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轨道交通xx号线xx期土建施工XX标段xxx站站后暗挖区间工程劳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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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轨道交通xx号线xx期土建施工XX标段xxx站站后暗挖区间工程劳务招标文件
xx市轨道交通xx号线xx期土建施工xx标段
xxx站站后暗挖区间工程劳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xx市
xx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招标时间:
xxxx年xx月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xx市轨道交通xx号线xx期土建施工xx标段
2
1.1
招标工程名称
xx站后暗挖区间工程
3
1.1
招标人
名称:
xx市xx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站工地
电话(传真):
xxxxxxxx联系人:
xxx
4
7.1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议。
5
9.2
招标范围
xxxx站站后暗挖区间工程劳务分包
6
13.1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xx个月
7
15.1
招标文件
的澄清
质疑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联系人:
xxx电话:
xxxxxxx
传真:
xxxxxxx
并同时将质疑资料发至邮箱xxx@
8
16.1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xx天前,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知投标人。
9
18.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
10
18.2
投标文件的封面
投标文件为A4大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封面均以黑体字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名称(签字)。
11
20.1
投标
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后15日历天。
12
23.1
投标截止
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工地合约部。
第一章总则
1.项目概述
1.1本项目及招标工程的名称、招标人等内容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
1.2xx市轨道交通xx号线xx期土建施工xx标段xxxx站位于xx市xx路(规划)与xx路交汇处,区间断面形式为马蹄形断面结构,区间隧道开挖设计采用“CRD”法施工:
将区间隧道按高度分成二层、宽度分成两块进行开挖,部分为高压旋喷桩全断面加固,其余部位采用隧道外2m帷幕注浆,超前支护为Φ42小导管。
本段区间断面支护参数为:
初期支护为300mm厚C25网喷混凝土,钢格栅间距0.5m,主筋φ22,二次衬砌模筑为350mm厚防水钢筋混凝土,抗渗等级P8,土工布+2mm厚PVC板防水(或4mm厚沥青卷材)。
具体尺寸见相关图纸。
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2应具备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劳务承包资质;
2.3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2.4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工程投标所发生或涉及的所有费用。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所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3.2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予补偿。
4.现场踏勘
4.1投标人应按照项目地址,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4.2投标人可进入现场踏勘,其费用、风险自理,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水文及地表以下资料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现场地质勘察资料,以供投标人投标时使用。
6.招标方式和范围
6.1本工程将通过招标的方式,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综合评选出中标人。
6.2暗挖区间工程劳务施工,具体而言,包括并不限于如下方面:
帷幕注浆、初支施工、二衬施工(包含杂散电流施工)、防水施工、技术措施以及为保证工程实施完成所必须全部工作内容。
7.合同文件及价款方式
7.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确定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法。
7.2本工程的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相应内容。
8.工程质量标准
8.1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应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8.2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8.3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9.工期及安全要求
9.1投标人可以对前款规定的计划竣工日期予以提前,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9.2投标人应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安全风险辨识,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承担安全施工责任。
第二章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内容
10.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和招标人发出的补充招标文件和任何答疑会纪要:
10.2第一章投标须知
10.3第二章招标文件
10.4第三章合同条款
10.5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10.6第五章附录
10.7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规范、图纸等所有内容。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各项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8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进行校核,如发现存在错误或者其他问题而需澄清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函件方式送达招标人。
11.2招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3天前,将书面答复并传达至所有投标人。
11.3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招标文件后,应当场签收或立即以函件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招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1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收到该补充招标文件后,应当场签收或立即以加盖公章的函件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12.3如果招标文件作了修改,招标人可在必要时通知投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这种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且经备案后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
投标人收到该通知后,应当场签收或立即以加盖公章的函件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12.4如果招标人前后发放的补充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相互抵触时,则以后发出的补充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3.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及《商务部分》三部分组成。
13.2投标人应严格使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未有规定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13.3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即施工组织设计应当体现重难点工作的应对措施,包括并不限于下列内容:
13.3.1主要施工方案;
13.3.2进度计划及措施;
13.3.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3.3.4安全管理体系、措施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3.3.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
13.3.6消防、保卫、健康体系及措施;
13.3.7机械设备配置及保障(应附拟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一览表);
13.3.8劳动力、材料配置计划及保障;
13.4第二部分《经济部分》包括并不限于下列内容:
13.4.1投标函(格式见附录一);
13.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录二);
13.4.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见第附录三);
13.5第三部分《商务部分》包括并不限于下列内容:
13.5.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3.5.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5.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5.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5.5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
13.5.6近年类似工程情况一览表;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1项的要求。
14.2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后进行。
14.3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放弃其投标权利,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第三章合同文件
15.合同文件的组成
15.1本合同;
15.2招标文件;
15.3合同图纸;
15.4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发承包双方签署的与工程有关的洽商、变更等亦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15.5发包人制定的施工方案。
15.6发包人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
16.合同工作内容
16.1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作;
16.2任何写明或隐含的承包人义务所产生的任何工作;
16.3为了符合及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任何工作;
16.4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工程的完整、安全、稳定、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16.5承包人的合同工作为站站后暗挖区间工程劳务施工,具体而言,包括并不限于如下方面:
16.5.1洞门拆除:
洞门拆除、拆除垃圾运至地面场内指定地点、清理等工作内容。
16.5.2帷幕注浆:
16.5.2.1注浆管制作、运输、安装、成孔。
16.5.2.2注浆液的制作、注浆、运输。
16.5.2.3其他为完成帷幕注浆施工所需全部工作内容。
16.5.3初支施工:
16.5.3.1小导管施工:
小导管的制作、安装、运输,浆液制作、运输、注浆等为保证小导管施工所需全部工作内容。
16.5.3.2暗挖土方:
土方开挖、洞内运输、竖井吊运、场内运输,清倒处理、帷幕注浆管的拆除、掌子面的拆除等工作内容。
16.5.3.3锁脚锚杆:
锁脚锚杆的制作、安装、运输等工作内容。
16.5.3.4封闭掌子面喷射砼:
钢筋网制作、运输、安装、混凝土制作、喷护、养护、回弹及清理等工作内容。
16.5.3.5初期支护及临时支护钢筋网及连接筋:
初期、临时支护钢筋制作、安装、运输等工作内容。
16.5.3.6钢格栅:
初期支护钢格栅的制作、安装(螺栓、焊接)、运输等工作内容。
16.5.3.7临时钢支撑:
临时钢支撑的制作、运输、安装。
16.5.3.8初支和临时支护喷射混凝土施工:
基层清理、混凝土搅拌、喷射、养护,运输,超挖,回弹及材料运输清理等工作内容。
16.5.3.9初支背后注浆:
浆液制作、注浆、运输等工作内容。
16.5.3.10临时水电线路的铺设、通风管道的安装。
16.5.3.11洞内排水、清淤。
16.5.4二衬施工:
16.5.4.1临时喷射混凝土支护拆除:
混凝土及钢筋、型钢的拆除、洞内运输、竖井吊运、场内运输,清倒处理,型钢和钢筋的回收清理等工作内容。
16.5.4.2防水层施工:
土工布、防水板、防水保护层的施工,附加层铺设、防水层铺设、保护层铺设、隔离层的铺设、缓冲层和防水保护层铺设、排水管制安等工作内容。
16.5.4.3施工缝:
施工缝清理、凿毛、刷界面处理剂、注浆管埋设、止水带铺设、安装、运输等工作内容。
16.5.4.4变形缝:
止水带铺设、安装、运输,不锈钢接水槽制作、安装、运输、明暗挖接口处防水处理。
16.5.4.5二衬钢筋:
二衬钢筋制作、安装、运输等工作内容。
16.5.4.6二衬混凝土:
混凝土泵车的就位、泵管的安装、拆除,混凝土浇注、振捣、养护等工作内容。
16.5.4.7二衬模板:
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制作、运输、安装、拆除、清理、堆放至地面场内指定地点。
16.5.4.8二衬背后注浆:
浆液制作、注浆、运输等工作内容。
16.5.5措施项目:
包括并不限于,洞内交通运输设施、供水、供电、通风、排污等为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措施。
16.5.6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期间的整理、清洁内容及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6.5.6.1地面的清洁、排水沟清理、施工垃圾的清理等工作;
16.5.6.2隧道、地面施工相关设备及设施的清洁。
16.5.7杂散电流施工。
16.5.8其他合同内未注明的与暗挖相关的工作。
17.合同价格
17.1本合同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格式。
17.2投标工程量是估算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17.3本合同综合单价含相应项目施工的全部费用。
17.4本合同综合单价包括除了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外,为实施和完成暗挖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
17.5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扰民和民扰费用。
17.6承包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确定不可预见因素及现场实际状况的影响而增加的费用,并将其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17.7甲供材料、构件、设备,招标人运至施工现场,投标人负责场内运输;该部分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格中。
17.8本综合同单价不因国家或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价格的调整而调整。
17.9本综合单价包含按相关规范、标准及承包人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用。
17.10本综合单价包括施工期间承包人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
17.11本综合单价包含各类材料的场内倒运费用。
17.12本综合单价包含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7.13本综合单价包含缩短工期增加费。
17.14本综合单价包含远途施工增加费。
17.15本综合单价包含承包人自带机械设备的安拆及场内外运输费用。
17.16本综合单价包含停水、停电、待料、泵管堵塞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
17.17本综合单价包含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费用。
17.18本综合单价包含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鞋、焊接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17.19本综合单价包含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
17.20本综合单价包含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17.21本综合单价包含不可预见因素及现场实际状况的影响而增加的费用。
17.22与暗挖施工场内相关工作无论本合同工作内容中是否写明,均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该费用已综合考虑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8.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8.1发包人负责提供二级配电箱至竖井地面,其余供电设施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负责提供通风设备、管道、供水管道,承包人负责安装至工作面。
18.3发包人负责按施工进度提供施工所需的设备、机械,具体指:
混凝土搅拌机、空压机、混凝土输送泵、龙门架,除此以外所需机械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提供。
18.4发包人负责按施工进度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具体指:
钢筋、型钢、钢管、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喷射混凝土所用砂、碎石、水泥、外加剂,制作注浆液用材料,除此之外的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8.5发包人提供住宿,住宿、食堂用电以及生活区卫生清扫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8.6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履约检查,考察其人员到位、业务能力、机械到场、保养状况及其它履约情况等;如承包人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发包人有权责令改进并保留索取违约赔偿金的权利。
18.7发包人有权督促、检查承包人的工作,确认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图纸要求或规范标准等;如有异议,可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如实赔偿。
18.8承包人的工作进度因自身因素不能满足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或加快进度,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如承包人仍不满足要求,发包人可将合同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直至终止合同。
18.9发包人应对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计量和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18.10本合同文件的其它条款所赋予发包人的权利。
19.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9.1承包人应设立组织机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各1名。
投标文件中应有《投入本工程人员汇总表》。
19.2配合地面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装拆;落实材料、工具、机械的防风防雨措施。
19.3材料、工具进退场的装车、卸车、吊运、司索指挥、搬迁、堆放、分类整理、清洁等。
19.4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维护和安装现场的安全网等其他安全设施。
19.5工具及材料的领用和保管:
对发包人的工具、材料需妥善保管,人为的故意损坏或违规操作或使用不当或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坏需按原值赔偿;施工使用的钢筋、型钢、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按施工图纸数量作为核定领用数量另加合理损耗后,由承包人丢失或非正常使用导致超耗的材料费用从承包人承包费中扣除;剩余材料、废料、使用后的工具都应及时返还仓库。
19.6成品保护、清洁、缺陷修补等工作。
19.7材料到场后,分类堆放整齐,材料的场内运输(含二次运输)方式方法、堆放地点服从发包人的安排。
19.8测量点的保护等。
19.9按照发包人要求填报计量验工的验收资料,并经过发包人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上述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必须附件。
19.10人员配置:
施工人员人数及工种按照施工需要和发包人要求进行配置,当施工人员或人数不能完成工作内容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承包人应及时补充人员,否则发包人将按照缺欠人员扣除相应人工费。
19.11承包人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更换。
19.12承包人的主管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本施工现场,承包人其他工作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调动,如需调动需提前一周向项目经理部出具书面申请,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调动。
19.13工作时间的安排:
实行两班制,每班12小时。
19.14承包人应与其他相关劳务分包单位密切配合,服从发包人统一安排,对于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协调配合施工的,发包人将视情况对承包人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19.15承包人必须按时支付施工人员劳动报酬,严禁拖欠施工人员工资,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现象,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并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施工人员工资,直接支付给施工人员。
19.16除发包人提供外,承包人应自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9.17承包人进场前必须经过施工安全教育,遵纪守法,遵守发包人的各种管理制度,签定合同时,必须提供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并提供个人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务工许可证、计划生育、暂住证等有关手续。
19.18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新增加进场人员必须主动报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19.19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听从指挥,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发包人的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施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如承包人管理人员或作业工人员不听从指挥,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
19.20承包人的所有劳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听从生产经理、值班工程师的工作安排。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来抵制项目生产经理、值班工程师的工作安排。
如遇此情况项目生产经理、值班工程师有权视情况给予承包人经济处罚。
19.21承包人应自备常用工具,遵守机械操作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从事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上岗。
19.22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要求,合理组织劳力,确保工程需要。
如承包人不能满足,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9.23承包人代表为劳务分包方用工主体,承包人代表应全面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法规,切实保障承包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19.24承包人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及罚款。
19.2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19.26承包人负责施工、交通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
19.27有民扰和扰民问题时,密切配合发包人,将施工对扰民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19.2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及罚款。
19.29服从发包人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管理。
接受发包人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
19.30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9.31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及其他设施。
19.32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19.33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19.34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使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0岁以上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承包人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9.35本合同文件的其它条款所赋予承包人的责任与工作,亦应自然属于承包人的义务之一。
20.现场勘察和调查
20.1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定:
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承包人已经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有关勘察资料及或其它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和全面的勘察和检查,并且已经就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向发包人获取了足够的澄清和解答。
承包人应对他自己对上述资料的任何理解或推论负责。
20.2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定:
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承包人已取得对报价产生影响的风险、意外等因素的必要资料。
其合同价格是以发包人提供的可供利用的资料及承包人自行勘察和检查为依据,从费用和工期方面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20.2.1现场地表以上和地表以下的形状、状态、条件和性质;
20.2.2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和气候条件;
20.2.3为工程施工、及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20.2.4进入现场的交通条件、工人生活基地的安排
20.2.5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扬尘、震动、占地、通行、光线等对第三人或邻近建(构)筑物保护安全与正常使用的影响,由此产生的民扰对工程的影响。
20.2.6当地的村规民约和风俗习惯。
21.材料和设备及检验
21.1发包人负责提供二级配电箱至竖井地面,其余供电设施由承包人承担。
21.2发包人负责提供通风设备、管道、供水管道,承包人负责安装至工作面。
21.3发包人负责按施工进度提供施工所需的设备、机械,具体指:
混凝土搅拌机、空压机、混凝土输送泵、龙门架,除此以外所需机械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提供。
21.4发包人负责按施工进度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具体指:
钢筋、型钢、钢管、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喷射混凝土所用砂、碎石、水泥、外加剂,制作注浆液用材料,除此之外的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2.工期
22.1按发包人制定的工期计划按期完工。
22.2如果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天,作为误期完工的误期违约金。
23.工程质量
23.1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与合同约定,任何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在被覆盖、包装或隐蔽之前,必须经过检验并得到监理人的批准,才能被覆盖、包装或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