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填表说明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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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填表说明试行.docx

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填表说明试行

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填表说明(试行)

一、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填报要点:

1、统一编码:

对2011年1月新开工项目,会计处会计报表编号、经营部合同编号、综合处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编号实行统一。

2、收支两线:

公司总部直管项目风险防范保证金、个人所得税附征、税金(两税一费)、会计费用由公司总部实行收支两线,各经营单位所属项目由各经营单位代公司实行收支两线;印花税、防洪基金由公司总部统收统支。

3、专人负责:

公司总部直管项目由项目委派会计负责填列;各经营单位项目由各单位财务部长负责填列,未设财务部长的单位由财务总监负责填列。

4、内部银行按月填报切块资金月报表,月未对“3-1本月实收工程款”、“4-2-1本月实收项目管理费”、“5-2-1本月公司总部实切管理费”、“6-1本月经营单位返项目管理费”四项数据与综合处综合信息管理岗进行核对、调整、补切。

5、1-9项目状态:

总部直管项目对“已竣工未结算”、“已结算”项目须由项目委派会计提供项目竣工备案表、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复印件至综合处清收管理岗确认备案,各经营单位财务部参照执行。

6、工程结算“2-2本年完成工程产值”须与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处所报数据口径一致;实收工程款“3-2-1货币资金”季末、年末数(不含未到期银行承兑)与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符,此数据由会计处核对。

7、“4-1应收项目管理费”、“9会计费用”、“7-4应缴税金”、“11印花税”、“12防洪基金”均按统计进度(即报表收入)计算;“4-2实收项目管理费”、“5公司总部切项目管理费”、“8风险防范保证金”、“10附征个人所得税”均按项目实收工程款计算。

8、项目管理费实行“当月切返、次月调整、全年平衡”的原则。

9、税金扣缴:

“7-4应缴税金”、“7-5欠缴税金”季末、年末数须与会计报表中“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中数据一致。

10、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资金管理表:

由1-1、1-2、1-5、1-10、1-12、1-13、1-14、2-1、3-1、4-2-1、5-2-1、5-1-1、6-1、7-1-1、7-2-1、7-3-1、7-4-1、8-1、9-1、10-1-1、11-1-1、12-1-1、13-3组成,此表由综合处综合信息管理岗编制、复核、上报。

11、实收工程款表:

由1-1、1-2、1-4、1-6、1-7、1-8、1-12、2-3、3-1、3-2、3-3、4-2-1、4-2-2、4-2-3组成,此表由综合处清收管理岗编制、复核、上报。

12、各填报单位不得随意对《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格式进行删改,增删信息须由公司总部统一布署。

 

二、工程项目财务信息一览表填表说明

1、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编号:

公司所属项目实行编号统一,“合同编号”、“报表编号”、“项目编号”均以经营部在项目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中所填列的编号为准,按“单位名称+某某年+某某号”,即“HC6J-××××-×××”填列;

1-2项目名称:

按“建设单位名称+主合同中工程项目名称”填列;

1-3工程地点:

按工程所在地“××省××市××县(区)”三级填列;

1-4施工类型:

按土建、道路、桥梁、水利、安装、装饰、钢结构、土石方等填列;

1-5经营单位:

按项目所属的管理单位填列,改制子公司、专业公司、区域公司项目填列“××公司”、公司直管项目按“六公司总部”填列;

1-6合同造价:

按工程项目主合同+补充合同+分项合同金额填列;

1-7实际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签定日为准,严格按年月格式(如:

2011.7)填列;

1-8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日为准,严格按年月格式(如:

2011.7)填列;

1-9项目状态:

按在建、已竣工未结算、已结算、已停工、已诉讼、已清算审计填列;

1-10财务状态:

按“可控”、“关注”(关注状态指

已收款但未同比例扣管理费或税金;

项目有公司借款未收回)、“未收款”(未收款状态是指项目还没有收取工程款情况)填列;

1-11管理费比例:

已签内部承包合同的项目按内部合同所签比率填列;未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项目暂按12%-2%(风险防范保证金)-5.36%(个税2%+营业税金及附加3.36%)=4.64%填列;

1-12公司总部资金切割比例:

按(1-公司本年度所确定经营单位管理费返还比例)填列;

1-13综合税率:

按属地“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填列;

2、工程结算:

2-1本月完成工程产值:

按项目每月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此数据必须与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处所报数据口径一致;

2-2本年完成工程产值:

按项目每年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此数据必须与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处所报数据口径一致;

2-3开工累计完成工程产值:

按项目累计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此数据必须与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处所报数据口径一致;

2-4工程结算金额:

按工程结算审定金额填列,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分包部分;公司项目总承包下由机电安装、装饰公司分包的专业工程,由其单独填报;

3、实收工程款

3-1本月实收工程款:

按本月实际收取数(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

3-1-1货币资金:

按本月实收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其他货币资金填列;

3-1-2抵拨及代扣代付:

按本月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填列;

3-2本年实收工程款:

按本年实际收取数(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

3-2-1货币资金:

按本年实收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其他货币资金填列;季末、年末数(不含未到期银行承兑)与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符;

3-2-2抵拨及代扣代付:

按本年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填列;

3-3开工累计实收工程款:

按开工累计实际收取数(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填列,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

3-3-1货币资金:

按开工累计实收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其他货币资金填列;

3-3-2抵拨及代扣代付:

按开工累计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填列;

4、经营单位收取项目管理费

4-1本月应收项目管理费:

按项目本月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管理费比例填列;

4-2本年应收项目管理费:

按项目本年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管理费比例填列;

4-3开工累计应收项目管理费:

按项目开工累计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管理费比例填列;

4-4本月实收项目管理费:

按本月实际收取工程款(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管理费比例填列。

已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全额实切管理费资金填列,未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全额补切管理费资金填列;

4-5本年实收项目管理费:

按本年实际收取工程款(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管理费比例填列。

已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全额实切管理费资金填列,未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全额补切管理费资金填列;

4-6开工累计实收项目管理费:

按开工累计实际收取工程款(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管理费比例填列。

开工累计项目管理费应收与实收数据之差为财务进度与统计进度之差形成。

5、公司总部切项目管理费

5-1本月公司总部应切管理费:

总部直管项目按本月实际收取工程款(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管理费比例全额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资金切块经营单位按项目[本月实际收取工程款×管理费比例×公司总部资金切割比例]填列;

5-2本年公司总部应切管理费:

总部直管项目按本年实际收取工程款(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管理费比例全额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资金切块经营单位按项目[本年实际收取工程款×管理费比例×公司总部资金切割比例]填列;

5-3开工累计公司总部应切管理费:

总部直管项目按开工累计实际收取工程款(含业主方抵拨材料、抵扣费用、代扣税金及各类代付款项等)×管理费比例全额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资金切块经营单位按项目[历年实际收取工程款×管理费比例×公司总部资金切割比例]的累计数填列(从2011年开始填列);

5-4本月公司总部实切管理费:

总部直管项目按本月公司实收管理费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资金切块经营单位按本月公司实收项目管理费-本月公司实返项目管理费填列;

5-5本年公司总部实切管理费:

总部直管项目按本年公司实收管理费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资金切块经营单位按本年公司实切项目管理费-本年公司实返项目管理费填列(从2011年开始填列);

5-6开工累计公司总部实切管理费:

总部直管项目按开工累计公司实收管理费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资金切块经营单位按开工累计公司实切项目管理费-开工累计公司实返项目管理费填列(从2011年开始填列);

6、经营单位返项目管理费

6-1本月经营单位返管理费:

按本月公司总部实返经营单位管理费填列;

6-2本年经营单位返管理费:

按本年公司总部实返经营单位管理费填列;

6-3开工累计经营单位返管理费:

按开工累计公司总部实返经营单位管理费填列;

7、税金扣缴

7-1-1本月公司总部代扣税金:

总部直管项目按本月公司代扣项目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本月经营单位代扣项目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项目实缴后凭完税凭证返回所扣税款并转填至本月属地缴纳税金(7-3-1)。

7-1-2本年公司总部代扣税金:

总部直管项目按本年公司代扣项目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本年经营单位代扣项目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项目实缴后凭完税凭证返回所扣税款并转填至本年属地缴纳税金(7-3-2)。

7-1-3开工累计公司总部代扣税金:

总部直管项目按开工累计公司代扣项目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开工累计经营单位代扣项目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项目实缴后凭完税凭证返回所扣税款并转填至开工累计属地缴纳税金(7-3-3)。

7-2-1本月业主代扣税金:

公司所有项目均按业主本月代扣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业主实缴后转填至本月属地缴纳税金(7-3-1)。

7-2-2本年业主代扣税金:

公司所有项目均按业主本年代扣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业主实缴后转填至本年属地缴纳税金(7-3-2)。

7-2-3开工累计业主代扣税金:

公司所有项目均按业主开工累计代扣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业主实缴后转填至开工累计属地缴纳税金(7-3-3)。

7-3-1本月属地缴纳税金: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本月实缴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

7-3-2本年属地缴纳税金: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本年实缴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

7-3-3开工累计属地缴纳税金: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开工累计实缴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

7-4-1本月应缴税金:

按项目本月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综合税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

7-4-2本年应缴税金:

按项目本年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综合税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

7-4-3开工累计应缴税金:

按项目开工累计所报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综合税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填列;

7-5-1本月欠缴税金:

按项目本月应缴税金-本月属地实缴税金填列;

7-5-2本年欠缴税金:

按项目本年应缴税金-本年属地实缴税金填列;

7-5-3开工累计欠缴税金:

按项目开工累计应缴税金-开工累计属地实缴税金填列;

8、风险防范保证金

8-1本月预扣:

总部直管项目按项目本月实收工程款×2﹪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本月经营单位所属项目本月实收工程款×2﹪据实填列;退回项目风险防范保证金用红字填列;

8-2本年预扣:

总部直管项目按项目本年实收工程款×2﹪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本年经营单位所属项目本年实收工程款×2﹪据实填列;退回项目风险防范保证金用红字填列;

8-3开工累计预扣:

总部直管项目按项目开工累计实收工程款×2﹪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经营单位所属项目开工累计实收工程款×2﹪据实填列;退回项目风险防范保证金用红字填列;(从2011年开始填列)

9、会计费用

9-1本月扣缴:

总部直管项目按本月项目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2‰据实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本月经营单位所属项目自行完成施工产值×2‰据实填列;

9-2本年扣缴:

总部直管项目按本年项目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2‰据实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本年经营单位所属项目自行完成施工产值×2‰据实填列;

9-3开工累计扣缴:

总部直管项目按开工累计项目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不含机电安装、装饰公司部分)×2‰据实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经营单位所属项目开工累计自行完成施工产值×2‰据实填列;

10、个人所得税附征

10-1-1本月代扣:

总部直管项目按项目本月实收工程款×2﹪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本月经营单位所属项目本月实收工程款×2﹪据实填列;项目实缴个人所得税附征后转填至本月属地缴纳10-2-1;

10-1-2本年代扣:

总部直管项目按项目本年实收工程款×2﹪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本年经营单位所属项目本年实收工程款×2﹪据实填列;项目实缴个人所得税附征后转填至本年属地缴纳10-2-2;

10-1-3开工累计代扣:

总部直管项目按项目开工累计实收工程款×2﹪填列;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改制公司等按经营单位所属项目开工累计实收工程款×2﹪据实填列;项目实缴个人所得税附征后转填至开工累计属地缴纳10-2-3;

10-2-1本月属地缴纳: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本月实缴个人所得税填列;

10-2-2本年属地缴纳: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本年实缴个人所得税填列;

10-2-3开工累计属地缴纳: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开工累计实缴个人所得税填列。

11、印花税

11-1-1本月代扣:

按本月项目自行完成施工产值×0.3‰填列。

已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本月实切印花税资金填列,未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本月补切印花税资金填列;公司退回印花税后按实缴数填至本月属地缴纳11-2-1;

11-1-2本年代扣:

按本年项目自行完成施工产值×0.3‰填列。

已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本年实切印花税资金填列,未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本年补切印花税资金填列;公司退回印花税后按实缴数填至本年属地缴纳11-2-2;

11-1-3开工累计代扣:

按开工累计项目自行完成施工产值×0.3‰填列。

已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开工累计实切印花税资金填列,未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开工累计补切印花税资金填列;公司退回印花税后按实缴数填至开工累计属地缴纳11-2-3;

11-2-1本月属地缴纳: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本月实缴印花税填列;

11-2-2本年属地缴纳: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本年实缴印花税填列;

11-2-3开工累计属地缴纳: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开工累计实缴印花税填列;

12、防洪基金

12-1-1本月代扣:

按本月项目自行完成施工产值×0.6‰填列。

已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本月实切防洪基金资金填列,未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本月补切防洪基金资金填列;公司退回防洪基金后按实缴数填至本月属地缴纳12-2-1;;

12-1-2本年代扣:

按本年项目自行完成施工产值×0.6‰填列。

已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本年实切防洪基金资金填列,未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本年补切防洪基金资金填列;公司退回防洪基金后按实缴数填至本年属地缴纳12-2-2;

12-1-3开工累计代扣:

按开工累计项目自行完成施工产值×0.6‰填列。

已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开工累计实切防洪基金资金填列,未纳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的项目,按开工累计补切防洪基金资金填列;公司退回防洪基金后按实缴数填至开工累计属地缴纳12-2-3;

12-2-1本月属地缴纳: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本月实缴防洪基金填列;

12-2-2本年属地缴纳: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本年实缴防洪基金填列;

12-2-3开工累计属地缴纳:

按项目在属地税务机关开工累计实缴防洪基金填列。

13、劳保基金

13-1合同工程造价所含劳保基金:

此项指未实行劳保基金统筹管理的区域或项目。

劳保基金又称社会保险(障)费,属于工程总造价中的规费,是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专项费用。

此数据暂按项目投标预算规费中所列数据填列,待工程结算审定后根据结算调整。

13-2业主报建缴纳劳保基金:

此项指实行劳保基金统筹管理的区域或项目。

此数据按建设方报建时实缴劳保基金填列。

各委派会计和经营单位须向公司提供建设单位缴纳劳保基金凭证(收据、收费一览表、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3-3本月收取劳保基金:

统一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劳保办填列;

13-4累计收取劳保基金:

统一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劳保办填列;

14、账户是否纳入公司总部资金管理系统:

按“是”与“否”填列;

15、项目是否纳入公司项目一体化系统:

按“是”与“否”填列;

16、委派会计

16-1姓名

16-2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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