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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环境状况公报

2009年唐山市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篇 环境状况

总   述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力推进治污减排,统筹城市和农村污染防治,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强化环境监管与服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009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优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29天,比2008年增加1天;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黎河、淋河、沙河水质达到Ⅲ类,陡河水库(中心)水质达到Ⅱ类。

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与上年有所下降。

   1.1大气环境

   1.1.1状况

   2009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呈好转趋势。

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

污染物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城市道路和建筑工地的二次扬尘以及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

          

   1.1.2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2009年,全市烟尘、工业粉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 12.72万吨、18.23万吨、25.44万吨,比2008年度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1.1.3措施与行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三年大变样方案》和《健康唐山幸福人民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对城区周边10家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了脱硫工程改造,年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6314吨。

同时,积极推进城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完成225台燃煤锅炉整治,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160台锅炉整治任务,有效改善了城区环境质量。

在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环境执法装备,在开展第一批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基础上,实施了第二批污染源在线监测,2009年有52家企业安装了101台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实现了联网,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的覆盖范围。

同时,建设了大气黑度自动监控平台,时时监控企业排污情况,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水平,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1.2水环境

   1.2.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09年对本市境内陡河、滦河、黎河、淋河、还乡河、沙河6条主要河流进行了常规监测,共设监测断面13个,监测项目达30余项。

     

   1.2.2陡河水质状况

   陡河共设6个监测断面:

陡河水库西入口、陡河水库中心、钢厂桥、女织寨、稻地和涧河口。

   陡河水库两个监测断面为Ⅱ类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涧河口为Ⅴ类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其余三个监测断面均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未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水质较差的   主要原因为:

地表径流较少,河流接纳的主要是沿岸的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致使水体自净能力较差。

   1.2.3滦河水质状况

   滦河共设三个监测断面:

大黑汀水库、滦县大桥和姜各庄。

   大黑汀水库断面为Ⅱ类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滦县大桥断面为Ⅲ类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姜各庄断面全年断流未监测。

   1.2.4黎河水质状况

   全年5月、11月监测2次,其余月份断流,监测结果为Ⅱ类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1.2.5沙河水质状况

   全年5月、7月监测2次,其余月份断流,监测结果为Ⅱ类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1.2.6淋河水质状况

   全年断流未监测。

   1.2.7还乡河水质状况

   全年断流未监测。

   1.2.8水污染物排放状况

   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0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79万吨,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25万吨。

   1.2.9措施与行动

   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完成了全市2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的现场核查,正在进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边界和道路交通标志点位的标识安装;二是开展了全市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方案制定,部分县(市)区完成了基础调查工作;三是开展陡河水库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

在污染源现状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陡河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非法排污口全部取缔到位。

四是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制定了《唐山市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方案》,并结合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明确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及总量控制、畜禽养殖面源治理、主要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执法检查等主要工作任务。

   1.3固体废物

   1.3.1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2009年全市工业固体产生量为9108万吨,主要包括冶炼废渣、炉渣、粉煤灰、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25万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736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0.53%。

   1.4城市市区环境

   1.4.1地下水环境

   全年对市区4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北郊水厂、大洪桥水厂、西郊水厂、龙王庙水厂)进行了12次监测,水质较好,全部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标准。

   1.4.2大气环境

   唐山市区设有供销社(商业区),雷达站(清洁区)、物资局(交通区),十二中(居民区),陶瓷公司(工业区)和小山(商业区)六个国控监测点,采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对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等监测项目进行自动监测。

   2009年唐山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0.078mg/Nm3、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0.062mg/Nm3、二氧化氮的年均值为0.031mg/Nm3,其中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与去年持平,其余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03倍。

   按照API指数等级划分,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及优于二级的天数为329天(其中一级天数为47天),占总天数的90.1%,比上年增加1天;环境空气质量三级的天数为36天,占总天数的9.9%,比上年减少2天。

   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分布的月变化趋势看,唐山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冬季和春季受取暖期和风沙的影响污染物浓度较高,空气质量较差;而夏季和秋季因气象因素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较低,空气质量较好。

   1.4.3市区大气降水

   2009年共监测大气降水29次,pH值的范围为6.18~8.45,未出现酸雨。

   1.4.4城市声环境质量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环境噪声监测值与去年相比均有所下降。

   区域环境噪声:

   监测网格数为208个,年监测均值为53.1分贝,比去年有所下降,达到省考核指标(56.0分贝),其中达标(监测值≤56.0分贝)网格数占总数的83.6%。

造成部分网格区域环境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生活噪声源;其次为交通机动车辆噪声源和工业污染源。

   1999-2009年区域环境监测均值变化范围在53.1~56.6分贝之间,2009年监测均值为最低。

   道路交通噪声

   每年监测一次,监测点位为128个,2009年监测均值为66.6分贝,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达到国家标准(70分贝)。

达标路段占96.8%,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但由于不断加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了交通管理,交通噪声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

   1.5.县区环境质量

   唐山市共有县级监测站11个,从2001年开始执行环境质量月报制度。

   1.5.1水环境质量

   县级监测站对境内的河流45个监测断面进行监测。

其中60%的监测断面达到V类水质要求。

   1.5.2大气环境

   各县(市)、区大气环境中首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其中迁安市、丰南市、玉田县、丰润区、滦南县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其余县(区)达到三级标准。

   1.5.3声环境

   交通噪声全市11个县(市)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8.2分贝。

第二篇 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1加强环保目标的考核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保工作目标纳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印发了《唐山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区、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主要责任人,由“一把手”负总责,与政绩挂钩,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绩评价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2.2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2009年全市共完成减排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01个,全年实现削减二氧化硫9.21万吨,比上年净削减10.01%,;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56个,全年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1.61万吨,比上年净削减6.08%。

2.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认真落实联合把关制度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

环保局内部坚持项目集体审批制度,环保审批事项全部在行政审批中心内进行,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

从而真正实现了阳光审批、联合把关,提高了审批效率,保证了审批质量。

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确保污染物排污总量不增加,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2009年全市共向环保部门申报项目2440个。

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121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1066个,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1253个,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

申报项目总投资1284.5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2.01亿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71%。

2009年应执行“三同时”项目324个,实际执行“三同时”项目324个,“三同时”合格执行率100%。

项目实际投资71.9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亿元,环保投资比例为2.86%。

   在项目审批中认真贯彻了省厅鼓励类“减一增一”,允许类“减二增一“的原则,确保了新建设项目区域污染物排污总量不增加。

   2.4信息建设

   在国家、省、市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唐山市环保局建有自己的网站,网址是:

主要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标准,设有网上举报、网上投诉、局长信箱、业务咨询等。

2009年在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的基础上唐山市环保局又投资930万元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其中烟气黑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投资300万元,大气环境管理平台建设投资150万元,陡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控系统投资400万元。

   2.5环境法制建设

   2009年,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求,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权力公开运行实施方案》,重点落实新颁布的《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是不断增强全市环保系统对环境政策法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依法行政”纳入环保整体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规范环保系统执法行为,加大环保系统执法力度,认真履行环保执法职责制,有效推进了环境法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是严格行政许可管理机制,实行“阳光作业”。

严格按照环保行政许可七项管理制度,确保了行政许可事项公平、公正、透明、高效。

四是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切实做到按程序执法,按规范执法。

从规范行政处罚入手,实现了行政执法“合法化、程序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文书标准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目标,行政处罚管理工作步入全面依法行政轨道。

五是强化内部管理,加大环保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

围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力度,对环境违法单位进行处罚,与此同时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以确保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程序规范。

   2.6环境宣传教育

   2009年在原有的各级绿色学校平稳有序的开展环境教育工作基础上,带动一批新的学校加入到开展环境教育,争创绿色学校的活动中来。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中做到形式出新、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6月4日,我市召开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松下环保奖励基金理事会成员及2008年度松下环保奖励基金获得者,绿色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代表,污染治理全面达标建设先进企业代表,治污减排突出贡献单位代表,市属新闻单位的记者近200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辛志纯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向纪念活动致辞。

会议发布2008年度唐山环境质量状况公告,表彰了2008年度为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并启动唐山市“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

   继续拓宽宣传阵地,拓宽宣传渠道。

通过发表电视讲话,报纸上的宣传报导,走进电视台、电台直播间等多种形式,围绕“治污减排”、“企业达标建设”、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禁烧秸秆等行动,表彰先进、鞭策落后,较好地发挥了新闻媒体对环保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

   推进环保志愿者工作开展。

充分学习省内外环保志愿者活动先进经验,结合我市今年开展的志愿者活动要求,探索出一条贴近群众、符合实际、效果明显的环保志愿者健康发展之路。

协助河北理工学院、唐山学院、河北能源学院、华北煤炭医学院等几所院校的志愿者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环境纪念日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在社会上取得了很好的反响。

   2.7环境监察

   2009年,唐山市环境监察工作紧紧围绕省、市确定的环保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和职能工作目标。

一是开展了以钢铁、“两高一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涉砷和重金属污染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对65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大部分企业已整改到位。

二是圆满完成环境信访受理及处理工作。

全年监察支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72件,与2008年相比减少139件,下降12.5%,受理率、办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省环境监察局批办和转办件,全部按期进行了反馈。

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在本市范围内得到了有效化解。

市长公开电话的反馈和回访率达到了100%,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我局被环保部评为全国环境信访先进集体。

三是依法实施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

2009年,省厅下达给我市的排污费指标1.82亿元,实际完成2.2098亿元,并对列入申报的单位做到了全面征收。

按照监察报告制度,我市及时完成了对省监察局季度各类监察报表的上报工作。

全年共完成排污申报4238家,其中工业企业1998家,小型三产企业1806家,污水处理厂12家。

市属企业排污申报率达到100%,并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月报和季报。

四是认真查办环境违法案件。

2009年,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信访、上级交办件以及现场监督检查等方式,立案99件,建议罚款993.7万元。

案件处理率为100%,案件办结率100%。

全年没有出现由于环保部门工作不当原因,而导致群众向国家、省再次举报或越级上访的情况发生。

五是强化环境污染应急工作。

2009年,我市组织了1次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完成了20多家焦化、危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对应急预案存在不规范、应急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并得到全部落实。

成功处置了2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均没有造成严重的污染后果。

六是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进展良好。

国家第二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县--迁安市和唐海县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基本达到目标要求,已做好迎接环保部验收的准备工作。

全市生态监察的工作构架基本建立,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七是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根据2009年环境监察工作部署,全市有9家单位要完成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截止到2009年年底,8家县(市)、区环保局全部通过了省厅组织的验收,省厅领导对我市标准化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目前监察支队已达到了验收标准,并向省环监局提出验收申请,随时接受省厅的验收。

八是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在2008年全面完成国控、省控企业自动监测设施安装的基础上,2009年,又完成52家企业、101台自动监测设施的安装。

我市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基本结束。

九是辐射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全年共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146家,核技术环境影响登记表128个,环境影响报告表28个。

我市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已基本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绝大多数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也取得了许可证。

二是强化管理废弃放射源。

为了确保我市闲置废弃放射源的安全,我们对所有使用放射源的单位进行排查,对有闲置或废弃放射源的单位下达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他们限期处置放射源。

河北省放射性废物库,将辖区内14家、36枚放射源,送交到省库。

对丰润区19家企业21枚、报废放射源,暂存在煤炭研究总院唐山分院的放射源库内,也将于近期送交。

三是组织开展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又有400多人参加了省环保厅在我是举办的辐射上岗证培训班,为我市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顺利发放打下坚实基础。

   2.8清洁生产

   2009年,唐山市环保局起草下发了<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唐环发〔2009〕88号),对我市2009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步骤、工作内容、各阶段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下达唐山市26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除停产、破产的11家企业外,其余15家全部完成审核。

此外,我市自己开展的35家企业也于2009年底完成了审核。

   2.9生态建设

   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

我市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形成了“北部山区生态保护、中部平原生态恢复和南部沿海鸟类湿地保护”为主的生态特色。

全市建成了一批自然保护区,其中包括:

遵化市清东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金银滩国家级森林公园、丰润区御带山和迁西县景忠山两处省级森林公园、遵化市鹫峰山县级森林公园、唐海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乐亭县石臼坨列岛省级鸟类自然保护区、南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5.28%。

   优美城镇创建工作。

国家级和省级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如期完成了唐海县唐海镇等3个国家级环境优美城镇和遵化市东新庄镇等5个省级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验收。

我市完成的创建数量位居全省之首。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我局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实施“以奖促治”政策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唐山市实施“以奖促治”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意见》,提出我市的三年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对全市120个试点村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和具体整治任务。

列入2009年度整治任务的20个村庄的各项整治工作已完成,列入2010年和2011年整治任务的100个村庄的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

“以奖促治”政策提高了全市农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有利地促进了农村环保工作

   2.10环境监测

   2009年坚持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方向,确保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技术支持和监督作用,强化环境监测管理,提高监测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与此同时不断拓宽监测领域,提高监测能力。

2009年初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复评审新增监测项目38项。

其中包括油气回收监测所涉及检测项目,饮用水源地有机物监测项目如:

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等25项,土壤中肽酸酯等7项检测能力,海水检测能力3项。

   常规监测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工作每天按时上报数据。

完成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水质旬报监测、地下水环境常规监测、饮用水源地监测、近岸海域海水常规监测和降水监测常规监测工作。

完成“双三十”县区监测工作,生态补偿监测、以奖促治村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工作。

完成市区交通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功能区噪声监测。

统筹安排,污染源监测工作按时完成;配合环境管理部门开展了环境信访监测、“三同时”建设项目验收监测、产品认证监测、排污许可证换发监测等各种委托污染源监测工作;承担了进京车辆尾气检测工作,为保障进京车辆绿标与尾气合格证的发放,积极进行设备维护和技术培训,经常利用非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检测汽车万余辆;加强应急监测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监测技术水平,积极申请资金,对仪器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新添置了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器,组织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随时为应急监测工作做好准备;加强综合分析能力,为领导决策服务,完成2009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写,根据监测情况及时编写各类分析报告;强化对县级站的技术管理工作,2009年积极组织全市环境监测系统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县级监测站的技术水平,丰南区、乐亭县、滦南县、唐海县、迁安市、遵化市、迁西县、玉田县、古冶区和滦县监测站均顺利通过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复评审。

   2.11环保产业

   积极扶持全市环保产业发展,挖掘环保产业市场潜力,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全年为20多家环保企业办理了环保产品认证,为3家企业办理了环保工程设计资质认证。

同时,完成了河北省环保产业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领导题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2009年唐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希望通过《唐山市环境状况公报》的发布,让更多的人来关心、爱护我们的环境,了解、支持、参与我们共同的事业----环境保护。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恩利

                      二零一零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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