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船山《噩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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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船山《噩梦》
王船山:
《噩梦》
噩梦序
教有本,治有宗,立国有纲,知人有道,运天下於一心而行其典礼,其极致不易言也。
所可言者,因时之极敝而补之,非其至者也。
如衡低而移其权,又虑其昂;虽然,亦有其平者。
卑之勿甚高论,度其可行,无大损於上而可以益下,无过求於精微而特去流俗苟且迷复之凶,民亦易从,亦易见德、如大旱之得雨,且破其块,继之以霢霂者,亦循此而进之。
鲁两生曰,「礼乐必百年而后兴。
」百年之始,荡涤烦苛,伹不违中和之大端而巳。
天其欲苏人之死,解人之狂,则旦而言之,夕而行之可也。
呜呼!
吾老矣,惟此心在天壤间,谁为授此者?
故曰「噩梦」。
玄黓阉茂之岁,阳月朔旦甲戌,船山遗老识。
正文
孟子言井田之略,皆谓取民之制,非授民也。
天下受治於王者,故王者臣天下之人而效职焉。
若土,则非王者之所得私也。
天地之间,有土而人生其上,因资以养焉。
有其力者治其地,故改姓受命而民自有其恒畴,不待王者之授之。
唯人非王者不治,则宜以其力养君子。
井田之一夫百亩,盖言百亩而一夫也。
夫既定而田从之,田有分而赋随之。
其始也以地制夫而夫定,其後则唯以夫计赋役而不更求之地,所以百姓不乱而民劝於耕。
後世之法,始也以夫制地,其後求之地而不求之夫,民不耕则赋役不及,而人且以农为戏,不驱而折入於权势奸诡之家而不已,此井田取民之制所以为盛王之良法,后世莫能及焉。
夫则有制矣,田则无制也,上地不易,百亩而一夫,中地一易,二百亩而一夫;下地再易,三百亩而一夫。
田之易不易,非为法禁民使旷而不耕也,亦言赋役之递除耳。
再易者,百亩三岁而一征也。
一易者,间岁而一征也。
上地百亩而一夫,中地二百亩而一夫,下地三百亩而一夫,三代率因夏禹之则壤为一定之夫家,而田之或熟、或莱、或有广斥,皆不复问。
其弃本逐末,一夫之赋自若,民乃谨守先畴而不敢废。
故春秋讥初税亩,舍版籍之夫而据见在垦田之亩以税也。
讥作邱甲,用田赋者先王之制,五百七十六夫而出长毂一乘,至此则核实四邱之田为一甸。
其后并以井邑邱甸为不实而据见在之田亩,合并畸零以起赋。
舍人而从土,鲁之所以日敝也。
然则取民之制,必当因版籍以定户口,则户口以制税粮,虽时有登降,而抛荒卤莽,投卖强豪、逃匿隐漏之弊,民自不敢自贻以害。
得井田之意而通之,不必问三代之成法而可以百世而无敝也。
孟子言农夫获谷之数凡五等,以中为率。
古者上岁民食月四鬴,中岁三鬴,下岁二鬴,以三鬴为准,十一而取一夫之税,岁赋二十五鬴有奇。
鬴六斗四升,古斗斛大小不可详考,大率一鬴当今三斗而弱。
其赋七石五斗,以米半折之,为米三石七斗有奇,赋未尝轻也。
古今量制虽难通算,而以食七人准之,则岁获略止四十九石。
今南方稻田,岁获上田不过十二亩,下田不过二十亩,今法止额粮一石内外耳。
是古之赋税且三倍於今而有余,民何以堪!
惟古者以夫定税,一夫止取其百亩之赋。
殷、周一沿夏之则壤,而但记其民籍之登耗。
地虽辟而赋不溢,若其荒废而赋亦不减,则所谓农服先畴而治安长久也。
今云南以工计田,猺洞以户起科,皆其遗意。
故民有余而无逋欠,岁入有恒,量入为出,亦无忧国用之不给也。
即如洪武间惟征本色一石,亦不患金钱之匮,则核户口於立国之始,以永定田制,民何忧不足,地何忧不垦!
逋负无所容奸,蠲赦可以不数,而国抑何忧乏哉!
立国之始,法不得不详。
有国之道,用不得不丰。
不祥则苛横者议其後,面变易增加之无已。
不丰则事起而猝无以应,必横取之民,以成乎陋习。
如驿递者,国之脉络,不容壅滞者也。
故在国初,水马驿栉比蔓緜,恒处于有余。
建驿官,设驿卒,站马、站夫,红船、快船,铺程供应口粮,皆细计而优储之,即驿官利其有余而私之,勿问也。
乃以济公事,而民力以事,而民力以不与闻而舒。
嘉靖间,言利之小人始兴。
万历继之,祟祯又继之,日为裁减。
为之说曰,「非勘合火牌,不许应付。
」而实则大不然,水则掳船,陆则派夫,县不给则委之殷实,委之行户,已而全委之里甲。
孰为作此俑者,流毒无穷?
则何如加赋之犹有定额也!
驿递之外,莫如公费。
且若皇华衔命,监司巡行,宾客经过,节序宴会,相为酬酢,宾兴考课,必有供奖,廨宇桥路,必时修理,下逮舆皂犒赐,孤贫拯给,皆人情物理不可废之需。
无故统天下而作贫苦无聊之态,实则不能废而听吏横取之民。
苟其横取,则无可复制而益趋奢滥,於是而民日困,国日贫,诬上行私,莫之纪极矣。
会典田粮起科,上田每亩不过七升八合极矣。
乃今南方额派,有亩一石有奇至二石者。
其源有二,苏、松、常、湖等郡,则张士诚君臣没官之田,与籍没豪右及迁徙濠,泗之产,皆名为官田,俱照佃客纳租田主之数输官而免其赋役。
当时稍便之,愚民利小利赁耕之,遂为世业。
其後督责不堪,足以逃亡。
海中丞瑞不能为奏请改民以均苏之,而平铺於民田,以为一切苟且之计。
故无官无民,其派均重,而民困极矣。
若他处虽无官田,而市郭民居、山林、园圃、陂池,皆丈量起科。
其後鬻产者留宅地山林而卖其田,乃以彼粮铺於田亩。
岁久移易,莫从稽考,而粮有倍堕者矣。
其失在不念廛居之征,以市肆冲僻为上下,初非可以丈量定者。
山林则荣落无恒,园池则修废因人,岂得计亩以为额!
古者廛有廛税,不入经界。
林木竹苎则可於鬻处税之,而不可限以恒有。
今欲苏民之困,唯有据见在之垦田,以七升八合递下为准,而元额断不可复。
但令实科实徵,民自可无逋欠,亦何国计不足之有!
若弘治、万历两次丈量,所司皆以取足元额,而略为增减。
其万历中江陵橾切,尤为一切之法,愈不足据也。
言三代以下之弊政,类曰强豪兼并,赁民以耕而役之,国取十一而强豪取十五,为农民之苦。
乃不知赋敛无恒,墨吏猾胥,奸侵无已,夫家之征,并入田亩,村野愚愞之民,以存田为祸,以得有强豪兼并者为苟免逃亡、起死回生之计。
唯强豪者乃能与墨吏猾胥相浮沈,以应无艺之征。
则使夺豪右之田以畀贫愞,且宁死而不肯受。
向令赋有成法而不任其轻重,孤儿独老可循式以输官,则不待夺有余授不足,而人以有田为利,强豪其能横夺之乎!
赋役名数不简,公费驿递不复,夫家无征,一切责之田亩,田不尽归之强豪不止,而天下之乱且不知所极矣。
唐制:
郡县有赤、畿、望、雄、紧、上、中、下八等,以为官秩之崇卑,出身之优劣,升迁之上下。
事之繁简,任之轻重,人才之进退,因以分焉,诚善法也。
今官制於府州县注以繁简,犹之可尔。
注以顽淳,巳非奖厉风俗、责成教养之道。
况注以饶瘠,则是羡之以贪而悼其廉也。
筮仕之初,已有饶瘠在其胸中,欲士之有廉耻,民之有生理,得乎!
税粮分派,令民徵纳多寡有截然之数,则愚民易知而奸诡无所容。
立法者在上一切为苟简,而使下分析之为繁难,此甚无谓也。
如漕运以四百万石为准,派於直省各若干万。
乃额粮之多寡,初不整齐,而部授数于司,司分派於州县,取必於部授之总数,以碎细洒分之,遂於斗、升之下,立合、勺、抄、撮、圭、粒、粟等虚立之名。
因而轻齎、耗脚、水利河南、过湖江西、两尖及楞木、松板,亦就零星派数而洒加之。
奸伪相乘,善算者莫之能诘,而况愚氓乎!
夫名,因实而生者也。
勺、抄以下,无此量器,何从而为之名?
十粒为圭,千粒为抄,谁为历数?
粒下有粟,岂剖碎稻麦为十粟耶?
凡此,皆可资一笑。
乃徒以爚乱人之耳目,而施之以利析秋毫之教,非小失也。
且如北运以广储偫,亦岂必四百万之整齐而无余欠哉!
则何如通计可漕地面夏说秋粮共若干,因坐派民米一石,运米几斗几升,至於升而止,即或于四百万石之数有余有欠,亦何不可!
官仓所入,不妨岁有畸零。
农民所输,自可截然画一。
若民田亩之有畸零,自以三从五,七从十,一二消除,皆至升而止,则一切脚耗之类,皆可简明计之矣。
如折色输银者,亦但可至釐而止,其下有毫、丝、忽、杪、微、尘、纤、埃,猥诞亡实名目,尽属可汰。
盖部司惮烦,不先为分析,而约略授以总数,乃使郡邑缕分,而至於泛滥以成乎纤诡耳。
至丈量地亩,古人至亩而止,不成亩者勿计也。
今即不能,亦可至一亩十分而止,如厘、毫、丝、忽之名,奚从而生?
使于亩分之外,算有余赢,蠲以与民,亦不至於病国,王者亦何爱此锱铢,而显受尽地力之恶哉!
凡诸琐细不经之名数,前代未有,始于宋、元之间舞文小生,窃律历家之余渖以殃民。
祸虽小而实大,安得一涤除之,以快天下之心目也耶!
光禄寺岁费二十四万,郊庙、社稷、群小祀、庆成、长至、元旦、万寿、番使宴赐皆取给於内,乾清、坤宁二宫常膳,上奉慈养,旁及东宫与未就封之皇子皇女,下给六宫六尚,以至宫婢奄寺之食料,莫不仰资。
一日之费仅六百六十两有奇,其俭蔑以加矣。
盖米面出於正供,酒醋、醢菹、禽鱼、蔬果具於各署,盐茶蜡枣俱有实收本色,不尽以烦太仓,其措置亦密矣。
乃仰未免有唐、魏之风焉。
故逮成化时,虚祖宗积贮之帑藏以供御用而后,又可知已。
至正德移太仓银一百一万有奇为金花,以供游幸犒赐之用,凡四倍於岁供,而国遂虚。
嘉靖初,新都总已,於遗诏未能复归太仓,以待新主之善政,因循一年,遂转为醮坛之费。
醮坛罢而御用承之,相沿以至於匮乏,则二十四万二千余两之制,空有其名而费不赀矣。
然後知周礼「唯王及后不会」之用意精也。
王后之好赐,虽不会而取给於职币。
职币之入,多寡随时,俭可以畜而奢有所止,中主之志欲亦得矣。
萧何有言,「使後世无以加」,诚远虑也。
子孙处承平之后,不能深喻艰难,束之则愈纵,势所必至,何似豫达其情以为之节宣哉!
黄册之法,始于开尚书济一言而定一代之规。
乃行之既久,十甲司册者习为奸私,以成影射飞漏之弊。
然法虽诡而人存,脱漏堕射,犹有所稽核,迨册书废而愈乱矣。
一县数万户,册籍轮掌,而总寄之一县吏,又非大猾不任此,安能持之数十年乎!
若通黄册之法而善用之,无如不专任十甲,而当十年大造之际,於十甲内递轮一甲管十年之籍,新旧交相对验,各存旧册以相稽考。
且县之有丞薄,非漫设也,唐、宋有司户之官,正为此设。
无如专委於簿,以统纠其鬻卖别户收除之实,每一官交代,即举任内有无推收,具册呈县。
其县每岁实徵之册,必从簿发,而令当年里长与册书封验,无有差讹而後开徵。
此最为民事利病之尤者,必不可以苟且取便者也。
立法之始,无取太宽。
常留有余之德意於法外以使有可宽,故大貉小貉之弊必至於大桀小桀。
唯通国计之常变,而处於有余之地,乃宽之於课程,则民不狎为易供而其后受束湿之苦,斯以乐生有道矣。
今百姓之困敝,殆无孑遗,皆自守令之考成为始祸之本。
闻嘉、隆间且以岁课满八分以上者,大计膺贪酷之黜。
上虽未为之法,而下自体德意以行之,故民力裕而民心固,虽土木之变,邓茂七、黄萧养、刘、赵、鄢、蓝诸寇之窃发,弗能摇也。
以税粮完欠为有司之殿最,法始於江陵,一决其藩而不可复收矣。
申、王二相,反江陵而过为纵弛,乃以资言利者之口实。
温体仁全师江陵之术而加甚焉,有户书李待问者为之羽翼,乃令知推行取,府县印官给由,皆行户部,比较任内完欠,遂使牧民者唯鞭笞赤子为务,而究之逋负山积,激成大变,所谓「则何益矣」者,信矣。
故户部考成之陋制不革,而欲民之免於深热,必不可得也。
军卫之制,行之百余年而大坏。
成、弘间军尚可用,卫弁亦尚自力於武事,正、嘉而後,不可复理,势所必然也。
唐变府兵为彍骑,而特重边帅之寄,故虽有渔阳之祸而终得朔方之益,揖吐蕃、回纥而进之而终诎於中国之强。
宋与本朝仍旧相沿,惮为改饬。
宋之禁军、厢军与卫军略同。
禁军,团营也,厢军,卫所也,皆散武备於腹里也。
夫唯军卫聚屯於边,其身家托焉,而又沐浴於刚劲之气,则莫之劝惩而自练习於武勇。
若散屯於腹里,使其黠者游文墨歌舞之中,其陋者龌龊於鸡豚园池之利,心厌甲胄,而神气俱为之疲苶,欲其不化而为惊麏缩蝟,不可得已。
且兵聚则勇,散则怯,故东汉自平乱以后,置屯黎阳,所以聚之於勇武之乡也。
天下皆有兵。
而天下无兵矣。
腹里之所防者,盗贼耳。
其始发也,良有司率机快健捕制之而有余;藉令其啸聚渐众,移边兵而讨之,亦易尔,乌庸是郡郡而置军乎!
洪、永间分列卫所,颇以迁就功臣而处之善地,遂以坏一代之军政。
即以屯田言之,使屯於腹里而耕民所可垦之田,何若屯於边而垦民所不耕之土乎!
制腹里之盗贼,以民兵而已足。
畜厚威於边,不特夷狄莫之敢窥,腹里之奸宄,亦隐然有所畏詟而不敢逞。
南循海澨,接南宁、太平,绕黔、滇、建昌、黎、岷,遵九边尽于登、莱,皆用武之区。
中间要害如徐州、虔南、偏沅、郧、夔、潼关,亦可扼险而收土著丁健之用。
沿海则水师训习之地也。
环绕以固中区,为诗礼耕桑之域。
运天下於掌,而处九州如一室,莫便於此,勿为袭赵宋褊忌之计,以自翦羽翼而成禽也。
武举之制,至乌程、武陵秉国之后而败坏极矣。
顾其始亦未为得也。
文章吏治,有循序渐进之道焉,养之以从容,而慎重之以奖其廉耻,固一道也。
若武夫,则用其朝气而不用其暮气者也。
以次而举之,果有能者,必不耐其迂迟;其能耐者,必其大不堪者也。
勿为之科,而於大阅之日募草泽之有智略勇敢者,督抚试而特举之,部核之而授之以试职,即使之从大帅军中以待命於边,或为突骑,或为队哨之长,或分城堡之守,或效幄幕之用,实委之以战守之事。
其失也,不过亡一人。
其得也,遂可以拔非常之士,而黠愞者不敢以身尝试。
则岁一举之而已足,何事於科场之琐琐,决取舍於数矢之中否,数行之通塞哉!
言治术者,有名美而实大不然,则乡团保甲是已。
其说摹仿周礼,而所师者管仲轨里连乡之制尔。
自周以前,列国各自立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一国之隘,无从别得男武之士而用之,则就农民而尽用其丁壮,亦如今土司之派其狼猡以为兵,盖以防邻国之兼并,而或因以兼井邻国。
其事本不道,而毒民深矣。
封建既废,天下安堵,农工商贾各从其业,而可免於荷戈致死之苦,此天地穷则变而可久者也,奈何更欲争斗其民哉!
朱子自谓守郡日时有土寇,故欲训练保甲,後熟思此土之民已竟武勇,奈何复导之以强,因而已之。
大儒体国靖民之远图,不泥於古固如此,未尝挟一寓兵於农之成说,以学术杀天下,如王介甫之鳃鳃於保甲也。
盗贼初非敌国也,以政安之,以法治之。
天子建吏,不能为民弭盗,而使民之以生死争一旦之利乎!
团保之立,若不实核之以武备,则徒为儿戏而只以扰民。
若使器械必精,期会必壹,技击必试,立之以长而纠之,小则黠豪以牟侵贫弱,大则教之以乱,而邓茂七之祸不旋踵而发。
唯刘念台先生尹京时听行条规,以申六条饬冠昏丧祭之礼,而讥察游惰非违者,不责之以武备,庶为可行,盖亦王政之枝叶也。
自盐政边储之坏,议者争言开中输粟旧法之善,而不知其非。
既违事之宜,又拂人之情,故叶淇得以利动一时而尽废边屯,诚有以召之也。
法之最颠倒者,农所可取苦粟,而条鞭使输金钱;商所可征者金钱,而屯盐使之输粟。
边可屯,官不能屯,而委之素不安於农之商;粟可博金钱,官不移丰以就歉,而责农之易金钱以偿官。
其不交困也,得乎!
取之必於其所有,使之必於其所长,一人效一人之能,一物抵一事之费,周官之善,尽於此耳。
人各效其所能,物各取其所有,事各资於所备,圣人复起,不能易此理也。
且如周制,兵车之赋出於商贾,盖车乘、马牛,本商之所取利,而皮革、金钱、丝麻、竹木,翎毛、布絮之类,皆贾之听操,是军器皮作火器各局之费,应责之於商贾也无疑。
如曰税重则物价贵,还以病民,乃人之藉於市买者皆自度有余,面非资尘所必藉,非若粟之一日不得而卯距者也。
且在开之此,无产未官全有九州之壤,若列国封域,尤为褊小,所需之产,什不得一,则但责之商贾尔。
今四海一家,官山府海,何产不丰!
凡诸军国所需,取铁於冶,取皮於原,取竹木於林,取丝於桑土,取麻絮於园,或就民而税,或官自畜植,又不必尽责之於商贾。
乃国计尽弛,悉授之末业之黠民,而徒督责之於田亩之征,不给则令死於桁杨,死於逃窜,不亦僭乎!
农所输者止以养君子,饱士马,何患乎不足!
而一切取办,则何望其能支!
汉人盐铁之论,言之似理而实不然,汉之所以舒农民而培国本者,非後世之所能及。
王介甫狭小汉制,而以青苗、免役,保马诸法重困农氓,其利害亦曙然。
洪武椶园、漆园之设,可惟为万世法,後人且视为迂琐。
民之方苏,共俟之何日耶!
行盐之有地界,商人之奸利,而有国者听之。
同此天下之人,食此天下之盐,何畛域乎!
通行,则商人不得持有无以增一时腾涌之价。
若地分,则舟车之浩繁,自然不行,其可行者自然各有所底止。
唯偶然一方缺乏,则他方济之,究竟商人可以通融得利而无所大损,但不能操低昂以抑勒细民而已。
无地界,则盐价恒平,商之利亦有恒,而狡者愿者不至赀获之悬绝。
且如河东盐池,因晴雨而盈诎。
其诎也,则食河东盐之地界,其淡食者多矣;其盈也,又不能通贸之他方,而或视为赘余,置之不足收;此两病也。
又如广东海南之盐,行赣、吉、衡、永、郴、宝,有上泷、过陡、过山之迟阻。
当议法时,唯以佐广西之经用,而不知天下一家,随在可以挪给,岂必在粤输粤而割裂以为之限乎!
利便一听之民,而上但取其固然之利於所出之地,何至殉商人之奸以困编甿,而召私盐挟仗行凶之祸!
诚欲惠商,支放以时而无坐待寄引之苦,则已足矣。
国以马为强弱。
秦之强也肇於非子,而赵唯骑射乃能以一国抗初张之匈奴,汉、唐之所以能张者,皆唯畜牧之盛也。
五代方域小而年促,仅作旦夕之计,而宋承之,举汉、唐之故苑置之於蔓草田畴之中,而强赋之民为保马,其视金、元,如鼠之遇狸,诚不敌也。
昭代乘口元之披靡,驱之无角逐之劳,其与张、陈争成败者,皆舟师步卒格斗於吴、楚,用马之力少,而马亦仅矣。
然犹广置牧苑,为边防计,使循而不弛,不百年而蕃庶可待。
乃不知谁为之策,俵养于江北、山东、河南、北直民间,使民牧而责其驹。
其为民患也,则始领种马之日,愚民稍以为利,既而子孙怠於牧畜,则或家无三尺之驹而岁供孳生之马。
垂至百年以外,刷马、印马之繁,折价之苦,计户坐徵,加赋外之赋,而民敝极矣。
其为国患也,民贫而诡,则以驽羸之马应官,既不堪用,莫能整饬。
而苟且之臣,又谓承平无用此赘物,不如折价贮於冏寺为国储。
其边镇需马,则上疏奏讨,发冏帑以听其自买。
债帅十不买一,而徒充囊橐,於是中国几无马,而或资茶以贸于西番,仰鼻息於裔夷。
抑且水草失性,动至仆毙,徒为猾驵、墨吏之中饱。
边警以来,人持短兵以当万骑之冲突,责之以不败,必不可得已。
夫自宁夏而南,至於岷、黎、建昌,又南而滇、洱,皆宜马之地也,黄河退滩自同、华而东,至於淮、泗,皆可牧之场也。
舍弥望之荒壤,捐数千顷之闲田,调坐食之冗卒,募游食之余夫,通天下而计之,为费几何?
行之一二十年,而入番之茶可使以金代马,中国之孳息,自较夷狄而尤盛。
固可蠲江北、中原之马价以苏尺,而民益苏矣。
谋国者不以家视国,国之蠹也。
八口之家,牛、豕、鸡,鹜不仰於市,佣夫惰妇一切藉粒粟以易之,其馁可待。
舍其生聚,听产乘之空虚,敺偃蹇之卒以当践蹂,而国以沦胥,良可为痛哭也。
保马为祸阶,俵马继之,赔折积怨,冏金尽而国随,亦必然之势已。
牧苑之法行,国马取给於牧地,而通其法以广公私之畜,纾民役之苦者,又莫若随府州县而置牧。
每邑各有牧场,以邑之大小,草料之难易,酌其多寡。
其收放、打草、剔除之役,量置官夫,谷粟取之县仓本色。
特恐传舍之吏不加爱惜,则无如分任正佐官,每官牧若干匹,交盘清楚之外,许寄牧私马半,於公马任满,听其作归装之用。
其官牧之马,以半供驿递,半授民兵操演逐盗之用,使民兵之壮者习骑射焉。
若其孳息赢余,则三年一计其登耗,斥卖为亭传修饬之用,恒令宽然有余而不为吏苦,且乘人者,夏桀之虐政也,马不给用,而狡胥之顽躯皆以累良民之项领。
马既蕃衍,则严乘人之禁。
在任官非五品以上,休致官非七品以上,士儒耆老非七十以上,及有病妇女非五十以下及受封者,不许用肩舆。
则民相劝於养马,而无形之富强寓於居平,以待不测,此通数百年强本治内之要图也。
严於督民而宽於计吏,则国必无与立。
史称元政不纲,唯其宽也。
唐制:
州县官秩满,则谢事赴都,听吏部铨简,而後更授新除,谓之选人。
虽士大夫不无疲劳之苦及待选之难,然使受命临民者皆得奉一王之灵爽而听廷臣之清议,则自郑重其官箴而不敢偷。
三年入觐,因行大计之曲,亦通此法而得其平也。
考满给由,必亲领司文,赴部考核,而后授以官阶,则不满於公议者,昏瞀老疾者,皆无所隐匿,而吏道清矣。
自以催科为急,於是有藉口钱粮任重,而郡县长吏有终身不入都门者。
升降皆遥为除受,其陟其黜,一听之上官,上且不知有天子,而况知有廷臣之公是非乎!
上官者唯知己之好恶,又其下则唯知货贿已耳。
而天子设部司,设台省,将以何为!
故郡邑之吏不入觐受计,赴部考满,而觊天下之治,必无此理。
核吏不得不严,而士大夫自有廉耻奖掖之者,抑其本也。
孟子言「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
养犬马者犹必充其刍豢,而官俸勿论多少,皆实支三石,折绢折钞,则尽名有而实无。
一月但支三石,以食九人,而不足庶人在官者之稍食也。
为吏者去其乡,荒废其资生之田里,子女僮仆取给於实支者,十不偿一,勿论其上有父母之甘旨也。
况其葬、祭、昏、嫁、子孙读习之费,而在官抑有往来酬赠,楮笔蹬油之需,虽至俭约,亦岂能如於陵仲子之资屦纑乎!
全与实支,犹且不给。
故唐、宋之制,店舍、鱼步、园圃皆委之郡邑而不以上供,所以佐俸人之穷也。
至於修理公廨,铺程酒饭,心红油蜡,一切皆有经费,宽为数而不问其盈余,要令公私各得拔葵逐织,而出无政事之埤,入无交遍之谪,然后秉国法以课其廉顽,则贤者奖、不肖者惩而不怨。
今俸入不堪,吏莫能自养。
其始也,亏替公费,耗没祭祀、学校、夫马、铺递、民快之赀以自入,而一责之民。
其既也,则无所不为,而成乎豺虎矣。
国家常畜数千饥鹰以牧飞鸟,犹且曰彼自有之而无待於公家,则何以为民元后耶!
历之纪建、除、宜、不宜,其弊始于唐,沿於宋,相循以为故常,未有知其非者。
唯解大绅庖西封事言之,而未能详也。
王者敬授民时之大典,而以惑世诬民之小道当之,导民以需,而为事之贼,其亵天迷人甚矣。
故王制曰,「假於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尤可异者,历尾逆推六十年甲子一周之岁,徒列其年而无所取。
宋人以天子年逾六十,欲展为百二十,盖使六十以外之人不登於历数,非恤老者之所忍,不但天子然也。
且下注男几宫、女几宫,仅合婚之邪说,尤为俾民卒迷,而以此失其配耦之正者多矣。
不能利民而滋害之,君道亡矣。
历授民时,使民知因时而趋事,则但当首纪月之大小,月建之所临;次纪某日某时日躔某;次纪中节日时刻分社、伏;次纪朔、弦、望、盈虚;次纪方今月令之宜,如立春正月节,则曰自某日立春以后,某候至,可以作某事,如出耒耜,火田莱,五谷插、耰、薅、获,生蚕,种草棉,理桑苎,种瓜蔬,合牛马,字鷄鹜,摝鱼苗,平道涂,架桥梁,苫墙屋,备薪炭之类,逐月逐候而示民乘时以竟功;其次则纪六气司天在泉之正变,示民以节饮食、慎起居而远疾眚;其次纪官司祀事,民间尝新、荐寝、社、蜡、傩饮之时;如此,则本天以治人之道立矣。
若御用历,则因一岁之节序,时之德刑,日之刚柔,定戎祀庆威之度,及发政布令之期,以宪天而出治。
尤不当以琐琐灾祥于有国之典礼,明矣。
至壬遁历以命将临戎,尤为誖蠧。
两军相当,生死争於俄顷,废智勇而听命於妄人之说,不亦危乎!
因逆臣之阻兵而废藩镇,因权臣之蠹国而除宰相,弃尔辅矣。
宰相废而分任於六官,以仿周制,是或一道也。
乃周六官之长无所不统,而今太仆不统於兵部,太常、鸿胪不统於礼部,光禄、上林不统于吏部,通政、大理不统於刑部,国子监不统於户部,官联不审,事权散乱,统之者唯秉笔内臣而已。
至於内臣之必统於吏部,尤为国之大纲,而都督位兵部之上,莫能仰诘。
二者乃治乱安危之枢机,周官之扼要。
於此一失,纲纪尽亡,区区以行人司、钦天监为礼部之遥属,胡不推此以正六卿之职也!
牧民之道,教养合而成用,故古者学校领於司徒,精意存焉。
今学政贡举一归礼部,则以为此彬彬者仪文而已,户部但操头会箕敛以取民,为国家收债之驵侩,王者意之重轻,形著於命官分职,治乱於此决矣。
督学官,司教者也,宜为布政使司之分司亡疑,而以按察使司官为之,欲以刑束天下士乎!
其始制之意,不过欲重其事权,以弹压提调之有司耳。
乃按察只以纠大奸、拆大狱为职,若经常教养之事,布政司领所属长吏之治而考其成,以上计定黜陟。
今学政兴废,无所事事,而授之廉访提刑之官,则布政司一持筹督迫之租吏,使为一方之师帅,天下何缘而治也!
洪、永间岁贡最重,与进士相颉颃,故授以训导,其选师儒,未尝不重也。
其时学校初立,岁贡生前无积累,非有日暮涂穷之意,而朱善、苗衷皆以教官擢大位,曹鼐自陈不敢为人师,其不以闲冗视之可知也。
相沿既久,挨贡法行,岁贡者皆学不足以博一举,而视此为末路,其能擢国学县令者百不得一,惰归之气乘之,虽欲不弃教道而弋脯修,不可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