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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安全管理培训讲稿

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平安校园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是指导我们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法规:

第一章第四条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我们将根据这五项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谈谈以下七个方面:

一、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一)学校安全工作基本原则和方针

1、安全第一

学校安全既是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一个基本目标,同时也是教育教学活动有效开展的一个基本保障。

要在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基础上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2、珍惜生命

在学校的安全工作中,要将学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上。

当人身利益与财产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师生的人身利益为重。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我们要不惜一切代价救人。

3、预防为主

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把学校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4、协调治理

不仅需要学校内部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同时也要和社会、家庭密切联系、相互配合,争取教育行政部门之外其他相关政府机关的配合。

5、各负其责

要将学校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使每一位学校的教职工都能负起相关的责任。

另外,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自己的职责。

6、依法管理及科学性

学校的安全工作要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依据。

同时,不能盲目地认为投入的资金和人力越多越好,要根据自身条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合理、高效地开展安全工作。

(二)学期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经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

(检查中主要查看会议记录有关内容)

2、及时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台账。

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必须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

在隐患彻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好专门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4、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5、要根据不同学段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2)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  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

分阶段(1-3、4-6、初中、高中)、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

如:

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

1—3年级:

初步学会在事故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简单技能。

学会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0电话。

4-6年级:

学会有效躲避事故灾害的常用方法和在事故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使学生初步了解与学生意外伤害有关的基本保险知识,提高学生的保险意识。

初中:

了解和积极预防在校园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故,提高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6、每学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总结工作,检查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

学校要把检查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抓好.城区二小还将各岗位的安全工作与绩效工资挂钩,安全工作扣分不封顶,凡班级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绩效工资一律为最低档次。

日常安全管理中要特别注意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

临近学校的自然灾害隐患、危险校舍、学生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开学初、放假前、上下学学生集中上下楼、集会、大型活动、实验课、体育课、劳动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能有效起到抓早、抓小、抓苗头的作用,避免小问题酿成大事故。

(公路沿线学校在放学、入学等人流高峰时校门口有专人值班;城区二小两饭后学生上学时段,在七个路口各年级都有老师值班,在放学后各年级老师要将学生送到指定的安全路口,同时还开展“我当小交警”、“小黄帽”活动;)

(三)每天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个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每天安排人员巡查重点部位,学生宿舍要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重点部位主要指学生宿舍、教室、食堂餐厅、微机室、实验室、门卫管理等。

县直幼儿园对楼梯、院墙、大型玩具、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全天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天都有监控记录。

3、在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等集中出入的时候,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指定专人在关键位置进行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做好请假、销假工作,如发现学生未到,科任教师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络家长,明确其下落。

(要求学校建立学生家长信息库,所有相关人员在有事故发生时都应能与学生家长联系)

  5、做好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工作。

(县直幼儿园、杏花李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城区四小幼儿园等严格交接上下学)

6、落实对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和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和保护。

(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学校对校园及周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整治责任主体进行科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并将学校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上报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获得相关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的配合和协助,形成合力,及时消除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校园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1、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2、建设、房管、安监、环保等部门,重点排查校舍、围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对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与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2009年县局协同房管局房屋屋安全鉴定中心在6月、10月对全县校舍危险级别进行鉴定,只有他们是有法定资格。

若学校周边有工厂,对空气污染程度需环保部门评估等。

3、卫生、工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学校的食堂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4、联系公安机关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5、新闻出版、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6、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和技术力量,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

7、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

(一)安全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建立健全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是预防事故、保障师生安全的基本保障。

1、门卫制度、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

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

校外人员溜进校园侵害女生案:

2000年11月,江西省某小学因门卫管理松懈,致使校外人员杨某乘机溜入学校。

杨某趁学校放学之际,将该校学前班一名6岁的女孩劫到学校操场旁边的一间杂物间内强奸。

被害人的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杨某被抓获归案,并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1年6月,女孩的父母作为女孩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学校赔偿精神损失费48000元。

法院在依法审理之后判决学校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

2、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危房报告制度:

定期安排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

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楼顶、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采取防护设施。

3、消防安全制度:

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畅通。

4、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5、食堂卫生制度:

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学生食物中毒案

陈某和叶某是中学食堂的承包人。

1999年5月24日,该中学食堂在准备中餐时,未经检查就将23日中午剩下的米饭加热出售给师生。

教师应某和章某等人在使用时发现饭有异味,及时向被告人陈某、食堂服务员林某等人作了反映,林某又及时告知了其母被告人叶某。

为了多赚钱,次日,又将昨天已经变质的剩饭加工成蛋炒饭作早餐,出售给在校的学生食用,致使48名学生不同程度的出现腹痛、恶心呕吐,幸亏及时送往当地医院抢救,中毒学生才陆续康复出院。

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检查,中毒学生系蜡样芽杆菌致病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5月26日,陈某与叶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被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6月28日当地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1999年7月27日,当地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陈某和叶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元。

6、实验室管理制度:

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7、卫生保健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应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8、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寄宿制学校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2008年12月1日晚上,定边县堆子梁中学发生学生宿舍煤气中毒事件,导致11名四年级女生死亡,孩子中最大的11岁,最小的仅仅九岁,校长及相关人员被警方控制。

2010年3月14日20时许,山西应县城镇二小学生住宿部发生触电事故,宿舍内的两名学生触电身亡,一名学生受伤。

事故原因为电路连电造成。

触电死亡的2名学生分别是该校六年级和一年级的男生,同住在校内住宿部的一个宿舍。

私人承包管理学生住宿。

学校层违反规定,监管不到位。

10、校车管理制度: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

2007年8月8日是,山东济南一家民办幼儿园一名5岁半儿童被遗落在锁闭的班车内数小时后死亡。

孩子竟被遗落在校车上,被关在闷热的车内长达数小时,直到放学前才被发现已经死亡。

跟车老师等相关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

当时车上只有12个孩子,下车时不清点人数,司机不做例行检查和消毒,没有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和做好班车日志工作。

 

   2009年9月8日晨6时40分,邓州市夏集镇耿庄村一无证经营的非法幼儿园的校车,到相邻的邓州市穰东镇泰山村、镇平县余东村接学生上学,行至镇平、邓州交界的花园村,司机下车买烟时,因校车刹车失灵,车辆滑入路旁河沟中,5名学生死亡,3名学生重伤。

校车中的11名学生均为2岁半至5岁半的幼儿。

事故发生后。

此次事件肇事相关人员已被当地警方控制。

11、安全工作档案制度:

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12、教学安全制度:

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13、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2005年11月14早晨5点40分,沁源县第二中学组织全校初二、初三13个班的900多名学生来到汾屯公路上跑操,学生们跑到汾屯公路118公里+206米处,在公路上调头返回。

前面12个班都调头返回去了,尾随其后的初三121班转弯时,一辆车号为晋D13513的东风带挂大货车像疯了一般突然碾压过来,在一片惊呼和惨叫声中,学生们纷纷倒地。

东风带挂车“扫”倒一大片学生后,撞断路边的大树又驶上公路斜横在路上才停了下来。

当场有18人死亡,21人受伤,其中32岁的班主任老师姜华也在此次事故中丧生。

死亡学生中,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15岁。

晋D13513东风带挂车为黎城县东阳关镇长宁村李孝波驾驶,准备从黎城县到沁源马军峪煤矿拉煤,拉煤车为空车,肇事的两名司机在事故中没有受伤。

14、上下学与家长的交接制度: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园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儿童放学途中遇车祸身亡学校未尽义务被判赔偿

2006年6月的一天,从贵州来浙江嘉兴打工的许某的7岁女儿没有乘坐学校的校车,而是自己步行回家。

但孩子在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许某同时向肇事司机和学校要求赔偿,但遭到学校的拒绝,于是便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许某认为,是学校当初承诺“专车接送”等优惠条件,自己才将女儿送到这所学校,但发生车祸的当天,学校并没有将女儿用校车送到原先约定的地点,才导致孩子在车祸中丧生,因此许某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万余元。

但学校认为,孩子遭遇车祸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她违反交通法规横穿马路,这与学校不存在任何直接关系。

此外,学校只有在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义务,致使未成年人在校遭受人身损害时,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学校不负有赔偿责任。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这个案件中,许某与学校之间存在教育服务合同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保护和管理的义务。

许某的女儿在事发时是一名只有7岁的儿童,其认知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学校放任孩子沿着交通繁忙的公路步行回家,从而使她处于危险境地。

学校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与孩子因发生事故而死亡的结果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但另一方面,许某没有对女儿尽到充分的教育义务,也负有相应的责任,因此法院最后判令学校承担部分责任,向许某赔偿各种费用共计31266.87元。

15、其他制度:

例如学校应当建立教学楼疏散的相关规定,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安排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制度等制度,以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

2009年12月7日21时10分,湘乡市育才中学下晚自习时,学生们在下楼梯的过程中,因一人跌倒,导致拥挤,引发踩踏事件,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

造成这次事故除了学校没有开展过类似应急演练等间接原因外,学生安全意识薄弱,在楼梯间拥挤,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校长叶继志、政教处纪律干事彭和良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对该校银行帐户进行冻结。

免去朱清华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并免去其教育局长职务。

(全日制民办完全中学。

校园占地一百二十多亩,固定资产二千九百八十八万元人民币。

教职工一百四十人,五十二个班,共学生三千六百二十六人。

(二)学校安全责任制

1、学校的安全组织

主要包括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作用是落实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的各种规定,组织学校内部的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组织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监督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

2、学校安全责任制

(1)学校安全责任制的目的

一方面是增强学校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个岗位的教职工对学校安全的责任感。

另一方面明确各自在安全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学校安全。

学校应当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既做到责任明确,又相互协调配合,将学校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学校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学校安全责任制的总要求是: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即学校的安全责任在范围上应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同时也要明确从校长到每一名教职工的具体职责。

其内容要做到既明确具体,又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同时也要配合有配套的监督、检查等制度,以保障学校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实。

①校长:

学校的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其安全职责主要有:

A、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制;

B、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的规章制度;

C、保证学校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D、督促、检查学校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学校安全事故隐患;

E、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F、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安全事故。

其他校级管理人员应当协助校长完成以上安全职责。

不同的校级领导分管的工作不同,应根据其具体分管的工作,对其在学校安全方面应承担的具体职责做出规定。

②学校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

学校的办公室、教务处、教育处、总务处、团委、少先队等处室的工作都涉及到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其安全职责需要根据各处室职责分工作出具体规定。

各处室的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是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各处室的工作人员则是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学校安全的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责。

③教职工

A、班主任:

班主任老师要求对本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做好本班的安全教育、落实学校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本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或部门反映安全问题等。

B、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对自己任教课堂的安全全面负责。

负责维持正常的课堂秩序,解决课堂中的突发事件,在本课程范围内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等。

C、其他教职工:

其他教职工要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遵守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

例如化学实验室管理员要对化学实验室的安全全面负责,司炉工要对学校的锅炉安全负责等。

学校在日常管理中要落实首遇负责制,即第一位发现危及学校或学生安全的教职工,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对现场情况进行处置,同时可根据管理职责将问题向有关责任人或管理人员进行转交,再由他们做进一步工作,力争将问题妥善处理。

(三)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2006年9月20下午,湖南省永州市第十二中学的历史课上,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教师伤害学生致死案,患有精神病的历史老师李恒毅先抓着女生章耀尹的头往桌子上使劲撞,随后用脚踩头,并掏出钢筋痛打该生。

最后把章耀尹从座位上拖到窗边,从四楼扔下致其死亡。

遇害学生章耀尹的家长已经与学校签订了民事赔偿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家长20万元。

2008年9月19日上午七时许,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城南试验小学发生惨剧:

4名小学生在教学楼走廊上玩耍时等待上课,被一名男青年从四楼扔到楼下,1女3男4名学生受伤,其中一名男生遇到树枝阻拦,缓冲后落地仅受轻伤。

肇事男子叫胡奇志,32岁,系衡山县沙泉二中教师,因精神病已在家休养4年,因其妻子在城南实验小学教书,儿子也在该校就读。

事发前,曾与妻子发生感情纠纷。

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2002年9月23日晚6时50分,内蒙古丰镇市第二中学发生教学楼楼道护栏坍塌事故,21名学生遇难、47名学生受伤。

  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学校管理混乱,尤其是安全管理不落实。

    事故发生地的楼梯12盏灯1盏没有灯泡,11盏不亮。

事故发生当天下午17时,有老师向校长反映灯泡照明问题,校长以“管理灯泡人员不在”为由,没有及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结果在当天18时50分就发生惨剧。

丰镇二中严重忽视安全管理。

在当天没有照明的条件下,如果学校安排两个老师在楼梯口值班,疏导放学的19个班级的学生或者组织学生分期分批走出楼道,也不至于酿成特大伤亡事故。

    丰镇二中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延长一个课时为学生补课,造成新学期的第一天补课结束就形成了这样的惨剧。

校长樊启严重渎职,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校长应该带班却不在岗。

他与教委、本校和其它学校的18位老师,在丰镇市春江饭店喝酒。

    事故发生后,学校老师给他打电话说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求他立即返校,他却安排与其一同喝酒的副校长回去先看看,自己仍在喝酒。

直到副校长返回学校,看到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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