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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大全

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大全

突发环境事件

 

编制单位:

重庆XXX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纲

1.1总则

1.1.1编制目的

本应急预案旨在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各污水处理厂站有可能影响生产及安全的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各厂安全运行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1.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以及区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1.1.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在重庆XXXX有限公司应急处理指挥组的领导下,结合污水厂实际情况,成立区县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处理应急事件,同时建立各部门的响应机制,明确职责。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加强与公司各部门横向、纵向联系,特别是加强同排水监测站联系,相互沟通、协作;加强各小组成员之间的沟通、协作,联合行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情况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小组成员的专业优势,实行分级响应。

3.合理运用,科学技术

依靠科学技术,依托技术优势,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充分利用先进设备、技术。

1.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区县各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的总纲,在突发任何影响安全生产或排水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1.2组织机构与职责

1.2.1组织机构

各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理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运营部经理

成员:

污水站站长、操作人员

1.2.2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分管范围内排水一般事故的处理,对事故现场的蔓延和扩大进行控制。

负责与厂内相关班组的联系,了解最新信息,并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组汇报;配合公司应急指挥组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2.编制本厂异常事故的有关应急文件;

3.指挥本厂抢险队伍开展排水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修复等工作;

4.编制事故的信息报道稿件,并报送公司应急指挥组和上级主管机构;

5.根据公司应急指挥组的要求,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通讯、交通、物资等保障。

1.3预警和报告

1.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厂内各成员发现情况应及时上报应急处理小组。

应急处理小组对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和早期发现的隐患进行核实、分析、评估,必要时组织小组成员进行会商,一旦认为引发重大事故可能性很大,应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指挥组。

1.3.2预警预防行动

应急处理小组应强化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从而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建立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及时收集可能导致排水系统重大事故发生的因素,及时通报,并督促立即整改到位。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全厂成员安全防范责任制。

1.3.3预警解除

根据事情发展动态和处置情况,由发布预警命令的机构决定并解除预警。

1.4应急响应

1.4.1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现场人员发现异常时,应及时上报值班人员;当班值班人员应先行查看现场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厂应急处理小组,并保护好现场。

应急处理小组应派员现场查看,并确认该事故是否属于重大、特大突发事件。

重大、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厂应急处理小组按指令应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指挥组,启动本预案。

2.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发生严重或特别严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指挥组,并于当天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

1.4.2信息共享和处理

1.重大事故信息共享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1)迅速:

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

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

发生特别严重事故,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

2.信息共享和处理

1)接到事故信息后,厂应急处理小组应立即核实其真实性,无法核实其真实性的应在30分钟内指令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核实;将核实的信息及时上报给公司应急指挥部及上一级主管部门应急办。

现场信息包括:

即时水质样本;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处理处置情况等。

2)事故一经确认,厂应急处理小组须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组报告。

1.4.3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厂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厂部各部门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畅通,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

1.4.4紧急处置

1. 排水事故发生时,厂应急处理小组接报后必须做到:

1)保持信息畅通,信息共享及时、准确,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抢救抢修,维持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资料等;

2)服从上级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相关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1)污水管道事故

事故发生→应急启动→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组、区县环保局、公路局、交警、县建设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保护现场;维持秩序;收集证据,及时协调其他相关管线单位;现场交通管制;应急物资调配;组织抢修→事态控制;解除警戒;现场清理;善后处理→应急结束→事故调查、分析及总结。

2)水质引起的事故

事故发生→应急启动→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组及县环保局、应急物资调配;排水监测站配合环保部门及时监测取样;厂及时进行工况调整和水量调整→事态控制→应急结束→事故调查、分析及总结。

3)停电引起的事故

事故发生→应急启动→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组及区环保部门;积极联系供电部门;配合抢修;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恢复供电→应急结束。

4)属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污水输送受阻、泵房等污水处理设施淹没、配电及机电设备毁损的事故

事故发生→应急启动→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组;及时切断电源;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抢修、人员抢救→事态控制;现场清理;善后处理→应急结束→事故分析总结。

5)中毒可引起的事故

事故发生→应急启动→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组、消防、医疗部门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组织人员疏散、抢救人员、现场交通管制、工程抢险和对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事态控制;解除警戒;现场清理;善后处理→应急结束→事故调查、分析及总结。

6)机械损伤引起的事故

事故发生→应急启动→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组、消防、医疗部门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组织人员疏散、抢救人员→事态控制;解除警戒;现场清理;善后处理→应急结束→事故调查、分析及总结。

1.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类型重大事故发生时对应急救援人员危害性的不同,在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救援任务之前,须给应急人员配备相应应急装备和防护装备,明确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的程序,以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

1.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重大事故的特点,厂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敦促各班组、部门制定好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案。

事故状态下成立的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机构应首先考虑到职工的医疗救助、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组织、指挥以及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并按照相应的计划实施。

1.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重大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发生的级别,由公司或上一级重大事故应急办办确定社会力量的动员范围,按规定的组织程序、决策程序进行。

1.4.8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按国家相关程序,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检测和后果评估。

特别严重的排水事故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开展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1.4.9应急结束

厂应急处理小组根据事故工作及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评估,能正常恢复运行的可决定状态结束,不能正常恢复运行应及时把存在应急事项向上级应急机构反馈,一直到应急状态结束为止。

1.5后期处置

1.5.1善后处理

应急结束后,各部门、班组应配合厂应急处理小组做好善后处理:

1.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3.统计上报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物资与人员劳务的征用补偿;统计上报应急救援行动中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应急物资的损耗情况并上报上级应急机构。

1.5.2保险

对已投保的事项(项目),厂应急处理小组应及时报险,并配合保险公司定损。

1.5.3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厂应急处理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班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编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并报送公司应急指挥部及上级应急机构。

1.6保障措施

1.6.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事故发生后可能要使用的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应急常用设备,由厂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各部门、班组配合,造表列出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

2.应急队伍保障

应分别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规定召集、出动程序,确保抢险救援快速和持续保障能力。

1.6.2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

通过各种形式对城镇排水的基本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发生事故的应对方法、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进行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2.培训

对所有参与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人员都应进行教育培训。

由厂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演习

对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应每年组织一次演习,根据演习的情况提出对预案的修订并完善预案。

1.6.3监督检查

由厂应急处理小组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1.7附则

1.7.1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1.本应急预案每年审定一次,由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及更新;

2.本应急预案提交公司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突然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在遇到突发事件停电,厂区操作人员首先须保持冷静,并进行如下应急处理措施:

1.运行人员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并向运营部经理报告,并听候指示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将现场机电设备退出运行状态。

3.由维修班人员对停电原因进行分析,厂内停电,由维修班人员进行抢修,及时恢复供电。

4.若为外部停电,致电供电公司联系送电情况,询问是否为拉闸限电。

5.停电超过20分钟,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运营部经理与所属供电部门联系确定恢复供电时间。

6.停电超过一小时,观察进水井的水位,若水位过高则及时通知值班人员,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超越措施。

7.来电后,应通知电工到低压配电间送电。

8.恢复供电后,立即关闭超越闸门,记录超越闸门开启时间。

9.按操作规程即刻开启设备,恢复进水,设备恢复运行。

生产运营部在停电紧急情况发生时,承担指挥、协调所属各责任部门、终止事故、恢复生产、减少环境污染的责任。

10.报告运营部经理一切恢复正常。

 

第三章进、出水水质超标事故应急预案

3.1水质安全事故

一般来说,污水厂在进水水质正常的情况下较少出现超标情况。

污水厂需做好日常进、出水水质的检测取证工作,根据水质的变化及时调整各处理单元工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水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并根据突发性出水水质异常所引起的后果及影响程度,将水质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一般超标,较大超标,重大超标。

一般超标,是指由厂自行调整工艺运行即可达到出水要求;

较大超标,是指由厂应急小组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并协同处理,即可达到出水水质要求;

重大超标,是指给下游生产生活用水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必须由公司应急指挥组报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停止排水等应急措施。

2)加强生产管理,各司其职,积极应对突发水质安全事故。

3.2进水水质超标应急预案

进水水质大幅度、长时间超过设计规定的进水水质,一般进水水质超标情况是非突发或非短时间的,必须根据对既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更换效率更高的污水处理设备,以保证污水达标排放。

发生进水水质异常时首先要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并取样备检、拍摄照片或录像保存异常证据,并果断的采取处理措施:

1.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时,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等部门书面汇报,调整生化池运行参数,确保出水水质在可控范围内。

2.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15%时,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等相关部门书面汇报水质异常情况,并调整生化池运行参数和工艺,尽可能确保出水水质在可控范围内。

3.发现进水水质严重超标时,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部门书面汇报,等待指令,减少进水量,一小时后若水质仍无好转,打开超越闸门,停止进水。

4.发现进水水质特别严重超标时,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等部门;书面汇报,立即停止进水。

3.2.1突发或短时间进水超标

当突发或短时间进水水质超标时,首先应减少进水量,并调整污水处理工艺,充分发挥污水厂所具有的能力,挖掘设施、工艺、设备的潜力,调整生化系统、二沉池的运行工况,增加化学除磷药剂及混凝药剂投加量,增大污泥脱水的投药比,延长设备的运行时间,必要时投运备用设备,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尽可能在不增加设施和设备的情况下消除由于进水水质超标而引起的对出水水质下降构成的威胁,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配合环保监察部门,查找超标污水源,加大《污水排入城县下水道水质标准》的监管执行力度,从源头截流进入污水厂的超标污水。

3.2.2非突发或非短时间进水超标

若污水厂进水水质持续超标,且污水厂的处理能力已经得到充分发挥,并采取了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原污水厂所具备的条件仍不能满足由于进水水质超标而导致出水超标时,书面形式报给建设局和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并协助建设局、环保局彻查进水水质超标的原因,拿出解决方案,确保进水能满足合同约定,以免损坏厂区内设备和生化系统,从而影响厂区的正常生产运营。

1.增设化学除磷设施

对于突发或短期进水磷酸盐超标,通过增加除磷药剂投加量等措施可以保证出水磷酸盐达标。

当进水磷酸盐持续超标≤15%时,利用既有生物除磷及化学除磷联用方法也可以尽可能保证出水磷酸盐达标,但需进一步增加除磷药剂的投加量,必要时可以增设临时或永久性化学除磷设施,如储药、配药、输药、投药系统等,并根据实际运行工况优化投药点和投加量,当进水磷酸盐持续超标>15%时,利用已有的工艺、设备和处理系统,无法满足达标。

2.增设外加碳源设施

对于突发或短期进水氨氮、总氮超标,通过优化工艺以强化消化反硝化效果,并辅以投加甲醇等措施可以保证出水氨氮达标。

如果进水氨氮持续超标,污水处理厂无法保证出水能达标排放。

将书面形式报给建设局和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并协助建设局、环保局彻查进水水质超标的原因,确保进水能满足合同约定,以免损坏厂区内设备和生化系统,从而影响厂区的正常生产运营。

3.增设或更新曝气系统设备

生物工艺具有优异的抗冲击负荷能力,对于突发或短期进水BOD进水超标,通过增加曝气量、延长曝气时间或减少进水量以延长水力停留时间等措施即可保证出水水质达标。

但如果进水BOD持续超标,则意味着生物系统中BOD负荷持续偏高,此时须通过维持较高的污泥浓度以去除BOD。

污泥浓度的增加,导致需氧量的增加,若利用既有曝气系统不能满足曝气量的要求时,应增设或更新曝气设备,如在生物系统好氧区上增设浮式表面曝气设备,增设或更换效率更高的曝气设备等。

4.增设生化处理设施

当进水水质主要指标如COD、BOD、氨氮、磷等均持续超标时,表明进水水质已超过原设计处理能力,以上针对特定进水指标超标采取的措施仍有可能不能保证出水达标。

当处理水量要求恒定,不能采取减少处理水量等临时措施以减少污染物负荷时,应考虑要求业主单位区建设局增设生化处理设施,即在处理水量的不变情况下,通过增设生化处理设施提高处理能力,保证出水达标。

可采用措施包括增设并行生物系统或膜生物反应器,后接曝气生物滤池或膜处理系统等。

5.当进水水质低于进水设计水质时

1)当进水水质长期低于进水设计标准时,调整生化池运行参数,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2)当进水水质长期低于进水设计标准50%时,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等部门汇报。

调整生化池运行参数,尽量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3)当进水水质中一项或多项数据长期低于以下进水指标时:

CODCr<80mg/L或BOD5<40mg/L,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等部门汇报。

由于进水浓度过低,极大影响厂区生化系统正常运行,请建设局和环保局尽快查找原因,并解决进水浓度过低问题,否则,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

3.3出水水质超标应急预案

由于污水处理工艺造成浊度、COD等常规指标超标,要求化验室加强检测,运行部应加强管理,提高出水水质;由于工艺的原因,因及时调整工艺,设备问题及时抢修设施设备;由于投药系统的突然故障,造成出水水质超标,采取补救措施:

如人工投加药剂等。

3.3.1预案启动

化验监测发现出水水质超标。

3.3.2解决方案

①由于进水水质超标的原因,参照进水水质超标预案。

②工艺上出现故障。

1)每2小时取水样进行化验分析,测定进水水质及曝气池污泥浓度、沉淀池污泥浓度、出水硝氮、TP等相关数据。

2)工艺管理小组应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相应措施:

调整曝气量、调整缺氧或好氧时间、污泥浓度,增加或减少污泥外回流量等手段进行调节。

部分可参照进水水质超标预案。

3)按出水TP超标的大小投加适量三氯化铁,投加三氯化铁方法参照三氯化铁投加规范。

③设备出现故障。

1)机电故障必需及时加班加点修复故障。

2)启用备用设备。

3)查找设备出现问题原因。

第四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1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1)发生火灾时,要采用正确的灭火方法和选用适用的灭火工具积极灭火,在密闭的房间内起火,未准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时,不要打开门窗,防止空气流通,扩大火势。

若自己无法在短时间内扑灭时,必须马上通知厂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并打119报警。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讲清楚火灾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起火物、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报完警后应派专人去街道口接应消防车。

(3)若厂领导不在厂,部门、班组负责人将是抢险的负责人,要在接到火警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险。

(4)灭火时,电气工程师首先断掉火警部分的电源。

若火警发生在总配电室,要通知供电部门断掉进厂总电源。

(5)参加灭火应先将受困人员撤离现场,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出现场。

(6)在厂其他人员应参与灭火工作,利用就近的消防栓及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如属电气火灾,应采用不导电的干粉灭火器灭火,由于这些灭火器射程有限,灭火时不能站得太远,且应站在上风为宜。

(7)消防车进厂时,指挥人员应协助消防人员找到消防栓,作好消防栓连接及打开消防给水总阀的工作。

(8)厂部要备车做好接送伤员的准备。

4.2配电室元器件起火应急方案

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步骤:

1.调度应到现场指挥、组织灭火。

2.配电工立即切断电源:

1)生产设备的配电元器件起火应切断相应配电间开关柜上的开关。

2)水处理、脱水配电间起火应切断低配室配电柜相应的开关。

3)低配室起火应切断高配室中开关柜的真空断路器。

4)高配室起火应切断柱上真空断路器。

注意操作时应穿戴好防护器具,并使用专用的拉杆。

5)如果高压配电设备起火无法切断电源,则人员应迅速撤离火场,打119火警电话,并立即向大田供电局电力调度中心报告,请求援助。

3.火势小时,应使用灭火器灭火;火势大,不能控制时,应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火警(119)。

4.调度应及时向生产管理室汇报。

5.管理员应视情况及时向厂部汇报。

6.管理员应及时派员调查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起火原因,如有必要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第五章触电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触电时要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如有人员受伤,联系附近医务部门(急救中心电话:

120),进行紧急救护工作;如有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紧急情况应先处理后报告。

5.1低压触电事故

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以下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销,断开电源。

(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源,或用干燥的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挑开触电者或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2高压触电事故

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

(2)开关。

(2)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5.3对触电者的紧急救护

(1)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尚未失去知觉时,应立即将其抬到空气流通、温度适宜的地方休息,待医务人员到来后进行诊断和治理;

(2)而当情况严重时,如触电者出现失去知觉、心脏停止跳动及停止呼吸等假死现象时,则必须分秒必争,立即抢救,直至送到医院;

(3)对有心跳而无呼吸者,应立即作人工呼吸进行抢救;

(4)对有呼吸无心跳者,应立即按心外挤压法抢救;

(5)对既无呼吸又无心跳者,则应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抢救。

第六章中毒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在检查井、配水井、污水泵站、管网里会有少量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产生。

污水厂及污水管网和泵站存在发生中毒突发事件的可能性。

6.1应对措施

(1)严格按《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安全作业。

(2)作好下井作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如通风、气体检测、安全用电等工作。

(3)做好监护工作制度,监护人员在下井作业时不得进行其他不相干的活动。

(4)组织相关的演习。

6.2急救措施

(1)迅速将中毒者移离现场并向“120”呼救。

若在井下等场所作业发生硫化氢中毒时,应首先对作业点实施强制通风。

抢救人员应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有氧防护面罩和配带安全绳索,在地面人员的牵引下,入井或管内实施抢救。

抢救人员应与地面保持联系,发现异常,及时返回地面。

(2)将中毒者放在通风的地方,松开衣服同时做好保暖,然后尽快让其接受治疗,而吸氧是首要的救治工作,有条件的应送高压氧舱。

(3)进行人工呼吸。

(4)情况严重者应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第七章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由于污水厂池面积大、水深,存在溺水突发事件的可能。

7.1溺水

人淹没于水中,由于呼吸道被水、污泥、杂草等杂质堵塞或喉头、气管发生反射性痉挛,引起窒息和缺氧,称为淹溺,也称溺水。

由此造成呼吸、心跳停止而致死亡者称为淹死。

人淹没于水中以后,本能地出现反应性屏气,避免水进入呼吸道。

由于缺氧,不能坚持屏气,被迫进行深吸气而极易使大量水进入呼吸道和肺泡,阻滞了气体交换,引起严重缺氧、高碳酸血症(指血中二氧化碳浓度增加)和代谢性酸中毒。

呼吸道内的水迅速经肺泡吸收到血液内。

由于淹溺时水的成分不同,引起的病变也有所不同。

淹溺还可引起反射性喉、气管、支气管痉挛;水中污染杂草堵塞呼吸道可发生窒息。

跌入粪池、污水和化学品贮槽内,粪池和污水池中的硫化氢和化学品贮槽中的化学物可刺激皮肤黏膜并引起全身性中毒。

7.2淹溺时的急救

(1)保持呼吸道通畅,迅速清除溺水者口、鼻中的泥沙、水草等杂物,以保持呼吸道通畅。

(2)排除呼吸道及腹腔内污液和水。

(3)迅速将溺水者置于抢救者屈膝的大腿上,头部向下,随即按压背部迫使呼吸道和胃内的水倒出。

一般肺内水分已被吸收,残留不多,因此倒水时间不宜过长,要分秒必争,以免耽误复苏时间。

(4)对呼吸、心跳停止的溺水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尽快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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