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妇联维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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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妇联维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言

在妇联维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言

  

  同志们: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男女平等和妇女权益保障。

特别是近年来,党和政府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体现了三个鲜明的特色:

一是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得到有力推动,国家“十一五”规划专门增加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内容;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显著成效。

妇联组织在国家立法和宏观决策过程中,是妇女权益的积极代表者;在政府主导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是坚定的推动者;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程中,是不懈的宣传倡导者;在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是有力的维护者,在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妇女在权益保障方面面临许多新的情况。

今年1—7月份,仅全国妇联接受的群众信访就超过去年的总量,其中,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如,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群体上访不断增长,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屡禁不绝,家庭暴力引发的恶性案件令人发指,农村妇女的健康权益亟待保障,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的难度增大,就业歧视和劳动保护措施不力的情况仍然存在,等等。

江苏省一项调查显示,在“提高工资待遇”、“搭建更多就业平台”等7个选项中,高居首位的是“加强女性劳动权益维护”。

我们还要看到,当前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妇联维权工作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覆盖面需要不断拓展,维权服务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维权机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维权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需要不断加强。

  对做好当前的维权工作,晴宜同志已作了全面部署。

下面,我想强调讲几点意见。

  一、做好维权工作是妇联组织的重要使命

  妇联要发挥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就必须切实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

作为桥梁和纽带,我们一方面要将党和政府的声音传递给广大妇女,同时要做好民意的收集与反馈工作,让党和政府了解妇女的诉求,为妇女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使妇女群众更紧密地凝聚在党的周围。

作为社会支柱,我们要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在大局中推动妇女权益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妇联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随着妇女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不断提升,她们愈加期望妇联组织成为可以依靠、可以信赖和提供切实帮助的“娘家”,所以妇联必须切实担负起维权的责任和使命。

要深刻认识到,妇联组织之所以建立和存在,一项根本的使命就是维护和争取好妇女的权益,如果我们做不好这项工作,那就失去了安身立命之本,就会脱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社会支柱”就会成为空话。

我们一定要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努力开创妇联维权工作新局面

  各级妇联要根据党和政府对妇联组织的新要求,顺应经济社会的新发展和广大妇女儿童的新期待,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不断推进维权工作,开创新局面。

  解决妇女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有新突破

  近年来,妇联组织通过参与法律政策的制定,为妇女争取了重大的利益。

如,通过承担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基础性工作,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对妇女的六大权益作了比较全面的补充完善;参与物权法的制定,提出“集体成员依法定程序做出的决定侵害部分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该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建议,被采纳并写入法律,对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参与就业促进法的起草,推动增设了“公平就业”专章,为消除妇女就业歧视提供了法律依据;还促使调整了移民扶持政策,保护了库区移民妇女的平等权利,等等。

  今年,在争取国家政策、惠及广大妇女方面,我们又取得了重大突破。

我们推动出台了扶持妇女创业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惠及亿万农村妇女的“两癌”检查政策、将“母亲水窖”项目纳入国家的安全饮水工程规划等,这都是实实在在让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维权举措。

我们要进一步对事关妇女权益的重点问题一个一个地推动解决,当前要抓住以下几个突出问题开展维权工作。

  第一,重点推动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

土地是农村妇女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在土地承包、调整、征用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中,一些地方剥夺出嫁、离婚、丧偶妇女或男到女家落户的土地承包权,使他们不能享受平等的村民待遇,征地后不能得到安置和享受社会保障。

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收益的增加,妇女对因婚嫁不能享受平等村民待遇问题的反映比较尖锐。

各地在这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例如广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地方法规和政策,妇联组织积极推动,目前%的“出嫁女”权益问题得到解决。

黑龙江在保护妇女土地权益和劳动权益上也有很系统的经验。

各级妇联要加强源头参与,在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妇女土地权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要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维护妇女权益。

要运用好现有的法规政策,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推动法院依法审理这类案件,维护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

要充分发挥村“两委”中女委员的作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村里。

  第二,密切关注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

目前,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仍然存在,进城务工妇女劳动权益问题突出,妇女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整体低于男性。

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妇女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

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妇联重点要加强民主监督,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预防、查处和纠正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

  第三,坚决反对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侵犯公民权益、影响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的不良因素,妇女与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情节严重的甚至造成妇女儿童伤残、死亡;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折磨的妇女还容易走上以暴抗暴的犯罪道路。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联合有关部委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推动25个省区市出台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专门立法的建议稿;通过“110”报警网络开展家庭暴力的接警和处置,强化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司法保护和社会救助等。

下一步,关键是要争取早日将预防和反对家庭暴力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第四,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专项行动。

拐卖妇女儿童,严重侵犯妇女儿童的基本人权,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参与预防、打击拐卖犯罪,配合解救、安置受害妇女儿童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今年,妇联组织在公安机关打击拐卖的专项行动中,根据国家反拐行动计划赋予的职责任务,开展了“儿童安全成长行动”,在车站码头、铁路网线和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开展了反拐宣传,要求基层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当好预防拐卖的宣传员、打击拐卖的信息员和解救安置的服务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和在家庭、社区的工作优势,进一步开展预防拐卖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识别拐卖犯罪的能力,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被解救妇女儿童回归社会的有关工作,为妇女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成长环境。

  维权服务的手段和覆盖面要有新拓展

  维权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工作是不是落实到了基层,能够覆盖到多少妇女。

妇联组织要不断拓展维权服务的手段,力争做到基层有维权站、空中有维权热线、相关部门有维权岗,努力建设一个层级清晰、配合有效、服务便捷的维权网络,使妇女群众切实感受到妇联的维权服务。

  一要扩大基层维权服务站的覆盖面。

近年来,基层妇联创造出很多鲜活的经验和有效的模式,如广东的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天津的“半边天家园”、北京的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和姐妹驿站、吉林的“三无”社区/村屯等,都成为妇联的品牌工作。

我们要进一步使工作重心下移,积极争取基层党政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的资源,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普遍建立维权服务站,使维权工作在基层看得见、找得到、有人管,直接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

  二要运用现代技术开展维权服务。

现代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服务方式的拓展提供了可能。

我国现有9亿多电话用户,3亿多网民。

目前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虽然覆盖到了31个省区市,但还没有完全链接到基层。

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服务热线的便捷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力争县以上全部开通,使固定电话和手机用户都能拨打到12338,同时不断提高热线的服务质量。

各级妇联还要探索运用网络平台了解妇女诉求,提供在线咨询,开展维权服务。

  三要着力推进“妇女维权岗”创建活动。

目前县级以上普遍建立了维权协调组,我们还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了维权合议庭、家庭暴力投诉站、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救助站等维权工作阵地,很多妇联干部还担任了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有些省市开展了“妇女维权岗”创建工作。

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载体和抓手,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相关部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为妇女儿童提供制度化的维权服务。

各级妇联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与推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维权岗的覆盖面。

  四要做好妇联信访工作。

妇联的信访工作是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渠道。

妇联系统的群众信访量持续上升,每年都在40万件/次左右。

我们要健全网络,畅通渠道,建立舆情反馈机制,及时把握妇女的诉求;要重视引导,向来访群众宣传法规政策,做好疏导情绪、解疑释惑的工作,使她们理性合法地反映问题;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注重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向相关方面反映,提出建议;要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对严重侵权个案进行督办。

  维权与维稳的结合要有新水平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各级妇联要把维权与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优势,积极作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基础。

  要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家庭的平安直接影响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直接关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妇联组织的优势是贴近家庭,做好“家”字文章,可以发挥“减压阀”和“稳定器”的积极作用。

“平安家庭”创建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有机结合的一个有效的工作载体。

我们一方面要深入家庭,激发妇女和家庭的参与热情,帮助更多的家庭做到“四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实现“四无”即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让平安理念渗透到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主防范、自觉参与的社会氛围。

一方面要立足社区,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积小安为大安,以家庭社区的平安服务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要提高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与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贵州习水案、湖北邓玉娇案等重大典型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特别是通过互联网传播,引起强烈的舆论反响。

全国妇联和地方妇联适时通过主流媒体发出声音,疏导化解群众情绪,并推动案件依法公正解决。

各级妇联要进一步加强对社情民意的关注度,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适时给予回应,扩大依法维权的声音。

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对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妇联维权工作的规律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维权工作的规律,提高妇联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增强维权工作的服务性。

为妇女群众服务是维权工作的根本宗旨,我们要紧紧抓住关系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具体的推进措施,通过有效的服务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

要努力实现服务妇女与服务大局的统一,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找准维权工作的定位,推进维权工作在大局中得到保障与体现。

  二是进一步推动维权工作的社会化。

妇女权益保障涉及到方方面面,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妇联组织要善于统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发挥各自优势,承担相关责任,形成维权合力,实现维权工作的社会化。

只有这样维权工作才能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提升维权工作的专业性。

维权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宣传等各个环节中,体现在争取政策和运用政策的过程中,体现在开展法律帮助、心理调适、社会工作等服务实践中。

因此,我们要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维权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更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是提高维权工作的权威性。

依照法律和妇联章程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我们的法定职能,决定着维权工作本身的权威性。

我们要切实履行法定的权利义务,旗帜鲜明地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要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提高妇联维权的权威性,一方面,我们要大力配合舆论宣传、舆论监督等工作,推动妇女维权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并取得实效。

另一方面,对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据法律,理直气壮地表明立场,要求有关部门查处,推动妇女维权工作的扎实开展。

  对于维权工作的规律,大家要站在新的理论高度,解放思想,深入探索,运用科学规律指导新的实践,不断提升妇联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加强妇联维权干部队伍建设

  妇联的维权工作能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关键在干部。

各级妇联要把加强妇联维权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维权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作风要过硬。

妇联维权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

维权干部要具有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作风过硬,做到“四个真”,即真诚倾听妇女的呼声、真情体察妇女的疾苦、真实反映妇女的诉求、真正推动妇女权益问题的解决。

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维权工作,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维权工作贯穿在事先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助的全过程;要敢于碰硬,敢抓敢管,通过不懈努力,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妇女的权益,让妇女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本领要过硬。

妇联维权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过硬的本领。

要不断加强维权干部的学习与培训,鼓励他们获得相关专业的资质,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理念和科学方法,善于将理论和专业知识转化为维权的过硬本领;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维权的针对性;要积极进取,不断提高社会化维权的能力;要坚持办实事,不断提高实事化维权的能力。

  要协调合作。

妇联维权工作的实践启发我们,维权干部的合作意识与协调能力对于拓展工作空间、提升工作质量、形成工作合力至关重要。

妇联维权干部要不断强化协调合作的理念,加强与国内立法机构、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以及国际机构、民间组织等的联系沟通,善于调动各方面的资源,拓展合作的渠道,借助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营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大环境。

  妇女维权工作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工作。

各级妇联要善于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中心工作中找准妇联维权工作的切入点,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妇女儿童解难,争取党委政府对维权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最后,我要强调农村妇女妇科病检查和妇女小额贷款两件大事的落实,现在有了好政策,但好事要办好,要早见成效。

  妇联维权干部担负着维权与维稳的双重任务,工作复杂艰巨,你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在此,我代表全国妇联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维权干部们表示诚挚的慰问!

  同志们,男女平等的事业任重而道远,妇联的维权工作艰巨而光荣。

让我们共同努力,开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新局面,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祝大家节日愉快,合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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