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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司马谏议书

答司马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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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司马谏议书宋/王安石

  某启:

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

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

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

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

某则以谓:

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nàn)壬人,不为拒谏。

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

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

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注释】

  ①司马谏议:

司马光,时任右谏议大夫、翰林学士、御史中丞。

苏轼《司马温公神道碑》:

“及王安石为相,始行青苗助役农田水利,谓之新法。

公首言其害,以身争之。

当时士大夫不附安石,言新法不便者皆倚公为重”。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即是对司马光攻击新法言论的答复。

  ②某启:

古代书信抬头格式。

正式信件“某”字处要填上写信人名字,书札原稿此处例用“某”字代替。

启,书函。

某启,即某人致书。

  ③君实:

司马光的字。

  ④术:

方法。

王安石与司马光所争者政见,所持者皆是儒道。

当新法盛行时,司马光说“安石诚贤,但性不晓事而愎”;当“元事占更化”时,苏轼骂司马光一概否定“新法”是“司马牛!

司马牛!

”安石与司马之争是两位信念异常诚挚的“拗相公”间的对立,而无“君子”、“小人”色彩。

  ⑤聒:

在耳边絮叨。

  ⑥见察:

被体察。

  ⑦视遇:

对待。

厚:

厚重。

司马光反对王安石新法,对王安石的人品始终是尊重的。

“元祷更化”,旧党上台,王安石逝世,司马光仍力主谥给安石一切高贵的荣衔。

  ⑧反复:

书信来往。

为争新法,王安石与司马光交换过三次书信。

  ⑨名实:

名分和实际,概念和概念表述的内涵。

孔子:

“必也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

“正名分”是儒学的一个原则。

  ⑩“侵官”:

司马光《与王介甫书》谓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是“侵官乱政”,即侵犯他官的权限,搞乱行政程序。

“生事”:

谓变法是“生事扰民”,即制造事端,骚扰百姓。

“征利”:

谓安石“为政尽夺商贾之利”、“收天下之息”,即从商贾手中夺取财利。

“拒谏”:

拒绝守旧派对变法的指责和非难。

致:

招来。

谤:

背后议论。

  11、修:

订立。

  12、有司:

主管部门。

  13、壬人:

善以巧言献媚的人。

难:

责问,诘难。

  14、诽:

毁谤。

  15、上:

指宋神宗。

  16、量:

估测。

  17、盘庚之迁:

据《尚书·盘庚》:

商代君主盘庚决定把国都由商(今河南商丘)迁到毫(今河南偃师),受到普遍的反对。

  18、度:

谋划,考虑。

  19、义:

宜,合适,恰当。

是:

对,正确。

  20、膏:

滋润。

泽:

雨露。

膏泽,喻恩惠。

  21、事事:

作事。

第一个“事”是动词。

  22、不任:

不胜。

区区:

自称的谦词。

  【译文】

  某启:

昨日承蒙来信教诲,私下认为和君实同游共处、彼此友好的时间很长了,但议论政事意见常常不一致,是因为坚持的治国方法多有不同的缘故。

尽管想在您耳边强行絮叨,最终想必也不会被您体察,所以略作答复,不再一一地自辩。

又想到君实待我深厚,对于书信往还不应该草率鲁莽,所以现在我详细陈述我这么做的理由,希望君实或许会谅解。

  一般说来儒者争论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名分和实际。

名分和实际间的关系搞清楚了,天下的道理就弄明白了。

如今君实教诲我的原因,是认为我执政“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因而招‘来天下人怨恨和毁谤。

我则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在朝庭上商议制定法令制度,把它交给主管部门执行,不叫“侵官”;施行古来圣明君主的政治主张、行政措施,来兴利除弊,不叫“生事”;替天下管理财政,不叫“征利”;驳斥不正确言论,诘难巧言善辩的人,不叫“拒谏”。

至于怨恨毁谤很多,本来就预料到会这样。

人们习惯于苟且不是一天两天了,士大夫多把不顾惜国家大事、混同流俗、讨好众人作为美德。

皇上这才打算改变这种风气,而我不考虑对抗者的多少,打算出力辅佐皇上抵御这种风气,那么众人怎能不喧闹不安呢?

但是,盘庚迁都,互发怨气的是百姓,不止是朝庭士大夫而已。

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而改变迁都计划,考虑理由恰当而后行动,做对了,就看不出有什么可后悔的。

  假如君实批评我在相位久,未能辅佐皇上有大的举动来恩惠万民,那我知罪。

假如说当今应该一切事不做,墨守前规旧法就可以了,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

  没有机会会面晤谈,不胜倾慕向往到极点!

  这篇文章选自《临川先生文集》(据《四部丛刊》本),是王安石答复司马光的信。

司马光,字君实,当时任谏议大夫,故称司马谏议。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春,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实行新法,以“制置三司条例司”为总机关。

其新法的总原则,可以归纳为理财、整军、富国、强兵四件事。

如农田水利法、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均输法,都属于理财、富国。

保甲法、保马法、置将法、设军器监,都属于整军、强兵。

实行新法的目的,是想限制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使他们多负担一些赋税,以增加朝廷的收入,加强国防的实力,抵御辽、夏的侵扰。

新法如果实行得好,是可以解决当时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的。

但是因为新法限制和打击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以致引起了他们的激烈反对,朝廷里也爆发了新旧两派的党争。

保守派的领袖司马光更是竭力反对,他除多次力谏神宗废除新法外,还一再写信给王安石,要他改弦易辙,放弃新法。

熙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一封长达三千三百余字的信——《与王介甫书》(见《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十)。

信中大致说:

“介甫从政治期年(改革一周年),而士大夫在朝廷及自四方来者,莫不非议介甫,如出一口。

下至闾阎细民,小吏走卒,亦窃窃怨叹,人人归咎于介甫。

”又说:

“自古圣贤所以治国者,不过使百官各称其职,委任而责成功也。

  介甫以为此皆腐儒之常谈,不足为,思得古人所未尝为者而为之,于是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

”又说:

“夫侵官,乱政也,介甫更以为治术而先施之。

贷息钱,鄙事也,介甫更以为王政而力行之。

徭役自古皆从民出,介甫更欲敛民钱雇市佣而使之。

”又说:

“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不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

答司马谏议书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又说:

“孟子曰:

‘仁义而已矣,何必日利!

’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

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

此岂孟子之志乎?

”(古诗百科)又说:

“老子曰: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使上自朝廷,下及田野,内起京师,外周四海,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此岂老氏之志乎?

”司马光所谓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者,主要就是这些。

司马光在信中除全面否定新法外,还警告王安石,说他如固执己见,“一旦失势,必有卖介甫以自售者”。

  王安石针对司马光的指摘,用峻洁简劲的话作了斩钉截铁的答复。

王安石思想敏锐,为人傲岸倔强,果于自用。

他深信新法对国家绝对有利,且势在必行,所以对保守派的反对不仅毫不迁就,而且颇为鄙夷。

但是,我们古老民族陈陈向因的心理积习则是推行新法的极大的阻力,加以保守势力又很大,宋神宗死后,新法就被废除了。

  王安石此信,没有感情用事,或讽刺嘲笑,或出语不恭,或自我炫耀,也没有面面俱到,在一些细节上绕舌纠缠;而是就几个关键性问题,据理和对方辩论,说理鲜明,辞气盛满,又具有无懈可击的逻辑性。

  信的首段,出于礼貌,先叙酬答的话——从初拟“不复一一自辨”,说到在书信往来中不应该草率粗疏,现在则要“具道所以”——详细说明一下原因。

以下即转入正文。

  第二段,是信的主体部分,也是辩论的关键环节。

作者先拈出司马光来信中指摘他的几个要点——“侵官”、“生事”、“征利”、“拒谏”,然后有的放矢,逐一驳复。

每下一语,都能说得对方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笔锋犀利,语势劲健,寸步不让,自己绝不引咎,表现作者对实行新法抱着极大的信心。

作者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信心?

关键在于他自信实行新法的改革,不是以权谋私,自己借机捞一把,而是真一D实意地为了兴利除弊、富国强兵。

如此,即使偶有失误,总不会走入羊肠鸟道,而必有广衢展现在前。

  正如元人曹伯启所说:

“常怀济时策,进退皆康庄。

”(《汉泉漫稿·斡衣图》)王安石心底无私,襟怀坦白,又自认为“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所以具有“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的大丈夫的勇毅,此信也才写得这样理直气壮。

王安石面对气势逼人的指摘,而能泰然处之,挥笔复答理直气壮,还由于他对来自习惯势力的非难甚至攻击,早有思想准备。

善于洞明世事的王安石,对凝聚在人们心灵深处的停滞保守的心理积习,或者说对民族的惰性和因循守旧的思想,早已看得清清楚楚,并有所警惕。

因此,当保守势力猛然向他扑来,怨谤亦随之纷至沓来时,他毫不惊慌,更无怨府;而是清醒地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他并且尖锐地指出:

保守派长期来苟且偷安,“不恤国事”。

答司马谏议书他们非但不设法帮助人们清除陈旧的心理积淀,引导人们认识并接受新事物;反而迎合“人习于苟且”的惰性心理,“同俗自媚于众”,助长人们袭故守常的思想。

王安石真不愧是“十一世纪时中国伟大的改革家”(列宁语)。

对我们这古老民族心理积习之深固,对我们民族因袭包袱之沉重,他恐怕是最早洞见的一位政治家。

《答司马谏议书》是古代散文的名篇,传统的语文教材。

然而遗憾的是,所有的赏析文章和教材分析都只就其驳论阐发之,对于“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二句,却不曾留意。

其实,这正是文章的“意蕴”所在,文章驳辩深刻有力之处。

  此外,文章还有一妙:

先逐条辩驳,最后深入一层,指责司马光不应以“一切不事事”为善,“守前所为”为安。

看似平常的两句话,却恰恰击中了保守派墨守成规、踏着祖宗的足迹亦步亦趋的思想的要害,尤见其犀利深刻。

固然历史的发展是曲折的,王安石的新法终被阻滞以至废除。

但是这决不是王安石的过失,也不是新法“不合乎国情”,而是由于民族的智慧为民族心理积习的沉滓所滞塞,新法的推行为袭故守常的习惯势力的大山所阻遏的结果。

司马光为什么视新法为祸患,不遗余力地加以反对?

归根到底不就是因为王安石“思得古人所未尝为者而为之”,“尽变更祖宗旧法”吗?

因此,新法的被废除,与其说是王安石的悲剧,毋宁说是我们这个惯于遵循祖宗之法的民族的悲剧。

  此信针对性强,说理简要透彻,颇能洞见司马光的思想症结,击中其要害。

简劲隽永,令人味之不尽。

清末古文家吴汝纶评《答司马谏议书》说:

“固由傲兀性成,究以理足气盛。

故劲悍廉厉无枝叶如此。

”这是深得其妙的精当的评语。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县)人,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

他立志改革时政的弊端,于嘉祜三年曾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建议在政治上“改易更革”。

宋神宗即位,大力支持他。

熙宁二年提升为参知政事,并先后两度为宰相,晚年退居金陵(今南京)。

封荆国公,死后追封为舒王。

著有《临川集》。

  王安石是封建社会的改良主义者,他为建立一个封建福利社会,使宋朝富国强兵,以《周礼》为理想,提出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号为新法。

意图虽好,但因利用封建官僚体系来推行新法,必然在执行中变质,新法实际为贪官污吏开辟了一些扰民刮财的新门路。

保守派又从而反对之,同时一些投机分子又借拥护新法猎取官位,遂使新旧政见之争转变为官僚谋取私利的派系倾轧,造成宋朝政局人事的反复更迭,直至北宋王朝的倾覆。

  王安石为人耿直廉洁,学识渊博,早年受知于欧阳修,是宋代古文运动中的中坚人物,在“唐宋八大家”中仅次于韩、柳、欧、苏(轼)。

其诗歌善于雕词琢句和巧用典故,与黄庭坚开创的“江西诗派”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的诗文都具有简劲峭拔的风格,有较高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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