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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1.docx

市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1

市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

  20**年,我市的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筑“三个基地”,打造“三个中心”,实现“三个翻番”的奋斗目标,按照全区政法暨信访工作会议、市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创建平安乌兰察布、法治乌兰察布中,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力做好基层司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宗旨观念教育,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全面进步与发展。

  一、工作成效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顺利完成了自治区对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的迎检工作。

召开了全市“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暨宣传贯彻《XX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启动会议,印发了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XX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活动,确实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讲师团开展了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巡回演讲活动,以局科室包点的“法律六进”推进活动。

征订发放了针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社区居民以及中小学生等各个不同普法群体的法律宣传教育读本和宣传资料,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26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和报告会365场(次),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15场(次),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

进一步加强了法治旗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到目前我市XX县获得全国“法治旗县”荣誉,XX县公蜡忽洞联合行政村、XX县城关镇南官行政村、XX县小海子镇向阳行政村、XX县永兴镇板城行政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

确定了XX市民主法治示范(嘎查、社区)村28个。

加大普法教育基地建设,着力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形式。

法制长廊、普法栏目、法制文艺演出、法制文化广场等亮点工作深入推进,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短信、微博、书法绘画等普法形式丰富多样。

  

(二)劳教(戒毒)工作。

以创建平安场所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完善安全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通过场所改造和加强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大队民警值勤、备勤、巡查制度,加强对劳教、戒毒人员生活、学习、劳动、康复四大现场的全天候、全方位直接管控,确保管理不脱节、不漏管、不失控,连续9年保持了劳教(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三)基层基础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人民调解联调工作机制,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我市已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694个,其中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106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1520个,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40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19个,其它调解委员会9个,人民调解员人数达到10198人。

初步建立了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中心,以基层调委会为依托,以调解员、信息员为基点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全市范围内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网络。

截止XX年11月底,全市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337件,调解成功12987件,调解成功率97%以上。

基层司法所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制止群体性上访94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0起,为维护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警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

我市现有司法所106个,通过自治区验收达标司法所101个,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307名,其中占司法行政专项编制263人,本科学历109人,大专学历155人,落实科级待遇的73人。

全市编制内司法所全部达到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

基层司法所实现了一所一房,办公条件明显改善,添置了电脑、摩托车、汽车等设施装备,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配强配齐了司法所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保证了基层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为一方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加大了社区矫正工作力度。

XX年XX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从社区矫正组织领导、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详尽规定,进一步促进了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规范管理。

截至XX年底,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161人,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614名,累计解除矫正对象1453人。

接管工作依法守章,程序规范,做到无缝对接,全部纳入正常监管中,无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我市《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加强对乡镇司法所设立的安置帮教工作站的管理,加大了村级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指导力度。

目前,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衔接人数为1113名,安置帮教人数为946人。

司法所对重点帮教对象接收率达到90%,排查帮教率达96%。

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

  (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了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市重点经济开发、重点项目推进、民生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工作。

通过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

组织完成了XX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工作。

XX年,全市律师共办刑事案件156件,民事诉讼代理620件,行政诉讼代理10件,非诉讼法律业务84件,法律援助案件124件,担任法律顾问65家,收费214余万元;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民事类公证5690件,经济类公证7204件,涉外公证386件,涉港澳台公证22件,收费297余万元。

司法鉴定机构检案546件。

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扩大纵横交织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努力实现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全覆盖。

XX年全市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5个、配备工作人员303名,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453个、配备联络员984名。

截止XX年12月15日,全市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268件。

其中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82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106件,行政案件1件,非诉讼1341件。

比XX年的2115件增长了153件,已登录2226件,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XX件指标任务。

提供法律咨询5600余人(次)。

XX年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施项目,共上报彩票公益金案件212件,通过184件,其中农民工案件125件,残疾人案件8件,老年人案件27件,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案件18件,未成年人案件16件,共援助人员311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的服务原则,严格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今年对全市98家法律服务所,14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为基层政府、村级经济组织和个体私营经济担任法律顾问403家,代理诉讼事务2280件,非诉讼事务1121件,解答法律询问13219人(次)。

  (五)以十八大精神为引领,全面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作风建设,印发了局机关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

进一步强化了局机关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的执行。

建立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工作制度,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

重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精细化管理,树立了司法行政警察的良好形象。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进一步发挥

  我局始终坚持“强基层,树形象,重创新,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司法所、调委会、法律援助站点的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办事,维稳促谐,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树立良好基层司法行政形象。

  1.加强督查管理,确保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

实行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

加强对联系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旗县市区司法局,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一件大事,继续放在主要位置,抓紧抓好。

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警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

达到机构单设、人员充实、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内部管理科学规范,作风能力明显改善的目标。

今年上半年,市司法局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五个检查组深入11个旗县市区及部分司法所、村委会、社区,进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督查调研,特别是对开展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调查,帮助、协调司法所解决实际问题;使之更好地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又有效地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2.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际效果。

一是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宗旨,坚持把工作主体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制度、信息分析报告制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直报制度。

各旗县市区定时上报当地矛盾纠纷案件分析,对当地矛盾纠纷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切实达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二是根据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化解矛盾实效,依照《XX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旗县市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特困户、刑释解教人员、上访户,独生子女户等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了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把握、早处置。

三是进一步加强指导乡镇苏木、嘎查村两级调委会推广动态“调解”,达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是积极丰富实践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增强人民调解法的权威。

五是加快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步伐。

今年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了市级医疗纠纷和劳动争议、环境纠纷三个专业性调解组织。

11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部分旗县市区也建立了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环境纠纷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其他旗县市区也抓紧专业性调委会的筹备和组建工作。

  3.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管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劳教(戒毒)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通过场所改造和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络机制,层层签订“四防”责任状和目标责任状,全面建立了安全责任网络,加大了安全检查力度。

从矫正学员不良行为习惯入手,因所制宜,制定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

加强心理咨询和矫治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丰富场所矫治文化,规范劳教、戒毒人员行为养成。

实行大队规范化管理,落实大队民警值勤、备勤、巡查制度,加强对劳教、戒毒人员生活、学习、劳动、康复四大现场的全天候、全方位直接管控,将劳教、戒毒人员一切行为活动纳入监控视线,确保管理不脱节、不漏管、不失控。

  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基本信息核查、衔接、建档立卡、走访等措施,强化帮教管理,减少了脱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通过落实责任田、最低生活保障、原单位安置、从事个体经营等手段,强化安置帮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今年,全市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强化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日常监管。

目前,基层司法所从事矫正工作人员中占政法专项编制为240人,由社区干部以及热衷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区离退休老党员和群众为主的社会工作者211人,社会志愿者1016人。

通过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和社区矫正奖惩制度,规范对矫正人员接收衔接、公益劳动管理和外出就业管理、社会调查评估、手机定位管理等监管措施,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控,确保刑罚的规范执行。

全市建立了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均实现了一人一档。

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建立了信息报送资源共享和协调应急处置制度。

对“人户分离”的矫正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联系矫正人员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成功移交出18名矫正人员异地托管。

同时,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平时的监管考核力度,针对矫正人员的悔罪态度、日常表现,按照“宽严相济”政策,我市对1名在矫正期间表现优秀的矫正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一年的减刑。

对4名不服从监管导致脱管现象的矫正人员启动了撤销缓刑程序,重新依法收监执行,这些做法对其他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起到了积极的正面效应。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力度,各旗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当地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建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公益劳动基地,对社区矫正人员统一开展法制教育、心里辅导和社会认知教育,对有需求的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过度性安置。

全市已建立社区矫正过渡性就业基地6个、教育基地4个、社区服务基地5个。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手机定位、电子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库,实现与监狱及公、检、法等部门社区矫正信息资源共享。

全市11个旗县市区已全部建立gps手机定位管理系统,使用率、社区服刑人员覆盖率达100%。

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二)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为契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1.开展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为了全面掌握和了解“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开展情况,XX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组织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任组长的五个检查督导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进行民主测评、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检查座谈等形式,对全市11个旗县市区和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市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的117个机关、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

并将检查督导情况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通过这次比较全面的检查督导,了解了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指导和推动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六五”普法检查督导组对我市的“六五”普法中期的督导验收工作。

  2.加强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加强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各旗县市区、各机关单位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确保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研究部署今后的工作。

同时,也加强了对普法办事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配强了普法办工作人员,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明确目标、任务,有效推进“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XX区法制教育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责任,健全并落实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考核体系。

各机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市普法办下发的普法工作要点,及时制定下发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当年工作重点,确保年度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4.加大了普法经费的投入,落实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

市普法办、各旗县市区普法办根据各单位的情况,将教材进行了量化分配,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各单位接到文件后,均能到普法办进行订购,基本上保证了各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之需。

  5.着力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实效。

普法广场、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法制文化等亮点工作深入推进,短信、微博、漫画等普法形式丰富多样。

通过开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短信服务平台”,创办《乌兰察布司法行政》刊物,开通“乌兰察布司法局”网站,在《乌兰察布晚报》开辟“法治视窗”、“普法课堂”,在市电台开辟“法制时空”专栏;创建法制宣传教育橱窗、法制文化长廊、法制文化街、法制文化广场等,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效应由广度向深度拓展。

今年市普法办依托集宁战役纪念馆建立了市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市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在市广播电视大学挂牌成立。

XX县投资3万元在新世纪广场建立了普法长廊,XX县在全县最大的超市建立了普法宣传墙,察右中旗建立了普法宣传教育一条街。

XX区在街道、社区、中小学普遍建立了“法制宣传栏”。

组织邀请文化艺术界人士开展了法治文化下基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各旗县市区通过在嘎查村、居民小区设立法制宣传栏、橱窗,组织法制文艺演出,在学校建立法制宣传教室、模拟法庭,还充分利用城镇中心市民休闲广场的led大屏幕播放普法微短剧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极大地丰富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渠道和途径,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了教育,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实效,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

  6.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抓住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教育。

从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入手,通过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自学法律知识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档案等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也有效提高了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各旗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执法和工作制度的同时,全面推行了执法责任制、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考核评议制等各项制度,有效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也带动了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XX年,市委中心组敕勒川大讲堂、旗县市区委中心组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15场次,组织各级各类普法培训100余场(次)。

同时,积极做好公职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全市公职人员参考率达96%以上。

二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为重点,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

全市263所大中小学校全部建立健全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普法依法治校领导小组,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聘请了校外法制辅导员。

以“法治进学校”为契机,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各类学校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狠抓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

各中小学通过上法制课、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校园广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关爱明天、与法同行”法制文化征文活动和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7万余名大中小学生参观了XX市法制教育基地。

三是以推进基层民主管理为重点,抓好嘎查、村的法制宣传教育。

各地针对农村牧区普法工作的特点,通过加强对“两委”干部和普法骨干的法制教育培训,培养农村牧区专(兼)职法制干部,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同时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到田间”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计生、妇联、农牧、林水、土地等部门开展专项涉农涉牧普法宣传。

组织乡镇(苏木、社区)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法制宣传教育,融法律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全过程之中。

充分利用宣传画、横幅、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认真抓好对广大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宣传到户、服务到家、教育到人。

四是以创建法治社区为重点,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优势和文化活动,通过张挂横幅、张贴法制宣传画、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自救意识、防范意识。

五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不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

  

  各类企业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既有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又有法律知识竞赛,还有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实际演练、比赛等,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和法制讲座,提高了他们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水平。

六是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各旗县市区委、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全市执法部门紧密结合自身特点,普遍推行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推行“阳光工程”,把执法依据、内容、程序、期限及收费标准、承办机构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实行了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使依法行政得以规范,执法形象得以改善。

提升了我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三)关注民心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重视工作创新,关注民心服务民生,畅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1.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开辟法律援助新的绿色通道。

同时,我局积极争取政府增加对法律援助的财政投入,建立法律援助基金,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使法律援助成为政府的“民心工程”,成为司法行政部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窗口。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水平。

进一步加大对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力度,在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中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业思想,增强诚信为民和服务大局观念。

一是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关注社会热点,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XX年,我市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律师应尽的职责,积极引导全市律师坚持以调解优先为原则,充分发挥律师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调节器、减压阀”作用;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参谋助手作用,通过诉讼和非诉讼等途径,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参与到大调解工作中,依法调解矛盾纠纷,做了大量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通过采取选派律师到政府信访部门“坐班”的形式,直接参与接待信访群众,向上访群众宣传解释法律法规,解难答疑。

通过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察右后旗、察右中旗、XX旗、XX县等地将法律援助工作与信访工作相结合,将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在当地信访大厅,利用法律援助的优势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通过持续开展“农牧民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律师送法下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采取法律服务联系点、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参与民间纠纷调解等方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年来,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共参与涉法涉诉信访近100余次,接待上访群众余1500余人(次),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20余件,二是开展“法律服务执业评查活动”,严格规范公证、律师服务项目秩序,规范办证、办案程序,规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运行机制。

开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内部管理和业务质量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

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健全对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四)狠抓队伍建设,司法行政形象进一步提升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加强学习,促进团结,工作带头,廉洁自律”的要求,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了“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组成员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形成了团结、民主、和谐、向上的气氛。

  2.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了目标化管理,完善了党内信息统计数据库,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和支部的评议活动。

  3.在全系统扎实开展“尽责圆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

领导干部深入扶贫点进行多次调研,落实扶贫项目,机关干部到司法所蹲点49人次,累计343天。

全系统充分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国主义精神,积极捐款捐物,全年共计捐款约3万多元。

  4.强化了政治理论学习。

组织干警认真开展了“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整风肃纪‘回头看’活动”的大学习、大讨论,先后组织干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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