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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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的时间节点
一、放管结合,加快行政审批改革
1
全面清理和取消州政府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这一审批类别,做好取消和调整后的工作衔接。
牵头单位:
州党委编办(审改办)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8月底前完成
2
继续取消和下放州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牵头单位:
州党委编办(审改办)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3
建立州政府各职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基本完成州直各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布工作。
牵头单位:
州党委编办(审改办)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4
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关规定、文件要求,州政府各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全部进入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办理,严禁明进暗不进”或体外循环”。
牵头单位:
州党委编办(审改办)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5
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需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
牵头单位:
州党委编办(审改办)
12月底前完成
束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制度。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6
各县市、园区和州政府各部门制定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州党委编办(审改办)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7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收费,加强监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州党委编办(审改办)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8
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不断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州党委编办(审改办)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二、多措并举,加快投资审批改革
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条件,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9
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新政发〔2015〕45号)。
配合单位:
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
12月底前完成
水利局等部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的时间节点
10
进一步简化、整合企业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2016年6月底前
审批环节,公开审批时限。
配合单位:
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
完成
等部门
11
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由企业自
主选择。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配合单位:
州经信委、人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
2016年6月底前
完成
12
严格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将保留的审批事项及其前置条件和中介服务,以清单方式一律对外公开,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配合单位:
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等部门
2016年6月底前
完成
13
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受理单制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度。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配合单位:
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
等部门
2016年6月底前
完成
14
积极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配合单位:
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
等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15
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州政府各部门要同步下放审批核准权限。
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16
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抓紧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17
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州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部门间
横向联通、与各县市纵向贯通,落实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配合单位:
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
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三、建章立制,加快职业资格改革
18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
牵头单位:
州人社局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6月底前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的时间节点
19
研究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权限。
牵头单位:
州人社局
配合单位:
州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计生委等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20
研究制定自治州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
州人社局
配合单位:
州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计生委等部门
2016年6月底前
完成
21
建立科学规范的院校职业资格考核鉴定方式,完善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
州人社局
配合单位:
州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计生委等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22
制定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
州人社局
配合单位:
州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计生委等部门
2016年6月底前
完成
23
加快完成自治州职业分类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
州人社局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启动
四、治乱减负,加快收费清理改革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
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
牵头单位:
州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地
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
税局
24
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对收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整
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依法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的税种。
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25
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
配合单位:
州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卫
12月底前完成
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
生局、计生委等部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的时间节点
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
牵头单位:
州经信委、民政局
26
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
配合单位:
州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
9月底前完成
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
牵头单位:
州财政局、发改委
27
12月底前完成
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自治州级收费目录清单。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28
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12月底前完成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五、简化手续,加快商事制度改革
29
大力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革,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州工商局
州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
12月底前完成
30
认真清理自治州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
加快推进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管理规定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州政府法制办
州工商局
6月底前完成
31
深入贯彻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公
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州工商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
6月底前完成
32
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展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州工商局
州经信委、商务局
2016年6月底前
完成
33
借鉴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州工商局
州发改委、商务局
12月底前完成
34
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完善《自治州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牵头单位:
州工商局
配合单位:
州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35
组织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管理,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
州工商局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36
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建设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统筹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州工商局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的时间节点
六、大胆创新,加快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37
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稳定新常态,坚持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制定出台自治州推进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计生、体育等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
州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生局、计
生委分别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38
积极承接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国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州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生局、计
生委分别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39
全面梳理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州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生局、计
生委分别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七、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
40
积极借鉴国内外、发达省市、地区的成熟做法,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我州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
州工商局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10月底
前完成
41
研究制定自治州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开展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
抓紧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
牵头单位:
州工商局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42
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昌吉”建
立信息披露、诚信档案、黑名单等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配合单位:
人民银行昌吉州支行,州经信委、
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43
推动自治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完成自治州目录信息指标采集工作,建立监管网络。
牵头单位:
州工商局
配合单位:
州经信委、质监局、国税局、地
9月底前完成
税局等部门
指导各地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
牵头单位:
州工商局
44
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
配合单位:
州质监局、食药监局等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的时间节点
45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
牵头单位:
州工商局
2016年10月底
新模式。
配合单位:
州经信委等部门
前完成
46
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社会监督力量,通过多种监督方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47
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法律、政策、信息、技术、标准、人才、就业等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
州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投资创业,通过委托、承包、
48
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
州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
八、完
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各项改革保障机制建设
49
各县市、园区和各部门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
牵头单位:
州党委编办(审改办)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50
按照国务院和区、州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明确改革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州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51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深入调研,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
牵头单位:
州党委编办(审改办)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52
对出台实施的重大改革措施应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牵头单位:
州党委编办(审改办)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53
加强对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
州党委督查室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54
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牵头单位:
州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
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