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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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 告 人:
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岗位:
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审 签 人:
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审签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局
2016 年 5 月制
—1—
填表须知
1.本表须由科级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和
承诺书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填写前
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2.科级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科级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如实填写截至
填报时的现状。
4.属于本单位管理的科级干部的报告材料,由单位分管负责人
审签。
5.报告人应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6.每年 1 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科级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
和表
(一)第 3 项”、表
(二)第 1 项、第 2 项”应如实填报上一年的
总体情况,表
(二)第 4 项”应如实填报填表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持
有情况,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7.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科级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
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科级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
包括未与科级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8.本表中“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科级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
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 18 周岁的子
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
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
能力或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9.表格中有
”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
内
划“√”。
10.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和“万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
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 2 -—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在职
状态
现职 □
已退出现职尚未
办理退离休手续 □
工作岗位
现任职务
职级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首次填报
未婚□ 已婚□ 离异□ 丧偶□
再填报
无变化□
有变化□
变化情况
变化时间
变化原因
结婚□ 再婚□
离婚□ 丧偶□
提醒:
填写前请认
真阅读填表须知和每项
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报告人基本情况
说明:
工作单位应填写全称或规范简称。
身份证号应填写 18 位居民身份证
号码。
户籍地址应填写户口簿“住址”栏的详细地址。
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一)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并在“首次填报”栏对应 内划“√”。
再次填报时,上一年婚姻状况未发生变化的,则在表格内“无变化”
“√”;上一年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在表格内“有变化”和“变化情况”栏对应
“√”,并填写变化时间和变化原因。
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丧偶等。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有变
无变化
—3—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有效期
保管机构
因私普通护照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
通行证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
通行证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其他因私出国(境)
证件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起止日期
所到国家(地区)
出国(境)事由
审批机构
委托代办机构
起: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起: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起: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称谓
姓 名
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
姓 名
国籍(地区)
工作(学习)单位
职 务
登记时间
□
说明:
“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不包括前往港澳通行证。
填报时,应填写有效证件
及上一年失效的证件。
因公办理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也需填写。
无此类情况的,应在“证件号码”列的四个空格内均填写“无”。
首次填报时,
仅填写现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和“无变化”后
“√”。
再次填报时,
应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 内划“√”,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说明:
“因私出国(境)”应包括上一年因私出国和因私前往香港、澳门,因私、因公前
往台湾(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不分因私因公)。
事由包括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
受和处理财产等。
填写时,应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况”
内划“√”。
—4—
称谓
姓 名
移居国家
(地区)
现居住城市
移居证件号码
移居类别
移居时间
备 注
外国国籍 □
永久居留权 □
长期居留许可 □
外国国籍 □
永久居留权□
长期居留许可 □
外国国籍 □
永久居留权□
长期居留许可 □
称谓
姓 名
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
姓 名
地 区
工作(学习)单位
职 务
登记时间
称谓
姓 名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配偶
国(境)内:
党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国有企业 □
合资企业 □
外资企业 □
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
内划“√”,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 内划“√”,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说明:
“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或子女获得外
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既包括配偶和子女均已移
居国(境)外的,也包括配偶、子女中有任何一人已移居国(境)外的。
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填写“无”。
首次填报时,仅填写现
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和“无变化”后 内划“√”。
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
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 内划“√”,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5—
证件名称
私营企业
军 队 □
在校学生 □
其 他 □
国(境)外□
证件号码
称谓
姓 名
是否共
同生活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儿子□
女儿□
是□
否□
国(境)内:
党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国有企业 □
合资企业 □
外资企业 □
私营企业 □
军 队 □
在校学生 □
其 他 □
国(境)外□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称谓
姓 名
是否共
同生活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儿子□
女儿□
是□
否□
国(境)内:
党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国有企业 □
合资企业 □
外资企业 □
私营企业 □
军 队 □
在校学生 □
其 他 □
国(境)外□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称谓
姓 名
被追究的时间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
处理阶段
□
处理结果
立案侦查
审查起诉 □
提起公诉 □
依法判处刑罚 □
其 他 □
□
立案侦查
审查起诉 □
提起公诉 □
依法判处刑罚 □
其 他 □
□
说明: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应填写配偶、子女在国内或国(境)外就业的单位
以及担任具体职务的情况。
未从业人员应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退休人员
应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写明。
证件名
称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
同时持有居民身份证和军官证的,军官证号填写
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
首次填报时,应在表格内详细填写,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和“无变化”
内划“√”。
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 内划“√”,并
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有变 无变
说明:
“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指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
—6—
产权人
与本人
关 系
房产
来源
(去向)
□
具体地址
建筑
面积
(㎡)
产权性质
□
交易
时间
(年月)
交易
价格
(万元)
购买
继承 □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商品房
福利房 □
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 □
自建房 □
车库(车位、
储藏间) □
其 他 □
出售 □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
购买
继承 □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商品房 □
福利房 □
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 □
自建房 □
车库(车位、
合 计
(元/全年)
工资(含津贴、补贴)
(元/全年)
奖 金
(元/全年)
其 他
(元/全年)
合 计
(元/全年)
讲 学
(元/全年)
写 作
(元/全年)
咨 询
(元/全年)
审 稿
(元/全年)
书 画
(元/全年)
其 他
(元/全年)
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等。
填写时应注明被
追究的时间、原因、刑罚种类等。
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
首次填报时,应在表格
内详细填写,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和“无变化”后
“√”。
再次填报时,
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 内划“√”,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二)
1.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说明:
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含住房公积金)等应填报扣除所
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计算在
工资栏中。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等,填写
在工资栏中。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有此类 无此类
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有变 无变
—7—
出售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
储藏间) □
其 他 □
□
购买
继承 □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商品房
福利房 □
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 □
自建房 □
车库(车位、
储藏间) □
其 他 □
出售 □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产权人
与本人
关 系
房产
来源
(去向)
□
具体地址
建筑
面积
(㎡)
产权性质
□
交易
时间
(年月)
交易
价格
(万元)
购买
继承 □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商品房
福利房 □
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 □
自建房 □
车库(车位、
储藏间) □
其 他 □
□
出售 □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
购买
继承 □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商品房
福利房 □
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 □
自建房 □
车库(车位、
储藏间) □
其 他 □
□
出售 □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
购买
继承 □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商品房
福利房 □
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 □
自建房 □
车库(车位、
储藏间) □
其 他 □
出售 □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
说明:
房产包括住宅、商用房、厂房、仓库、自建房及车库(车位、储藏间)等。
填报时,不仅应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的房屋,还应报告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共有权人的房屋。
领导干部本人或配偶、共同生
活的子女为房屋共有权人的,应注明共有的方式,属于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还应注明所占份额。
上一年出售、赠与他人房产等情况,也需要填报。
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租住的房屋、租赁的车库(车位)不需填报。
房产“来源”,是指取得房屋产权的途径,包括购买、继承和接受赠与等。
房产
来源为购买的,还应注明购买时间和购买价格。
房产“去向”,是指失去房屋产权的途径,包括出售、赠与他人等。
如去向为
“将房产退还原单位”等情况的,需在“其他去向”
内划“√”,并在房产“具体地
址”列内注明详细情况。
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和产权性质,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暂
—8—
称 谓
姓 名
股 票
股票名称
持股份额
填报前一交易日
市值(万元)
填报前一交易日
总市值(万元)
称 谓
姓 名
基 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份额
填报前一交易日
净值(万元)
填报前一交易日
总净值(万元)
称 谓
姓 名
期 货
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
房产的产权,是指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
利。
根据产权性质的不同,表中主要列举了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或自建房等几种类型。
各地区可能出现的其他类型的房产性质,领导干部在填报
时应根据当地的有关政策如实填报。
首次填报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和“无变化”
内划“√”。
无房产的,
应在“产权人”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房产”;有房产的,在表格内填写具体情况。
再
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
内划“√”,并在表格内填写变
化情况。
房产较多填写不下时,请另附页填写。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
、
股票(包括股权激励) 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
产品的情况
有此类
无此类
—9—
称谓
姓 名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金)
(万元)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期末持仓品种
期末持仓数量(手)
持仓占用保证金
(万元)
可用资金
(万元)
说明:
填写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况” 内划“√”。
填报“股票”时,应注明所持有的股票名称、份额,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
市值和总市值。
股票总市值为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持所有股票市值的总和。
填报前
一交易日股票市值=单只股票份数×收盘时股价。
填报“基金”时,应注明所持有的基金名称、份额,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
净值和总净值。
基金总净值为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持所有基金净值的总和。
填报前
一交易日基金净值=单只基金份数×收盘时单位净值。
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有变无变
说明: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应填写投资非
上市公司、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等内
容。
无此类情况的,在表格内任意空白处写“无”。
首次填报时,无需在表格右上
方“有变化”“无变化”
内划“√”。
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
“无变化”后
内划“√”,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情况
有变
无变
经营范围
称谓姓名市场主体名称(业务范
围)
—10—
市场主体类型
资金数额
(出资 个人出资额出资比例
额) (万元) (%)
(万元)
个体工商户 □
个人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个体工商户 □
个人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个体工商户 □
个人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说明: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
情况”,应填写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市场主体类型、资金数额(出
资额)、个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等内容。
无此类情况的,在表格内任意空白处写“无”。
首次填报时,无需在表格右上
方“有变化”“无变化”
内划“√”。
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
“无变化”后
内划“√”,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11—
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 人 承 诺
《填表须知》和每项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本人已
认真阅读。
所填的相关内容已与配偶、子女进行了认真
核实。
我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自愿接受组织审查。
本人签名: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