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实务部分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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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实务部分教案
报关实务
模块一报关基础知识报关基础知识
报关的涵义:
指进出境运输工具工具负责人、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的全过程。
海关的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1.国家行政机关:
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2.国家的行政监督管理机关:
监管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3.行政执法活动。
执法依据:
《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修改后《海关法》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海关的任务:
监管、征税监管、征税、查私、编制海关统计
海关权力的主要内容:
1、许可审批权2、税费征收及减免权3、行政监督检查权4、行政强制权5、佩戴和使用武器权6、行政处罚权7、其他行政处理权
报关单位:
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境内)。
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首先取得海关行政许可或海关登记备案),这是报关的前提条件。
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资格。
报关员:
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报关行业协会:
Chinacustomsbrokersassociation简称ccba
•是由经海关批准的从事报关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受民政部和海关总署双重管理,其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业务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对外贸易管制
第二章对外贸易管制
第一节贸易管制概述
一、含义
对外贸易管制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增加出口、限制进口而采取的鼓励或限制措施,或为政治目的对进出口采取禁止或限制的措施。
是政府的一种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为。
二、我贸易管制基本框架与法律体系
贸易管制是一种国家管制,其所涉及的法律只限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国际条约
第二节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
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方式示意图
*许可证与许可证件管理*
*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的联系区别*
•联系:
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是结合在一起的。
•区别:
1.范围大小和多少之分
我国实行配额管理主要针对部分限制出口产品;许可证管理覆盖面大,适用进出口两方面。
2.配额管理可发挥的管制作用有直接与间接之分
许可证管理所起作用更直接。
3.申领、签发等具体要求不同
对于配额管理的限制出口货物,我国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对于无需配额限制的限制性货物,经营者应到外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2.检验检疫范围和检查的重点不同
商品检验侧重商业性要求。
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侧重卫生要求。
范围稍小于商品检验。
•3.检查要求不同
商品检验分为法定检验和非法定检验,检验主体可以是国家商检部门,又可以是经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
后两者都属于法定性质的检验检疫,不存在自行选择的情况。
检验检疫主体只能是国家卫生检疫或国家动植物检疫部门。
模块二报关单填制
报关单概述
报关单是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制,并向海关提交的申报货物状况的法律文书,是海关依法监管货物进出口、征收关税、编制海关统计及处理其他海关业务的重要凭证。
•报关单各联的用途
进口为五联:
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进口付汇证明联;
•出口为六联:
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核销联、出口收汇证明联,退税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
具有录入权的报关企业录入编号,一般在打具有录入权的报关企业录入编号,一般在打
印时会自动录入
●海关编号:
海关编号由九位数组成,其中一至二位是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号六位为顺序号六位为顺序号六位为顺序号。
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进口口岸:
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海关的名称
•出口口岸:
货物运离我国关境前最后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
空运:
第一个落地口岸
•注意:
1.填报的是口岸海关的名称及其代码。
2、“代码表中”有隶属填隶属,没隶属填直属。
如:
上海海关2200;如有隶属海关关别及代码时,填报隶属关别及代码,如:
浦江海关2201
二、备案号:
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手续时,海关给予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此栏目中只有两种情况才需要填写内容,一是填写加工贸易合同中《登记手册登记手册登记手册登记手册》编号,二是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时必须提供的《进出口货物征免证明》的编号,如果涉及一般贸的编号,此栏为空
备案号是12位编码,都是由第1位的英文字母和后面的11个数字组成。
例C23024300159
第1位为标记代码,第2-5位为关区代码,第6位为年份;第7-12位为序列号
第1位为标记代码的含义,
B:
来料加工登记手册;C: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D:
外商免费提供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登记手册,F:
加工贸易异地进出口分册;G: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分册H:
出口加工区进出货物Y:
原产地证书,Z:
征免税证明
三、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
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出口日期:
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在预录入报关单(没有海关编号的报关单为预录入报关单)的时候时,因为并无法预期实际办结的日期,所以出口时此栏目为空
四、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海关接受海关接受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注意:
进口货物申报日期一般不得早于进口日期。
•本栏目应为8位数,顺序为年4位,月、日各2位
五、经营单位
定义:
是已在海关注册登记,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填报方法:
填报经营单位的中文名称及代码,如舟山海洋渔业公司3309913303
注意:
1合同的签订者与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经营单位应按执行合同的企业填报•2、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经营单位为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3.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4.外商投资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经营单位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备注栏“委托XXX公司进口”;•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经营单位填报代理方中文名称及代码
•经营单位的编码一般为十位数(例:
4401341230)
第一、二位数表示企业所在地的省。
第三、四位数表示省辖市,包括省会、沿海开放城市
第五位数为经济区划代码
其中“1”表经济特区“2”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和海南经济开发区两个特殊开放地区。
“3”表高新技术开发区“4”表保税区“9”表其它。
第六位数为企业性质代码:
其中“1”表国有企业•“2”表中外合作企业“3”表中外合资企业“4”表外商独资企业“5”表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6”表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8”表有报关权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如经海关批准有报关权的专业报关行、国际货代船代公司“9”表其它
第七到十位数为顺序代码
六、运输方式
填报江海运输(代码为2)、铁路运输(3)、公路运输(4)航空运输(5),邮政运输(6),
其他运输(9)等。
•--进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抵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
--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离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
七、运输工具名称
1.江海运输:
填船名(vessel)及船次(voy)+"/"+航次号例:
ABCD/123
注意:
不要将船名翻译为中文,一份报关单注只能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2.航空运输:
:
填报航班号,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CA0930/2001.06.29/71172312注:
CZ为南方航空;CA为国际航空;MU为东方航空
3.汽车运输:
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即年月日,下同);
4.铁路运输:
填报车次(或车厢号)+“/”+进出境日期;
5.邮政运输:
填报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
6.进口转关运输:
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其他运输:
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
管道、驮畜等。
例如:
国内某单位,通过输变电网,向澳门出口电力。
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运输方式”应填报为其他运输(运输方式代码9)
8、无实际进出境的加工贸易报关单填报: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应先办理结转进口报关,并在结转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即"转入ⅩⅩ(关区代码)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进口报关单号)"。
按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按上列第6项规定填报
八、提运单号
1江海运输:
填报进口提单号(B/LNo.BillofloadingBillofloadingBillofloadingBillofloading),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
2铁路运输:
填报运单号。
3航空运输:
有分运单填分运单号(MAWB)masterairwaybill无分运单填报总运单号(HAWB)
九、收货单位:
收货单位:
指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及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发货单位:
指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及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的单位。
填报:
须填报其经营单位编码或者加工生产企业编号,或填报其中文名称
十、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
•一般贸易(代码为0110)
•来料加工(代码为0214)
•进料加工代码为0615)
•加工贸易设备(代码为0420)
•不作价设备(代码为0320)
•合资合作设备(代码为2025)
•外资设备物品(代码为2225)
•货样广告品
•无代价抵偿(代码为3100)
十一、征免性质:
1.含义: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的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2.分类:
共有35种,常见的有
“一般征税”(代码为101)
“加工设备”(代码为501)
来料加工(代码为502)
进料加工(代码为503)
中外合资(代码为601)
中外合作(代码为602)
外资企业(代码为603)
鼓励项目(代码为789)
十二、征税比例、结汇方式
如果有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例如:
5%填报为5,15%填报为15
十三、许可证号
•如04-AA-101406:
第1、2位代表年份,第3、4位代表发证机关(AA代表部级发证,AB、AC代表特派员办事处发证,01、02等代表地方发证),后6位为顺序号。
•注意:
此处填报的是“许可证”而非“许可证件”的编号。
十四、起运国、运抵国
1.含义:
起运国:
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
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一般是货物所在国。
2.填报:
参考原始单据中的装货港和指运港(shippedfrom…to…)。
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本栏目填报“中国(142)”
3.注意: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运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国。
十五、装货港
(一)含义
•装货港(PortofLoading/shipment):
进出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装运港。
填报与是否发生商业性交易无关。
•指运港(PortofDestination):
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
填报不受运输中转的影响。
(二)填报要求:
中文名称
1、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2、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装货港或指运港填报“中国境内”。
十六、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1.含义
•境内目的地:
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境内货源地:
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
2.填报:
填报国内地区名称或者代码
•境内目的地、货源地,如果条件给出必须精确到区,例如:
北京市西城区、江苏南通其他。
十七、批准文号:
此栏目填写外汇管制的核销单号
十八、成交方式
•主要有CIF
(1)、FOB(3)、CFR
(2)等
•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CIF,出口填FOB。
•成交方式一般在发票中体现,如发票显示贸易术语为CIP、FCA,本栏目应填报CIF或FOB。
十九、运费
1、运费标记:
“1”表运费率;“2”表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运费总价
2.具体示例:
如5%的运费率填为或5
如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为502/24/2
如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为“502/7000/3”
要注意一些常见的币制代码:
如美元为“502”,人民币为142等
二十、保费
1、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保险费的进口货物
2、用于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进口货物
1”——保险费率“3”——保险费总价
如:
0.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10000港元的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8000美元保险费总价值为502/8000/3
二十一、杂费
理解:
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或应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它有正负之分。
杂费标记:
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
例: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填为正值,如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为303/500/3;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填为负值,如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为“-1”
二十二、合同协议号
应填进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在发票等原始单据中以ContractNo.、S/N、P/O、OrderNo来表示。
二十三、件数
理解:
是填有外包装的实际件数,而不是内包装,件数、包装件数一般以Pakinglist上内容为准。
1、本栏目不可能为“0”,裸装货物填为“1”
2、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如:
CatonNo.1-40件数就为40/Case
No.7-14件数就为8
如有NOOFPKGS字样,其后数字表示件数。
如显示:
TOTAL:
2CASES,表明包装种类为木箱,件数为2
二十四、包装种类
应填进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如:
木箱、纸箱、铁桶、散装、件、袋等Carton(纸箱)=CTNS、Pallet托盘Cases木箱Bales=BLS布包
二十五、毛重GrossWeight=G/W
它是包括了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注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为1。
例如:
货物毛重为公斤本栏目填报为4;货物毛重3.1公斤填报为4公斤
二十六、净重NetWeight=N/W
是除了皮重的货物实际重量,不足1公斤的填为1公斤。
如1.5MT应换算填报1500
二十七、集装箱号SealNo.CTNNo.ContainerNo.
理解:
在每个集装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
组成:
箱主代号(3位字母)+设备识别号“U”+顺序号(6位数字)+校验码(1位数字):
例:
“TGHU8491952/20/2275表明20英尺的集装箱,2275千克是自重。
填制:
1、非集装箱货物,应填报为“0”,不得为空。
3、在两个集装箱情况下,第一个集装箱的编号填报在“集装箱号”栏,其余集装箱的编号按序填报在“标志唛码及备注”栏。
[例如]一个20尺箱和一个40尺箱就应填报为:
集装箱号*2(3)
二十八、随附单据
1.含义:
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
2.填报:
代码和单据的编号
3.常用的监管证件代码:
7:
自动进口许可证,
A:
进境货物通关单
B:
出境货物通关单
Y:
原产地证明。
二十九、用途/生产厂家
按货物的实际用途填写,如“外贸自营内销”、“企业自用”、“加工返销”等。
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
生产厂家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
三十、标记唛头及备注
1、英文表示为:
MARKS,marking,shipping
2、填报:
写标记唛头时,是除掉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备注栏内可写集装箱号、外商投资企业委托的企业名称、随附单据等
三十一、项号
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填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如只有一种商品“01”,若有两种商品,则第二种商品便填为“02”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经备案的货物,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三十二、商品编号
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进口货物的商品编号
三十三、商品名称、规格
第一行填商品名称,一般写中文
第二行填报商品的规格,注意要准确。
一般在提单、发票、装箱单等中,descriptionofgoods,productanddescription,
三十四、数量及单位
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填海关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和数量。
如弹力丝1035千克
第二行填海关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
如没有本栏为空。
如计量单位为米/千克,则第一行填米,第二行填“千克”
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
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这时就需填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并需要将其换算成法定计量单位的数量。
两者一致时,本栏为空。
三十五、原产国/最终目的国(地区)
原产国:
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或地区。
以madein,manufacture,countryoforiginal等来表示。
最终目的国:
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的国家,如经过第三国转运,以最后运抵国最为最终目的国。
三十六、单价(unitprice)
本栏目应填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填报到小数点后第4位。
三十七、总价(amount):
本栏目应填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三十八、币制:
一般在发票的单、总价中体现
三十九、征免方式
1、含义: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依照法定税率进行征税、减税、免税等实际操作方式。
2.种类:
照章、折半、全免、保证金、保函等
模块三报关程序
报关概述
报关阶段:
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
进出境阶段有“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一般进出口通关程序---申报
(一)申报时限:
1.进口货物: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
2.出口货物: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3.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
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申报手续;
4.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进出境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规定定期申报
5.超过3个月仍未向海关申报的:
货物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提取变卖处理
滞报金=滞报天数*CIF总价*0.5‰
(二)、申报单证:
主要单证、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1.主要单证:
报关单
2.基本单证:
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如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3.特殊单证:
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外汇收付汇核销单证、原产地证明书、担保文件等。
4预备单证:
贸易合同、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三)、申报程序
1、准备申报单证
2、申报前看货取样: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之前,因确定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原因,可以向海关提出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的书面申请
3、申报:
先进行电子数据申报,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
再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
4、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海关一旦接受申报,其内容不得修改或撤销但下列情况例外:
•由于计算机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的错误
•出口退关情形
•溢短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
•报关员在操作或书写上的失误造成差错
•因海关审价、归类认定后需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的
•依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而修改
一般进出口通关程序--查验
1.原因:
为何要查验?
2.方式:
彻底查验、抽查、人工查验、设备查验
3.时间:
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
4.地点:
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的进出口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或海关的其他监管场所进行。
对大宗的散货、危险品、鲜活品等,也可现场作业
5.关于损坏被查货物的赔偿:
在查验中,是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货物、物品的直接经济损失
不予赔偿范围:
•由于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程序所需时间内所发生的变质或失效。
•由于海关正常检查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由于海关查验之前之后发生的损坏
•不可抗力造成
•查验后,收发货人未提出异议,以后再发生损坏不予赔偿
缴纳税费
方式:
1.凭纸质缴款书和收费票据到海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税(15)天内;
2.网上缴税和付费。
提货或装货
(一)放行和结关的关系
放行:
是海关在审核了相关的单证,查验了货物,征收了应征的税款之后,按规定签章放行,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的决定。
结关:
进出境货物办结海关手续的简称。
货物进入流通流域,不再接受海关监管。
在一般进出口货物,放行=结关。
但其它货物,放行≠结关
保税加工货物
保税加工货物概述
一、定义
保税是指经海关批准,对进口货物暂不征税,而采取保留征税予以监管。
保税加工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特点:
需经海关批准。
是监管货物。
应复运出境。
主要特征
1、批准保税:
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无批准权,只有凭证审核验放权;保税货物,海关不仅有审核权,还有批准权。
2、纳税暂缓:
保税货物在进境时不用办理纳税手续就可以提取,并不是说不要办理纳税手续,只是先准予保税。
3、监管延伸:
地点延伸、时间延伸。
保税物流货物在境内储存的、未办结进口手续的货物。
含办结出口手续而尚未离境而放在监管区域或仓库的货物和保税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