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灭火救援现场伤害事故防范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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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灭火救援现场伤害事故防范要点

常见灭火救援现场伤害事故防范要点

一、防“轰燃”伤害

1.灾情预判不足,盲目行动引发轰燃事故。

(1)内部情况不明时,应利用测温仪或触摸门体等方式感知内部温度,外部观察烟雾流动情况,一般门体温度超过常温或门窗有烟雾逸出即可判定可能存在轰燃危险。

(2)应破拆建筑外窗、气窗、天窗等部位实施排烟散热,破坏轰燃形成的条件。

(3)在不具备破拆外窗的情况下,应在水枪射流掩护下,在密闭空间进户门(防盗门、防火门、卷帘门、防火卷帘等)中下部破拆大于水枪枪口的孔洞,利用孔洞出直流水向空间顶部摇摆射水降温。

(4)破拆进户门前,指挥员必须检查防护情况,确定撤离路线,明确避险措施,撤离无关人员,准备应急接应力量。

2.进攻路线选择不当导致轰燃伤害。

(1)必须将多层建筑入口或着火层下层、高层建筑着火层下层或下两层、地下建筑上风入口作为进攻起点。

(2)乘坐消防电梯时不得直接进入着火楼层。

(3)作战展开前,应开启着火层及上层电梯间、楼梯间、过道的外窗和封闭、防烟楼梯间的正压送风系统,明确疏散楼梯间为紧急撤离区域。

(4)注意保持通向楼层内部的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严禁全部开启,防止高温烟气窜入楼梯间。

3.个人防护不到位导致轰燃时人员受伤。

(1)实施内攻展开前,指战员必须戴好头盔、手套、灭火防护头套、空气呼吸器等防护装备,佩戴面罩呈供气状态,开启呼救器。

(2)越过分水器前,指挥员必须对全体参战人员实施安全防护检查,并提示安全要求。

4.破拆外部窗口方法不当导致轰燃时人员受伤。

(1)破拆前,应事先清理破拆口上部及周围的可燃物,并出水设防。

(2)应破拆下风或侧风方向窗口,形成烟气对流,及时排出烟热,严禁人员处于排烟散热口位置。

(3)利用消防梯或举高车破拆外窗时,架梯或工作斗破拆位置应位于破拆口侧下方,并保持安全距离。

5.破拆进户门方法不当导致轰燃时人员受伤。

(1)破拆进户门时必须要有水枪掩护,战斗员应尽量位于门的铰链一侧。

(2)破拆后应缓慢开启一条门缝,保持低姿利用缝隙向室内顶部摇摆射水,待室内烟热气流析出后方可深入内攻。

(3)破拆位于下风方向或室内火灾荷载大、燃烧时间长的进户门时,战斗员应预先用脚或垫块抵住门体底部,防止破拆进户门时受火风压影响突然自行开启,引发轰燃。

6.掩护水枪设置不合理导致轰燃时人员受伤。

(1)每组进攻人员应按照1人实施破拆、2支水枪梯队掩护、1人指挥监护的分工实施。

(2)水枪手须采取蹲姿或卧姿,水枪与掩护对象之间应分别保持5米以上安全距离。

(3)待掩护水枪的喷雾射流对保护对象实现全覆盖后,方可实施破拆和内攻行动。

7.发生轰燃后指战员应对不力导致人员受伤。

(1)发生轰燃、高温热气冲击情况时,指战员应立即蹲下或趴下,掩护水枪坚持低姿出喷雾水掩护。

(2)在现场温度过高、指战员受到高温烟火威胁时,指挥员应果断组织人员迅速撤离至疏散楼梯间。

(3)撤至安全地点后,指挥员应立即清点人员,关闭通道上的防火门,若人员被困,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力量在水枪掩护下强攻救人。

二、防“坠落”伤害

1.利用绳索登高作业方法不当导致人员坠落受伤。

(1)使用绳索登高作业时应在绳索的荷载范围内使用,严禁使用外表破损的绳索。

(2)必须设立安全员,指挥员必须在现场指挥。

(3)救助绳不得少于两根,优先使用救援绳包,救助绳的直径必须在12.7毫米以上。

(4)绳索固定点必须牢固,统一受力方向固定点不少于两处,选择建(构)筑物固定构件或其他可承重的设施固定,

(5)现场无法制定固定支点时,利用救援人员自身作为固定点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佩戴手套,最后一人利用腰部缠绕绳索保护。

(6)承载的绳索必须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设置护具,并要做好防止护具随绳索下降移位的措施。

(7)必须在指挥员和安全员检查结绳方法无误、固定点牢靠、明确通讯方式后,方可实施操作。

(8)利用绳索下滑或上升必须在指挥员指挥下进行,控制下滑(上升)速度,严禁急降(升)、急停。

(9)操作人员在进入室内确认安全后方可解绳。

2.利用举高车救人灭火时操作不当导致人员从高空坠落。

(1)举高车应停靠在地面坚实的路基位置,其操作回转半径内下面禁止站人。

(2)严禁超出举高车工作斗的承载范围救人,工作斗门锁未锁闭时不得升降。

(3)禁止在工作平台内使用两节拉梯等无自身固定的延伸装置救人。

(4)工作斗内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固挂在工作斗的栏杆上,固挂时应避开工作斗门的横杆,斗内人员必须均匀分布站立。

(5)引导被困人员进入工作斗时,要组织有序,逐个进入。

(6)被困人员进入工作斗前应预先采取牵引保护措施,防止踏空、坠落。

(7)不得使用举高车悬空吊升水带出水或直接吊升器材。

3.利用救生气垫救人时措施不当导致人员伤亡。

(1)气垫应注意避开触尖锐物体和充气太足,严禁超出气垫使用高度救人。

(2)设立安全员引导被救者有序逃生,控制人员前后下落时间,严禁2人同时下落。

(3)地面人员应帮助下跳人员迅速离开气垫,下落者未下落至气垫前消防员不得直接用手接抱。

(4)下落者落在气垫的边缘位置时,消防员严禁用身体正面遮挡下落者。

4.利用消防梯救人灭火措施不当导致人员坠落伤亡。

(1)架梯位置要防止高空物体坠落和避开架空电线,梯脚、梯首、撑脚必须架设稳固。

(2)消防梯架设窗口或阳台时必须高出窗台二个梯档,并靠于窗台一侧。

(3)内梯马夹落档和保护人员就位后方可逐档攀登。

(4)登高破窗时,消防员要用安全绳做好自我保护,地面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

(5)利用梯子背负救人时应使用救人背带,下梯前要用绳索对消防员自身和被救者做好保护,地面消防员要做好保护接应。

(6)梯子联用救人时,必须做好固挂措施,确定牢靠后方可攀梯。

(7)利用梯子登高射水时,消防员和水带必须分别使用固挂措施,消防员采用“骑马式”控制人体重心,并严格控制射水压力,在梯子上作业不得超过2人。

(8)当火势威胁架梯或救人时必须设置水枪射水掩护。

5.指战员在屋面作业时因行进、射水、破拆方法不当导致坠落伤人。

(1)屋面作业前,指挥员必须弄清建筑结构和屋面情况,控制登顶作业的人员数量和重量,不得破坏建筑承重结构。

(2)在坡屋面行进时,应采取揭开或敲碎瓦片、插腰斧等方法建立足点,手脚并用,尽可能靠近屋脊或扶女儿墙行进,下行时应采用坐姿式。

(3)在轻质屋面或简易顶棚行进时,要沿承重梁或铆钉行走。

(4)坡屋面铺设水带时应跨过屋脊,水带垂直部位要作固定,供水时应缓慢进行。

(5)在人字屋顶射水时水枪手要骑跨在屋脊上。

(6)坡屋面上的破拆物与器材要防止滑落伤人。

6.指战员在黑暗、浓烟等环境下因方法措施不当导致坠落伤人。

(1)进入黑暗、浓烟等室内视线不清场所时,坚持前虚后实、探步前进、靠墙行走的行动要则。

(2)严格控制进入人员数量,进口处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明确绳索联络和撤离信号。

(3)使用安全绳保护时必须牢固可靠,一头固定在主侦察员的腰带,其他副侦察员用弹簧钩活络套住,另一头系在外部安全员身上。

(4)人员从窗口进入室内时要手抓窗框,双脚缓慢着地,有条件时可以采用水枪射流、木棒探测等方法探测窗下虚实,待立足稳妥后方可逐步深入。

(5)进入结构烧损的室内,人员不得过分集中,水枪射流应先上后下左右扫射,消除不稳定物后再逐步深入。

7.指战员在被水淹没、泡沫覆盖区域行进时掉入孔洞导致人员伤亡的。

(1)进入涉水和被泡沫覆盖区域时必须坚持前虚后实、探步前进的原则逐步行进。

(2)行进时应使用撬棒、多功能挠钩等器材探路,对露出地面的各类井盖要及时复位。

(3)发现孔洞、塌陷部位、井盖缺失或异常的,必须设立明显标记,必要时安排人员现场看护。

8.指战员在处置悬空事故时因保护措施不当导致坠落伤人。

(1)划出警戒区域,疏散地面人员,禁止在被处置物件下站人。

(2)高空作业时,要注意防滑并用安全绳进行保护,且固定点不得少于2处。

(3)在高架铁塔、塔吊上行进时,必须用自救绳固定在牢固构件上交替行进,严禁站立(固挂)在不稳定的构件上。

(4)在处理悬空物件时,事故物件和人员保护必须分绳、分固定点实施。

9.因防范高空坠物不当导致地面伤人、毁物的。

(1)存在高空坠物危险的场所必须划出警戒范围,设立观察哨监控高空坠物情况。

(2)消防车辆停靠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必须使用燃烧部位的正下方的消火栓时,应用水带代替吸水管吸水,并用竹板、栅栏等进行覆盖保护。

(4)不得随意破拆高处玻璃幕墙或窗户玻璃,不得随意从高处抛物,必须破拆时要在地面划出警戒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控。

(5)高空破拆时,要用绳索系住破拆工具并检查破拆工具的牢固性,防止破拆工具脱手坠落或破拆工具锤柄分离坠落伤人。

10.铺设垂直供水线路不当导致器材掉落伤人、毁物。

(1)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观察哨,进入警戒区域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

(2)优先使用高层专用水带,车辆泵浦出水口使用耐压材质好的水带。

(3)铺设垂直供水线路时,必须使用绳索、水带接口加固件进行固定,水带固定点应选在两条水带接口下端。

(4)临近操作外窗的水带接口和分水器要分别用安全绳固定牢固。

(5)水带、绳索与建(构)筑物的接触转角处必须设置护垫、护具,并做好防止护垫或护具随绳索下降移位的措施。

(6)收卷垂直铺设的水带时,必须等水带排水后分段收卷,禁止直接将水带由高空抛至地面。

三、防“倒塌”伤害

1.安全监测不到位或未发现建筑倒塌征兆,导致人员伤亡。

(1)处置砖木结构建筑、大跨度厂库房、在建工地、化工装置等火灾事故时,必须设置安全员进行建(构)筑强度监测。

(2)安全员必须携带手持电台和撤离警报装置。

(3)安全员不得擅自离开监视岗位,如需离开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接替并交代任务和注意事项。

(4)安全员监测发现建筑墙壁出现裂缝、承重结构或墙体发生倾斜、混凝土炸裂钢筋裸露、钢结构横梁弯曲、未受火势烘烤的玻璃幕墙成片破碎等情况时,安全员必须立即报告指挥员,发出撤离信号。

(5)内攻人员发现门窗无法开启或复位、钢筋砼结构梁柱呈浅黄色或楼板呈粉红色、水枪冲击混凝土结构酥裂掉落等情况时,应果断迅速撤离。

(6)安全员听到砖木结构建筑发出“咔嚓”、“嘎吱”或“噼噼啪啪”的刺耳响声时,应果断发出撤离信号。

2.建筑超过耐火极限时,未及时撤离人员导致人员伤亡。

(1)混凝土结构建筑起火2小时、砖木结构建筑起火30分钟,钢结构承重构件受火势烘烤15分钟,指挥员必须考虑建筑倒塌可能,及时撤离内攻人员。

(2)角钢支架的人字型屋顶全面燃烧后,一般会在10分钟内整体倒塌,内攻人员必须及时撤离。

(3)砖木结构建筑物火势穿顶后,屋顶和楼板局部极易倒塌,内攻水枪手应位于楼梯、走道、以及靠近墙柱处射水。

(4)钢混结构支架受火势烘烤后,横向拉力易导致水泥预制板的房顶、外部檐口和平台坍塌,内攻人员必须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3.人员过分集中导致建筑局部坍塌伤人。

(1)在坡屋面、轻质屋顶进行射水灭火、破拆排烟、抢救人员等作业时,必须组织精干力量和体重较轻的人员。

(2)减少在坡屋面顶部、烧损的木质楼板的作业人员,非作业人员不得在顶部来回随意走动,人员应分散站位。

(3)尽量减少下方人员的作业行动,以防坍塌伤人。

(4)对坍塌可能性较大的部位进行支撑。

(5)不得登上受力不均衡的横梁、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

4.砖木结构建筑承重梁柱烧损时,外墙檐口倒塌伤及地面消防人员。

(1)在深入内攻之前,水枪手应利用水流冲击建筑物烧损的外墙檐口,清除不稳定物后方可深入内攻。

(2)指挥员必须考虑建筑倒塌危险,设置分水和水枪阵地的位置必须满足建筑高度1.5倍以上的避险距离。

5.砖木结构建筑火灾收残不当造成建筑倒塌伤人。

(1)砖木建筑火灾收残时,人员不得过分集中,对埋压的水带必须搬离堆压物体后方可收卷,不得强行拖拉。

(2)在有坍塌危险区域进行收残前,必须清除不稳定构件。

(3)收残时不得随意搬动大件物体和承重、支撑构件。

6.大跨度厂库房外部檐口、天棚等附属构件在火势作用下坍塌伤及地面消防人员。

(1)消防车辆、分水阵地严禁设置在外部檐口、天棚等附属构件下部。

(2)指挥员必须考虑建筑横梁对附属构件的横向拉力影响,避免在外部檐口、天棚等附属构件下作业,并预留一定安全距离。

(3)及时利用射流冲击烧损的外墙附属构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7.处置堆垛(包)火灾时发生堆垛坍塌、散落导致人员埋压。

(1)受火势烘烤、底部基座不稳、水渍长时间浸泡、明显倾斜的堆垛,顶部及周边区域严禁站人。

(2)利用大型机械进行清理时,堆垛周围不得站人。

(3)在人工搬运或机械清理堆垛时,要从上部逐包、逐层清理,防止堆垛相互受力失衡发生倒塌。

8.高位货架坍塌倾斜引发骨牌效应,导致远处消防人员受伤。

(1)减少人员在高位货柜区域作业,人员应尽量位于高位货架两端。

(2)预先加大货架间距离或将货架事先放倒,消除骨牌效应条件。

(3)货架如有倒塌危险时应进行加固、支撑,作业人员应在倒塌的反方向作业。

(4)在货架和堆垛中近战灭火时,水枪阵地必须设置在主通道。

9.在狭窄通道内设置分水、水枪阵地,建筑倒塌时导致人员伤亡。

(1)应避免在狭窄通道内设置分水阵地。

(2)必须在狭窄通道设置分水阵地时,应破拆围墙、栅栏,扩大消防作业空间后方可展开。

(3)必须在狭窄通道堵截火势蔓延时,应使用摇摆水炮,尽量减少人员或不设人员。

10.未及时冷却保护建筑承重结构导致建筑倒塌伤人。

(1)处置钢架承重结构建筑火灾时,必须及时利用大水流冷却承重结构。

(2)必须使用大流量水冷却保护受到火势烘烤和辐射的化工装置。

(3)冷却时,要冷却均匀,左右摇摆,从上而下,不留盲区。

(4)全面燃烧的钢结构建筑,出水冷却要慎重,防止应力变化导致连锁反应而倒塌。

(5)在建筑物内部冷却用水较多时,应及时排水,减轻荷载。

11.使用大流量水枪、炮射击着火建筑梁柱等承重构件,导致建筑倒塌伤人。

(1)扑救砖木结构建筑火灾时,不得使用大口径强直流水柱直接冲击墙、柱、粱等承重结构。

(2)当受距离等限制必须使用直流时,应在射流角度上与被射物之间保持平行或小角度(小于45度角)。

(3)扑救单墙承重、木条抹灰墙、屋顶有女儿墙的建筑时,内攻人员不得使用大口径水流冲击墙体。

(4)冷却因燃烧、爆炸造成的不稳定结构时,禁止使用水流直接冲击。

12.重型消防车停靠位置不当,导致路面塌陷伤人。

(1)云梯车、大型水罐车、强臂破拆车等重型消防车辆停靠时,必须选择坚硬路面,避开地下室、化粪池、下水管道等区域上部。

(2)不得在路面不平、斜坡、窄桥和窨井盖上升降和操作,必要时应使用枕木和防滑挡板。

(3)严禁通过超过最大承载数的桥梁,严禁在机耕路面行进,以防塌陷导致车辆侧翻伤人。

13.撑顶车辆、建筑构件后支撑结构制作不当,导致二次倒塌伤人。

(1)撑顶车辆、建筑结构时必须要检查支撑结构的牢靠性,评估被支撑对象的稳定性。

(2)撑顶作业时,要考虑到支撑器材的承重能力及支撑位置的牢固程度。

(3)撑顶车辆时要加装垫块保持稳定,撑顶建筑构件时要制作木支架进行辅助支撑。

(4)必要时,应利用使用绳索、链条对建筑构件可能倒塌的反方向进行牵引。

四、防“爆炸”伤害

1.易燃、易爆槽罐车泄漏事故,现场火源控制不当引发爆炸。

(1)车辆选择上风位置停靠,并与警戒区保持30米以上安全距离,车头面向撤离方向。

(2)依据风向和测爆数据设置警戒区域,对下风方向的警戒距离和疏散半径要根据测爆数据适当扩大,设立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警示标志,并实行双向交通临时管制。

(3)警戒区域内拥堵车辆立即熄火,对地面区域采取断闸断电措施,熄灭明火,停止高热设备的运行,将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4)进入警戒区域的人员必须按照防护等级做好相应防护,严禁携带非防爆通信、照明设备,严禁穿着化纤类服装和带金属物件的鞋,严禁携带、使用非防爆类工具。

(5)稀释、防爆、降毒作用应设置水幕用雾状水流进行,禁止用直流水直接冲击罐体和泄漏部位。

(6)作业组中有人佩戴的空气呼吸器因气量不足报警时,全组人员必须协同撤出危险区,由预备作业组轮换或更换气瓶后再次进入。

2.易燃、易爆槽罐车在倒罐和起吊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爆炸伤人。

(1)事故槽车在倒罐、转移过程中由安监部门全权负责,消防部队做好现场的水雾掩护和稀释,并密切关注罐体静态变化。

(2)起吊固定液化气槽车时应使用防爆吊带,起吊过程要保持罐体的平衡避免发生倾斜。

(3)掩护人员严禁站立罐体两端、吊臂下方和吊带两侧,防止意外发生。

(4)利用喷雾射流对下水道、地势低洼处进行驱散,不间断进行浓度检测,确保安全。

(5)应事先选择好撤退路线,明确撤退信号,做好快速撤离准备。

(6)稀释时应建立不少于两条供水线路,保持不间断供水。

3.防止车辆火灾事故处置中油箱、车胎发生爆炸伤人。

(1)车辆未全面燃烧时,应利用喷雾水流对车辆油箱、轮胎进行降温冷却,防止爆炸

(2)车辆全面燃烧时,指战员应与事故车辆油箱或受火势影响的轮胎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油箱着火后,应快速利用雾状水或泡沫覆盖灭火,火势熄灭后应保持冷却。

(4)对油箱破裂、已形成流淌火的事故车辆,应由近至远的逐步推进,并使用泡沫对地面流淌部位进行覆盖。

4.处置米厂、面粉厂、金属加工车间等灾害对象时,措施不当引发粉尘爆炸伤人。

(1)到场后,指挥员须第一时间询问知情人了解内部具体情况,判别有无粉尘爆炸危险。

(2)及时清除现场火源、切断电源,破拆时尽量采用无火花工具,使用机械破拆时周围必须设置水雾掩护。

(3)内攻时脚步要轻,不能奔跑,以免扬起地上粉尘,并射水掩护前进。

(4)严禁用直流水冲击爆炸产生的粉尘,防止水流冲击引发粉尘爆炸。

(5)用喷雾水或泡沫对粉尘区域进行先期的覆盖和沉降。

5.防止储罐和压力容器设备受到火焰烘烤和热辐射影响,发生爆炸伤人。

(1)指挥员必须第一时间查明储罐、压力容器的体积、重量,判定可能爆炸范围,科学设置警戒区。

(2)停车、停机程序必须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3)快速出水冷却受火势威胁的容器部位,及时转移未燃烧的气瓶。

(4)对已经形成稳定燃烧的压力容器,不得盲目灭火,在无法转移的情况下应及时冷却罐体,在做好关阀断料措施后方可灭火。

(5)冷却时,水枪手要依托承重墙、柱等作为掩体,采取蹲姿射水,防止储罐、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建筑坍塌伤人。

(6)设立观察哨,发现储罐、容器异常抖动和强烈嚣叫时,果断发出撤离信号。

6.处置可燃气体管道、储罐泄漏事故时,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泄漏物遇火源发生爆炸。

(1)水幕水带的铺设要全方位、大包围,不能留有缝隙和开口,并保持一定的供水强度,满足水幕高度和密度的要求,保持不间断供水。

(2)铺设水幕和设置警戒的人员要按要求做好个人全面防护,并进行不间断测爆。

(3)清除警戒区域内的火点和可能产生火源的装置。

(4)对已经发生爆炸,形成稳定燃烧的管道和储罐,不可盲目射水灭火,应先设置水幕保护,对周边管道和罐体进行均匀冷却。

(5)可使用摇摆水炮进行远距离冷却保护。

(6)灭火堵漏时个人防护要到位,水雾保护要做到全覆盖。

7.处置遇水燃烧物质火灾时,措施不当引发爆炸。

(1)在处置危化品特别是固体或带包装的物品火灾时,必须要查明物质名称、性质,选择合适的灭火剂。

(2)对遇水燃烧物质应用干砂、干粉、苏打灰或石灰进行灭火。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对现场遇水燃烧物质进行转移,在安全区域内任其燃尽。

(4)利用沙包筑起堤坝,防止火势向外蔓延。

8.危化品储罐、危化品槽罐车、化工生产装置固定消防设施故障、移动冷却水流不足,受到火势烘烤和热辐射影响发生爆炸伤人。

(1)现场实施冷却的战斗员应穿着隔热服,防止热辐射伤人。

(2)调整现场灭火用水,集中力量对受火势烘烤和热辐射影响的重点部位进行冷却。

(3)扩大警戒范围,安排专人利用测温仪对受火势烘烤的部位不间断监测。

(4)迅速调集力量,采用远距离串联供水、运水等方法保障火场用水量。

9.易燃液体流淌火灾扑灭后,泡沫覆盖层被破坏发生复燃、复爆。

(1)根据流淌情况,迅速组织人员提前筑堤堵截,防止油品继续流淌,扩大燃烧面积。

(2)在地面流淌火面积较大的情况下,应适时划分几个作战区域,采取分进合击、分片消灭的方法,消灭地面流淌火。

(3)对台阶、拐角残留的火点要及时消灭,不留死角。

(4)被泡沫覆盖的液面应禁止人员走动和车辆行驶,紧急情况下的人员走动,应采用踏点的方法行走,防止泡沫覆盖面的连续性被破坏。

(5)合理评估泡沫的有效时间,及时补充泡沫覆盖层,并杜绝泡沫覆盖区域周边火源。

(6)要及时采取喷灌泡沫的方法将流淌到地沟和下水井内的油火扑灭,并保持泡沫覆盖。

10.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流入地下管道(油水、油气分离池)、沟渠后遇火源发生爆炸。

(1)严禁人员和车辆站立、停靠在地下管道、沟渠、窨井、地势低洼处等处。

(2)不间断检测地下管道、沟渠、窨井、地势低洼处可燃气体浓度。

(3)利用沙袋、阻流袋对窨井、下水道的开口部位进行封堵,并利用喷雾状水稀释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浓度。

(4)禁绝周边火源,严禁车辆通行。

11.处置可燃气体管道、储罐泄漏事故时,因堵漏工具选用不当引发爆炸。

(1)破拆、堵漏时应尽量选用无火花工具,并在雾状水掩护下进行。

(2)水枪与掩护对象之间应保持5米以上安全距离,并对掩护对象实施全覆盖、不间断射流掩护。

(3)实施堵漏,应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防护等级要求着装,待掩护水枪出水后方可实施。

12.处置钢铁厂火灾时,措施不当导致高温水蒸汽形成爆炸式扩散伤人。

(1)严禁向融化的钢铁水或金属构件直接射水。

(2)近战人员应当穿着隔热服。

(3)用沙土进行掩盖灭火,遇流淌钢水应当及时用沙袋进行围栏阻隔。

(4)冷却密闭空间内的金属构件时,应间隔进行,防止蒸汽在狭小空间内急速聚积引起伤害。

13.扬言燃气爆炸自杀事故处置中因未及时控制点火源引发爆炸。

(1)处置前必须确定可燃气体种类,疏散警戒区域内的所有无关人员,关闭建筑燃气总阀,排空管道残气,实施断电断闸。

(2)确定自杀者的位置,利用拐角或楼梯作为掩护,设置分水和水枪阵地。

(3)现场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出水战斗员须采取跪姿或蹲姿射水。

(4)必须设置两条供水线路,确保现场供水不间断。

(5)现场处置不得少于3组,进攻组在前,掩护组在后,对进攻人员实施梯队喷雾射流掩护,预备组做好灭火内攻准备。

(6)加强现场沟通,建立统一指挥,防止个别民警突然行动引起轰燃,造成现场其他人员的危害。

(7)进入室内人员必须在水枪射流掩护下行进。

14.处置居民室内燃气泄漏事故中,处置不当引发爆炸。

(1)第一时间疏散危险区域人员,并通知下风居民关闭门窗,熄灭明火。

(2)处置前,应先关闭建筑的燃气总阀,排空管道内残气。

(3)利用检测仪器进行现场爆炸浓度的检测,及时破拆门窗玻璃通风稀释,降低可燃气体浓度。

(4)关闭电源总闸时,人员须避开门口、窗户等泄压方向。

(5)在仪器检测确认现场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方可破门,进入室内人员不得携带非防爆通讯设备,并在射流掩护下行进。

五、防“烫伤”伤害

1.火灾事故处置现场指战员手腕、脖子等部位防护不到位,受到高温热气和室内灭火时顶部滴落的热水烫伤。

(1)进入室内温度较高的场所,内攻人员必须加强对身体裸露部位防护措施:

颈部用毛巾包裹、扎紧袖口领口、防护手套套在衣袖外。

(2)进入烟雾浓、温度高的场所,应在入口处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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