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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高空防坠落方案

莱茵半岛三期幼儿园、6#、7#、8#、9#楼工程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专项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临汾市莱茵半岛三期幼儿园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东郊段店乡莱茵半岛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为2756㎡,建筑基底面积为1330.5㎡,建筑高度为13.5米。

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

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临汾市莱茵半岛二期6#楼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东郊段店乡莱茵半岛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为4754.4㎡,建筑基底面积为800㎡,建筑高度为18.9米。

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

地下地上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临汾市莱茵半岛二期7#、8#、9#楼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东郊段店乡莱茵半岛住宅小区,7#、8#、9#单体总建筑面积为2858.2㎡,建筑基底面积为481.2㎡,建筑高度为18.9米。

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

地下地上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治理施工现场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突出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技术控制措施;以歇制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和推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和好转,推动建筑工程又好又快率先发展。

三.管理目标

为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促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有效歇制建筑施工高空坠落、各类坍塌等重大伤亡事故,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在控制指标之内。

四.依据和内容

1.依据是: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2.内容是:

控制和预防施工中的各类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以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为重点。

具体为:

①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

临边、洞口坠落、施工吊篮、起重机械坠落、高空坠落等。

②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

基坑、边坡土方坍塌、脚手架坍塌、模板坍塌等;以及其他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作业环节和部位。

五.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1.高处坠落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使人与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包括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外用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

2.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危险性较大工程有:

⑴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⑵岩质边坡超过30m、或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的高切坡;

⑶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大模板等高大模板工程与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2的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

⑷起重吊装工程包括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塔吊起重机;

⑸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⑹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及其他土石方爆破工程;

⑺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⑻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⑼6m以上的边坡施工;

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六.预防与控制措施

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管理措施

①项目经理对项目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②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特种高处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特种作业证,两年一审核)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如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对不同的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整个工程只进行一次交底。

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交底时,不能只向班组长交底,班组长应当向每个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进入新的施工现场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③高处作业前,由项目分管负责人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三宝”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9《安全帽》的规定;安全带应缝有合格证和检验证;安全网每张应缝有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记,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基坑等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应采用防止移动、移位)等以黄(或红)色标示。

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④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人员要明确岗位责任,熟悉作业方法,掌握技术知识,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管理人员要加强日常检查。

⑤按安全色、安全标志的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作业区照明应充足,施工现场的沟、坎、深基坑等处,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2.技术措施

①安全“三宝”

a.安全帽:

规定进入危险场所,必须戴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防止人员坠落时帽子脱落,失去保护作用。

b.安全带:

在2m(含2m)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合格的安全带。

如悬空作业场地没有系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应制定措施,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用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C.安全网:

无外架防护作业点,必须在离地4m高处搭设固定的安全平网,高层施工还应隔四层再安设一道固定的安全平网,并同时设一层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平网。

②做好“四口”防护

“四口”是指:

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出入口(也称通道口)。

“四口”防护方法综合起来分为两类:

a.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围栏、盖板、开启式金属防护门、架网;在混凝土预制板预留的洞口上,预制时即预埋钢筋网,设备安装时再剪掉预埋的钢筋网。

b.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井字架、门式架进出入料口,必须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

  ③做好“五临边”的防护

建筑施工中,大量存在着临时性的危险边沿,这是发生作业人员坠落的主要坠落点之一。

例如,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简称“五临边”。

“五临边”必须设置1.2m高的双层围栏(每层60cm)或搭设安全立网,既可防止人员坠落,也可防止各种物料坠落伤人。

④严把脚手架的十道关。

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但是,如果在支搭和使用上方法不当,往往会造成多人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对各种脚手架必须严把十道关:

a.材质关:

严格按规程、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

b.尺寸关:

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

c.铺板关:

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下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

d.栏护关:

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则必须设1.2m高的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e.连结关:

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必须与建筑物连结牢固;

f.承重关:

脚手架均布荷载。

结构架应控制在270kg/m2,装修架应控制在200kg/m2,其它架子必须经过计算和试验确定承重荷载,标准架严格按规程定负荷;

g.上下关:

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马道或阶梯。

严禁施工人员从架子爬上爬下,造成事故;

h.雷电关:

凡金属脚手架与输电线路,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搭设隔离防护措施。

一般电线不得直接绑扎在架子上,必须绑扎时应加垫木隔离,凡金属脚手扎高于周围避雷设施的,要制定方案,重新设置避雷系统;

i.挑梁关:

悬吊式吊篮,除按规定加工外,严格按方案设置;

j.检验关:

各种架子搭好后,必须经技术、安全等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防护措施

除在危险部位设置护栏,立网、满铺架板、盖好洞口外,还应在操作人员下方设平网和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①临边、洞口的防护与控制

a.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防护是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核心工作之一,必须做到临边、洞口防护定型化、工具化。

b.按照坠落半径进行安全防护:

建筑物高度为2~5m时,坠落半径为2m;

建筑物高度为5~15m时,坠落半径为3m;

建筑物高度为15~30m时,坠落半径为4m;

建筑物高度为超过30m时,坠落半径大于5m。

莱茵半岛三期幼儿园、6#、7#、8#、9#楼工程建筑高度在15—30m之间,坠落半径在3—5m。

c.施工现场,当工作面的边无围护设施时,及时搭设临时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1.0~1.2m,下杆离地面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须加设栏杆柱。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采用钢管扣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上杆的任何处能经受1000N的外力。

d.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端设置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并采用黄黑或红白颜色相间的标识。

e.围护设施高度低于0.8m时,按规定再搭设临时防护栏杆。

f.平面上洞口短边≥0.25m,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严密,并沿四周搁置均衡予以固定;短边≥0.50m,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或用贯穿于砼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管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短边≥1.50m,采用安全平网满挂,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g.在建楼房入口、施工电梯入口和井字架进料口,设置独立搭设的双层防护棚,两层间隔0.50m。

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的高度,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h.电梯井上部施工部位须设置临时防护栏杆,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1.80m高的固定栅门于电梯井门外侧,网格不大于15cm,其上挂置安全合格牌。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防护,并加设警示标志。

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i.凡深度在2米(含2m)以上的桩孔、沟槽、管道孔洞等边的施工作业,设置稳固的盖板或防护栏杆。

人员上下深基坑(槽)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斜道或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j.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操作平台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并附具验算结果。

作业平台架体应保持稳固,须独立搭设,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严禁超载。

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移动式操作平台立杆应保持垂直,上部适当向内收紧,平台作业面不得超出底脚,立杆底部和平台立面应分别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或斜撑,平台应用坚实木板满铺并设置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

②施工吊篮的防护与控制

a.项目部在使用施工吊篮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作业人员并做好日常例保和记录。

b.为保证吊篮悬挂结构足够的强度、刚度,须进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验算。

悬挂结构抗倾覆系数比值应大于2。

c.吊篮须装有楼层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

d.吊篮须装设安全门,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安全档板或挡网,其底板材料应采用50mm厚木板或有防滑措施的钢板,顶部进行封闭。

e.吊篮(吊笼)与楼层通道口的空隙应符合安全要求,超标的应采取措施

f.吊篮提升采用多根钢丝绳。

g.吊篮颜色与架体颜色区别,并醒目。

h.架体内底部设立缓冲装置。

i.吊篮的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

③起重吊装的防护与控制

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备案的产品。

安装(拆除)作业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或具有相应安(拆)资质的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或具有相应安(拆)资质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提交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由产权或具有相应安(拆)资质的单位安(拆),安(拆)过程中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安装完毕,安(拆)单位先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再报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验合格发放《合格准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a.物料提升机

应设有可靠的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或楼层标记。

上料口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装置。

在楼层通道口设置常闭停靠栏杆(门),也宜采用联锁装置。

通道口、走道板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b.塔式起重机

塔吊梯子、护圈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不得有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应牢固的固定在塔身标准节上,并按产品设置要求,安装足够的休息平台。

塔吊在安(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拆)附着杆时应有可靠措施,防止作业人员高空坠落(拉生命线、搭防护设施等)。

塔吊司机作业应穿防滑鞋,班前身感不适不得上岗。

作业区域的周边设置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志,专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吊物前必须清楚物件的实际重量,不准起吊重量不明和埋在地下的物体。

吊装工作中所有人员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位置作业,吊装过程中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兼做司索工,认真观察周围环境,确保信号无误,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当重物无固定吊点时必须按规定选择吊点并捆绑牢靠,保证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保持平衡和吊点不产生移位。

④基坑(槽)、边坡的防护与控制

a.基坑(槽)、边坡和临时建筑作业前,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周边环境及施工季节编制施工方案和监控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监控方案包括:

监控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检测方法及精度要求、检测点的布置、检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不但要监控基坑及支护体系变形,还应监控与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及地面的沉降。

b.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大于2.50m,禁止采用挖底脚的操作方法。

机械开挖土方时,挖土机作业位置应稳固,按规定程序挖土,不得反向挖土。

运土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c.深基础开挖前先采取井点降水,将水位降至开挖最深度以下,防止开挖时出水塌方。

d.材料准备:

开挖前准备足够优质木桩和脚手板,装土袋,以备护坡(打桩护坡法),为防止基础出水,准备多台抽水泵,随时应急。

e.深基础开挖,防坍塌措施是采用锚喷支护方法护坡,开挖时现场设专人负责按比例放坡,分层开挖,开挖到底后,由专业队做喷浆护坡,确保边坡整体稳固。

f.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0m时,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如果既未放坡,又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基坑(槽)、边坡壁设置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

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主体开挖和主体工程施工顺序密切配合;

在分层开挖的原则下应做到:

先按装支撑,后开挖下部土方;

在同层开挖的,边开挖,边安装支撑;

混凝土支撑施工应在强度达到80%后,方可开挖支撑下面的土方;

钢结构支撑尽量采取在地面预先组装,减少基坑内拼装节点;

在钢支撑负荷情况下,严禁焊接、支撑的间距必须按设计规定,不能因施工不便随意移动位置;

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g.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础的垫层应随挖随浇筑,尽快组织模板、钢筋和混凝土浇筑工序,以及回填土的连续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h.坑(槽)、沟边、基础桩孔边1.0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

1米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0m;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地质情况确定,但必须满足堆放规定的安全距离,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i.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严禁搭设临时用房,不得向基坑周边倾倒生活和生产用水,不得停放大型施工机具和车辆,坑边地面应做防水处理。

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

j.临时建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应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

施工围墙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的警示牌。

k.基坑(槽)、边坡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应设置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l.基坑(槽)、边坡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定时对基坑支护的变形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定时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m.基坑(槽)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做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

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排水,需有防止临近建筑沉降的措施。

若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土时应有设计单位确认排水方案。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合理选用降水措施,把地下水位降到边坡面和坑底以下,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坡角被掏空、边坡产生渗流失稳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以保证施工过程处于地质坚硬的条件下进行。

暴雨前后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有无倾斜,基坑(槽)有无变形下沉等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并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

雨后施工前,应检查沟槽边有无积水,基坑(槽)有无裂纹或地质松动现象,防止积水渗漏,造成塌方。

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措施。

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顺向坡,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的季发因素,提出应急性的预案措施。

冬季解冻期施工时,应对基坑(槽)和基础桩支护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⑤模板支撑系统的防护与控制

模板工程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计算结果,达到一定规模,应进行专家论证审查(详见建设部文件)。

提交有关负责人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模板作业时,应有控制模板支撑立柱基础、材料的质量保证。

a.支撑立柱在回填土层时,回填土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加设满足支撑立柱承载力要求的垫板或混凝土带。

b.支撑立柱在自然土层时,支撑立柱基础的泥土地面,应夯实、平整、有排水措施,并加设满足支撑立柱承载力要求的垫板或混凝土带。

c.支撑立柱在楼板上时,应有楼板承载力的计算书,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报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作业(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支撑立柱搭设应加垫板,剪刀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

d.对模板支承,应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

当采用扣件钢管作立柱时,立柱底部的纵横方向应加扫地杆,并应加垫木板,不能直接放在混凝土的楼板上。

e.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性,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

立柱高度小于2m时,加设一道水平支撑,两端水平支撑应与工程结构连接,高度大于2m时,每增高1.5—2m,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并应隔4垮设置剪刀撑。

满堂红模板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并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f.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支拆模板、抹灰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⑥扣件式脚手架的防护与控制

脚手架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需专家论证的,提交有关负责人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a.脚手架地基地耐力须满足搭设高度的要求,因建筑物基础施工开挖造成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

搭设高度在30m以下高度脚手架基底素土应夯实,浇捣100厚C20砼垫层;搭设高度在30m以上高度脚手架除夯实原土,基础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做法,或于地面下一米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筑150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木支垫。

b.脚手架底部设有底座或垫板,底座采用厚度5~8mm钢板(150*150mm)和直径32mm(150mm长)钢管焊接而成;垫板也可采用槽钢、定型钢板或长二跨以上、宽200mm、厚度50mm的木板。

底座底标高应高于自然地面50mm,宽度超过外立杆200mm。

脚手架底部因施工原因造成连续两跨以上立杆悬空,必须采用门洞处理方式或采取悬挑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在离脚手架外立杆300mm处设置宽度不小于150mm,深度不小于200mm的排水沟,排水沟必须与建筑工地排水体系连接,坡度宜控制在1%~2%。

c.脚手架的脚手板必须采用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脚手板,如钢笆片、冲压钢脚手板或竹串片脚手板等满铺,不得有探头板,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

d.在脚手架操作层设置1.2m高的栏杆和挡脚板,挡脚板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木板制作,高度不小于180mm,外侧以红白相间油漆标识,安装在外立杆的内侧,与脚手板同步设置,并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水平杆、立杆上,有一定的机械强度。

e.脚手架搭设高度应超过作业层1.2m,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必须用安全平网和其他措施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f.架体搭设

纵向水平杆(大横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每步可设置两道),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对接扣件交叉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两个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不少于1米,等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长度不少于1米,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内立杆与墙体之间间隙比大于15cm。

与建筑物墙体设置可靠连接的连墙杆,靠近主节点,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300mm,横向水平杆(小横杆)伸出扣件端不应小于100mm。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设置,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四跨,且不应小于6m,与地面的夹角宜在45°~60°之间,从架体投影面的端部开始设置。

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大于15m;25m以上的脚手架须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的杆件接长宜采用两个以上的旋转扣件搭接,并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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