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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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项目优质高效按期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制定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规范》、《施工合同》、《专项方案》。
第三条、实施处罚依据:
现行《建设工程验收规范》、《施工合同》、《专项方案》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资料、变更图纸。
第二章工程管理体系
第四条、建立以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为管理控制中心,项目领导班子、技术质量组及成本预算组为管理监督机构,以全体管理人员为管理控制主体,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领导班子对施工现场作巡回督查,有权对各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
对违反规定及要求的施工行为,除令其整改达到规定要求外,还应按本细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六条、项目领导班子、技术、质量、安全组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检查,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对各管理人员的质量保证体系、违规施工、工程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等行为,视不同情况采取警告、整改、书面通知、通报、撤换相关人员及罚款等相应措施。
第七条、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技术等级高、工期紧、工程难度大的工程项目。
必须坚持“质量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狠抓进度,按期完工”等观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按质量、按期限、安全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项目专职质量、安全员过程中“宁当恶人,不当罪人”,严抓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避免一切质量、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优良、高效、安全、圆满完成:
成本、预算全过程参与配合,做好现场签证、工程计价、预决算及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按照质量目标管理考核表进行考核:
1优良:
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2良好:
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
3合格:
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
4不合格:
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
第九条、奖励标准:
1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项目部奖励个人100元;
2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下,80分以上,项目部奖励个人50元;
3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不奖不罚;
4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项目部罚个人200元;
第十条、考核时间:
每月30日由项目领导班子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有打分情况,奖励次月兑现。
第三章处罚金的缴纳规定
第九条、处罚金执行人:
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领导及责任部门。
第十条、处罚金缴纳方式:
由执行部门签署《罚款通知单》签署人在通知单上写明违章事项,罚款金额,处理意见。
《处罚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存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办公室,一份存执行部门,一份存违章个人。
第十一条、违章个人在收到《罚款通知单》后3天工作日内,向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办公室缴纳处罚金。
超期缴纳,每超一天加收10%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处罚金的使用:
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超前的个人进行奖励,用于工程建设。
第四章工程质量处罚
第十三条、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是经检查试验合格的材料,所购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同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材料的性能、技术指标进行试验、检测,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材料的取样、送样、试验过程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参加,签字认可,否则上报资料无效,其材料视为不合格。
(2)、严格控制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不合格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不合格品进场,除不准使用清退出场外,每批处10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1)、各管理人员管辖内的施工班组管理、技术、质量、特殊工种、施工指导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持证挂牌上岗,若发现不挂牌上岗者,每人罚款人民币50元/次。
(2)、施工人员为保证安全生产,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绳,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及不穿衣服,若发现违规人员,对工人罚款100元/次,管理人员罚款200元/次。
(3)、每一施工点,必须挂牌施工,且标明工程名称、工程部位、技术、试验、质检人员姓名,材料重量、配合比等内容,若发现不挂牌施工罚款人民币500元/处。
(4)、施工现场无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不准施工,违反以上规定,罚款人民币100元/次。
(5)、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施工,违反质量控制程序规定,罚款人民币500元/次,并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个人承担。
(6)、砂浆、混凝土必须用机械搅拌,砂浆、混凝土施工不按规定配合比或不按规定计量者,罚款人民币500元/次。
(7)、使用已超过初凝时间的水泥混合物,除返工外,罚款人民币1000元/次。
(8)、浆砌工程,严禁水中下基,应采用座浆、挤浆施工,严禁灌浆施工。
违反者,除令其返工外,罚款人民币1000元/次。
(9)、主体结构混凝土拌制,粗细集料、水泥的质量必须达到规定要求,违反者除返工外,罚款人民币1000元/次。
(10)、结构工程的底模、模板、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以保证混凝土工程几何尺寸,凡达不到要求并影响结构安全的,除返工外,罚款人民币1000元。
(11)、结构工程钢筋材质,必须经过检验,符合规范要求,钢筋的调直,制作成型,焊接位置严格按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
如违反规定,除进行补救或返工外,罚款人民币1000元/次。
(12)、分部工程的隐蔽工程(包括土方回填、挡土墙等)必须经过检验和规定的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以上部分的施工如违反规定,除进行补救或返工外,罚款人民币1000元/处。
(13)、混凝土结构工程的砂浆材料的堆放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做好排水工作:
钢材必须进行覆盖、水泥必须堆放在室内,做好防锈、防潮、防变质工作,违规者,除罚款人民币500元/处外,还应对严重污染变质的材料做报废处理并限期运出工地。
(14)、工程转序,应在工程进行中间交工验收后,方可进行,违规者,除一切后果自负外,罚款人民币500元。
(15)、进场道路路基填方,必须先进行填前处理,并达到规定和验收合格。
违反规定,除自费采取补救措施外,每10米罚款人民币1000元。
(16)、挡墙、室内、室外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回填土内不得有杂物及建筑垃圾等。
室内填土施工必须插线,水平分层施工,严格控制含水量和松铺厚度,每层平整度达到规定要求。
监理检验压实度前,先检查宽度、平整度、压实厚度和无弹簧现象,外观不合格,不得检测压实度。
若违反本条的任何一项要求,每个工程段落,除应补救或返工外,罚款人民币1000元。
(17)、墙背填土违规作业,除令其返工外,每次每处罚款人民币500元/处。
(18)、地基处理未经项目部、监理检验就进行基础施工,除应进行返工外,罚款人民币1000/次。
(19)、模板安装、钢筋绑扎、预埋件等完毕后,应进行班组自检、交接检查及质检人员三级检查,检查合格后报监理查验,查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砼浇筑等施工,否则除责令其对工程补救或返工外,罚款人民币2000元/次。
(20)、梁板底模拆除时,砼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避免砼强度受影响,违反本条罚款人民币1000元/次。
(21)、砼工程隐蔽前,应报项目部、监理检验,表面缺陷不得遮掩,违反本条罚款人民币500元/次。
(22)、砼表面麻面面积超过200㎜²每一处罚款200元,出现蜂窝、麻面、狗洞、爆模现象每一处罚款500元,严重的除返工外,罚款2000
—10000元。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检查人:
序
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证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质量计划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计划或未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就实施,扣10分。
●未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交底,扣3分。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未严格实施,扣4-6分。
10
2
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重要的专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扣10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认真执行,存在严重质量或重大安全隐患,扣10分。
●施工方案未得到严格执行,扣4-8分。
10
3
施工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进行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扣10分。
●技术交底记录中相关人员签字不全或不真实的或无相应影像资料,扣2-6分。
●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扣2-4分。
10
4
施工现场
试验管理
●未编制现场试验计划,扣10分;现场试验计划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扣3-5分。
●原材料、构配件、产品、半成品等取样不符合规定,每项扣5分。
●见证记录签字不全或内容填写不全面、缺乏可追溯性,扣2-4分。
●原材料等未经检验就使用,扣10分。
●现场拌制混凝土、砂浆时未按配合比进行全称量,扣5-10分。
●现场养护室不符合规定要求,扣3-5分。
●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不符合规定,扣2-5分。
●试验报告与施工不同步,扣3-5分。
10
序
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5
不合格品控制
●发生质量事故,扣10分。
●对一般不合格品,未及时按规定整改并验证,扣3-5分。
●对严重不合格品未制定书面处理方案或未按处理方案进行处理,扣10分。
●不合格品经处理后未进行检查验收,扣5分。
10
6
工程实体
施工质量
●分部分项工程出现一般质量缺陷或质量通病,每处扣2分。
●分部分项工程出现严重质量缺陷,扣10分。
10
小计
60
1
一般项目
文件和资料管理
●未建立文件管理记录台账扣5分;项目文件未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扣2分/项;项目技术质量管理文件配置不满足需要,扣2-5分;作废文件未及时标识或隔离,扣2-5分;引用作废文件每处扣2分。
●施工记录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或施工记录的填写、整理、保管等不符合规定,扣2-5分。
5
2
监视和测量
设备管理
●主要监视和测量设备不满足施工需要,扣5分。
●未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扣5分;台帐记录不全,扣2-4分。
●为按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校准或(和)验证或无检定证书,一项扣3分。
5
3
施工过程
质量控制
●特殊过程施工前未进行过程参数、施工设备、人员进行鉴定和确认,扣5-10分;特殊过程施工未进行连续监控,无监控记录,扣5分;监控记录不符合要求,扣2-4分。
●无沉降观测点布置图或未按布置图设置沉降观测点,扣5分;未按规定进行沉降观测或无记录,扣5分;记录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扣2-5分。
●深基坑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变形观测点或未进行变形观测,扣10分;基坑变形超过预警值未及时采取措施,扣10分。
●无质量检查记录,扣10分;记录不全的,扣3-5分。
●未进行技术复核,扣10分;技术复核不符合要求,扣3-5分。
15
4
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与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施工完成未及时进行检查验收,扣5分;质量验收记录签字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扣3-5分。
●隐蔽工程隐蔽前未及时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或验收记录不符合要求,扣3-5分。
●项目部应对各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无检查记录,扣5分;检查不到位或检查记录内容不具体,扣3-5分。
10
序
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5
纠正与预防措施
●对发生或易发生的质量问题,未采取纠正措施的,扣5分;实施效果差,扣2-4分。
●未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并进行数据分析,制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措施,扣3-5分。
●发生质量事故,未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扣5分。
5
小计
40
合计
100
形象进度:
基础□主体□装修□检查日期:
年月日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标准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的,该检查考核表实得分数计0分。
检查记录:
接受检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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