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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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完.docx

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完

 

 

 

塔吊防碰撞方案

工程名称:

力旺康城项目中二区(一期)F1#、F2#、F3#楼

建设单位:

吉林省力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长春汇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

侯建云

技术负责人:

侯建云

审批人:

岳华

编制日期:

2016年3月1日

 

表B001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力旺康城项目中二区F1#、F2#、F3#楼

编号

致:

长春弘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已完成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请予以审查。

附:

□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

 

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仅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吊车运行管理机构

四、吊车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

五、安全技术交底措施

六、其他安全措施

七、吊车事故的应急措施

 

一、工程概况

1、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吉林省力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长春弘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长春汇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性质及概况

本工程为长春市力旺康城项目中二区【F1#楼、F2#楼、F3#楼】,位于长春市北环城路以北、金钱路以西,总建筑面积为25809.61㎡。

其中:

A:

F1#楼,地上十八层(局部一层),建筑面积7810.28㎡,层高为2.9米,基础类型为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

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场地标准冻深为2.0米。

B:

F2#楼,地上十八层(局部一层),建筑面积7789.31㎡,层高为2.9米,基础类型为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

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场地标准冻深为2.0米。

C:

F3#楼,地上十八层(局部一层),建筑面积10210.02㎡,层高为2.9米,基础类型为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

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场地标准冻深为2.0米。

二、编制依据

2.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2.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3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吊车运行管理机构

3.1组长:

岳华(项目经理)

副组长:

孔祥玲(施工负责人)

组员:

胡玉、段相发、宋光、郎玉旭

3.2岗位职责:

3.2.1组长: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保障吊车的安全运行,全面负责落实本项目吊车防碰撞方案中的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

3.2.2副组长:

项目工程师负责制定吊车防碰撞应急预案并由工长定期组织演练,负责对吊车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并监督整改。

3.2.3组员:

3.2.3.1安全员:

定期组织对吊车司机、指挥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对吊车的操作、维修保养、交接班、日常检查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3.2.3.2小组长:

全面落实本方案中的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吊车的安全运行编制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定期组织对吊车实施安全检查,负责落实吊车的维修保养和交接班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

3.3吊车司机、司索、指挥等人员的管理

3.3.1人员素质和能力是保证吊车安全运行的关键,吊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并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再培训上岗证方可独立操作。

严禁无证上岗。

3.3.2定期组织对司机、指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让他们熟练掌握塔机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对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作业人员要及时予以清退。

3.3.3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三定制度,做到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应答机制,即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前,先呼叫被指挥吊车,待司机应答后,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吊车动作指令。

指挥口令必须简洁清晰。

指挥人员须时刻环顾相邻吊车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作业指令,塔机进入交叉作业区域前要向相邻塔机鸣笛示意,并有序进入低速作业。

3.3.4落实吊车交接班制度,落实吊车班前检查制度,严禁吊车带病作业。

3.3.5吊车司机每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严禁疲劳作业。

夏天若工作环境温度超过35摄氏度,需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并在驾驶室配备电风扇,以防中暑。

3.3.6安全员要定期对作业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内容必须要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3.3.7严格落实“十不吊制度”即超负荷不吊;歪拉斜吊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重物越人头不吊;光线不明或看不清不吊;埋地物件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捆绑不牢不吊;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3.3.8健全报告检查制度。

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检查,及时报告,并合理安排维护保养时间,确保塔机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吊车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

本工程吊车存在交叉服务业区域(例如2号吊车和3号吊车),为防止两台吊车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确保吊车作业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4.1.由于本工程吊车平衡臂存在相交,为安全运行吊车,始终保持相邻吊车的安装高度至少相差吊车2个标准节,保证吊车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其它吊车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少于2米,防止发生碰撞。

另在各吊车吊物时错开旋转位。

4.2.对塔机配备有效的障碍灯,特别是起重臂尖位置,障碍灯必须长期有效,防止夜间作业碰撞;

4.3.在吊车的顶升套架平台上安装镝灯,保证夜间施工时的能见度。

4.4.对吊车设置专用电缆和配电箱,保证塔机不间断供电;

4.5.两台或两台以上吊车在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4.5.1低塔让高塔:

低塔在转臂进入交叉作业区域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向高塔明笛示意确认安全后再运行;

4.5.2后塔让先塔:

后进入交叉作业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4.5.3动塔让静塔:

塔机在交叉作业区域内吊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转时,另一塔机吊臂有回转或小车有行走时,动吊车应避让静吊车;

4.5.4轻塔让重塔:

两台塔机在同时运行时,轻载荷的塔机应避让重载荷的塔机;

4.5.5客塔让主塔:

以不同栋号的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当客塔要经过主塔区域时,必须注意主塔的作业情况并有地面指挥人员通知主塔司机;

4.5.6严格执行吊车项升告知制度:

安装单位在顶升吊车前必须填写吊车顶升申请表,经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

处于低位的吊车在顶升、附墙作业时必须锁定吊臂回转,高位吊车严禁进入交叉作业区域。

遇到4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顶升作业;

4.5.7在工作完成停机后,变幅小车要收至起重臂中,吊钩要收起不允许吊挂物体,然后关闭配电箱总电源并锁好;

4.5.8定期检查吊车的各部件有无松动,钢丝绳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定期对吊车进行保养;

4.5.9塔机司机、指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5.10各吊车之间司机、指挥人员要经常沟通,确立好各自的联络信号;

4.5.11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格遵守吊车“十不吊”原则,并严格落实有关岗位责任人;

4.5.12高压线处靠建筑物侧设置必要的警标设施;

五、安全技术交底措施

项目工程师组织全体吊车司机及吊车指挥学习本方案内容及吊车操作规程等措施内容,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1.本工程的多台吊车大臂分别相交重合,主要通过高低差来避免碰撞,各吊车高低距离控制为5m以上,另为防止吊车小车到大臂最前端发生碰撞,各吊车司机与指挥作业时,必须注意观察,服从地面指挥的调度,相互避让,保证安全交叉作业。

5.2.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操作证上岗,各吊车司机和吊车指挥人员工作时思想应高度集中,以防碰撞。

5.3.指挥人员上班前必须观察施工现场,如发现较矮的塔机起重臂进入相互覆盖范围区时,较高的塔机回转时小车要停在相互覆盖范围区外,当较高的塔机起重臂对准装卸点时,司机要观察较低的塔机起重臂,确认不会发生碰撞后,才能将小车进入覆盖范围区进行装卸,装卸完成必须将小车开离相互覆盖范围区,才能回转起重臂。

当司机观察施工现场发现相互覆盖范围区内起重可能发生碰撞时,司机必须要控制起重臂离开相互覆盖区范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5.4.下班后塔机禁止在吊钩上挂钢索及吊具,小车必须回收离开覆盖区范围。

5.5.作业中如遇到暴风骤雨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如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5.6.作业后应完全松回转制动器,将控制器拔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驾驶室,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

5.7.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塔机司机、指挥人员的监管,认真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并承担管理责任。

5.8.塔机司机、指挥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安全知识,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谨慎对待,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理人员,做好日检、周检工作,保证塔机的安全使用和正常运转。

5.9.吊车司机操作时必须随时注意相邻塔机的起重臂方向,以及其小车的行走幅度,避免起重臂与该塔机的吊重钢丝绳碰撞。

5.10.操作塔机的吊车司机在操作的时候一定要随时注意塔机起重臂的位置和将要转动的方向,当必须与对方吊车交错作业时,一定要先把吊钩起升到最高的位置同时变幅小车开回到起重臂根部附近,再转过对方塔机的起重臂。

这样就可以避免自己塔机起重钢丝绳碰撞到对方塔机的起重臂而造成意外事故。

5.11.下班前,塔机上的司机一定要先把变幅小车开回起重臂根附近小于25米处,同时把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

5.12.塔机的司机也要随时注意对方塔机的起重臂的位置和将要转动的方向,如必须与对方交差作业时应先等对方收回变幅小车和起钩并转开起重臂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以避免己方的起重臂碰撞到对方的起重钢丝绳造成事故。

5.13.塔机司机在下班前先把吊钩起到最高的位置,以免碰触到地面上的施工材料以及电气设备等物体而造成事故。

5.14.塔机的操作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的对讲机应能够互相通讯联络,己方塔机将要转向对方作业时,必须先向对方发出危险信号。

地面指挥人员要做好交错作业区的施工协调工作,一定要避免塔机互相干涉造成安全事故。

六、其他安全措施

6.1.吊车司机,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塔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

同时要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事故的规章制度。

6.2.吊车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雷电时严禁在底架处附近走动。

6.3.塔机的工作温度为﹣20—﹢40℃。

塔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拆除时风力不得大于4级。

如遇到雷电、大暴雨和浓雾天气,塔机应停止作业。

6.4塔机出现临时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地面的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6.5.每次顶升加节完成后,保证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紧固好。

6.6.吊车司机在得到地面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

操作前必须响铃,操作时要集中精力,随时观察吊钩的进行情况和位置。

6.7.应当经常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机械转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对各连接螺栓,尤其对有震动的零部件要经常检查是否发生松动,应每十五天对塔机进行一次检查。

6.8.钢构件如果在屈服性变形和锈蚀严重时及时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6.9.经常检查结构件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结构件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不允许拖延勉强使用。

6.10.夜间工作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6.11.吊车司机要做好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七、吊车事故的应急措施

7.1可能发生事故的确定和影响:

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有倒塌、倾覆,吊装设备、构件、材料坠落伤人,人体高空坠落,高空坠物伤人,电击伤人、高压线撞击、建筑物撞击等。

7.1.1出现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吊车使用高度和吊臂长度较大,如出现倾覆或高空坠物事故,极有可能影响周边建筑物、输电线路、库场等。

7.1.2应急程序:

7.1.2.1重大事故→首先发现者大声呼救,切断电源,同时用手机或对讲机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求助电话)→成立指挥部→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善后处理。

7.1.2.2一般伤害事故→首先发现者大声呼救,切断电源→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系有关人员→实施紧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等→事故调查处理。

72事故的应急处置:

7.2.1倾覆倒塌:

当事故发生后或发现事故预兆时,发现者立即用对讲机向有关人员汇报或报警,切断相关电源;按照应急程序处理,指挥部门迅速成立;有关人员迅速与就近的门诊部联系要求派遣医生到工地和联系120急救中心;迅速判断事故的发展状态和现场情况,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

在救护过程中要注意二次倒塌伤人,必要时要对危险的地方采取一定的措施;急救人员按照有关救护知识救护伤员,在等待医生救治或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不要停止和放弃施救,是否死亡应由医生来判断;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立即向社会求救;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和塌机影响范围,迅速组织疏散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治安人员建立警戒,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影响范围,同时疏通救护车通道;发现事故预兆后,应急救援技术组应根据情况迅速制定抢救措施,并以最快速度实施抢救,密切注意周边环境。

如一旦有事故发生,判断对其影响的危险程度,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必然要时报警110、报消防电话119或市应急救援指挥部。

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并作警戒,预防事故进一步扩大;当110、119、120等专业人员实施救援并听从他们的指挥。

7.2.2吊车构件摔落伤人:

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

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7.2.3吊装设备构件材料坠落伤人或挤压碰撞:

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

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7.2.4高空坠物:

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

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7.2.5触电伤人:

最早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是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方法:

条件许可应首先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抜离电源。

按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如是一时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让伤员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面静卧休息;如已停止呼吸、心脏停止跳动,或虽有呼吸但比较困难,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进行抢救;有关人员迅速与就近医院联系或报120急救中心;急救人员按照救护常识救护伤员,在等待医生救治或送往医院过程中,不要放弃和停止施救,是否死亡应由医生判断。

7.2.6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救援措施:

触碰高压线路:

当事故发生后或发现事故预兆时,发现者立即用对讲机向有关人员汇报或报警,如有可能切断相关电源;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有关人员迅速与就近门诊部联系要求派遣医生到工地和联系到120急救中心;迅速判断事故的发展状态和现场情况,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

在救护过程中要注意地面跨步是否压电击伤人,必要时要先对危险的地方采取一定的措施;指挥部迅速派出工地电工联系供电部门,切断该区高压线路电源,以免进一步扩大事故。

在未能确认电源被断开前,由电工指挥治安保卫人员在以高压线落地点为中心,半径20米范围内设置警戒区域,任何人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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