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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技术产业1.docx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1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4年启动建设的麓谷科技产业新城(岳麓山高科技园),是核心直管园区。

  一、经济发展概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全区经济已经积蓄比较强劲的发展实力,近三年来主要产业经济指标一直保持25%以上的增长,财政总收入增长速度在30%以上。

2009年全区完成技工贸总收入1500亿元,实现总产值1340亿元,其中麓谷科技产业新城(岳麓山高科技园)完成总收入752亿元,总产值660亿元,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520亿元。

  麓谷科技产业新城(岳麓山高科技园)自启动建设以来,已建成20平方公里,经累计引进企业2000多家,购地工业项目150多个。

其中近三年引进各类企业800多家,已竣工或部分竣工投产项目近100个,全部达产后可新增产值1000亿元以上。

  二、产业发展情况

  长沙高新区已形成了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四大产业,呈现企业聚集发展、产业集群成长、特色日益凸现的明显优势。

  先进制造领域。

园区有龙头企业中联重科,是全球最大的混凝土机械设备制造商,排名世界工程机械行业50强第24位,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第2位。

聚集了中冶长天、金天钛业、日立电器、东洋电机、有色重机、奥盛特、湘电水泵等骨干企业,共有10多个系列,200多种型号的高技术装备和工程机械,是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高技术装备和工程机械研发、生产和营销中心。

电子信息领域。

在软件产业方面,作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聚集了全省80%以上的软件企业,已与微软、IBM、摩托罗拉、诺基亚、思科、NIIT、佩罗结成战略合作伙伴。

宏梦卡通、山猫卡通、互动传媒等一批动漫游戏生产企业和“中国数字艺术梦工场”三辰卡通、中国第一卡通形象“蓝猫”,原创动漫制作产量占全国的50%以上。

在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方面,威胜工业园成为国内最大的智能电表研究中心,湖南省信息产业集团、长城信息集团等蓬勃发展。

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为主打造的软件园项目顺利开工,中国移动电子商务项目落户。

新材料新能源领域。

作为国家863新材料成果产业化基地,凭借湖南“中国有色金属之乡”的资源优势和中南大学等大学科研院所的雄厚研发优势,形成了以电池材料及动力电池系列、超硬材料及复合材料系列为特色的新材料产业,并成为全国首批科技兴贸及出口创新基地之一。

钴酸锂、四氧化三锰、氢氧化镍产量和市场占有率居全国之首,神舟科技研发的镍氢动力电池和杉杉科技的锂离子动力电池等动力电池发展的两大主导项目加快发展。

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博云炭/炭航空制动材料,金瑞科技的超硬材料、磁性材料,太阳能电池材料和成套生产设备的开发,发展势头较好。

新能源方面,中电集团第48研究所、神州光电、潇湘神光等重点项目聚集,即将形成由光伏装备带动,包括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中下游太阳能产品生产的多晶硅产业链,科力远的电池科技产业、科霸的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能量包取得重大突破。

生物医药领域。

以生命科学、生物医药、医药研发为产业集群发展方向,国内唯一拥有胚胎资源和干细胞研究应用领域关键技术的惠霖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九芝堂、双鹤药业入园发展,并带动方盛、中和、泰宝等一批年产值过亿元的制药企业落户发展,是中部地区中成药研发、生产和物流配送的重要基地。

  三、规划建设情况

  自2000年以来,麓谷园区规划控制范围经历三次调整:

2003年市委、市政府作出“扩大麓谷规划、委托管理镇村、实行封闭管理”决定,由高新区统一管理东方红镇,明确高新区规划控制范围80平方公里;2006年以行政区划微调方式,将原望城县黄金乡和雷锋镇的三个村共16平方公里成建制调整到东方红镇,由高新区统一管理并开发建设;2008年将原岳麓区望城坡经济开发区划归高新区管理并开发建设,同时将望城县雷锋镇成建制调整到高新区统一管理;前不久,析置麓谷街道办事处,至此高新区已经形成“两区两镇一街道(即麓谷建成区、望城坡经济开发区和东方红镇、雷锋镇)”格局,实际控制范围达到110平方公里。

  根据长沙大河西先导区规划,结合高新区实际,麓谷科技产业新城将初步形成“八纵四横”的路网框架和“一心七区”的空间开发架构。

麓谷主要容纳工业项目,辅之以满足工业发展及科技创新需求的生产性服务业,分为麓谷建成区、长沙信息产业园等七大以工业项目为主的产业功能区;根据先导区雷锋湖城市中心辐射范围,沿主干道路布局总部经济、孵化经济及生产性服务产业。

  麓谷科技产业新城自2000年启动,每年以2平方公里左右的速度推进,目前已经达到20平方公里,建成“六纵四横”等主次道路50多公里,各项城市功能日益完善。

长沙信息产业园以布局太阳能光伏产业、信息产业为主,自2007年启动,目前主要道路均已启动建设,一部分路段已经建成,今年将快速推进中电软件专业园等基地的建设,预计到2013年,该园区实现总产值200亿元,实现利税15亿元,成为新的特色产业园区。

  四、区域创新情况

  长沙高新区已经成为长沙市和湖南省的区域性创新高地,在科技资源投入、创新成果产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

2008、2009年长沙高新区科技创新投入1.8亿余元,完成市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140多个,组织认定双软企业100多家,300多家企业通过“双高”考核;申报各类科技计划9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80项,获得各级科技计划立项资金支持近3亿余元。

由管委会为主投资建设的8大软件公共基础平台进一步提升运营质量、扩大服务范围、促进资源共享、聚集创新资源,吸引诺基亚、摩托罗拉、思科世界500强企业入园创办创新中心。

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壮大,成为推进自主创新、培育产业集群的重要载体。

高端人才引领创新的示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袁隆平、黄伯云、钟志华等13位在湘两院院士和卢光?

、詹纯新、钟发平、杨毅夫等一批专家学者在园区内领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水稻杂交育种、C/C刹车材料、干细胞、汽车制造设计等多项国际国内顶尖科技成果,直接带动了1万多名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向区内聚集。

拥有的25个国家级、省级技术和工程中心,17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00多个联合研发机构,不断为园区推进自主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累计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和项目596项,其中548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15项列入国家和省火炬计划。

一大批项目分别进入国家重点新产品、863重点项目、创新基金计划。

园区自主创新能力获得广泛认同,国家科技部正式批复长沙高新区为全国第九个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试点。

五、未来发展规划

  按照把高新区建设成为中部地区自主创新领航区、“两型”社会示范区、区域经济增长极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6543”工程,全力打造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6大产业集群,构筑电子信息、新材料、工程机械及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园等5大专业园区;到2015年,形成40平方公里科技产业新城的主干路网框架,麓谷科技产业新城(岳麓山高科技园)技工贸总收入实现3000亿元。

麓谷科技新城(简称麓谷)是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的直管核心园区,总体规划控制面积110平方公里,位于国家重点建设的“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导区,是湖南省和长沙市重点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和生态新城的样板区。

  麓谷科技新城区域条件优越,位于长沙市西部城区内,湘江西岸,岳麓山风景区北侧,南接岳麓山大学城和长(沙)-(湘)潭西线,长(沙)-常(德)高速,城市西二环线,城市三环线(京珠高速长沙段西线)纵横贯通园区,距城市最大商业中心8分钟车程,现有11条公交线路到达麓谷,依托优势路网,可以迅速进入(北)京-珠(海)高速、上(海)-瑞(丽)高速、319(厦门-成都)国道和107(北京-深圳)国道。

  麓谷科技新城于2000年2月开工建设,现已形成了20平方公里开发规模,已聚集各类企业2000余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800余家,外商投资企业200余家;年收入过亿元企业超过80家,过10亿元企业20多家,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主导产业集群,中联重科、长城信息、九芝堂、杉杉新材等约200个企业(项目)已入园购地建厂,预计达产后可形成1500亿元产值规模。

高新区麓谷科技新城拥有国内或国际行业领先的公司30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20多家,博士后工作站16个,拥有中联重科、九芝堂、梦洁、蓝猫、隆平等多个中国驰名商标。

麓谷科技新城整体绿化率达到30%以上,水、电、路、电信、宽带、燃气、工业特种气体等基础设施完善,办公居家、科研教育、金融商贸、餐饮娱乐、外国人居住区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正逐步发展成为以产业功能为主导、生态功能为特色、兼具城市功能的生态科技新城。

政策支持

长高新管发〔2010〕26号

关于印发《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望开区、各局(室)、中心,总公司,街、镇:

现将《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工作方案》

2、《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责任目标分解表(2010年)》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

经济管理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通知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3月11日印

附件1: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湖南省

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我区的“654321”工程,进一步做大做强园区环保产业,把建设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新产业经营模式和规范市场为核心,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挥园区骨干环保企业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环保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高标准、高品质打造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

二、主要目标

按照高新区发展总体规划,整合发展园区现有环保产业,引进新环保产业企业,以先进环保装备制造业、洁净产品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并配套环保服务业,使之成为集生产、研发、销售、运营、服务咨询于一体的现代化环保产业中心。

至2015年,完成环保产业年产值300亿元(先进环保设备制造产业产值190亿元,其中,环保专用设备和处理设备160亿,环境监测设备30亿;环保服务业产值60亿元;节净产品制造业产值50亿元)的目标,实现跨越式发展。

具体内容包括:

培育1家年产值过100亿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环保企业,培育2-3家年产值过50亿元的支柱环保企业,培育5-6家年产值过10亿元的骨干环保企业,培育10家年产值过5亿元的专业环保企业,培育20家年产值过1000万元的环保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创业扶持、产学研一体化等措施引导培育一批高新环保企业,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先进环保装备制造业

以先进环保装备制造业作为环保产业的基础,引领我区先进环保装备制造业迅速发展壮大,重点发展性能先进、经济高效的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水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收运处理处置设备、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噪声振动控制设备、道路清扫清洗机械设备、轮胎清洗设备、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水质修复设备、节能和可再生能源装备、节水装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装备、环保监测仪器(环境监测用车)与环境污染在线监控设备、污染设施自动化控制装备、各种环境保护专用材料、零部件等。

(二)大力发展洁净产品制造业

将洁净绿色产品生产作为发展环保产业的主导方向,大力引进绿色环保洁净产品,鼓励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产品,重点研发清洁能源与氯氟烃替代产品及各种低排放、低毒、低公害的环境友好产品,壮大园区洁净产品制造业,并逐步形成环保产业链。

(三)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

充分利用区域产、学、研一体化的优势,将环保技术研发作为我区发展环保产业的依托,健全完善环境服务体系,加大攻克环保技术领域的新课题、重点问题力度,如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水质修复技术的研发等,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国家级、省级环保产业科技研发中心。

重点发展环保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承包服务、环保设施运营服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投资及风险评估等咨询服务;积极推进信息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建立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生产技术开发、市场开发和咨询服务等配套齐全的环境保护产业技术体系。

四、主要措施

(一)编制出台“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规划

以产业规划为龙头,坚持项目兴区,邀请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规划专家编制详细发展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等,并通过专家评审。

(二)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环保产业示范园区

环保产业示范园区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采用现代化建筑,引进节能环保理念,彰显示范带头作用,打造天蓝、水清、地绿、景美、园靓、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最适宜创业人居的现代化生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

严把项目准入门槛,精心挑选“高科技、高洁净、高效能”项目入园,真正做到污染物少排放甚至零排放;加强园区环境建设,全方位突出环保特色,将园区建设成为花园式环保产业园;整合发展园区现有和即将引进的环保产业企业,促进环保产业链的形成,使之成为生产、研发、销售、运营、服务咨询的现代化产业中心;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角度搭建公共试验平台,向园区环保产业企业提供实验技术服务,积极鼓励、扶持环保产业科技研究、开发和创新。

(三)制定一系列环保产业鼓励政策

根据湖南省环保产业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一系列鼓励促进环保产业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1、土地政策。

提早制定土地规划,保障环保产业用地要求。

2、建立环保产业专项基金,重点扶植龙头项目和创新型项目。

3、制定激励性税收信贷优惠政策。

适应环保产业企业自主创新需要,完善税制要素,对于依靠自身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进行市场转化的企业,要制定明确的减免税政策,使之得到前期科研和转化投产的经费补给。

4、在市场准入方面,为自主创新的环保产品提供灵活便捷的绿色通道。

政府采购政策向环保产业新产品倾斜,对企业开发的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政策。

(四)扶持一批环保产业龙头企业

坚持“壮大现有的,培育本土的,引进外来的”工作思路,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经济实力强、拉动能力大、辐射范围广、市场竞争力强的环保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打造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选择一批(约30家)素质好、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环保产业为龙头企业,集中进行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使其在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技术水平一流、税收利润空间大、品牌国际国内知名的基础上做大做强,逐步形成绿色环保产业新格局。

(五)筹备专业招商活动

制定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专项招商方案,统一招商思路,提出具体招商措施,筹备大型的、专业的招商活动。

编制出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投资指南》,通过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厅委获取有关环保产业信息,筛选一批优质环保产业项目,在“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网站”发布,并组织召开园区招商新闻发布会;针对在麓谷园区有投资意向的环保产业企业,组织“环保潇湘麓谷行”活动;在长沙高新区麓谷举办大型的专业招商活动,召开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招商说明会,与引进的重点环保产业项目正式签约,为“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奠基,并进行园区现有环保企业及其产品展示。

(六)建立“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网站

建立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更新有关环保产业招商、服务、市场、人才招聘等信息,加强园区环保产业企业间的沟通与协作,为环保产业企业提供展示平台,收集并建立“环保产业高端人才数据库”。

(七)加大环保产业园区宣传力度

通过各类媒体,全方位对园区进行广泛宣传,逐步提升园区层次,扩大园区知名度和在环保领域的影响力。

长高新管发〔2010〕10号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望开区,各局(室)、中心,总公司,东方红镇、雷锋镇,各有关单位: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

发展的暂行办法

为抓住当前以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以及高端制造业和技术研发环节转移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世界产业结构调整机遇,大力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现代服务业,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将长沙高新区建设成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区,根据国家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政策精神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有关意见,结合长沙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将服务外包产业列入长沙高新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包括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设计中心、服务中心等)和从事服务外包培训、咨询的中介机构,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本地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第二条由长沙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安排2000万元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适当增加,与国家、省、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形成配套,用于支持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注册管理关系在长沙高新区(麓谷)范围内从事服务外包的优势企业和项目、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场拓展、专项招商、企业资质认证等。

第三条本办法鼓励企业以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为重点,积极促进在岸服务外包,支持企业开展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以及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支撑的专业技术培训服务等。

第二章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认定

第四条认定从事服务外包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在高新区注册经营,国地两税征管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其中外资企业注册地在高新区即可。

(二)主营业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企业到位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员工总数不低于10人。

(四)有长期稳定的服务外包合同及收入证明。

(五)有离岸服务外包收入的。

(六)其他相应的认定材料。

(七)每年定期接受年审。

(八)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应按要求定期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第五条认定从事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在高新区注册经营,国地两税征管关系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其中外资企业注册经营地在高新区即可。

(二)具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

(三)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四)具有为承接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经验。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六)其他相应的认定材料。

自主知识产权纯软件(含IC设计)出口的企业及服务外包业务培训机构可视同服务外包企业享受本规定相关政策。

长沙高新区服务外包产业归口商务局(招商合作局)管理,由商务局(招商合作局)具体负责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

第三章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支持

第六条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服务。

(一)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完备的电力和网络保障,进一步完善园区通信设施,提供高质量的数据通信服务,鼓励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提供高效、稳定、多元化的网络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园区城市功能,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为企业高端人才提供便利的商住、文体和生活配套服务。

第七条支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在高新区麓谷内建设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购买大型设备供入驻企业租用并接入长沙软件园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需从境外引进的检测设备,给予一定比例的进口贴息。

第四章运营成本支持

第八条对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外包办公用房(不含租赁的民宅)补贴。

自2009年1月1日起,服务外包企业在麓谷内租赁办公用房给予人均不超过10米2(含10米2)部分的实际房租费用(指按房屋出租单位对外公布的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使用费之总和)的40%的补贴(如已享受其他形式的房租补贴且补贴额度低于此文规定标准的,按此文规定的标准执行)。

对在高新区麓谷园区内购买办公用房的服务外包企业,按照软件园当年房租价格进行核算补贴。

在本办法有效实施期间,获得以上补贴的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

2010年12月31日前租房场地须在麓谷园区或火炬城,2011年1月1日以后,租房场地只能在麓谷园区内。

第九条对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提供租房补贴。

给予本办法实施后在高新区麓谷内租赁场地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提供租房费用的40%的补贴。

在本办法有效实施期间,获得以上补贴的单个培训机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

2010年前租房场地须在麓谷园区或火炬城,2011年1月1日以后,租房场地只能在麓谷园区内。

第十条对企业使用互联网数据专线提供补贴。

使用5M以上(含5M)独享互联网接通数据专线的企业,给予每年40%、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对于使用长沙高新区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每年不超过40%,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第十一条鼓励服务外包初创型企业发展。

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列支一定数额资金由软件园根据需要承建服务外包工位,对于新办企业人员数在5人以下的提供免费工位,进行动态管理,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再自行租房。

第五章人才支持

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

对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对在本企业从事服务外包工作一年以上、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核心岗位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企业,按照企业当年新增培训员工数(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人次),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且不超过实际支出培训费的30%,对委托高新区内培训机构开展符合以上条件的培训,其补贴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过4000元且不超过实际支出培训费的50%,该项补贴按每个人实际培训费逐个核定,本办法实施期内不重复补贴。

第十三条鼓励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职业培训。

经培训后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并与高新区内的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具有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的人数,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定额培训奖励。

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奖励。

获得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年度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创新专家、优秀企业家和优秀科技人才,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在麓谷园区内首次购房的,其购房前三年度个人所得税长沙高新区财政实得部分奖励给本人,其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房价的80%。

企业所得税奖励。

对从事离岸外包业务的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高新区财政实得部分一定比例的奖励,但最高不超过50%。

第六章市场拓展

第十五条鼓励企业发展出口业务。

对具有出口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以海关统计或外汇管理出口结汇统计作为依据,以其上年度出口额(包括海关出口和网上出口)数据为基准,新增出口额部分按每1美元奖励人民币0.1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无上年度基数的按当年实际出口额50%计算奖励。

第十六条鼓励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经管委会事前审核,给予参加境外国际招商推介会以及专业展会的企业不超过50%展位费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国家、省、市补贴金额后的差额;50%往返国际机票(经济舱)补贴且不超过国家、省、市补贴后的差额,每家企业每次最多可补贴两人次。

第十七条鼓励企业依法设立境外研发中心、接单中心与运营维护机构。

对经高新区商务局备案设立境外研发中心、接单中心与运营维护机构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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