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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讲解

姓名:

邵诗娟班级:

中文1001学号:

1012030134

读《热爱生命》有感

人,或者所有的生命,在处于绝境的时候,都会产生一种不顾一切的疯狂求生欲,那求生欲就是支撑他们战胜常人无法想象的一切而活下去的动力。

——题记

首次知道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其实并不是从《外国文学史》的书上,而是因为当初看《穆斯林的葬礼》时,从满怀激情与热血的楚雁潮口中得知。

他的概述,让我仿佛看到了主人公与饥饿和残酷的自然在搏斗,感受到了他对生命的热切渴望,于是便将这本书放进了心里。

可是放着放着就慢慢单淡忘了,直到课本中提到杰克·伦敦,提到他的作品,突然就眼前一亮,才想着应该好好去看看,是什么样的一种与命运相抗争的精神,打动了楚雁潮,打动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虽然教材中对《热爱生命》只字未提,但在我看来它所带来的那种心灵震撼绝不亚于任何一本名著。

在图书馆找到的是一本以《热爱生命》命名的小说集,它由《寂静的雪夜》、《监狱》、《为赶路的人干杯》《北方的奥德赛》《强者的力量》《老头子同盟》《意外》《热爱生命》《黄金谷》《马普希的房子》几篇组成。

这都是些发生在阿拉斯加冻土带和北美荒原上的故事,那些吆喝着雪橇狗的冒险者和印第安人,以及交织着爱情和仇杀的心理内容,直到今天仍然显示着美学的震撼力。

他的作品用质朴却又刚劲的笔力展示出了一个陌生却又充满了探险精神的异域世界,这个世界里好像总是充溢着生命的热烈。

其中有几篇给了我很深的感触。

而其中最震撼人心的是作为这本书名字的小说《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作为一个当过童工、劼豪贼、流浪汉、淘金者的人,他尽量按生活原貌适当揉入浪漫主义成分,以粗犷刚健、朴素真实的风格,塑造了一个意志刚强、有强烈求生欲的形象。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在阿拉斯加的淘金者扭伤了脚,被同伴抛弃,独自行走在茫茫荒野上。

他的目标是前面藏有食品和子弹的地窖。

饥寒交迫的他跌跌撞撞,大脑出现幻觉,梦见酒肉宴会,夜里却被饿醒。

有鹿从眼前跑过,枪里已没有一颗子弹。

他觉着有蛀虫啃自己的脑髓。

熊的咆哮使虚弱的他振作起来。

六天六夜,他只吃到三条小鱼和一些草根。

不远处,一头病狼跟上了他。

狼的双眼布满血丝、昏淡无光却直勾勾盯着他。

狼舐着他留在石子上的血迹。

他再也爬不动了。

狼走过来舐舐他,用牙扣住他的一只手正在咬下去,他用另一只手摸过来抓住了狼。

人与狼扭打在一起。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咬住了狼的咽喉。

半小时后,他觉着一股液体滚入喉咙。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作为一个淘金者,其实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受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今天的我们也许完全无法想象和体会,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印象深刻的还有文中对他饥饿感描写的变化,“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英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了。

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像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十分难过”,“饿的痛苦已经不那么敏锐,但他却感到了虚弱”,“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像睡着了似的......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看着他对食物欲求变化的过程,心里真的有种疼痛,一个人要经历怎样的饥饿,才会从发了疯的想吃一切能吃到的东西到食物已经引不起他的兴趣、胃已经没有知觉,纯粹为了生而去进食?

而这种对生命的渴求感反应得愈发强烈和撼人心魄。

“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还原嚎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这段对一个男人哭泣的细致描写更是生动地刻画出一个在绝望境地中快要失去希望却仍不放弃希望、渴望活下去,并从万分之万要置人于死地的环境中活了出来的坚强形象,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

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

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让我们懂得,也许我们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因为有了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变得无比伟大。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因脚受了伤被朋友抛弃的情况下,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

于是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考验着对方的意志。

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病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被捕鲸船上的人救了过来。

文章表现他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文中有三次写到他对金沙的处理。

第一次他把金沙从鹿皮口袋里倒下一半,然后把它包好,埋好后还做上记号以便出去后回来再取。

第二次他把所剩的金沙又倒掉一半,但这一次是直接倒掉,虽然有些不舍,他还是依然选择了放弃。

第三次他把剩下的金沙连同鹿皮口袋一同扔了,这一次显得是那样的坚决,义无反顾。

  人对金钱的追求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人要在这个社会中生存还离不开钱。

但是如果我们为了钱而不顾一切,像淘金者的同伴比尔一样,不但抛弃了同伴,致死也没舍得丢掉那袋金沙,结果往往会使得其反,丢了性命。

  现在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对金钱的追求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

他们为了钱不惜利用各种卑鄙的手段,坑蒙拐骗偷,拦路抢劫,杀人劫货,贪污腐败。

很多人因此进了监狱,被送上刑场。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大家都知道生命是宝贵的,无论有多大的诱惑,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要生命存在,其他的还可以重新获取,如果丢掉了生命,那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珍惜我们眼前的时光,前面一定会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

 生命在任何意义上都是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应该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告诉我们首先要热爱生命,你才能得到命运的垂青。

人只要有信念,就有成功的希望。

面对种种逆境的挑战,人只有勇于坚持,与命运抗争,不放弃一丝机会,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

金钱固然重要,可是和生命比起来,它又算得了什么呢?

因此,为了生存,放弃那些金块吧。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q,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

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

“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

“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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