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0118587 上传时间:2023-05-23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9.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docx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

司法考试破产法练习题

一、选择题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的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些行为包括()。

  A.有偿转让财产

  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

  C.放弃债权

  D.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范围。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当事人有()。

  A.债务人

  B.债权人

  C.人民法院

  D.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当事人。

债务人和债务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3.下列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的界定。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时,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是()。

  A.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B.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C.设定财产担保的事项

  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应当经过人民法院许可才能实施的行为。

以上四项均属于。

  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管理人提议召开时

  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D.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根据规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6.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B.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C.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D.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的规定。

根据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7.管理人应当追回下列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包括债务人的()。

  A.董事B.监事C.经理D.副经理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依法处理的债务人财产的规定。

根据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8.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没有表决权。

  A.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通过和解协议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的表决权。

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决议没有表决权。

  9.关于债权人委员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D.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因此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A.通过和解协议

  B.通过重整计划

  C.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D.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是管理人的职权。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管理人可以选择的处理方式有()。

  A.予以解除B.中止合同履行C.宣告无效D.继续履行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尚未履行合同的处理。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12.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B.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13.关于和解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务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B.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C.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法院申请和解

  D.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能向法院申请和解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与和解申请相关的规定。

根据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14.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有()。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人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D.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的范围。

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发生的费用,上述各选项均为破产费用的范围。

  15.下列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说法正确的是()。

  A.管理人不得将破产企业的财产对其进行分配

  B.管理人应该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

  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将相应财产交付给债权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生效条件的债权的处理。

根据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二、案例

  1.某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依法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经管理人确认:

  

(1)该企业的全部财产变价收入为300万元;

  

(2)向建设银行信用贷款66万元;

  (3)其他债权合计为300万元;

  (4)欠职工工资和法定补偿金65万元,欠税款35万元;

  (5)管理人查明法院受理案件前3个月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不包括在以上变价收入中);

  (6)破产费用共30万元。

  问:

本案中,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可以得到多少清偿额?

  

(1)破产财产的确定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由于以上破产企业法院受理案件前3个月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所以该行为无效,该财产应该追回,并入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中,破产财产=300+80=380(万元)。

  

(2)破产债权的确定

  根据题意,破产债权为300+66=366(万元)。

  (3)破产分配

  破产费用30万元应该优先支付,其次是职工的工资65万元,再次是欠缴的税款35万元,所以剩余的清偿破产债权的破产财产=380-30-65-35=250(万元)

  清偿率=250/366×100%=68.3%甲的破产债权为66万元,因此甲获得的债权清偿数为:

  清偿数=清偿率×某个债权人的破产债权=66×68.3%=45.08(万元)。

  2.西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系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300万元和200万元设立,贸易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甲公司尚有100万元出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到期而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贸易公司在经营中因投资决策发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全面接管贸易公司。

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贸易公司破产。

管理人对贸易公司的相关事项清理如下:

  

(1)2006年4月20日向丙公司无偿赠与一批物资,价值30万元。

  

(2)2006年1月24日向丁银行借款10万元,借期2年。

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为5万元。

  (3)2006年12月16日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为贸易公司定制一批特殊规格的服装,合同标的额为68万元,由甲公司于2007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

现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甲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4)武汉一债权人因参加债权人会议发生差旅费1万元,南京一债权人为参加贸易公司的破产清算而聘请律师的费用2万元。

  (5)2007年6月19日贸易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致路人戊不幸受到伤害,遭到损失3万元。

  (6)除上述事项外,贸易公司经评估确认尚有资产1200万元(变现价值);负债2800万元(其中,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60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用4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用2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650万元、长期负债130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和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是多少数额?

其尚未缴纳的出资是否应补缴?

并分别说明理由。

  

(2)贸易公司向丙公司赠与物资的行为是否可以撤销?

并说明理由。

  (3)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是多少?

并说明理由。

  (4)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在破产清算中能得到清偿的具体数额是多少?

(小数点保留2位)

(1)①根据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管理人可以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其损害赔偿额应作为破产债权。

②甲公司尚未缴纳的出资应补缴。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③甲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数额是10万元。

甲公司对贸易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不得主张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相抵销。

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2)贸易公司向丙公司赠与物资的行为应予以撤销。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本题贸易公司向丙公司赠与物资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因此,该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3)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为18万元(10+8=18万元)。

根据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因此,丁银行的贷款尽管没有到期,仍应视为到期,且其利息计算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即:

8万元利息)。

  (4)①破产财产=1200+100(甲补足)+30(追回)=1330(万元)

  说明:

出资人补缴的出资属于破产财产;管理人行使撤销权后追回的财产应计入破产财产。

  ②普通破产债权=650(流动负债)+1300(长期负债)+10(向丁银行借款)=1960(万元)

  说明:

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而使对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害赔偿额应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

  ③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优先拨付100万元的破产费用和3万元的共益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再支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90万元(300+60+30=390万元),然后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用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60万元以及400万元的税款。

  ④至普通破产债权,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为377万元(1330破产财产-100破产费用-3共益债务-390医疗保险费-60补充医疗保险费用-400税款=377万元)。

由于剩余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人应按同一比例清偿。

该比例为19.23%(377÷1960=19.23%)。

  ⑤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具体数额为3.46万元(18×19.23%=3.46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