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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孙经
《王孙经补遗》
清秦子惠
头形
谱之论头形,以寿星头为最,余俱略而不详。
然头式不一,大小殊形,优劣各判,未可概而论也。
头以星门突出者为最上品,俗称箬帽大头。
两眼宜上而不宜下,宜前而不宜后,阔面方腮,乃成骁将。
谱又称尖头,实即小箬帽头,必圆绽充足,非寻常可比也。
长圆头即寿星头,方头起眼角曰:
四字头。
四面结绽者为大圆头,均为佳品。
若乃两眼高耸,星门突出,名为三角头,亦名蝴蝶头,数十年不一见。
至如烧饼头、算盘珠头,极言其头根短浅,面门平衍,与一片头无异。
头大腮尖,且多不可用,况不中式者哉!
养蛰贾且明辨之。
头色
蛰之斗性,显见于头,其色不可不辨矣。
虫具五色,头色各不相混,惟真青、真黄、真紫,实不易见,黑白二色,间或有之。
经云:
黑白全无用,青黄不可欺。
曩时开斗极早,真黑真白,均系冷虫,非真无用也。
头色于脑盖上辨之,额线以上,斗丝所在,谓之脑盖。
青金色乌金色为青,菊黄色及老铜色为黄,紫如宝石明如樱珠为紫,纯黑纯白,别无混杂,自易分晓。
大忌头色娇嫩,似是而非。
青蛰最忌头带红色及黄膘色,相虽大亦属无用。
红头惟白蛰不忌,红如珊瑚及海棠花色,极不娇艳,皆为白蛰正色。
若暗红头,则又非正色矣。
顶门欲黑,与脑盖色分清,方为入格,即黑色亦然。
若头色与顶门一色,即是嫩相。
头上忌矣,经所未详。
脑线之旁,眼角之上,有黄点,俗称画眉角,忌大而显,淡青最多,黑色尤忌。
若有此黄点,必不善斗。
又有一种,于两眼稍起白线,勾至脑后,俗名画眉眼,又名油葫芦头,斗则必败。
又眼角之下,牙根之上,如人之两太阳,若作紫红色,谓之紫红脑搭,亦不斗。
黑色之蛰,如重青,暗黄,重紫等,初出土时,头色未显,均作乌黑色。
迎面视之,若两面旁有黑晕,连及眼际,即属败征。
间有养至深秋退去者,然十不得一也。
蛰初出土,脑后大忌生毛,盖头有白雾白毛,其虫必系潮嫩。
额线以上起黑晕,直接斗丝,谓之脑晕,又名按头,俗称瓜皮帽,亦属忌矣。
总之头色欲老而不厚,欲明而不娇,破除一切忌款,合乎通体相宜,斯谓得之矣。
脑线
脑线即斗丝,亦名麻路。
按直者为斗丝,欲长欲活;枝生杈出者为麻路,欲细欲沉。
斗丝分黄白二色,美其名曰金丝银丝。
金斗丝惟真黄黑黄,银斗丝惟真青黑青,余惟黄白两色。
大红斗丝,细直隐沉为真紫。
白蛰斗丝白而扁;青蛰斗丝浑而圆;黄蛰蓬头多杈枝;黑蛰或黄或白,均所相宜。
谱云:
金额线银斗丝,银额线金斗丝,盖指黑色间色而言,非谓真黄真青真紫也。
间色者如白黄、白青、紫青、紫白等类,身色头色斗丝可合而参之,无鱼目混珠之误矣。
无脑线者极贵!
五色诸虫均有麻头,独紫麻红麻最为罕见。
麻路杈枝,散布脑上,即为麻头,宜细沉不宜粗浮。
若头脑极大之蛰,即斗丝稍粗,亦所不忌。
诸虫均须细直贯顶,额子独贵短而不宜长。
三顶线亦称忌矣,若中央一丝,冲出透顶者,亦贵。
斗丝式样不一,鼓槌式、钥匙头式、羊角式,俱所不取。
羊角斗丝,间有斗者,决非了虫。
至如粗浮阔板,歪斜弯曲,中间有黑纹冲断,以及火红邪色,尤属无用。
又有斗丝直贯至额线边者,谓之冲破顶门,不斗。
勿以异相为所误也。
眼
黑如点漆,突出于额角者,为上品。
若两眼向前,生于当面门者,尤为贵相。
眼角起者,其性必烈,落口沉重,超出寻常。
然项阔厚之蛰,每多塌眼角,亦未可概行摈斥。
眼色黄者次之,朱红眼虽属美观,多不斗。
他为碧眼蓝眼日月眼,一黑一白,均为异虫,然结栅之虫,实不系乎此。
须
须以粗黑光亮,搅扰不定者,为贵。
若蛰立定盆中,两须直竖,互相摇动,名曰摇须,多出健将。
凡斗一次短去少许者,为脆须,其须必双短无参差,亦多不败,须尽则老矣。
竹节须花须,系杨甲桑牛所变。
赤须粗长台朱缨,世所仅见。
卷须两须能卷至头上如丫角,然见入则施放,久斗亦败。
须中间忽起疙瘩,为结须,无论左右,皆为异品。
又有下节粗上节细,若两节者,与结须等贵。
若黄而细,直而僵,及细弱而无光彩,均为下品。
脸
顶门以下皆曰脸,额线下有星,名星门,即蛰之面心也。
脸贵方而长,色黑为上,深紫色者次之,浅红而白花者为下,最忌头尖腮短。
经云:
酒醉猫儿脸,花花白路纹,盖指其形色而言也。
蛰之唇,曰马门。
开牙则卷起,闭口则落下,须要起落快疾。
落而黑者,受口凡遇扛夹剪夹嚼钳,能无伤损。
若白而厚者,多咬则烂,甚且收卷不起,至不堪斗。
又有硬马门,其蛰受草后张牙不闭,必练牙数十次始能合口,至第二草,则一启一闭,无异寻常,亦能成将。
然终不若黑小马门之合钳快也。
口开一线者无马门之患,星门突出者亦无马门之病,是当于蛰之脸辨之。
牙
蛰之胜负决于牙,而牙之老嫩最为难辨。
有似老而实嫩,亦有似嫩而反老者,辨之之法,宜于虫之生相老嫩细审之。
比如极干极老之蛰,即牙色稍逊,决无潮嫩等病。
惟牙之式样不一,即牙色亦多不同。
白牙要阔而薄,红牙要厚而圆,乃能成将。
方白牙极粗极短,竹钉牙极尖长,根粗而头锐。
又有枣核式及剑式者,皆称贵相。
如碗窑白者,须红口红尖,方为真白牙。
余如象钳,老姜片钳及糙米钳皆不忌,惟浆钳其色如干浆,非黄非白,黑口黑尖,最不受痛。
黄牙如蜜蜡色,粗短而圆,无黑尖者,亦贵。
紫牙有如紫宝石者,极老。
五色诸虫,惟墨牙最为罕见,真黑牙极尖小,形如荞麦,坚硬无敌。
长大而带紫黑色,曰猪肝钳,不足取。
紫花牙紫钳起黑斑,红花牙红钳而有白竖纹,皆贵。
大红牙俗名蜡烛红钳,宝光闪烁,尤为罕见。
蛰初出土,生相入选,其牙或红或白,须取其式样尖长。
若糙米牙老象牙,养至深秋,多有变宝石红牙者。
阔板老红牙,口门要有锯刺。
干老红牙其形如麦色,亦似之。
又有细长红牙,亦极坚老。
总以开一线为合式,若八字式及搪牙,虽长大不取。
蛰受芡时,两腮有光彩射目,其牙必厚必老,若无宝光,即是潮嫩。
又有犁钳,牙根作白色,迎面视之,似紫牙而多黑斑,若牙根带豆青色尤贵。
其似是而非者,为两节钳,其牙紫黑,根类粉红,决然无用。
牙之异品有铁门闩,单纪牙,无论红白牙,有黑纹横截其中,谓之铁门闩,无敌。
黑纹在一边者名纪牙,亦多骁将。
余如白牙上起红点,红牙上起白纹,白牙且有带绿色者,乃真无上上品。
水须
水须俗名饭须,可辨蛰之老嫩。
须有三节,欲粗而绒,开牙时两边施放,须视其抖擞有力。
若拳曲无力,细弱贴牙,其蛰必嫩。
饭须红者无敌。
微带黄色,头节长而起绒,自然苍老。
黑色中每多黑水须,其贴牙一节,或带黑花,或细而不净,必不善斗,即斗也多败。
水须里面有小白须,亦犹牙内之有肉牙,必要粗壮明净,乃为入格。
惟早秋收买时,蛰或受热,或多照太阳,水须也要拳而贴牙,此力弱之故,未可概以为嫩相也。
相蛰家能于蛰之颜色老嫩细辨之,十不失一矣。
项
蛰之一身,最关系者颈项。
谱云:
有欠头将军,无欠项将军。
项好则生体必好,项欠则生相必劣。
五色诸虫,各有相配。
如铁皮项,黑沙项,青毛项,烂斑青项,无所不宜。
又有紫绒项,黄毛项,桃皮项,朱砂项,青砂项,白砂项,亦属上品。
其式则以宽深老厚四字兼全为贵。
腫项宽阔高厚,尤为仅见。
至如浅而狭,薄而紧,或生白毛,或作烟煤色,并半截青半截白,以及项眼项分星等病,均为下品。
俗又云:
项上无毛不是虫,极言滑项之不足取,然如早出晚捉,肉苍壳老,项毛每至光滑,养久重复生毛,或满项铺沙,均属可贵。
惟白沙项与白毛项相类,辨之不精,转为所误。
早秋蛰初出土,无遍体生沙之理。
潮嫩之蛰,其项多白雾白毛,黑色尤所不免。
若项皮老厚,间有能退去者,已属罕见。
正色之蛰,则蓝青项宜青,黄毛项桃皮项宜黄,紫绒项宜紫,朱砂项宜白,黑青项宜黑。
但正色难见,间色居多。
则项亦但取铁皮黑沙青毛烂斑而已。
烂斑者谓有块垒坟起项上,如人之有斑疤,其项必厚而且老。
若铁皮项及桃皮项起烂斑,尤为无上上品。
项如香灰色者无用,厂项前宽而后窄,厂项之蛰,必欠腰背。
倒生项愈宽阔愈佳。
肉项惟白蛰不忌,余俱非所宜。
又有蛀项,其项有一小孔,视之洞彻若蛀孔,然亦属异品。
盖项宽厚者必多力,狭薄者不受口。
于此辨之可无疑矣。
翅
蛰翅有尖圆之别,非专言长衣也。
尖翅多出健将,谱有尖翅蜂之称。
翅圆者十不得一焉,此固有明证矣。
翅欲长尖,色泽光润,不宜干枯有迹;筋纹细密,不宜粗蠢无情。
白筋显者,包裹必松;边骨重者,生身必硬;项下绣肩,决无长力;翅梢出角,不受大盘。
衣壳粗厚,由来粳脆居多。
羽翼丰盈,尤喜精神出众。
黄若真金,黑如点漆,青金翅宜如淡竹叶,乌金翅要带紫红霜。
选择之精,不外乎此。
更有翅上洒满血点,或生就花斑,是为异虫,实非凡品。
鸣时要两翅兜紧,双尾下垂,翅兜紧则无开杈之嫌,尾下垂则无空背之病。
狭短者必竟无能,板直者终属有失。
竖翅以见背为足,落翅以贴肉为良。
若夫尖圆长衣方翅,尤忌白肋,边骨翅角等病。
犯此病者,力薄声松多不善斗。
如翅上筋纹,有结成一螺蛳旋在翅尖者无敌。
蛰以翼鸣,性之强弱于此可决,鸣声欲厚欲老欲急欲尖,早秋得此,均堪宝贵。
尖圆之鸣,有沙声有绵声,绵夹沙声,皆为上品。
沙声有类络纱娘鸣,两翼啾啾,或囌囌苏然,愈叫愈急,是为绵声。
兼而有之,是为绵夹沙声。
若脆声、堂声、木鱼声、丧铙声,概不中用。
衬衣
翅中有白翅附于虫背,谓之衬衣,在腰下者为白肋。
飞螂只有白肋而无衬衣。
若飞翅落去,仍有小白翅在背,名曰六翼飞,无敌。
红衬衣,红肋皆贵。
长衬衣直至尾际,或蟠曲于背如环,多善斗。
此辨虽微,验之诚信。
腰背
虾腰龟背,色相兼全,自然立身不败。
若腰下瘦削,背又空松,宜弃之弗养。
盖腰背相连高厚之相,苟其腰长背驼,已定为千锤百炼之质。
如生体方幅,再得腰背丰满,决其为将,又为何疑焉。
肉身
早秋相蛰之法,肉身最要审辨。
苍老绒细,乃真贵品;粗松潮胖,决非将才。
肉色亦分五等,干白肉,黄毛肉,人尽知之,又有紫绒肉细青肉黑绒肉各种。
紫肉绒而有光,似带油色。
青肉黑肉类多粗松,独此种极绒极细,腹上肉鳞几不可辨,虽喂大食而肚不拖,夫拖肚多能出将。
若青黑肉者,则断断无之。
腰腹之式,亦要长尖,必须腰背圆满,勒尖至尾,或形如炮竹。
腰腹圆长,即生体阔方。
尾段亦要尖样。
尖圆长衣,尤为难得。
设如腰身短促,肉又粗松,喂食则都归尾际,俗名曲鳝屁股,不斗。
肚腹之异者,两边肉鳞上俱有五色花点,谓之五花肚,底或红如涂朱,或白如傅粉,皆为异品。
项下腰上为蛰中股,六足所附以生,名曰蟹脐。
取其方阔饱满,蛰必雄健多力。
若窄狭中空,蛰身单薄,腿脚亦必穷细,决为下乘无疑。
腿脚
经云:
小脚粗铁线,大腿圆长健。
特言其大略耳。
前四足要排列开展,两腿浑长,卓然高耸如蚱蜢形,最为难得。
小脚细长,大腿圆绽,亦属可贵。
抱头两足,必要与腰脚齐长,方为入选。
若短缩而不施展者弗养也。
大腿扁薄者少力,平偃而不能卓起者,谓之敞腿,亦不堪用。
腿色佳者,必得精莹如玉,白净可爱,或带蜜色,苍老斑烂,明亮光洁,均为上品。
并有六足纯黄,谓之蜡脚。
蜡脚宜乎黄紫,独不宜青蛰,盖以青蛰无蜡脚故也。
铁锈苍狸,决非嫩相。
如青黑色过重,谓之屁熏色,非嫩即潮。
蛰之爪花,皆生双钩。
或有两腿生三钩者,名为三叉将也。
友人为余言:
曾于同治甲子岁得一异虫,其爪俱生四钩,六足直如抓爬样,其蛰不行不动。
以之合对,只一交口,来蛰辄毙,诚为世所罕见。
有名线穿腿,行走只用小脚,腿拖腹下,如不能著力,遇斗则两股并竖,力逾寻常,亦称无敌。
然一腿一足之异者,均不足贵。
两腿下节所生之刺,愈长愈多愈妙,色则贵赤忌白。
谱以赤爪为蛰之王,良有所见也。
铃门
铃门以尖小明净为入选,即出屎亦要细小坚结。
铃门大者出粪必粗,多不中用。
盖虫身细结,子门亦小。
粗则通体皆松,故出粪大,其理甚明。
铃门上不可有毛,有则不贴铃,并要结粪,谓之毛脐,尖圆长衣往往有之。
毛脐亦能健斗,终属不能耐久。
平蛰而不贴雌者亦贵。
若铃门红若涂朱,则称无敌矣。
尾
尾要长尖细糯,四字缺一不可。
尾色不一,养久且多能变。
所忌粗黑粳松,若粗黑而尖软者不忌,冀其久而能变也。
色亦尚拗,如黑色而生长尖白尾,淡蛰而生细糯黑尾,未有不成骁将。
尾不可敞,尤不宜翘。
敞者腰必促,翘者背必空。
欲其似垂而非垂,似夹而非夹,纯熟细糯,斯为合选。
尾上忌有长毛,有则其尾必硬,尾硬则虫体亦硬矣,能审乎此可以类推。
尤忆同治戊辰,曾得一虫,黑色高厚,相极魁异,而双尾粗长肥黑,终以为嫌,至霜降节忽褪壳一层,变为尖长花白。
其蛰斗数十栅无敌,似可拈以为证。
四尾红尾虽异,均不足贵。
谱盛称玉尾,愚意必其双尾尖长,能如玉之润而光泽,乃为无上上品。
三秋养虫法
蛰初出土,勿使落盆。
最好用陈闷筒养之,陈黄米饭浸二三日,淘净喂之。
初出草者,可喂四五粒,数日后以次递减。
筒须间日揩拭,或更换干净之筒,勿使其中有烂饭龌龊,至伤须爪。
旬日后蛰性驯熟,方可落盆。
当年新盆不可用,须用开水煮过,再投井泥内浸一二月,然后刮洗干净,于烈日中晒之,用细泥填好,寒露霜降时可用。
早秋用滑底瓦盆,愈陈愈妙。
秋前即用开水浸透,刮去盆底宿垢,晒至盆色发白为度。
再放阴凉处,切不可著潮。
若盆有潮气,即要卸沙毛,并沿盆不食,咬爪花等类,填泥盆尤甚。
至寒露节后,天气夜凉昼暧,则用填泥陈盆。
时交霜降,西风骤起,又须换一二年之新填泥盆、如此则蛰可保无病矣。
白露中落雌,养蛰家常例,然迟早之间,亦不可执一而论。
如处暑出土之蛰,不妨迟至秋分后;至白露出土者,均已配过三尾,过迟则有子胀等病。
或于闷筒内养过数日,则落盆三数日便可下三尾。
拣三尾法,宜于处暑前半节,广收多养,分作三等。
以中尾色白,须全尾足,未经过蛋者,选为汤雌。
次以出身潮嫩,厘码匀称者留备调换。
再次则以断须缺爪者为当时应用。
每盆多不过三四头,若汤雌一盆只可一二头,多则必致咬坏。
盆内亦须收拾清洁,凡色相合选,性烈善斗之虫,配以三尾,日起夜落,习以为常,伴熟后另养一盆,标明盆盖,以备临斗更换。
汤雌于中秋时宜与过一二蛋,再安放静处,不得使闻蛰声。
早秋饲以黄米饭,虽浸至败臭,亦无须换。
若早用白米,则早退食,且易于生油称重,不如黄米便于收束。
俟收束后,则换白米喂之。
蛰能多食而腹不垂,与夫大肉而能收拍者皆佳。
如落汤则宜饲以粥糜,斯时蛰已衰老,硬饭多不能食,尤宜加意培养。
惟荤食虫食,偶一喂之,防其称重。
深汤而仍食全米不称重者,是真了虫。
吃汤法
乾嘉时此法未行,每斗至交冬,则已结栅。
其法始于江浙,后人精益求精,遂有汤箱汤桶,以便携带,兼制汤板汤栅,以资角斗。
虽届冰雪严冬,而汤中之蛰,尤若早秋矫健。
是真挽回造化,神乎其技矣。
今人每用草窝,将盆团团摆列,中用磁坛或酒瓮贮开水令满,用锡盖闭紧,外加棉套三层,如棉帽式。
一日夜只须换汤两次,稍凉则除去棉套一层,上用棉被盖好,令温和不散,则蛰必健。
最忌时时开看,致使冷暧不匀,蛰必无情多败。
如用木桶,较草窝尤为温暧,用木汤胆外面包锡,取其光滑,亦用棉套两层,加减一如前法。
惟暧气上腾,桶底每有不和之患,宜用隔底板,与桶底相悬数寸许,中开一圆孔,仍将汤胆坐实桶底,令其温气常存。
若天气稍暧,每日只须换一次,置之无风静室,即养至冬节严寒,不患其冻坏也。
三秋秘诀
秋蛰之斗,最要得时。
苟能得时,有胜无败。
昔人但云,某色某时可斗,其说似嫌拘泥。
正色中惟黑白最迟,间色中以淡虫为晚,余皆可迟可早,总以到性为得时。
何谓到性?
蛰在盆中,非怯亮奔驰,即踞立不动。
若开盆两须直卷,其蛰顾盼有情,如蛇之游行,如蚕之转动,则为到性矣。
此昔人不传之秘也。
杂说
秋兴始盛于江浙,今则直隶等处皆有之。
地土之强弱,出处之优劣,不可不辩也。
杭虫以将台白石庙为沙虫,所产多细种,尾轻肉白,善斗能盘。
余如临平长安所出,亦称杭虫,殆不如远甚。
苏省则以常熟虫为最盛,常熟总名山虫,以顶出周巷过巷数里之内为最,其次则大河王庄,虽离山较远,其地土实强于他处。
再次则大市桥杨巷小市桥一带,至如田庄及北路等处,则近潮湿地,不足取矣。
相虫之法:
一曰色,二曰老,三曰精神,三者缺一不可。
有色而不老,则精神俱属浮光;但老而无色,则精神亦必疲软。
三者兼全,乃臻极品,故曰缺一不可也。
若第头大脚长,状貌瑰异,皮相者以为得之矣,是犹相蛰之末者也。
处暑之蛰,不宜多芡,买时只略一点拨,观其牙式及启闭之徐疾而已。
多芡必损,致有练钳等病。
浙人旧例以白露后始许落草,良有以也。
若晚出之蛰,则须试以老草,使用力盘旋,无怯弱意,庶免土败等弊。
宜加静养,切勿任意用芡。
蛩若起性时芡之,则要追雌思斗。
性烈者甚至不贴雌咬水盂,诸病百出,故虽汤虫,养至百日亦不宜动芡也。
蛰性各异,亦犹夫人好动好静,斗智斗力,大抵根乎前生变相。
如蛰在盆不行不动,至一闻聒叫,则遍栅飞腾;或行走如驶,及遇敌虫,则鼓翅不动,皆属善斗。
且有一口胜者,有百千口胜者,千百口胜者必能受口。
有时遇夹单者而便走,一口即胜,合钳必重。
有时亦遇能盘者而无能,更有遇弱则多咬,逢凶反收口,兼斗至数十栅,交口即胜者。
千奇百怪,不可思议,是在监局者之临时审度也。
早秋中秋,破口之蛰,斗至霜降前后,已胜数栅,忽然不吃食,不贴雌,颜色昏晦,厘码落轻,似属干老,切勿再斗,仍宜喂养。
或有落汤后反能吃食贴雌,色转明亮,此中每多结冬之虫。
如不食而勤过蛋,其蛋缩小异于平时,则真老惫无用矣!
凡初次破口之虫,即遇劲敌,大盘大咬,或百余口至数百口,仍能合钳取胜,或敌虫软退而走,均为上将。
须看其马门曾否损坏,牙齿启闭有无伤痛,必静养半月二十天再试一栅,如能收口,或轻夹重出,即是名将;若愈斗愈少咬,则成无敌矣。
受芡极其稳重,绝不浮躁,落口极其轻快,绝不停顿,是斗品中最上等,再得生相入格,决其无敌何疑。
早秋出土之虫,试以芡草观其老嫩。
若于鼓翅时大足起架,将身高耸,且鸣且抖者,是真嫩虫,决不能斗。
此理甚微,识者颇少,非悉心体会,不能得之也。
蛰有四贵:
生体阔实,肉身细糯,加以皮壳枭老,光彩精莹,即决为了虫,十可得八九矣。
霜降时节,蛰渐衰老,开盆每多仰头。
仰头第一老象,实系败征,即当时封盆不斗。
每有因胜过数栅不忍弃置,仍令当局,败北何疑。
凡蛰当局,清晨摘去水食,须看其情兴欢健,与雌连和,方可出斗;如其不健,不与雌连,其蛰非老即病,汤中必冷暖失调,弗因其开牙鼓翅,便令交锋,致使有失也。
蛰体有强弱,故性有起落,惟猛烈者不论何时,无不矫健,亦犹夫人气体充足,百病消除,自然善斗,即过蛋亦然。
善斗之虫,断无不受草懒贴雌之患,如其蛋信参差,草情疲软,强之使斗,所谓驱瘠弱之民,以当强敌,无有不大败者也。
前人无厘戥比较大小,自愿合对,谓之比合。
赏鉴精者,老嫩强弱,早已一目了然,自然战无不胜。
今人用厘戥称合,差一二毫,便不肯合,似乎精矣。
不知虫形大小,转有相悬殊者,如得早出之虫,干老细糯,喂养数十天,令其食足,每日行粪,并无积食,使腹中泥垢尽去,以之出斗,其蛰笼形必大,且能健斗。
宛如眠起之蚕,通体空明,腹无渣滓,自是一定之理。
晚出之虫,收束较缓,如遇此等,则大小强弱,不待言矣!
善养蛰者,无论早色晚色,务使肉膘充足,积食消除,方便出斗。
何谓肉膘充足?
积于中者形于外,观其头明如镜,身起宝光,则近是矣。
蛰至霜降,遍体起沙。
黑色之虫,壳老声洪,斗至深秋,绝无老态。
忽鸣声转哑,或声如破锣,翅急者咮咮然,翅缓者囌囌然,是名软沙。
其虫合钳必重,且能受口。
落汤后翅沙愈足,甚且紧翅无声,若稍有老态,则不足贵矣。
至于淡虫,又非所论。
淡色沙声者,十不观一二,必于汤中起沙乃贵,如秋分寒露时早起沙声,必是嫩虫,非真沙也。
真假之辨,不可不知。
斗品不一,有文口武口,冲夹捉夹,造桥夹结球等类。
文口武口,如拳教中软功硬功,牙甫相交,敌虫即走,竟至绝芡者文口也。
猛不可挡,合钳即头开项裂者,武口也。
一冲即胜,交口即被捉翻,力有强弱也。
若数栅皆然,屡斗无异,足称名将矣!
故造桥结球,文口所无,武口或遇强敌,则在所不免,然偶一遇之。
若常作此态者,偏裨之流也。
至如形貌相当,才力足敌,会逢苦战百口以至千口,飞跃腾掷,精神倍加,所谓将遇良才,三秋不易见也。
遇此须早为拆解,否则必至两伤,斗后尤宜调养珍惜。
此外更有攒夹敲钳,称为王口。
攒夹如鸟相啄,不二三口,敌虫必败。
敲钳如遇劲敌,将头侧转,作犀牛望月势,以牙外盘,敲击来虫之牙根,无不怯走。
如人之专家绝技,百发百中,斗功至此,真不可思议矣。
养蛰先养雌,深秋雌多疲乏,懒于过蛋,腹大者轧生子于盆。
蛰食之致有沿盆不食等病,汤中尤甚,须多备原雌,如不与雌连和,或一日不见蛋,即与更换。
勿使呼雌不着,以至彻夜长鸣。
如此蛰必健斗。
早秋虫未下雌,必至沿盆跳跃,甚至撞破头脑,碰断头须。
宜用干净细纸,剪圆粘于盆盖,可免伤损。
即如盆中水盂,亦要配合得法。
蛰至中秋,斗性发作,帖雌后每每张牙踢脚。
水盂高厚,或踢断腿脚,矮薄或咬损牙钳,深秋及落汤后,尤多此患。
故水盂以磬口细巧者为佳。
蛰至落汤,已渐衰老,腿脚发脆,偶一跳跃,辄至堕腿牵筋,尤须留心看视。
如呼雌不贴,即与调换元雌。
蛰在汤中,不无火气,呼雌不著,往往火结,一不留心,便尔铃门发黑,以至结粪无用。
猛烈之虫尤易中此,不可救药,诚可惜也。
蛰有出土颇老,养久反嫩者,是出身嫩也;亦有出土极嫩,落盆渐老者,其前生老也。
蛰始能鸣,即被捕捉,衣壳单薄,颜色轻浮,谓之捉嫩。
静养半月,衣壳渐能苍老,颜色渐变浓厚,至有黑色斗存者。
谱云:
轻色变重色者,便可弃之。
犹未免拘泥之见,愚以为出土嫩而变老者养之,出土老而变嫩者即当弃之。
先天后天之理,不讲自明矣。
上品之虫,一秋难见。
如其品貌出众,自头至尾,毫无破败伤残,适被我得,此中具有因缘。
养至出斗,不先不后,适得其时,此中具有经济。
玩好细事,遭遇殊难,至如爱护珍惜必待钳牢肉足,精神抖擞,方使出斗。
稍不满意,即封将军,如支遁之好养鹰马而不乘放,曰爱其神骏,乃真所谓善养蛰者矣。
蛰翅皆右搭,如呼雌不贴,身热长鸣,以至左搭,时复不少,然犯此病者,决无胜虫。
或见于斗后,或见于深秋,实是衰老之象。
盖虫身无故,断不至此也。
尖圆长衣等到尤多犯此忌矣,即不可再斗。
惟天生左搭翅,其翅贴肉无痕,鸣声洪亮,竖翅如蓬,多出骁将。
翅上膏药迹,出土时主嫩,斗后见者主衰老,亦不可不审也。
每逢当局,摘去水食。
早则虫体受伤,晚则虑其称重。
隔夜点食,宜以水饭喂之。
如午刻称合,则于黎明摘水,可保无妨。
多斗之虫,落汤每早退食,以至干老,每日饲以粥糜,间以青菜、茭白、扁豆等炖粥喂之,如仍不食,则不可斗。
蛰隔岁生子土中,交夏始出,经秋乃鸣。
虽具体微渺,每每肖其所生,状貌瑰奇,色相俱足。
如是变虫,所出之处,有一不可有二。
比如某处产一佳虫,再往捕捉,又得一二色相相肖者,必系蛰子所出,是名兄弟虫,断无结冬者。
昔人论秋虫,未讲及此,故特揭出之。
处暑白露时收养之虫,至秋分节已近一月,少亦廿余天,宜与三尾配合。
初下三尾,过蛋后以草芡之,不受芡者,其虫非弱即嫩,不当以大将目之。
寒露名闭口节,蛰每多病,甚且有过性者,如贴雌后试以芡草,甫一张牙,即回头却走,必系不善斗之虫。
以之当局,每至有失。
蛰感金秋肃杀之气以生,猛烈矫健之虫,自出土以至深汤,无一时不思斗。
即无一时不受草,是真了虫。
虽至老毙,犹思健斗,所谓烈士暮年,壮心未已也。
吃汤之说,已详于前。
又有一法,名水火汤,尢为便利。
法用锡桶一个,高可二尺,广七寸,桶中起边沿一层,内套紫铜汤胆,约一尺,广五寸,锡桶贮水,铜胆置火炭基,烧红以灰掩之,令火气不暴,汤亦常温。
锡桶须高出汤窝寸余,盖开一孔,以便出气。
如遇严寒汤冷,则用大炭基并埋下三四寸,可免受冻之患。
且真伏基可以接著,不必多烧,此法寒暖极匀,可保无失,较之水汤,工力俱省也。
蛰本秋虫,养至落汤,真有起死回生,脱胎换骨之妙,汤中之虫,入栅看芡轻浮者,非受热则将老;呆木者,非欠蛋则著凉。
必得遍栅飞腾,受芡有力,乃可使斗。
如入栅未及开芡,一闻聒叫,早已鼓翅张牙,此中多出了虫。
苟非调养珍惜,历斗从未受伤,周身无丝毫病故,安能若此?
所谓起死回生,脱胎换骨,色已干者,落汤有时反明,久不食者,落汤转能得肉。
是皆挽回造化,培养后天,人力所致,亦可结冬。
至如油毛沙血兼全,光彩精神俱足,非特善斗,必且寿长,又何患其不结冬也?
早秋之虫,取其苍老;落汤之虫,又欲其少嫩。
两说似不相通,实则皆有所据。
出土苍老,合口必重,且可早斗。
直至落汤,仍属矫健,精神光彩,转觉少年,此等即系三秋将军,必能结栅。
如出土稍嫩,必须迟斗,养至深秋,肉苍壳老,脱尽嫩相,或浅色变为黑色,宽声变为急声,亦可望其结栅。
总之,苍老之虫,落汤反嫩;捉嫩之虫,落汤反老,皆称异品。
盖苍者,历久无仰头不食之病;嫩者遇冷,有应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