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医生优秀护士和优秀卫生工作者评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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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医生优秀护士和优秀卫生工作者评选

关于开展“优秀医生、优秀护士”和“优秀卫生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卫生工作者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为人民健康服务,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争做人民满意的健康卫士,推动三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秀医生、优秀护士”和“优秀卫生工作者”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卫生改革发展大局,以服务对象满意为目标,严格执行“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科学救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医德医风规范,广泛发动职工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在全县卫生行业掀起“树标兵,学模范”的热潮,在社会广泛宣传医疗卫生战线先进模范人物,进一步激发广大卫生工作者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医疗卫生队伍,更好地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评选对象

1.“优秀医生、优秀护士”评选对象为全县卫生系统各级医疗机构从事医疗的医生(①临床:

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眼科、五官科、医学影象科等;②口腔;③中医;④公共卫生)和护士。

2.“优秀卫生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县卫生系统上述评选医生和护士之外的其他工作人。

 

三、评选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勇于奉献,在本单位和全系统有较高的威信,服从组织分配、一身正气、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并深得服务对象的信任和赞誉,能成为广大卫生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二)业务技术精。

忠于职守、安心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勇于攀登医学高峰,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医疗工作未出现过事故,其他工作未出现过明显差错,在卫生工作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工作作风硬。

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严守职业规范,诚实守信、遵守纪律、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文明服务,不以医谋私、不弄虚作假、不收受红包、回扣,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和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四)服务质量高。

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在文明优质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尊重、关爱、方便服务对象,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深受服务对象的积极欢迎。

同时,优秀医生:

县级医院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主治医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职称(含执业医师)。

优秀护士:

具有护师以上职称(含护师)。

优秀卫生工作者:

在卫生系统工作连续5年以上。

四、名额分配

(一)推荐初步候选人名额:

1.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优秀医生、优秀护士各10名,优秀卫生工作者8名。

2.中心、乡镇卫生院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卫生工作者每单位各1名(蛇蟠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酌情推荐)。

3.机关、直属单位优秀卫生工作者4名(每单位推荐1名)。

(二)评选名额:

1.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优秀医生、优秀护士各6名,优秀卫生工作者4名。

2.中心、乡镇卫生院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卫生工作者各4名。

3.机关、直属单位优秀卫生工作者2名。

五、评选方法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按照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评。

(二)先由单位组织评选,对被评选推荐的初步人选,由评选单位及个人分别填写《三门县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卫生工作者初步候选人推荐表》,于5月25日前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三)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推荐上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5月30日前通过评选领导小组联评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县级医院优秀医生、优秀护士各8名,优秀卫生工作者6名;基层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卫生工作者各6名,但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中每个单位不超过2名;机关、直属单位优秀卫生工作者3名)在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职工中进行公开投票。

根据得票确定名单,6月10日前报局党委审核。

(四)对被评选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和优秀卫生工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向社会公布。

六、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优秀医生、优秀护士”和“优秀卫生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是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评选活动在县卫生局党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林海灶同志任组长,丁春燕、吴贤远、占万福、陈华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做好宣传、推荐、申报等各项工作。

(二)要强化舆论宣传。

各医疗单位要把此次活动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发动广大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同时大张旗鼓地宣传本地本单位的先进模范人物,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要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达到弘扬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要规范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规定的条件,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严格把关。

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德才兼优、品行高尚的人推选出来。

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引导激励作用,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增强评选活动的透明度,确保推荐人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候选人不得直接担任与评选有关的组织、监票、记录等工作,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人员和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人、推荐单位的责任。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三门县优秀医生初步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

民族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及职务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盖章)

年月日

 

联评组长签名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三门县优秀护士初步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

民族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及职务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盖章)

年月日

 

联评组长签名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三门县优秀卫生工作者初步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

民族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及职务

从事卫生工作年限

 

 

 

 

 

 

(盖章)

年月日

 

联评组长签名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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