氯化镁肥料因含氯,但用量甚少,不作为含氯化肥一并介绍。
本标准重点对化学含氯化肥合理施用进行了规定。
3.2.3含氯化肥施用限量的确定
确定含氯化肥施用限量是合理施用含氯化肥的重点和难点。
含氯化肥合理施用必须在《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基础上,依据植物营养学基本原理,综合考虑土壤、作物、肥料三者之间的关系,针对含氯化肥的特性制定。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开展了大量的含氯化肥施用研究,本标准结合目前开展的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确定了我省主要农作物的合理施用含氯化肥限量。
3.2.4含氯化肥施用时期
氯毒害在作物早期作用明显,对作物生长发育和作物高产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因此含氯化肥在其允许范围内,可中后期追肥施用或在作物播种前尽早施用,让降水淋洗部分氯离子。
3.2.5含氯化肥施用方法
根据含氯化肥不同品种特性,可采用底肥和追肥等方式施用。
含氯化肥在土壤中移动性容易,不易被土壤所吸附固定,因此含氯化肥可结合灌溉施用。
4.采用国际标准情况
未查见国内外含氯化肥合理施用标准。
5.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农业行业推荐性标准《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NY/T496-2002)规定各种肥料使用的基本原理及准则,本标准与现行农业行业推荐标准衔接、协调,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6.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暂无。
7.标准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的依据
农业生产上含氯化肥施用受土壤、作物、气候、肥料品种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含氯化肥施用量确定上,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主要农作物推荐施用含氯化肥限量仅供目前参考,随着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深入开展,某些指标还需作进一步修正。
建议将含氯化肥合理施用准则标准列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含氯化肥合理施用准则DB51/Txxxxx—2010发布后,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部门可组织学习和贯彻新的地方标准,并在农业生产中应用。
9.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暂无。
10.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