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地方税务局建立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实施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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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地方税务局建立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实施方案试行

德化县地方税务局建立“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构建征收、管理、稽查和税收分析良性互动的税源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四位一体”税源管理运行机制,着力形成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税源监控各环节之间相互联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税源管理工作机制。

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是税收管理体制、机制的再深化、再拓展,是征管数据省级集中对转变税收管理方式提出的新要求,是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税征管体制的有效探索。

推进“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就是要通过明确界定税收征管各层级、各部门、各环节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部门之间横向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各层级之间纵向的任务分配机制,加强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间的联动,逐步构建职责明确、协调互动、统一高效的税源管理工作互动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建立“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

在建立和推进“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以整合联动为重点。

建立“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的重点是整合和联动,即在原有部门职责划分的基础上,整合税源管理职能,实现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和税收征管各环节之间的互动。

(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

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税源管理全过程,按照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等设计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及风险特征库;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不同风险,采取纳税辅导、风险预警、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措施,促进纳税遵从度提高。

(三)以信息平台为支撑。

充分发挥征管数据省级集中的优势,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应用为主线,加快信息资源整合,开发税收分析预警系统等简便高效、资源共享的“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信息互动平台,为税源管理新体系的建立和推行提供技术支持。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证“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的尽快建立并发挥效能作用,县局专门成立该项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征管、计财、税政、法规、规费、信息、纳税评估、稽查、办税服务厅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建立“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征管科,负责制定“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各环节互动机制;承办月、季度税收分析例会;做好宣传报道及工作总体成果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培树典型,促进税源管理新体系的不断完善。

        

四、部门职责

县局的职责定位是:

管理协调、保障考核;管理分局的职责定位是:

纳税评估、日常管理;征收部门的职责定位是:

集中征收、综合服务;稽查局的职责定位是:

重点稽查、执法打击。

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征管部门职责

  征管部门严格履行税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开展税收征管质量分析和征管类专项预警,定期开展户籍管理情况分析、征管基础数据分析、发票异常信息分析和其它临时性分析等工作。

通过征管基础数据分析,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和办法;通过分析发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办法不断强化发票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发票控管税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具体职责为:

  

(1)履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例会的召集、记录及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2)负责开展征管质量分析。

通过发票管理工作和异常数据信息分析,针对发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结合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反馈的有关发票问题和建议,制定强化发票管理措施并组织督导落实,通过对户籍管理及征管基础数据分析,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加强税源管理措施,按月(季)发布征管质量分析报告;

  (3)负责征管类专项预警的指标定义、口径解释、预警值设定和调整工作,负责对征管类专项预警信息落实情况的分析,监控和指导;依据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反馈的征管问题和建议,制定完善征管具体措施,形成税源管理制度;

  (4)其它应负责的事项。

(二)计财部门职责

  计财部门负责开展经济税源分析、经济政策效应分析和收入类专项预警,定期开展税收完成情况分析、税收收入预测分析、重点税源分析、重点建设项目分析、欠税清理情况分析和其它临时性分析等工作;通过对税收与经济数据对比分析,及时发现经济和税收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有见地、有深度的看法和观点,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促进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

具体职责为:

  

(1)负责开展经济税源分析。

结合对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的跟踪,加强税收收入总体情况分析、增量分析、结构分析和趋势分析,从总量上分析整体税收运行特征,掌握税收总体变化趋势,不断提高税收收入预测的科学性,按月(季)发布税收收入情况分析报告;

  

(2)负责开展经济政策效应分析。

密切关注国内外出台的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加强经济政策效应分析,全面了解各项经济政策对税收收入总量和结构的影响,从税收的角度反映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3)负责收入类专项预警的指标定义、口径解释、预警值设定和调整工作,负责对收入类专项预警信息落实情况的分析,监控和指导;依据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各环节反馈的问题和建议,改进税收分析方法和措施,提高税收分析质量;

(4)其它应负责的事项。

  (三)税政部门职责

  税政部门负责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和税负类专项预警,定期开展分行业、分税种税收完成情况分析、税收政策变化及执行情况分析、减免税分析和其它临时性分析等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对各行业、各税种的分析、评估和监控,查找税负变化的原因与趋势;及时发现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税制、优化税收政策提供具体依据。

具体职责为:

 

(1)负责分行业、分税种税负状况的分析,结合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反馈的问题和建议,查找行业及税种管理漏洞和问题,提出加强管征措施,按月(季)发布分行业、分税种税负分析报告;

 

(2)负责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负责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税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强化管理措施并予以发布,提高税收政策执行力;

 (3)负责涉外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和征管情况的分析,查找涉外税收异常信息和数据,提出强化涉外税收管理措施,按年发布分析报告;

 (4)负责税负类专项预警的指标定义、口径解释、预警值设定和调整工作,负责对税负类专项预警信息落实情况的分析,监控和指导,并建立起分行业、分税种的预警值监控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发布;

(5)负责对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稽查“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税收政策支持;

 (6)其它应负责的事项。

  (四)法规部门职责

法规部门负责税收执法行为及过错信息的分析,查找执法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落实执法监督各项举措,明确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措施,按月(季)发布执法检查情况分析报告;负责对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稽查“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法律支持。

(五)规费部门职责

规费部门负责开展规费收入分析。

适时开展费源普查活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缴费户社保费入库情况的动态监控,分析测算社保费费源变化情况,科学判断基量费源、存量费源、变量费源和增量费源的变化趋势,加强各项规费征缴政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政策效应分析,按月(季)发布规费收入分析报告。

(六)纳税评估部门职责

纳税评估部门负责依据相关部门发布的税负分析报告,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负责开展纳税能力估算分析,发现税源的潜力,反映出征管的力度,提高税收征收率;负责开展专业评估,并督导税源管理部门认真开展日常纳税评估。

具体职责为:

(1)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依据征管基础数据和相关部门发布的分行业、分税种税负分析报告,每年筛选部分规模型企业或1-2个重点行业开展专业纳税评估,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督导税源管理部门认真开展日常纳税评估;

(2)负责纳税能力估算分析。

在开展纳税评估的过程中,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本、物耗、利润和税负率等指标的分析,在微观层面评判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质量;开展税基关系研究和相关税种的纳税能力估算,从宏观层面测算分析出本辖区的税源状况和征收力度,提高税收征收率;

(3)其它应负责的事项。

(七)稽查部门职责

  稽查部门负责稽查结果分析和其它临时性的分析工作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发布;根据相关部门传递的信息,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率;负责对纳税评估移送案件进行查处与反馈;对查处中发现的税收薄弱环节以及税收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具体职责为:

  

(1)负责税务稽查成果的分析,总结稽查案件规律,查找行业性、规律性等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按月(季)发布税务稽查分析报告;

  

(2)根据税收分析结果和纳税评估结果,规范稽查选案工作,对已经实施专案评估并评估终结的纳税人不得再重复列入稽查对象,特殊情况除外;

  (3)负责纳税评估移交案件的检查,按时完成案件稽查工作;

  (4)负责评估移交案件稽查情况的反馈,发现异常信息、评估漏洞、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给征管、税政和税源管理部门;

  (5)其它应负责的事项。

 (八)税源管理部门职责

  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所辖纳税人的日常管理,搜集掌握有关涉税指标、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负责开展日常纳税评估,建立健全纳税评估档案;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征管措施,强化税源管理并及时反馈。

具体职责为:

  

(1)负责所辖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信息比对、年度和季度财务数据的采集工作,并收集汇总日常管理的问题,按业务内容定期向有关对口部门反馈;

(2)负责开展税源管理风险分析。

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职业敏感,综合知识和分析能力,对所辖区域内分管企业进行税源风险识别,按照风险级别排序,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措施,按月(季)发布税收分析报告;

  (3)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税收分析、征收、稽查各部门、各环节反馈的管理问题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落实税源监控措施和手段;

  (4)负责日常评估工作和评估税款的入库工作;

  (5)其它应负责的事项。

(九)税款征收部门职责

办税服务厅是集税收征收中心、发票和税票领发中心、纳税服务中心、税收资料管理中心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具体职责为:

(1)统一办理税务登记。

按照县局的纳税人管理规定,确定纳税人的主管税务分局,理顺辖区内的税源管理秩序;

(2)统一办理发票业务。

统一负责县城区的发票保管、使用工作。

对外发售、开具地税发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省市县局地方税务带征率标准;

(3)统一集中征收。

集中征收地方税费,统一征收数据录入和征收信息的维护;

(4)统一税收入库工作。

按计划组织税收入库,搞好税收收入调控。

(5)统一办理涉税事项。

涉税服务业务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期限,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和质量;

(6)统一管理税收征管纸质资料。

对县城区内纳税人报送的涉税纸质资料统一进行加工整理、汇总归档,减少纸质资料的流转环节,减轻税管员工作量。

(7)承担部分税收分析监控职能。

重点开展对申报信息、发票信息的分析监控,为管理部门的税源管理提供逻辑性强、关联度高的信息数据,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及办案资料,推进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实现信息价值的增值,按月(季)发布税收分析报告。

五、互动机制

互动机制就是将建立税源管理新体系过程中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税源监控等环节统筹考虑,优化改造管理流程,以涉税数据信息为载体,经过分析、发布、处理、反馈,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它是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整合”、“联动”为重点,完善税收分析指标体系,整合数据分析发布,协调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和税源管理主要环节之间的工作,实现四个环节的信息共享、有效衔接、横向联动、上下互动。

县局要全力构建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顺畅、统一高效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环节良性互动机制。

依托互动协作,通过税收分析宏观预警,纳税评估具体落实,税务稽查重点打击,实现税源监控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纳税遵从风险防范和控管机制,形成税源管理整体合力,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一)数据采集

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全面是深化税收分析,开展纳税评估,实施税源监控,保障重点稽查的基础。

税源管理领导小组应积极向地方政府提出进一步加强协税护税体系建设的建议,争取由县政府出台有关加强地方税收保障的专项办法,拓展数据信息来源渠道,有效提高税源信息的采集度、利用率和税收贡献率。

指标数据可分为税收收入指标、宏观经济指标、基础数据质量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四大类。

各部门的指标数据采集责任如下:

(1)税收收入类指标数据主要由计财科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重点税源监控、税收调查资料等途径进行采集。

主要包括:

总体收入完成情况,分地区、分级次、分税种、分产业、分行业、分经济类型等税收收入入库情况。

(2)宏观经济指标数据主要由税政科和征管科通过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和其他经济部门统计报表采集。

主要包括:

地区生产总值(GDP)、分产业(或行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投资、物价指数、工业用电量、经营用地等综合性经济数据,以及工商注册、纳税人登记信息等。

(3)基础数据质量指标数据主要由征管科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统计功能采集。

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税务执法等相关指标数据,涉及登记率、申报率、申报准确率、准期申报率、零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处罚率、欠税增减率、纳税户数据情况、定额情况等。

(4)企业财务指标数据主要由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部门通过纳税申报表和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采集。

具体包括所辖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各税种计税收入、利润总额、计税所得额及各税种减免税、申报税收、缴纳税收、库存、成本、费用、折旧等各类企业微观经济指标。

(5)信息技术科负责征管系统数据信息维护工作和为各部门采集指标数据提供技术支撑。

(二)整理分析

“四位一体”税源管理各联动部门根据所采集到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全面整理、系统分析,按照岗责分工,总结税源管理经验,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撰写税收分析报告并及时在税收分析预警系统中进行发布。

 对需要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的数据,税源管理部门一般应于接收数据后5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税收管理人员在审核纳税人财务数据时,发现纳税人财务报表数据与申报纳税数据不符或其它异常信息,要在2日内告知本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对信息异常纳税人进行日常纳税评估。

各部门在整理分析数据信息过程中,同时发现的以下问题应分别作如下处理,并在税收分析预警系统中发布:

(1)发现税负明显偏低、申报纳税数据明显不实、纳税情况明显异常等问题,要及时向纳税评估小组提出纳税评估建议;

  

(2)发现偷逃税嫌疑的,要及时向稽查部门提出稽查建议;

  (3)发现存在税源监控或发票管理漏洞和问题的,要及时向征管科提出强化税源监控或发票管理建议;

  (4)发现存在执法过错、工作落实不到位等过错行为的,要及时向法规科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列明执法过错行为及责任人;

  (5)发现各种税收分析存在问题和漏洞的,要及时向计财科提出改进税收分析的工作建议。

(三)接收处理

税源管理部门要根据税收分析预警系统相关分析数据,查找税源管理工作的漏洞和不足,属税源监控制度漏洞或规定不明确的,要立即整改,并于整改工作结束后3日内按业务内容上报相关科室;属管理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的执法过错行为,由法规科根据执法监督自动化考核系统进行责任追究。

纳税评估小组和税源管理部门纳税评估人员要根据相关数据信息,参照评估指标和预警值,分析查找辖区疑点纳税人,及时开展日常纳税评估和专业评估。

对存在偷逃税嫌疑等需移送稽查的评估案件,应在3日内制作《稽查建议书》,经主管征管工作的副局长批准后移交,同时附送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证据或复印件,移交稽查部门检查处理。

相关部门收到下列文书后分别按如下要求处理,并在税收分析预警系统上公布。

  

(1)计财科收到改进分析建议后,7日内要研究改进税收分析措施,提高税收分析质量,并给予发布;

  

(2)税政科收到改进措施建议后,7日内要针对税种管理问题和漏洞,研究强化税种管理措施和要求,并予以发布;

  (3)征管科收到改进措施建议或依据有关数据分析发现税源监控制度漏洞后,7日内要制定或修改税源监控相关制度办法,并予以发布;收到改进发票管理措施建议后,7日内针对发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出强化发票管理措施,并及时予以发布;

(4)纳税评估组和税源管理部门纳税评估人员收到评估建议后,7日内要对评估建议进行分析汇总,一般列入下月纳税评估计划,必要时组织开展行业纳税评估;  

(5)稽查部门在收到《稽查建议书》后, 5日内要及时列入下一季度案源进行选案,对移交案件一般应在30日内查结,并发布稽查结果,同时将查处情况进行整理并向移交部门和税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因特殊原因30日内尚未结案的,也应将有关情况反馈,并在结案后10日内制作《稽查报告》并反馈给相关部门,发布稽查结果,提出管理建议和意见。

(四)考核监督

为确保“四位一体”税源管理工作互动机制落到实处,由税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互动机制运行情况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按规定完成涉税信息采集,是否按规定发布了税收分析报告,提出加强税源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

计财科、税政科、征管科、纳税评估组、稽查局、办税服务厅)

  

(2)是否按规定科学设定了纳税评估指标和分行业、分税种纳税评估预警值;(责任单位:

计财科、税政科、纳税评估组)

  (3)是否按规定确定了纳税评估对象并组织开展了纳税评估工作;(责任单位:

纳税评估组、税源管理部门)

  (4)是否建立了重点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责任单位:

纳税评估组)

  (5)是否及时进行征管基础数据分析监控,督导落实;(责任单位:

征管科)

  (6)对需移送税务稽查查处的纳税评估案件是否按规定移交;(责任单位:

纳税评估小组、税源管理部门)

  (7)是否按规定的选案程序进行稽查选案;(责任单位:

稽查局)

  (8)是否对移交的评估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和反馈;(责任单位:

稽查局)

  (9)是否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是否提出了加强行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

稽查局)

  (10)其它相关工作。

  按照上述要求,对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到位的部门,税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提交税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运行载体

(一)开发税源管理信息互动平台

县局按照“四位一体”税源管理工作流程和规范,在局域网创建税收分析预警系统等税源管理信息互动平台,作为反映“四位一体”税源管理工作安排、反馈衔接和信息发布等全过程的载体,统一数据发布,实现信息共享,为工作的良性互动提供信息化支持。

(二)编写发布《经济与税收分析》刊物

对外按季发布《经济与税收分析》,通过对比分析本地区相关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加强税收分析的增值运用和成果转化。

通过及时了解掌握各类经济指标异常变动情况,按季评估本地区地税总体税源管理水平,税收政策的执行效应,重点行业和总体经济运行状态,理性分析县域经济与税收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为地方党委、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针对性强、有实用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地税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升部门影响力。

使《经济与税收分析》刊物成为拓展地税事业发展空间和政策作为空间的重要载体。

(三)发布《税收分析专刊》

对内按月分析,按季发布《税收分析专刊》。

在实行税收月度分析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实行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季度通报制度。

该分析专刊是对现有行业税源状况、征管运行情况进行归集、整理、综合分析的过程,是梳理纳税人存在的风险点,行业税源管理的薄弱点,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各业务部门和税源管理分局在《税收分析专刊》发布后,需根据报告提供的预警信息,反映的征管漏洞或提出的管理建议,采取应对举措,强化跟踪落实。

(四)编发《德化地税调研》

将《德化地税调研》作为开展政策效应专题分析的承接载体,积极开展税收调研分析工作,切实掌握经济税源的第一手资料,充分调动税务干部深入调查、加强管理、培植税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群众的工作作风,达到察实情,求思路,谋发展的工作目标。

引导干部职工密切关注经济、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加强对各项政策效应的跟踪分析,通过这一平台将“四位一体”税源管理工作的成果展示出来。

 

附件一:

德化县地方税务局税收分析预警系统运行流程图

附件二:

德化县地税局税收分析预警系统框架图

工作建议

纳税评估任务

税收分析专刊

内部数据

外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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