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削机械安管理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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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削机械安管理规程
磨削机械安管理规程
引言
1.1本标准是磨削机械的基本安全法规,磨削机械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管理者协必须遵守。
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砂轮或砂瓦进行手动、机动或自动加工的磨削机械。
1.3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带柄磨头、涂附磨具、油石和研磨膏的磨加工机械。
2磨削机械设计与制造的安全要求
2.1磨削机械必须具有在允许的最大负荷下磨削所需的动力,以保证砂轮主轴的正常工作转速。
2.2砂轮主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2.1砂轮主轴直径z工作速度小于或等于50米/秒时,安装在j、轮部位的最小直径不得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不包括在i、轮安装于两个轴承之间的砂轮主轴〉。
2.2.2砂轮主轴螺纹的旋向z紧固砂轮或砂轮卡盘的砂轮主轴端部螺纹的旋向必须与砂轮工作时旋转方向相反。
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止砂轮主轴旋转时砂轮或砂轮卡盘松开的措施。
2.2.3砂轮主轴螺纹长度见图1。
紧固砂轮或砂轮卡盘的砂轮主轴端部螺纹长度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2.2.3.1砂轮主轴螺纹必须有足够的长度,保证整个压紧螺母旋人〈L>l〉。
2.2.3.2砂轮主轴螺纹部分必须延伸到压紧螺母的压紧面内,但不得超过设计允许使用的最小厚度砂轮内孔长度的二分之一〈h>H/2〉。
表1mm
砂轮直径
D1
-6
>6-10
>10-13
>13-16
>16-20
>20-25
>25-32
>32-40
>40-50
>50-63
>63-80
>80-100
>100-125
砂轮主轴最小直径d0
-50
6
6
6
6
6
10
10
10
10
13
13
>50-80
6
610
10
10
10
10
10
13
13
13
13
16
16
>80-100
10
10
10
10
10
10
13
13
13
16
16
20
20
>100-125
10
10
13
13
13
13
13
13
13
16
16
20
20
>125-150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6
20
20
20
25
>150-180
13
13
13
13
13
13
16
16
16
20
20
25
25
>180-200
13
13
13
13
16
16
16
16
20
20
25
25
25
>200-230
16
16
16
16
16
16
20
20
20
25
25
32
32
>230-250
16
16
16
16
20
20
20
20
20
25
32
32
32
>250-300
20
20
20
20
20
20
20
25
25
25
32
32
40
>300-350
20
20
20
20
25
25
25
25
25
32
32
40
40
>350-400
32
32
32
32
32
32
40
40
50
>400-450
32
32
32
32
32
40
40
50
50
>450-500
40
40
40
40
40
40
50
80
>500-600
40
40
40
40
40
50
80
80
>600-750
50
50
50
50
50
80
80
80
>750-900
50
50
50
80
80
80
125
125
>900-1060
80
80
80
80
80
80
125
125
图1
2.2.4砂轮主轴材料的抗拉强度不低于650牛顿/毫米2,延伸率不低于10%。
2.2.5砂轮中心孔孔径与砂轮主轴或砂轮卡盘的配合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mm
砂轮孔径d
砂轮主轴或砂轮卡盘直径
磨削方式
H11
f7
镜面磨削、螺纹磨削、工作速度>45m/s的高速磨削
H12
e8
精磨
H13
e8
粗磨
2.3砂轮卡盘:
2.3.1砂轮卡盘的直径不得小于被安装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
切断砂轮用砂轮卡盘的直径不得小于
被安装砂轮直径的四分之一。
2.3.2任何形式的砂轮卡盘,其左右两部分的直径和压紧面径向宽度等尺寸必须相等。
2.3.3砂轮卡盘必须能将驱动力可靠地传到砂轮上。
2.3.4砂轮卡盘应有足够的刚性,压紧面在紧固后必须保持平整和均匀地接触。
2.3.5砂轮卡盘面对砂轮的侧面上,非接触部分应有足够的间隙,其最小尺寸为1.5毫米。
2.3.6砂轮卡盘的各表面应保证平滑及无锐棱,并平衡良好。
2.3.7砂轮卡盘的形状〈图2〉2
2.3.7.1带槽式砂轮卡盘z用于安装孔径尺寸较小的直接装在砂轮主轴上的砂轮〈图2a〉。
2.3.7.2套筒式砂轮卡盘:
用于安装孔径尺寸较大的砂轮(图2b)。
图2
2.3.7.3衬套式砂轮卡盘z用于安装大孔径及厚度超过32毫米的砂轮(图2c)。
2.3.7.4锥形砂轮卡盘z用于安装双斜边砂轮〈图2d〉。
2.3.8砂轮卡盘的最小尺寸z砂轮卡盘各尺度标志所表示的部位和最小尺寸,带槽式砂轮卡盘见
图3、表36衬套式、套筒式砂轮卡盘见图4、表4。
图3
图4
表3mm
砂轮直径
D1
砂轮卡盘
最小直径
D3
压紧面径向宽度
h
砂轮卡盘在中心孔处最小厚度b1
砂轮卡盘在凹槽边缘处具最小厚度E
最小
最大
-25
10
1.5
3
1.5
1.5
>25-50
18
3
5
3
2.5
>50-75
25
3
5
5
2.5
>75-100
34
3
5
5
3
>100-125
42
5
6
6
3
>125-150
50
6
13
10
5
>150-170
60
6
13
10
5
>170-200
70
6
13
10
5
>200-250
85
8
16
10
6
>250-300
100
8
16
13
8
>300-350
118
10
18
13
8
>350-400
135
13
25
13
8
>400-450
150
13
25
16
10
>450-500
168
16
32
16
10
>500-550
185
16
32
16
12
>550-600
200
18
32
16
12
>600-650
218
18
32
16
13
>650-700
235
22
38
18
13
>750-900
300
25
50
22
18
>900-1050
350
25
50
22
18
>1050-1200
400
32
50
28
25
>1200-1500
500
32
50
32
28
>1500-1800
600
38
64
35
32
表4mm
砂轮直径D1
砂轮孔径d
砂轮卡盘
最小直径D3
砂轮卡盘在中心孔处最小厚度b1
砂轮卡盘在退刀处最小厚度E
300-350
76.2
115
22
10
127
175
22
10
>350-450
76.2
150
22
10
127
175
22
10
203.2
250
22
10
>450-600
203.2
250
25
13
304.8
350
25
13
>600-750
304.8
375
25
13
304.8
375
35
22
2.3.9砂轮卡盘材料z抗拉强度不低于415牛顿/毫米2的钢。
2.3.10其他材料、形式和尺寸的砂轮卡盘,其强度和刚性不低于本标准的规定,也可以采用。
.
2.4砂轮防护罩
2.4.1磨削机械上所有回转件,例如:
砂轮、电机、皮带轮和工件头架等,必须安设防护罩。
防护
罩应牢固地固定,其联结强度不得低于防护罩的强度。
2.4.2砂轮防护罩一般由圆周构件及两侧构件组成,应将砂轮、砂轮卡盘和砂轮主轴端部罩住。
其
主要性能为2当砂轮在工作中因故破坏时,能有效地罩住砂轮碎片,保证人员的安全0
2.4.3砂轮防护罩的最大开口角度必须等于或小于2.4.4.1~2.4.4.5中规定的数值。
开口角度应
以砂轮主轴中心为顶点延长到罩的外壁上开口端部来测量。
2.4.4砂轮防护罩的形状和最大开口角度:
2.4.4.1外园和无心磨削用砂轮防护罩z砂轮防护罩可以呈圆形〈图5a〉或方形〈图5的。
最大
开口角度不准超过1800,在砂轮主轴中心线水平面以上部分不准超过650。
中心部位R不应小于规定的砂轮卡盘的半径。
2.4.4.2台式和落地式砂轮机用砂轮防护罩:
砂轮防护罩可以呈圆形(图6a)或方形(图6b)。
最大开口角度不准超过90º,在砂轮主轴中心线水平面以上部分不准超过65º。
中心部位R不应小于砂轮卡盘的半径。
如果还要使用在砂轮主轴中心线水平面以下砂轮部分加工时,砂轮防护罩的最大开口角度可以增大至125º(图7)。
2.4.4.3卧轴平面磨削用砂轮防护罩:
砂轮防护罩可以呈圆形(图8a)或方形(图8b)。
最大开口角度不准超过150º,开口的端部不准高于砂轮主轴中心线水平面以下15º处。
中心部位R不应小于砂轮卡盘的半径。
2.4.4.4悬挂式砂轮机、切割砂轮机和直向手提式砂轮机用砂轮防护罩:
砂轮防护罩可以呈圆形
(图9a)或方形(图9b)。
最大开口角度不准超过180º,在任何时候必须将砂轮的上半部罩住。
中心部
位R不应小于砂轮卡盘的半径。
2.4.4.5顶部磨削用彤、轮防护罩z使用砂轮中心线水平面以土部分时,砂轮防护罩可以呈圆形〈图
10a)的或方形〈图10bh顶部最大开口角度不准超过60º。
中心部位R不应小于砂轮卡盘的半径。
2.4.4.6立轴平面磨削用砂轮防护罩:
砂轮防护罩呈环带形(图11)。
允许砂轮最大外露量见表5。
图11
2.4.5砂轮防护罩的壁厚尺寸z砂轮工作速度小于或等于35米;在l、时,环带式砂轮防护罩各尺度标
志所表示的部位见图11,壁厚最小尺寸见表60固定式砂轮防护罩各尺度标志所表示部位见图12,壁
厚最小尺寸见表7。
砂轮厚度H
允许砂轮最大外露量C
-13
>13-25
>25-50
>50-75
>75-100
>100
6
13
20
25
35
50
表6mm
砂轮直径D1
-200
>200-600
>600-750
最小厚度A
1.5
3
6
图12
表7mm
砂轮
速度
m/s
砂轮
厚度
H
砂轮直径D1
-150
>15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00-750
>750-900
>900-1250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35
-50
22
2.52
32.5
43
54
65
75
85
96
>50-100
32
42.5
53
54
65
76
86
96
107
>100-160
43
53
64
75
86
96
107
117
128
>35-50
-50
32
42.5
53
64
75
86
107
117
128
>50-100
53
53
64
75
86
97
118
128
149
>100-160
64
74
85
96
107
118
129
149
1610
>50-63
-50
43
53
64
75
86
107
128
149
1610
>50-100
64
75
86
106
107
128
149
1510
1812
>100-160
75
86
107
128
128
149
1510
1812
2014
>160-200
107
128
149
1510
1510
1812
2014
2214
2416
>200-250
149
1510
1612
1812
1812
2214
2416
2616
2820
>250-400
1510
1812
2014
2214
2416
2618
2820
3020
3222
>400-500
1812
2015
2416
2518
2818
3020
3222
3422
3625
>63-80
-50
53
75
86
107
118
1310
1510
1812
2014
>50-100
75
106
107
128
1410
1510
1812
2014
2416
>100-160
107
128
1310
1510
1612
1812
2014
2215
2618
>160-200
128
1410
1612
1812
1814
2014
2416
2618
2820
>200-250
1410
1612
1813
2015
2016
2218
2518
2820
3022
>250-400
1813
2014
2416
2618
2820
3022
3224
3425
3626
>400-500
2015
2216
2518
2820
3022
3224
3425
3626
4028
2.4.6砂轮防护罩材料:
抗拉强度不低于415牛审员/毫米2的钢。
2.4.7砂轮防护罩上修整用开口处必须设有防护装置。
以防止飞出的颗粒、火花造成的危险。
2.4.8砂轮防护罩的结构应使更换砂轮时不必将其外圆构件卸下。
2.4.9组合式或焊接式砂轮防护罩,其联结强度或焊缝强度不低于砂轮防护罩构件的强度。
2.4.10用于工作速度高于80米/秒的砂轮防护罩外圆构件内壁应附有可以吸收冲击能量的缓冲材
料层,例如聚胶醋塑料、橡胶等。
2.4.11其他形式和尺寸的砂轮防护罩,如果其防护效能不低于本标准的规定,也可以采用,但应
通过试验证实。
用于工作速度小于或等于40米/秒的砂轮防护罩,也可选用其他材料,其强度应不低于
本标准的规定。
2.4.12砂轮防护罩开口的上端部应设有可以调整的护板,能够随砂轮的磨损来调节护板与砂轮圆
周表面的间隙。
护板应牢固地固定在砂轮防护罩上,联结强度应不低于砂轮防护罩构件的强度,护板
的宽度应大于砂轮防护罩外圆部分的宽度。
砂轮防护罩在砂轮主轴中心线水平面以上的开口角度小于300时,可不设护板。
2.4.13砂轮圆周表面与可调护板边缘之间的间隙必须小于6毫米〈图13〉。
安装设计允许的最厚砂
轮时,砂轮卡盘外侧面与砂轮防护罩开口边缘之间的间隙必须小于15毫米。
环带式砂轮防护罩内壁与
砂轮圆周表面之间的间隙〈图11中的B尺寸〉应小于15毫米。
砂轮回转中心线与操作者位置面向方向相同的磨削机械可以不保证6毫米间隙的规定。
砂轮防护罩在砂轮主轴中心线水平面以上的开口角度小于3矿时,可以不保证6毫米间隙的规定。
图13
2.5磨削机械的砂轮主轴应有旋转方向的标志,标志应明显并可长期保存。
2.6手持磨削的磨削机械上应设有工件托架,其位置应能随砂轮磨损独立进行调整,工件托架台面
高度应与砂轮主轴中心线等高,并有足够的面积能保证被磨工件的稳定。
工件托架靠近在j、轮一侧的边棱
上应无凹陷、缺角等缺陷。
2.7平面磨床工作台的两端或四周应设防护挡板,以防被磨工件飞出。
、
2.8带有电动、气动或液压夹紧工件装置的磨削机械应设有联锁装置,即夹紧力消失时应同时停止
磨削工作。
2.9使用磨削液的磨削机械应设有防溅挡板,以防止磨削液飞溅到操作人员和周围地面上。
2.10干磨用磨削机械应备有吸尘器,以使用户选购。
吸尘器应能在设计允许最大磨削规范条件下
使操作人员呼吸带的粉尘浓度不高于10毫克/米30粉尘浓度测量方法按JB2279一78《金属切削机床
粉尘浓度测量》进行。
2.11所有磨削机械在空载时噪声声压级应低于80dB〈A〉高精度磨削机械应低于75dB(A)。
噪
声测量方法按JB2281-J78《金属切削机床噪声测量》进行。
2.12磨削机械的说明书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a.主电机功率和转数;
b.砂轮主轴的转数;
c.允许使用的砂轮尺寸范围。
2.13对磨削机械进行改装、革新或改换部件必须符合本章各项规定。
3.1砂轮的检查
3.1.1砂轮在使用前必须经使用者目测检查或音响检查有无破裂和损伤。
3.1.2目测检查:
所有砂轮在使用前必须目测检查,其上如有破损不准使用。
3.1.3音响检查〈敲击试验户:
陶瓷结合剂砂轮在使用前应进行音响检查。
检查方法是将砂轮通
过中心孔悬挂〈质量较小者〉或放置于平整的硬地面之上,用200~300克重的小术槌敲击,敲击点在
砂轮任一侧面上,垂直中线两旁450,距砂轮外圆表面20~50毫米处见图140敲打后将砂轮旋转45。
再
重复进行一次。
若砂轮无裂纹则发出清脆的声音,允许使用。
发出闷声或哑声者,不准使用。
图14
3.2安装砂轮前必须核对砂轮主轴的转速,不准超过砂轮允许的最高工作速度。
3.3砂轮的安装
3.3.1砂轮必须自由地装到砂轮主轴或砂轮卡盘上,并保持适当的间隙。
3.3.2.砂轮孔径过大时允许使用缩孔衬套。
衬套的厚度不得超出砂轮的两侧面,不得小于砂轮厚度
的二分之一。
不准使用缩孔衬套安装直径大于磨削机械允许使用的最大直径的砂轮。
3.3.3砂轮与在砂轮卡盘压紧面之间必须衬以柔性材料制的衬垫〈如石棉橡胶板等〉,其厚度为1~2
毫米,直径比压紧面直径大2毫米。
3.3.4砂轮、砂轮主轴、衬垫和砂轮卡盘安装时,,相互配合面和压紧面应保持清洁,无任何附着物。
3.3.5安装时应注意压紧螺母或螺钉的松紧程度,压紧到足以带动砂轮并且不产生滑动的程度为
宜,防止压力过大造成砂轮的破损。
如有多个压紧螺钉时应按对角顺序逐步旋紧〈图15〉。
旋紧力要均匀。
有条件时应采用测力扳手。
3.3.6安装砂瓦时,其压紧诀度必须大于砂瓦的厚度,并使安装后砂瓦组合体的中心对准主轴的回
转中心。
3.3.7在一个砂轮卡盘上同时安装多于一片的砂轮时,砂轮之间允许使用隔离片隔开。
隔离片的直
径以及与砂轮压紧面的尺寸必须与砂轮卡盘相等。
对专门制造的砂轮允许粘结或在放在一-起安装。
3.3.8砂轮和砂轮卡盘的总重量超过16公斤时,应采用吊装机械安装。
3.4直径大于或等于2∞毫米的砂轮装上砂轮卡盘后应先进行静平衡。
砂轮经过第一次整形修整后
或在工作中发现不平衡时,应重复进行静平衡。
使用切断砂轮、荒磨砂轮可不进行静平衡。
3.5所有砂轮和砂瓦必须在装有砂轮防护罩的磨削机械上使用。
下列情况可以不受此条规定的限制:
a.内圆磨削,
b.用于手提砂轮机上直径不大于50毫米的砂轮;
c.金属基体的金刚石和立方氮化棚砂轮。
3.e砂轮安装在砂轮主轴上后,必须将砂轮防护罩重新装好,并将砂轮防护罩上的护板位置调整正
确,紧固后方可运转。
3.7新安装的砂轮应先以工作速度进行空运转。
空运转时间为:
直径≥400毫米空运转时间大于5分钟
直径<400毫米空运转时间大于2分钟
空运转时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不应站在砂轮的前面或切线方向。
3.8砂轮与工件托架之间的距离应小于被磨工件最小外形尺寸的二分之一,最大不准超过3毫米
〈图13〉。
调整后必须紧固。
3.9砂轮防护罩上的护板和工件托架必须在砂轮停转时调整。
3.10磨削细长工件的外圆时应装有中心支架。
3.11用圆周表面做工作面的砂轮不宜使用侧面进行磨削,以免砂轮破碎。
3.12砂轮使用的最高工作速度不准超过在砂轮上标明的速度。
3.13砂轮磨损后,允许调节砂轮主轴特墓以保持砂轮的工作速度,但不准超过该砂轮上标明的速度。
3.14砂轮直径磨损的极限尺寸应符合表8的规定,砂轮最小直径小子该尺寸不准使用。
表8mm
砂轮安装形式
磨损极限尺寸
粘在直径为d的芯轴上
d+2
用螺钉头直径为D0的螺钉安装
D0+2
用直径为D3的砂轮卡盘安装
D3+10
3.15手动进给的磨削机械禁止利用杠杆等工具增加工件对砂轮的压力。
3.16干磨及修整砂轮时应佩戴防护用具斗
3.17使用手动砂轮机和磨削工作速度超过60米/秒的磨削机械应附加防护挡板,以保证周围人导的
安全。
3.18在寒冷的工作场地,·砂轮开始工作时应逐渐增加负荷直到满足使用要求,保证砂轮温度逐渐
升高,防止砂轮破损。
3.19采用磨削液时,不允许砂轮局部浸入磨削液中,当磨削工作停止时应先停止磨削液,砂轮继
续旋转至磨削液甩净为止。
3.20不准在温度低于OOC以下的地方使用磨削液。
3.21磨削液应清洁无杂质,无害操作者的健康,不降低砂轮的强度。
·
3.22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操作者呼吸带的粉尘浓度应符合TJ36一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
规定。
3.23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操作者工作处的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草案)的规定。
4磨削机械管理和规定
4.1所有砂轮和砂瓦均属易碎品,搬运时应仔细,防止跌落或碰撞,不准滚.动砂轮。
使用车辆搬运
时而采用有充气轮胎的车辆。
4.2存贮砂轮的仓库应保持干燥,防止受冻和过热,砂轮需仔细放置于货架之上或箱匣内。
4.3砂轮应在有效期内使用j附旨和橡胶结合剂砂轮存贮一年后必须再经回转试验,合格者方可使
用。
4.4磨削机械的砂轮主轴转速应定期检查,并做记录。
4.5砂轮主轴安装砂轮部位应定期检查,有磕碰现象不准使用。
4.6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严禁改变磨削机械的结构和性能。
'
4.7磨削机械更换或检修电机应做记录。
4.8所有砂轮卡盘必须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维修或更换。
4.8.1压紧面上不平整。
4.8.2在直径或厚度上过量磨损。
4.8.3丧失精度(偏摆)。
4.8.4平衡块螺纹损坏。
4.8.5压紧螺钉联结副损坏。
4.9发生砂轮破坏事故后,必须检查砂轮防护罩是否有损伤,砂轮卡盘有无变形或不平衡,砂轮主
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