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局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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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局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局)函

质检质函[2006]12号

关于做好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2006年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总体安排,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确定了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

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一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一)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条件”(附件1)的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企业申报。

对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近三年被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的以及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企业取消申报中国名牌产品资格。

(二)指导申报企业仔细阅读《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告知书》(附件2),在理解的基础上,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并附在申报材料正文的第一页。

(三)指导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相关数据按规定由省级统计局、海关、税务局等权威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

申请表“续表2”中“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指标”不必填写,按照附件4规定的项目提供检测报告(数据)。

数据来源于2005年至2006年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查或委托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指导有关申报企业填写“部分消费类申报产品2005年销售区域分布表”(附件5)。

2006年顾客满意指数调查范围为:

编号为021、022、042、045、050、051、052、055、056、057、064、065、067、073、074、092的消费类产品。

这些产品的申报企业需将申报产品销售额最高的前十个地市级以上城市名单及销售比重依次填入分布表,并于5月9日前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同时,申报企业还需登陆中国质量监督网()进行填报。

(五)指导企业制作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材料一律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申请表。

申请表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直接下载,按相关格式要求填写。

除申请表要求的细目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其他内容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封面统一用白色A4打印纸,沿长边装订,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

(六)指导企业按照“企业提供年鉴电子文本要求”(附件6)提供有关材料的电子版,为编辑出版2006年卷《中国名牌产品年鉴》以及在中国名牌网上介绍企业及产品情况提供必要素材(不收费)。

二、严格把关,受理申报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重点审查申报企业是否符合《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要求,审查申报企业是否获得了生产、经营许可证,强制认证等证书,审查申报企业连续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环境保护是否合格,审查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审查申请材料的填报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还要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申报企业进行联合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受理。

三、公开透明,公示申报企业数据

(一)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接受社会的监督,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初审合格的企业统一于6月5日9时至6月11日17时在省局网站或各地主要媒体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公示载体及公示数据应于6月2日前以文件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总局质量司,书面文件必须加盖省局公章,总局将在有关网站上公布各省公示载体。

(二)公示内容:

按照附件7的格式公示申报企业名称、品牌、申报产品连续三年的销售量、销售额、申报品牌及贴牌产品的出口量、出口额以及上缴税额等数据,同时公示出具证明的单位。

(三)公示意见处理。

各省应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情况属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国家质检总局对申报企业的公示数据汇总后,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如发现存在问题,虚报数据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按照规定时间,组织申请材料上报

(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公示合格的企业提出推荐意见,填写申请表的“表4”。

各省需将推荐企业的汇总名单以及所有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一份)及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两份),同时,发送汇总名单的电子邮件。

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组织初审合格的企业于6月5日至11日期间登陆中国质量监督网()进行网上申报,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网上申报的企业名单安排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公示后,个别企业数据有误差的,所在省局需向总局质量司说明情况)。

各省可以登陆网站对本省申报企业的填报情况进行监督把关(用户名和密码初始设置为本省名称的全拼,例:

北京市的用户名:

beijing密码:

beijing,成功登陆后要及时修改密码)。

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不参加评价。

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维护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及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和评价,严格遵守《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十严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不举办关于评价工作的论坛和培训班,不与其他任何评价结果对接。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引导申报企业严格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名牌评价工作,自觉拒绝和抵制假借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名义的任何活动和收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反映。

各级质检部门及质检系统有关单位也要加强自律,遵守名牌评价工作纪律,不得参与、庇护企业弄虚作假,在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和评价期间,不得带企业到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及其他机构介绍情况。

自本通知发出以后,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总局将通报批评。

六、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

(一)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电子邮件:

gaoyong@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

100088

(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电子邮件:

shanjinying@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甲7号

邮编:

100083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编号及申报条件

2.《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告知书》

3.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

4.2006年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实物质量指标

5.部分消费类申报产品2005年销售区域分布表

6.企业提供年鉴电子文本要求

7.2006年申报中国名牌产品企业数据省级公示表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编号及申报条件

序号

产品目录

申报条件

001

汽轮机

工业汽轮机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热电联产汽轮机

002

机床

数控齿轮加工机床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重型数控镗铣床

003

高压开关(72.5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004

电机

690v及以下中小型电机

2005年销售额:

电动机在5亿元以上,发电机在2亿元以上。

小功率电机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微型电机在4亿元以上。

005

桥、门式起重机械

2005年销售额在6亿元以上。

006

数控刀具(孔加工刀具)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07

除尘器

袋除尘器

2005年销售额在2.5亿元以上。

电除尘器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008

拖拉机

大中型拖拉机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手扶拖拉机

009

汽车制动系统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010

子午线轮胎硫化机

2005年销售额在4亿元以上。

011

混凝土泵车系列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012

低压开关柜

2005年销售额在8亿元以上。

013

破碎粉磨设备

破碎机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磨煤机(球磨机)

2005年销售额在6亿元以上。

磨球

2005年销售额在4亿元以上。

014

大型铁路养路机械

2005年销售额在8亿元以上。

015

低压电器(重评)

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万能式断路器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16

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017

万向节(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018

工业缝纫机(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7亿元以上。

019

冰箱压缩机(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7亿元以上。

020

通信光缆

2005年销售额在4亿元以上。

021

杀病毒软件

2005年销售量在30万套产品或50万个授权以上,截至2005年总用户量在400万以上。

022

移动通信手持机(重评)

GSM

2005年销售量在300万台以上。

CDMA

2005年销售量在50万台以上。

023

激光视盘机(重评)

2005年销售量在70万台以上。

024

医用消毒灭菌设备

2005年销售量在3万台以上,且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025

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注医疗器械

2005年销售量在10亿支套以上,且销售额在8亿元以上。

026

多异氰酸酯(MDI)

2005年销售额在30亿元以上。

027

有机硅环体

甲基环体(D4、DMC)2005年销售量在3万吨以上,且销售额在8000万元以上。

硅酮密封胶2005年销售量在3000吨以上,且销售额在6000万元以上。

028

制冷剂

HFC-134A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HCFC-22

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029

全精炼石蜡系列产品

2005年销售额在6亿元以上。

030

纯碱(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031

润滑油(内燃机用)(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032

饲料

猪饲料

2005年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上。

禽饲料

2005年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上。

033

饲料添加剂(饲料级赖氨酸)

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034

玉米种子

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035

氮肥(尿素)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036

高浓度磷复肥(重评)

硝酸磷肥

2005年销售额在7亿元以上。

磷酸二铵

2005年销售额在6亿元以上。

037

除草剂(草甘膦)

2005年草甘膦(折100%草甘膦酸)销售量在1万吨以上。

038

杀虫剂

吡虫啉

2005年吡虫啉原药(折100%)销售量在500吨以上。

拟除虫菊酯

2005年拟除虫菊酯原药(折100%)销售量在800吨以上。

039

活性染料

2005年销售额3亿元以上。

040

驱灭蚊虫家庭卫生用品

电蚊香

2005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

盘香

2005年销售额在4亿元以上。

气雾剂

2005年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上。

041

冷冻调理水产品(含鱼糜制品)

2005年冷冻调理水产品销售额在8亿元以上,鱼糜制品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42

含乳饮料

2005年销售额在8亿元以上。

043

食盐

2005年销售量在140万吨以上且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44

淀粉制品(粉丝)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45

焙烤食品

饼干

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月饼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46

酱腌菜(榨菜)

200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047

水果罐头

2005年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上。

048

肉制品(中式火腿)

2005年销售额在0.5亿元以上。

049

油制辣椒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050

饮料(重评)

瓶装饮用水

2005年纯净水及其它饮用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饮用天然矿泉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植物蛋白饮料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051

速冻主食品(饺子、汤圆)(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52

调味品(重评)

酱油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食醋

2005年销售额在4000万元以上。

053

珠宝首饰(玉石饰品)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54

工艺陶瓷

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055

两轮自行车

2005年销售额在8亿元以上。

056

电饮水机(壶)

饮水机

2005年销售额在4亿元以上。

电热水壶

200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057

电动剃须刀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58

燃气表

200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059

电度表(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060

水表(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061

民用家具

板式家具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实木家具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062

人造板

刨花板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中密度纤维板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063

塑料包装薄膜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064

钢琴(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65

化妆品(重评)

洗发水

2005年销售额在8亿元以上。

护发素

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护肤霜

2005年非儿童类护肤霜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儿童类护肤霜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上。

花露水

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066

照明器具(重评)

荧光灯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室内灯具

2005年销售额在4亿元以上。

067

电热毯(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

068

晴雨伞(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069

毛毯(含地毯、藏毯)

2005年毛毯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地毯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藏毯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70

专业竞技器械

体操器械

200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篮球架

2005年销售额在6000万元以上。

071

锦纶长丝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072

高支高密纯棉坯布

200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073

男西服套装(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6亿元以上。

074

羊毛衫(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075

彩棉纱(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9000万元以上。

076

精纺呢绒(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077

毛巾系列(重评)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78

不锈钢材

2005年销售额在100亿元以上。

079

船体结构用钢板

2005年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上。

080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081

石油天然气输送用焊接钢管

2005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082

铝箔

2005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083

铸造铝合金锭

2005年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上。

084

钛及钛合金加工材

200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085

玻璃钢管道

200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086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

2005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087

钽粉及钽丝

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088

塑料管材管件

2005年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上。

089

铝塑复合板

2005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090

纸面石膏板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091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2005年销售额在8亿元以上。

092

建筑及卫生陶瓷(重评)

建筑陶瓷

2005年销售额在8亿元以上。

卫生陶瓷

2005年销售额在4亿元以上。

注:

以上销售额、销售量指申报品牌产品的数据

 

附件2

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告知书

为维护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特向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告知如下事项:

一、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凡不属于规定程序的任何活动,均与评价工作无关,对评价结果不产生任何影响。

在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过程中,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不举办、不参与、也不委托其他组织举办与名牌评价有关的任何活动。

三、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有关的政府部委、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60多个单位70多名成员组成。

未经许可或委托,任何组成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代表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借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四、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将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销售量、销售额、出口量、出口额、税收等)进行两级公示。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受理企业申报后要公示企业申报数据,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在公示初选名单的同时,公示企业有关申报数据,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五、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由相关专业委员会按照评价细则进行。

专业委员会由各方面专家以及消费者(用户)代表组成。

专家从名推委专家库由电脑随机产生。

政府部门的人员不参与评价过程。

六、评价指标由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四部分组成,具体指标及数据全部来自按统一格式编制的申请材料中。

评价主要考核企业2006年以前三年的业绩,2003年、2004年、2005年的数据分别按0.2、0.3、0.5的权重参与评价。

评价通则将在质检总局网站公布。

七、企业在申请中国名牌产品过程中,须恪守以下原则:

1.申报企业要诚实守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可查。

相关数据按规定由省级统计局、海关、税务局以及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等权威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

2.申报企业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采取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

3.申报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律按规定的格式编制,通过网上申报和省局统一邮寄,不得派人直接面送。

4.企业的广告宣传、赞助等活动属于企业的商业活动,与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无关。

企业应拒绝和抵制假借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名义开展的任何活动和收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各级质检部门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反映。

八、中国名牌产品评价接受社会监督,评价过程的相关信息可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和中国名牌网站(www.chinmp.org)上查询。

中国名牌网将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受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投诉。

 

本企业确认已经理解上述条款,并在申报中国名牌产品过程中严格遵守。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3

(封面)

 

编号:

□□□□□□□□□□□□

 

中国名牌产品

申请表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企业名称:

(盖公章)

企业代码:

□□□□□□□□□□

企业所在地:

省市

填表日期年月

2006年中国名牌申报材料制作及填写说明

一、基本版式要求

1.一个产品对应一份材料,材料不要分上下册。

2.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统一的申请表。

使用标准A4纸(210mm×297mm),双面打印。

申请表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沿长边装订。

整册的厚度不得超过15mm。

3.在材料侧脊由上到下打印申报产品的名称、品牌和企业名称。

4.材料内容采用四号字体,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位于页脚的外侧。

5.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请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

二、填写要求

1.规格型号填写齐全,如果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详细材料。

2.“编号”由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填写。

12位数字中前4位为年号,第5、6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编号,7-9位为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布的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的产品类别代号,第10-12位为各省质量监督部门为申请企业配发的顺序号。

各省代码编号为:

北京(11)、天津(12)、河北(13)、山西(14)、内蒙古(15)辽宁(21)、吉林(22)、黑龙江(23)、上海(31)、江苏(32)浙江(33)、安徽(34)、福建(35)、江西(36)、山东(37)河南(41)、湖北(42)、湖南(43)、广东(44)、广西(45)海南(46)、重庆(50)、四川(51)、贵州(52)、云南(53)西藏(54)、陕西(61)、甘肃(62)、青海(63)、宁夏(64)新疆(65)

3.以总公司名义申报的,可以包含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贴牌产品的有关指标,但申报企业必须在表3中予以具体填报。

4.表1、表2、表3由企业填写。

表2中“顾客满意度”、“品牌知名度”等栏目企业不需要填写。

5.表4推荐意见包括:

公示情况,申报产品实物质量状况,最近三年监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检验情况,用户对申报产品投诉情况,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状况,新产品开发情况等。

6.有关指标解释

a.工业成本费用利税率(%)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b.总资产贡献率(%)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c.新产品产值率(%)=当年新产品产值/当年工业总产值×100%

 

目录

一、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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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1-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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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2-企业申报及综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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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3-申报产品近三年销售量销售额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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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表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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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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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产品,申报产品生产线及企业全貌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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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营业执照及注册商标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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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基本证书(包括3C认证证书、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出口质量许可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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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省级以上统计部门出具的销售量、销售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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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量、出口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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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级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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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标证书及采用标准首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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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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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获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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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获省级质量管理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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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获省级名牌产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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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获驰名商标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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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获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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