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长生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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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长生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岸区长生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南岸区长生桥镇人民政府

前言

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把长生桥镇打造成为南岸区城市化、新型工业化的核心区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南岸区长生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了南岸区长生桥镇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新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利用方向、发展重点、空间布局和政策保障措施,是长生桥镇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各项规划建设和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09年为规划时点,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长生桥镇所辖行政区域,幅员面积为6248.0公顷。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条长生桥镇概况

长生桥镇位于南岸区中南部,苦溪河纵贯镇境南北,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6°35′48″-106°41′43″,北纬29°27′32″-29°32′48″之间。

其东与迎龙镇接壤,南与巴南区为邻,西靠南山街道,北连峡口镇,是重庆茶园新城区的中心。

全镇南北长约9.6千米,东西宽约9.5千米,幅员面积6248.0公顷,其中陆地占99.6%,河流占0.4%。

镇内村村通公路,渝黔高速公路、通江大道穿过辖区,有长生桥至南坪、至黄桷垭、至明月沱、至大兴场、至南泉、至东泉的主干公路。

辖区地处长江河谷,地势南高北低,以低丘宽谷地貌为主,海拔190~308米之间,平均海拔235米,比南岸区平均海拔350米低115米。

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夏热冬暖,水热同期,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温润多阴。

年平均气温16℃,四季气温变化分明;年均降雨量1080毫米,雨量充沛,主要集中在5—7月,占年降雨量的42%以上;年均日照为1230小时;多年无雾期平均为320天。

土壤以紫色土为主。

2009年常住人口44470人,其中城镇人口27756人,农业人口16714人,城镇化率62.4%。

2009年,长生桥镇国内生产总值55.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67.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亿元,批发零售贸易商品销售总额48445万元,财政收入115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278元。

第二条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南岸区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长生桥镇土地总面积6537.5公顷。

其中,农用地4421.4公顷,建设用地2027.7公顷,其他土地88.4公顷,分别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7.6%、31.0%和1.4%。

农用地中,耕地2398.4公顷,园地348.0公顷,林地936.3公顷,其他农用地738.7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54.2%、7.9%、21.2%、和16.7%。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869.1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345.7公顷,农村居民点523.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158.6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2.2%和7.8%。

根据南岸区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长生桥镇土地总面积6248.0公顷。

其中,农用地3564.0公顷,建设用地2643.8公顷,其他土地40.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57.0%、42.4%和0.6%。

农用地中,耕地1121.4公顷,园地691.3公顷,林地1420.3公顷,其他农用地331.0公顷,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1.4%、19.4%、39.9%和9.3%。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483.7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2172.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11.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58.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0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3.9%、6.0%和0.1%。

其他土地中,水域27.1公顷,自然保留地13.2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7.4%和32.6%。

第三条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用地比重较大,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长生桥镇农用地所占比重57.0%,高于南岸区54.1%的平均水平,与长生桥镇作为南岸区城市发展的副中心的定位矛盾突出。

随着镇域内工业的快速发展及各能源、交通等项目的建设,建设用地需求将大量增加,农用地比重大与建设用地需求增加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二)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度较低,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有待提高

长生桥镇的城市建设现阶段仍以外延扩张为主要发展形式,建成区土地利用低效,缺乏管理,造成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低,土地浪费现象严重。

长生桥镇作为未来南岸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副中心,发展新型城市化、工业化的重点区域,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将得到大幅度提升,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却相对落后,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农村建设用地比较分散,缺乏有效规划引导

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

长生桥镇农村居民点建设缺乏有效的规划引导,农村居民点出现建新不拆旧,乱建、闲置现象问题,导致农村建设用地的分散。

目前,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达到186.2平方米,超过国家《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最高限140平方米/人的用地标准。

第四条土地整治潜力

(一)未利用土地开发潜力:

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2009年长生桥镇除水域外的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3.2公顷(其中荒草地8.7公顷,裸地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

根据潜力分析,88%的荒草地可以开发为耕地、林地或园地,其中裸地土层瘠薄,坡度陡,开发难度相对较大。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2009年,长生桥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311.2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86.2平方米/人(按户籍农业人口计算),高于国家《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最高限140平方米/人的用地标准,至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为144.3公顷。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五条区域发展定位

长生桥镇未来发展成为南岸区政治、经济、文化副中心。

依托于茶园新城和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机械零部件和汽车摩托车产业、医药、化工、轻纺、食品、高新技术等产业,将长生桥镇打造成为重庆市最具活力的现代化生态城和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第六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一)人口和城镇化目标

到2020年,全镇常住总人口将达到10.6万人,城镇化水平提高到98%以上。

(二)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长生桥镇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417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40.2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500元/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7000元/人。

第七条土地利用目标

(一)耕地保护目标

到2015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762.8公顷和523.7公顷。

规划期内,确保耕地质量有所提高、布局更加合理。

(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到目标2020年,长生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672.7公顷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10.9公顷以内。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371.1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3平方米以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39.9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1.8公顷以内。

(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控制目标

规划期内,存量建设用地得到盘活和高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及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至规划近期目标2015年和规划远期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分别控制在709.9公顷和1183.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708.8公顷和1181.4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286.7公顷和477.8公顷以内。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第八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合理安排建设用地需求;

(二)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各业用地;

(三)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注重土地管理,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力度。

第九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统筹安排长生桥镇各类用地,在确保茶园新城和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用地与基础设施用地的基础上,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适度开发其他土地,科学调整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率。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末期,农用地规模合理适度减少,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园地利用效益,加强林地生态保护建设,适度减少其他农用地。

2009年,农用地面积为3564.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99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0%;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254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7%,较2009年减少1022.7公顷。

2009年,耕地112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9%。

到2020年,耕地52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比2009年减少597.7公顷。

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477.8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27.8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8公顷。

2009年,园地69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

到2020年,园地26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较2009年减少426.4公顷。

2009年,林地142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7%。

到2020年,林地158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4%,较2009年增加164.1公顷。

2009年,其他农用地3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3%;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16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较2009年减少162.7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末,合理有序增加城镇工矿和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保障能源、交通、水利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复垦废弃工矿,适度减少农村居民点面积。

2009年,建设用地面积为264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4%。

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3672.7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58.8%,较2009年增加1028.9公顷。

2009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48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8%;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351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2%,较2009年增加1027.2公顷。

期间城镇用地面积增加1197.9公顷,农村居民点减少171.3公顷。

2009年,交通水利用地15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

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16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较2009年增加2.5公顷。

期间,建设占用公路用地3.5公顷。

另外,南岸区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将木耳坪水库漏调,增加水库水面5.5公顷。

2009年,其他建设用地2.0公顷,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1.2公顷,较2009年减少0.8公顷。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09年,其他土地4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至2020年,其他土地3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较2009年减少6.3公顷。

规划期内,荒草地开发4.5公顷,建设占用1.8公顷。

第一十条用地布局优化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二)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

(三)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四)合理安排其他各类用地。

第一十一条主要用地布局优化

围绕将长生桥镇打造成为南岸区未来政治、经济、文化副中心,根据构建生态型城市的要求,在用地布局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用地布局要最大程度地满足人的生产、生活需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人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一)农用地布局

按照《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给长生桥镇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在坚持有利于耕地保护、有利于协调建设用地布局的基础上,科学调整农用地布局。

长生桥镇的耕地主要集中分布在共和村、广福村、南山村、乐天村、桃花店村、凉风村、花红村等村;林地主要布局在共和村、广福村、南山村、乐天村、桃花店村、新塘村、白沙村、凉风村、花红村、天文村、茶园村、长生林场、林场、垃圾处理厂污染区绿化带。

(二)建设用地布局

长生桥镇以作为南岸未来政治经济文化的副中心,按照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长生桥镇将进一步整合优化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优先满足保障新住房用地,更加注重土地利用布局的社会效益。

城镇工矿用地主要布局在腰子岗村、白沙村、乐天村、新塘村、长生桥城区、沙塘村、共和村和桃花店村等地。

遵循“人口向城市集中”的原则,着力推进城镇化,以与城区建设相匹配。

交通网络建设主要立足现有交通网络的升级改造,合理安排交通用地。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合理布局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重点保障轨道六号线南岸段、轨道八号线南岸段、轨道九号线南岸段、东城大道茶园段、长生桥镇南山村大石盘至渝巴路、慈母山隧道及连接道二期和安德物流基地。

第四章土地用途分区和空间管制

第一十二条土地用途分区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土地适宜性为基础,按照土地的基本用途,将全镇土地分为6个土地用途区,作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和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手段和措施。

(一)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坑塘养殖水面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面积81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主要分布在共和村、广福村、南山村、乐天村、桃花店村、白沙村、凉风村和花红村等村。

(二)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面积共计35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0%,主要分布在长生桥镇城区、共和村、龙门村、广福村、南山村、乐天村、新塘村、白沙村、花红村、建制镇、腰子岗村和桃花店村等村。

下列土地可划入城镇建设用地区:

现有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发展用地。

该用地区主要用于茶园新城和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

(三)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面积11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

主要分布在共和村、广福村、南山村、乐天村、桃花店村、白沙村、凉风村、花红村和垃圾处理厂污染区绿化带等。

(四)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面积5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

本区面积13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2%,主要分布在龙门村、乐天村、桃花店村、新塘村、白沙村、凉风村、花红村、天文村、茶园村、长生林场、林场和垃圾处理厂污染区绿化带等。

(六)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面积共计27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主要分布在林场等地。

主要布局在共和村、广福村、南山村、乐天村、凉风村、天文村、和花红村等。

(七)其他用地区

辖区范围内不能被划入相应土地用途分区的交通水利用地、河流水面等土地利用类型,将其划入其他用地区,面积112.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8%,主要分布在凉风村、长生桥镇通江大道、长生桥镇渝黔高速公路等。

专栏1: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

土地用途分区

管制规则

一般农地区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未利用地应优先整理、复垦、开发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面积。

●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若因重大建设项目无法避开一般农田,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实现占补平衡。

城镇建设

用地区

●区内土地使用须符合城市、建制镇规划。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村镇建设

用地区

●区内土地使用须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独立工矿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区内影响生态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林业用地区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严禁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

第一十三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科学引导各类用地合理布局,规范土地利用空间秩序,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以土地适宜性为基础,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部分重合,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四类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一)允许建设区

在建设用地适宜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与《南岸区2009控制性详细规划汇编》等其他相关规划协调,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划定长生桥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即允许建设区,总面积3487.1公顷,包含现有城镇和建制镇建设用地,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预期用地区。

(二)有条件建设区

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在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的前提下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即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84.8公顷,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三)禁止建设区

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规划期内需要禁止各项建设与土地开发的空间范围边界,面积1403.1公顷。

(四)限制建设区

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即为限制建设区,面积1173.0公顷,主要分布在凉风村、花红村、广福村、南山村和桃花店村等村。

专栏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

空间管制区

管制规则

禁止建设区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允许建设区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有条件建设区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限制建设区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

●区内禁止建制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五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按照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结合各村实际,确定各村耕地保护面积和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并与茶园新城和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用地布局安排相衔接,确定耕地保护地块,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第一十四条耕地保有量

规划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3.7公顷。

其中共和村62.3公顷,广福村155.6公顷,南山村147.4公顷,乐天村55.3公顷,桃花店村3.1公顷,白沙村7.5公顷,凉风村37.6公顷,花红村45.2公顷,天文村5.9公顷,茶园村2.6公顷,城区0.6公顷,林场0.5公顷。

第一十五条园地

规划到2020年,全镇镇园地用地264.9公顷。

其中共和村32.7公顷,广福村41.6公顷,南山村7.8公顷,乐天村7.7公顷,桃花店村0.9公顷,白沙村16.1公顷,凉风村86.3公顷,花红村33.2公顷,天文村4.9公顷,茶园村1.5公顷,城区3.1公顷,茶园新区29.1公顷。

第一十六条林地

规划到2020年,全镇林地用地1584.4公顷。

其中龙门村10.2公顷,共和村50.5公顷,广福村119.6公顷,南山村74.4公顷,乐天村19.6公顷,桃花店村55.9公顷,新塘村20.5公顷,白沙村96.9公顷,凉风村69.4公顷,花红村35.7公顷,天文村62.7公顷,茶园村91.3公顷,城区115.5公顷,长生林场251.8公顷,镇林场124.9公顷,龙门村林场9.7公顷,凉风村林场19.2公顷,茶园村林场13.6公顷,百步梯水库0.7公顷,南山水库0.6公顷,垃圾处理厂污染区绿化带330.1公顷,茶园新区11.4公顷。

第一十七条农村居民点

规划到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139.9公顷。

其中共和村4.7公顷,广福村16.6公顷,南山村30.6公顷,乐天村13.1公顷,桃花店村0.2公顷,白沙村5.4公顷,凉风村30.9公顷,花红村17.0公顷,天文村2.4公顷,茶园村4.1公顷,镇林场1.5公顷,凉风村林场2.3公顷,垃圾处理厂污染区绿化带10.7公顷,长生林场0.3公顷。

第六章近期用地安排

第一十八条近期建设用地控制

规划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10.9公顷以内。

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177.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72.3公顷。

新增用地主要用于以下建设项目用地。

第一十九条土地利用重大任务与工程

规划期内,涉及长生桥镇的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一)能源建设项目用地

2010-2013年,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010-2012年,朱家岩水厂二期工程;2010-2015年,镇级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二)交通建设项目用地

2010-2020年规划期间完成轨道六号线南岸段、轨道八号线南岸段、轨道九号线南岸段、茶园新区路网工程、东城大道茶园段、长生桥镇南山村大石盘至渝巴路、慈母山隧道及连接道二期。

(三)现代装备制造业

2010-2015年规划期间南岸都市工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四)教育

2010-2015年规划期间完成重庆工商大学、城建学院建设项目。

(五)其他

2010-2015年间完成西南计算机民品生产线新建项目、安德物流基地和煤研院搬迁项目。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耕地保护措施

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签订责任书。

完善耕地保护,加大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管理责任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工作有关责任人的具体责任。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和论证,把是否占用耕地作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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