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课程重难点辅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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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课程重难点辅导
法律文书课程重难点辅导(文本)
怎样理解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从涵盖的内容来看,法律文书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是国家司法机关为处理诉讼案件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二是国家授权的法律机构或组织所制作的办理或裁决非诉讼案件的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
三是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出具或代书的民用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文书具有如下几方面的主要特点:
(1)主旨的鲜明性。
即法律文书必须是为了解决一定的法律实际问题而制作,而且其中心意思必须鲜明突出。
(2)材料的客观性。
法律文书中所使用的材料,不论是事实材料还是文字材料,都必须是绝对客观真实的,不能有半点虚假,也不能进行所谓合理的想象,甚至于不容许稍加夸大或缩小。
(3)内容的法定性。
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既要符合一般写作规律的要求,更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对某种法律文书的法定要求,写清必须具备的法定要素。
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更必须依法裁处,按律量罚。
(4)形式的程式性。
法律文书是一种在形式上具有明显程式性特点的文书。
程式性特点具体表现在结构的固定化和用语的成文化两个方面。
(5)解释的单一性。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上要求做到精确无误、解释单一,不能有半点含混、模棱两可、语义两歧的现象出现。
(6)使用的实效性。
法律文书是为执行和贯彻实施法律而制作和发布的,因而它的制作和发布都要起到启动或推进法律活动不断进展,乃至解决诉讼中的各种争议、非诉法律活动中的各种有关问题等具体的实际效能。
怎样写作法律文书的事实?
法律文书叙述案情事实的基本要求就是做到明晰清楚,材料绝对真实。
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记清事实,材料真实:
应当具体写清案情事实,做到脉络清晰;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已经掌握的客观真实的事实材料。
(2)事实要素,齐全完备:
必须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如时间、地点、人物、过程和结果等等。
(3)关键情节,具体叙写:
对于决定或影响案件性质、涉及当事人有无法律责任、涉及问题严重程度等的情节必须力求具体详明。
(4)因果关系,交代清楚:
不能有因无果、有果无因或者因果脱节、因果模糊甚至于有违事理。
(5)争执焦点,抓准记清:
不论刑事案件还是民事、行政案件,对于双方之间争执的内容和焦点均应把握准确并记叙清楚。
(6)财物数量,记叙确切:
涉及财物或其他事物的数量时必须记明确切数量,至少是记明基本数量。
(7)叙述事实,平实有序:
不应当追求辞藻的华丽或者采用文艺性的修辞手法。
(8)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材料必须绝对真实,并足以说明问题的本质。
(9)列举证据,确凿可信:
证据必须充分有力,具有确凿性和可信性。
怎样写作法律文书的理由?
理由论证是法律文书中的灵魂,是体现文书主旨的核心内容,必须依法论述,分析透辟,说理有据,令人信服。
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认定事实,以实为证:
应当将列举证据与阐明认定事实的理由相结合,浑然一体。
(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既要严格遵循法律,也要注意事理分析;做到以法诲人,以理服人。
(3)引证法律,明确具体:
引证法律条款必须注意准确性和针对性,力求做到引用适用于本案的外延最小的法律条款。
(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必须做到瞻前顾后,一以贯之。
怎样写作呈请立案报告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且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文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写明标题和编号。
2、正文。
写明:
(1)立案的事实依据。
即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来源和报案人员简况、案件和侦查对象的情况。
(2)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即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说明立案侦查的正确性、必要性,并为制作侦查计划打下基础。
(3)侦查计划:
侦查的方向和侦查的范围以及主要任务;查明案情应当采取的措施、方法和步骤;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侦查的时间要求等等。
3、尾部。
写明结束语及文书制作单位名称、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公章。
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一经领导批准,即可签发拘留证。
它是签发拘留证的依据。
呈请拘留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文书名称上方有“领导批示”和“审核意见”栏,供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用):
1.首部。
写明标题(呈请拘留报告书)、编号(X公刑拘字〈XXXX〉XX号)。
2.正文。
写明:
(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
依次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简历等。
(2)呈请事项:
即写明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
通常表述为“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XXX,理由如下:
”
(3)拘留理由:
即被拘留人涉嫌犯罪事实及证据。
(4)法律依据(相应的《刑法》条款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及结束语(当否,请批示)。
3.尾部。
写明承办单位,注明年月日。
怎样写作提请批准逮捕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写明标题、编号(X公刑提捕字〈XXXX〉XX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等)和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正文。
写明:
(1)案由和案件来源。
表述为:
“犯罪嫌疑人XXX(姓名)XX(罪名)一案,由XXX举报(控告、移送等)至我局(写明受案、立案时间及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
”
(2)犯罪事实。
以“经依法侦查查明:
”为开头语,写明犯罪嫌疑人的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事实。
(3)证据。
(4)法律依据。
表述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简述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之规定,涉嫌XX罪,有逮捕必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第XX款、第XX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
3、尾部。
写明致送语(“此致XX人民检察院”)、发文日期,由公安局长盖章,并在年月日上加盖公安局公章。
文末写明附项(案卷材料册页数及犯罪嫌疑人羁押处所)。
通缉令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服刑犯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通缉令具有法律强制力,根据通缉令,各地公安机关对被通缉的对象都应将其捕获,任何公民也都可以将其扭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专用的文书,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发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均无权发布通缉令。
通缉令为两联填空式文书,分正本和存根两部分。
主要的写作内容在正本上。
正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写明标题(通缉令)、编号(发文公安机关代字、文书简称、年度和顺序号)和发布范围(受文单位的名称)。
2.正文。
写明:
简要案情;被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在逃人员网上编号、身份证号码、体貌特征、特长及携带物品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项(被通缉人照片、指纹及社会关系)等。
3.尾部。
写明发文的年月日、加盖发文单位公章,并注明通缉令抄送部门名称。
立案决定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侦查的合法依据。
立案决定书为两联填空式文书。
正本联应写明:
1.首部。
写明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名称及文号(X检XX立〔XXXX〕XX号)。
2.正文。
写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和决定事项(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一案立案侦查)。
3.尾部为“检察长”及其签名或盖章,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人民检察院院章。
二、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凭证,也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依据。
批准逮捕决定书为四联填空式文书。
正本应写明:
1.首部。
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X检X批捕〔XXXX〕XX号)和送达机关名称(XXX公安局)。
2.正文。
写明“你X(局、处)于XXXX年XX月XX日以XX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XXX,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XX犯罪(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罪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XXX。
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三日内通知本院。
”
3.尾部。
写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盖院章。
三、起诉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书,又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刑事审判活动,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凭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基本范围;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来讲,起诉书既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知,又是公开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书。
起诉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
写明:
(1)制作机关名称。
被告人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检察院名称前面应当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2)文书名称。
(3)编号。
由院名(代字)、部门(代字)、文书性质(代字)、年度及顺序号组成,即“X检X刑诉〔XXXX〕XX号”。
(4)被告人(被告单位)基本情况。
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诉讼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基本情况(按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5)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
分别不同情况写明:
A.通常表述为:
“本案由XXX(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XXX罪(或者:
被告单位XXX涉嫌XXX罪,被告人XXX涉嫌X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XXXX年XX月XX日已告知被告人(或者:
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XXXX年XX月XX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或者:
被害单位及其诉讼代表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XXX和被告人的辩护人XXX(或者:
被告单位的辩护人XXX和被告人的辩护人X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B.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
“本案由XX(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X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XXX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XXX人民检察院于XXXX年XX月XX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XXXX年XX月X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C.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
“被告人XXX涉嫌XXX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
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D.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
“本案由XXX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X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XXXX年XX月X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2.正文。
按照以下格式:
“经依法审查查明:
……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
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XXX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
写明下列内容:
(1)案件事实。
叙述事实必须客观、准确,要素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首先,概括阐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其次,指出被告人行为触犯的刑法条款和构成的罪名;第三,说明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最后,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与起诉决定。
3.尾部。
写明起诉书主送的人民法院全称、起诉案件的检察人员的法律职务和姓名、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检察院院章。
文末写明“附项”内容:
被告人羁押处所(现在处所)、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名称及数量;或者被害人附带民事诉状X份。
四、不起诉决定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具有终止本案刑事诉讼,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
不起诉决定书一经送达,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不起诉决定书是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
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X检X刑不诉〔XXXX〕XX号)、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等。
2.正文。
写明案件事实(即符合不起诉三种法定情形的事实和证据);不起诉理由、法律根据、决定事项(对XXX不起诉);告知事项(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的申诉权利)。
3.尾部。
写明承办案件的检察员职务及姓名、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院印。
五、公诉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
发表公诉意见,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庭审理公诉案件的必备内容,是公诉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罪行和适用法律等重要问题的进一步阐发和论证,也是法庭听取国家公诉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及如何定罪量刑等问题的总体性意见的重要形式。
公诉意见书要与起诉书相辅相成。
制作公诉意见书的基本要求是:
论点鲜明突出,论证有理有据,分析透彻深入,语言准确有力。
公诉意见书是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
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被告人姓名、案由、起诉书文号和对法庭审判人员的呼语。
2.正文。
依次写明:
(1)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法律根据和在法庭上的身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XX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
(2)对法庭调查结果的概括评述。
(3)支持公诉的意见。
(4)结论(对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的意见):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XXX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等)处罚。
”
3.尾部。
写明公诉人姓名,注明当庭发表公诉意见书的时间。
六、刑事抗诉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刑事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是引起人民法院第二审或再审的法定文书之一。
抗诉书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刑事抗诉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
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刑事抗诉书)、文号(X检X刑抗〔XXXX〕XX号)、原审被告人基本情况(二审程序抗诉时不写)、原审诉讼及判决(裁定)简要情况。
2.正文。
写明:
(1)抗诉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证据(二审程序抗诉时不写)。
(2)审查意见、抗诉理由和法律根据。
(3)抗诉决定和法律根据。
3.尾部。
写明送达法院的名称,检察院名称、文书制作时间,并加盖院印。
文末注明:
被告人羁押处所(现在处所)、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
七、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民事(行政)抗诉书,既是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进行再审的有效依据,也是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法定手段。
民事(行政)抗诉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
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X检X民〈行〉抗〔XXXX〕XX号)、案件来源及审查过程。
2.正文。
写明:
(1)本院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
(2)审查意见、抗诉理由。
(3)抗诉决定及其法律根据。
3.尾部。
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决定抗诉的年月日、并加盖院章。
文末注明随案移送的卷宗及有关材料情况。
什么是起诉意见书?
其结构和写作要求是什么?
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起诉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写明标题、编号(ⅹ公刑诉字〈XXXX〉XX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等)和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正文。
写明:
(1)办案简况。
写明:
A.案由和案件来源。
表述为“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一案,由XXX举报(控告、移送等)至我局。
”。
B.办案过程。
写明受案、立案时间及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
C.过渡性文字。
写明“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案,现已侦查终结。
”
(2)案件事实。
以“经依法侦查查明:
”为开头语,写明经侦查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要素。
常用叙事方法有时间顺序法、主次顺序法(突出主罪和突出主犯)、综合归纳法以及多种写法并用法。
(3)证据。
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引出证据的列举;列举完后另起一段写明“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
(4)有关量刑的犯罪情节。
写明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等从重、从轻、减轻情节。
(5)犯罪性质的认定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依据(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第X款,涉嫌XX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3、尾部。
写明送达用语(“此致”“XX人民检察院”)、盖公安局长印章,并在年月日上加盖公安局公章。
文末写明附项:
(1)本案卷宗XX卷XX页;
(2)犯罪嫌疑人现押在(或住在)何处;(3)随案赃、证物情况。
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构成何种罪名,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对于及时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维护公民的正当合法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种类较多,其中以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最为典型。
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
写明:
(1)法院名称(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涉外案件,各级法院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称)和文书名称(刑事判决书),应分行居中书写。
(2)案号。
依次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代字、顺序号组成,即“(XXXX)X刑初字第X号”。
(3)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在何处)。
(5)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
与被告人的关系)。
(6)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XXX人民检察院以X检X诉〔XX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诉讼代理人XXX,被告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辩护人XXX,证人XXX,鉴定人XXX,翻译人员XXX等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对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在“受理了本案”一句之后增写以下内容:
“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
被告人XXX提出上诉(或XXX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XXX人民法院二审后,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刑终字第X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正文。
写明:
(1)事实和证据。
依次写明:
①控辩主张:
“XXX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辩称……。
辩护人XXX提出的辩护意见是……”。
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经审理查明,……”。
(2)判决理由:
以“本院认为,……”开头,依次写明:
①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
②触犯的《刑法》条款及构成的罪名;
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表态;
④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表态;
⑤判决的法律依据:
“依照……(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3)判决主文:
“被告人XXX犯XX罪,判处XX(刑罚种类、期限等)。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管制刑的“折抵二日”),即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