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塔架技术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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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0025-3热轧结构钢第3章可焊性细晶正火控轧结构钢技术条件
NB/T31001风电机组筒形塔制造技术条件
GB/T19072风力发电机组塔架
注:
以上规范均以最新版本执行!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投标单位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单位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单位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
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高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单位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被招标单位认可。
招标单位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要求,投标单位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3规范澄清
本规范与相应的主机供应商提供的塔架技术规范同时适用,当本规范与其它规范不一致,或对本规范有疑问、冲突或者要求不能满足时,投标单位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所有问题必须在本规范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澄清。
1.4工作语言
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包括与本项目涉及的其他中方机构)之间的所有文件及信件以中文为准。
无论何时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编写、标注也应使用中文,如必须使用中英文对照文本,则以中文为准。
由检测检验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除了附带的外文版本外,须另附中文版本,并以中文为准。
1.5计量单位
所有技术资料和表格,所有图纸和所有仪器均应使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制。
1.6技术偏差
各投标单位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书面偏差,将认为投标单位生产的设备符合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任何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招标文件技术附录A中附表A.1的“技术偏差表”中。
1.7检验与验证
对于塔架制作和焊接,招标单位有权进行各种检验/检测及验证,例如审核焊接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检查,文件的审核等,验证的重点根据投标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投标单位不能将合同规定的责任或工作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
如果有转包/分包工作,应通知转包/分包单位,招标单位在任何时候和情况下都有权进入转包/分包单位进行各种检验/检测及验证工作。
1.8文件保存
为保证招标单位能够在任何时候都能验证本规范要求的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文档等至少要保存10年,在这期间,招标单位也许会需要,投标单位应无偿提供。
1.9投标响应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积极响应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原则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技术要求,投标单位应完全响应,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标明。
投标响应文件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技术附录A中附表A.15投标响应记录表。
1.10附件明细
技术附录A供应商要求、技术规范相关表格
附表A.1技术偏差表
附表A.2辅助设备配置清单
附表A.3投标单位运行业绩和合同业绩清单
附表A.4生产基地产能记录表
附表A.5投标单位综合实力一览表
附表A.6原材料选用记录表
附表A.7焊接材料选用记录表
附表A.8生产进度计划表
附表A.9质量保证考核记录表
附表A.10设备大部件清单
附表A.11现场服务计划表
附表A.12现场服务人员简历
附表A.13培训计划表
附表A.14分包与外购记录表
附表A.15投标响应记录表
技术附录B供货范围、备品备件等相关表格
附表B.1供货范围清单
附表B.2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B.3专用工装和仪器仪表
附表B.4分批交货进度计划表
2.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2.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根据ISO9001或其他相应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充分、有效的运行;
取得相关认证机构ISO9001认证证书;
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ASME证书或相应证书;
保证在自己的组织内部满足本规范中的要求;
保证在合作单位内满足本规范中的要求;
要保证各车间熟悉本规范要求。
2.2投标单位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应有足够的技术、检测等满足产品生产特性要求的人员储备能力,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保质保量完成。
2.2.1质量责任人要求
投标单位将指定项目质量责任人。
质量责任人要求如下:
认真学习本规范,熟悉本规范的各项要求;
确保质量检验中每一个环节的正确执行;
确保在任务执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证,并按照指定的相关工艺和操作步骤进行操作,操作者的技术要足够熟练,能够按要求的工作任务正确完成和管理;
保证所用的工艺步骤正确执行,同时让操作者签字;
如果需要,有权停止生产;
确保所需无损检测规范的编制和正确地贯彻执行;
确保把无损检测规范、检测方法和操作步骤提供给招标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保证对无损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考试,需具有无损检测II级证书;
保证在检测过程中有一位具有III级证书的人员对其他无损检测人员的工作连续进行评估和审核;
确保设备标定的指导文件正确执行,确认出具的设备标定证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2.2.2焊接生产主管要求
投标单位应至少指定一名焊接生产主管,负责及时向焊接人员提供必要的工艺规范和工作指令,以保证焊接工作正确执行和管理。
焊接生产主管应有足够的权力采取必要的行动来保证焊接工作按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焊接生产主管应具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知识,由以下资格之一的人员可以担任焊接生产主管:
欧洲焊接工程师(EWE);
符合AS/NES1554.5的焊接生产管理人员
符合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或同等相关标准要求的焊接工程师。
2.2.3焊工要求
所有焊工和焊接操作工应取得相应焊工证书,且符合EN281、EN1418、AWSD1.1、ASMEIX、AS/NES1554.5相关标准要求,并且只能在相应证书规定的焊接工作范围内进行工作。
2.2.4无损检测人员要求
1)无损检测负责人
投标单位要确保在其组织机构中指定一名无损检测人员,来负责无损检测活动并作为有关无损检测方面和招标单位的联系人。
投标单位应有持III级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如果III级人员是塔架厂的员工,无损检测负责人和III级人员应是同一个人。
由III级无损检测人员编制符合产品要求所需要的无损检测工艺,或验证可以采用的已有的工艺(III级人员应在无损探伤检测工艺上签名并使无损检测活动文件化);
向无损检测人员和组织机构中相关人员提供无损检测方法的指令和知识;
执行培训、检验和验证I级、II级人员;
验证校准设备,如编制校准说明或审核外部校准的文件;
通过文件化的审核,验证工厂的无损检测是按相关要求执行的。
2)其他无损检测人员
执行产品外观检验、超声波检验、磁粉检验和射线检验人员满足下列资格证书体系:
根据检测方法,相应标准取得相关权威单位的资格证书;
根据工作性质,各级检测人员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相应的检测工作要在具有III级证书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由具有II级或III级证书的人员对检测进行评估和出具报告,检测操作工作由具有II级证书的人员完成。
2.3设备能力要求
2.3.1生产设备要求
对工作中所有必须的和合适的设备应是完好可用的,有缺陷的设备不能使用。
应提供有关焊接产品的设备清单,清单应标识出重点设备单独的性能参数,如:
切割设备、卷板设备、起吊设备、车间能够处理的部件的尺寸、机加工和自动焊设备的能力;
设备应通过每种型号近似的数量来列入清单;
设备的加工能力要满足相关产品特性的要求;
有文件化的设备管理规范,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和测量设备都要经过符合规范并经过权威部门校验与标定;
对关键大、精、稀设备要有日常预防性维护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
2.3.2无损检测设备要求
投标单位要保证无损检测设备按照相关标准由权威部门进行校验和标定,并取得标定报告,在提交文件清单时一并提交。
2.3.3辅助设备配置要求
除以上严格要求的各主要设备外,投标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配置相关辅助生产设备,确保合同设备的严格生产,投标单位应详细填写技术附录A中附表A.2辅助设备配置清单。
2.4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单位应真实、准确填写技术附录A中附表A.4生产基地产能记录表,明确投标单位最大生产能力、已排产生产能力、剩余生产能力等信息,如有分公司情况,应在本表中明确说明本项目生产场地的生产能力情况。
2.5投标单位综合实力说明
各投标单位均需客观、真实的填写招标文件技术附录A中附表A.5的“投标单位综合实力一览表”中各项内容供招标单位进行审核确认。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塔架的设计图纸和制造技术要求由总包单位按照不低于本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所有文件资料需由招标单位确认。
制造技术要求请按照塔架设计图纸和制造质量要求文件执行。
投标人在塔架制造、防腐、外购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然条件潮湿、湿度大等因素,严格按照风机厂家的防腐规范执行,所有法兰面均需热喷锌工艺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在招标人的组织下由塔架供应商按照附件和主机供应商单位共同协商,在合同签订后,不得产生额外费用。
3.2原材料选择
3.2.1板材、法兰等原材料选择
塔架制作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
筒体板材只能使用高级优质、热轧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所有法兰均采用整体锻件制造。
为保证塔架的安全稳定使用,材料选用等级按照与理论计算结果高一等级进行要求,且化学成分及各项力学性能符合GB/T1591和GB/T5313中的各项要求。
塔架原材料选用推荐表详见表3-1。
塔架原材料选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录A中附表A.6的原材料选用记录表。
表3-1原材料选用推荐表
部件
材料
公差要求
备注
低温机型
常温机型
塔架
筒体
Q345E
Q345C/Q345D
GB709-2006
鞍钢、武钢、包钢、首钢、宝钢、济钢、酒钢、邯钢。
法兰
Q345E-Z35
Q345E-Z25
详见图纸
整体锻件制造
门框
Q345D-Z35
正火状态交货
梯子平台等附件
Q235A/B
上法兰
Q345D
下法兰
支撑件钢板
Q235B/C
满足现场及图纸要求
油漆
底漆
中间漆
面漆
原材料板材厚度公差要求详见表3-2。
表3-2EN10029-2010厚度公差要求
钢板厚度(t)mm
A级
B级
C级
D级
下限
上限
3≤t<
5
-0.3
+0.7
+1.0
-0.5
+0.5
5≤t<
8
-0.4
+0.8
+0.9
+1.2
-0.6
+0.6
8≤t<
15
+1.1
+1.4
-0.7
15≤t<
25
+1.3
+1.6
-0.8
25≤t<
40
+1.7
+2.0
-1.0
40≤t<
80
-0.9
+2.3
+2.6
-1.3
80≤t<
150
-1.1
+2.1
+2.9
+3.2
-1.6
150≤t<
250
-1.2
+2.4
+3.3
+3.6
-1.8
+1.8
250≤t<
400
+3.5
+4.5
+4.8
-2.4
原材料表面超声波探伤级别划分详见表3-3。
表3-3SEL072表面超声波探伤级别划分
级别
最小有效缺陷尺寸(cm2)
最大允许缺陷尺寸(cm2)
允许缺陷个数(局部)每m2内
允许缺陷个数(整个面板)
每m2内
0.5
不适用
1
≤4
≤2
2
≤30
≤15
注1:
彼此极为相近的缺陷,且其尺寸为1cm2或10cm2,边缘相距小于最小缺陷的最大尺寸,应视为一个单个缺陷。
此点应仅用于两个缺陷的评定。
若缺陷对于两个,且彼此极为相近,则应成对逐个相互比较。
注2:
只有供需双方有特殊商定时才使用0级,如某一确定的表面区。
原材料边缘超声波探伤级别划分详见表3-4。
表3-4SEL072边缘区超声波探伤级别划分
最大允许有效缺陷长度,同钢板边缘平行的区域,cm
允许缺陷个数每m2内
4
≤5
一、筒体板材要求:
塔架用所有板材表面不允许有任何缺陷,比如麻点、裂纹、皱折、贴边等,不允许采用补焊的方法修补。
塔架及基础板材的订货可参照国内标准NB/T47013-2015或者欧洲标准SEL072执行,并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筒体钢板要求I级探伤板,符合NB/T47013-2015I级要求,原材料进厂后按照炉号、批次进行复验,复验数量为不同炉批号的10%进行100%的复验,如有一张板不合格,必须每张板都进行复验。
二、法兰材料要求
法兰锻件应符合JB/T11218-2011要求。
锻件用钢原料应采用炉外精炼,真空脱气的钢锭,不得使用连铸板坯。
三、门框材料要求
门框板材和法兰板材进行100%双面超声波检验,并符合探伤标准等级要求;
或者按照国家标准NB/T47013-2015I级要求进行复验;
门框板材要求正火交货状态,并提交热处理报告;
为保证制作全程可追溯性,每块钢板上必须标记有以下信息(不限于):
炉批号、件号、材质和质量等级等。
四、其他板材要求
平台面板、外爬梯踏板、翻盖板等花纹钢板所用花纹形状允许自选,但必须各自统一。
3.2.2焊接材料选择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等)选用等级分别根据GB/T8110、GB/T3429和GB/T12470标准选用。
焊接材料牌号选用参照表3-5焊接材料选用推荐表执行。
焊接材料选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录A中附表A.7焊接材料选用记录单。
表3-5焊接材料选用推荐表
钢种
牌号
手工焊
埋弧焊
气体保护焊
焊条
符合国
际牌号
焊剂
焊丝牌号
保护气体种类
符合国际标准
碳素钢
Q235
J426
E4316
H08A
HJ431
HJ401
ER50-6
CO2
J427
E4315
低合金钢
Q345D/Q345E
J506
E5016
H10Mn2
J507
E5015
H10MnSi
ER50-G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等)选用等级根据母材标准选用,且不得低于一等品。
所有焊接材料和金属(如焊条,气体保护焊丝)的质量必须进行检验。
焊接材料的屈服强度、延伸率、低温冲击值等应满足相关要求。
焊接材料的要求取决于焊接母材,焊缝和热影响区的性能不能低于母材。
所选用的全部焊接材料必须出具质量合格证、相应的材料数据表、机械性能报告等。
3.2.3原材料入厂检验及第三方复验
原材料入厂后,塔架制造商必须对原材料(包括筒体、法兰、门框、焊材等)进行详细的质量文件审查和材料复验。
文件审查:
塔架所用的所有原材料(筒体,法兰,门框和焊接材料等)要求有完整的产品出厂证明,塔架筒体、法兰和门框材质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的有效复印件(钢厂注明“复印件无效”时等同于无质量证明书)。
复验要求:
塔架本体用板材入厂需要进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复验,按照GB/T1591、GB/T700和GB5313进行验收;
门框板材必须逐张复验,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UT复验;
法兰进行100%的UT,MT,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复验;
厚度大于30mm的板材需要根据SEP1390做焊接弯曲试验,检验母材及热影响区对裂纹的承受能力。
同一炉批号、同一热处理方式、同一规格为一个试验单元,每一个试验单元均需作焊接弯曲试验;
投标单位应按法兰锻造批次提供试样送交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塔体、门框钢板必须全部按炉号取样送交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化学成分复检,按批号取样送交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力学性能复验。
第三方复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2.4文件记录
原材料验收检查及第三方复验报告必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材料数据
熔炼分析数据
拉伸试验数据
弯曲试验
低温冲击试验报告
探伤报告
热处理报告
法兰、筒体和门框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检测,必须由有资质的独立于制作厂家的第三方出具检验报告,取样需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见证。
3.3塔架加工制造
3.3.1塔架制造工艺流程
基础筒节:
原材料入厂检验→材料复验→数控切割下料(包括开孔)→尺寸检验→加工坡口→卷圆→组焊纵缝→校圆→100%UT检测。
基础下法兰:
原材料入厂检验→材料复验→数控切割下料→法兰拼缝焊接→拼缝100%UT检测→焊缝热处理→将拼缝打磨至与母材齐平→校平→拼缝再次100%UT检测→加工钻孔→与筒节焊接→角焊缝100%UT检测→校平→角焊缝100%磁粉检测。
基础上法兰:
外协成品法兰→入厂检验及试件复验→与筒节组焊→100%UT检测→平面检测。
基础段组装:
基础上法兰与筒节部件组焊→100UT%检测→平面度检测→划好分度线组焊挂点→整体检验→喷砂→防腐处理→包装发运。
3.3.2板材切割
(一)氧乙炔炬切割。
不允许手工切割或者手工开坡口,钢板(包括筒体和门框)切割表面必须符合ENISO9013规定的IA级要求。
(二)如果在筒体上切割和打印标记,必须处理切口和切口旁边表面损坏和硬化的区域,直至没有凹口和裂纹。
必须除去切口表面边缘的飞边毛刺。
(三)打孔。
通孔,盲孔,螺栓孔和铰丝孔的外边缘必须倒角。
孔周围处不能有飞边毛刺。
(四)增强孔(椭圆孔)必须用火炬切割,必须除去所有可见的凹槽和切痕,孔周围不能有任何缺口或者槽口,不允许堆焊修复。
3.3.3塔架焊接
(一)焊接工艺
在开始焊接工作之前,投标单位必须制定一个详细的、合适的塔架焊接工艺规程(WPS)。
投标单位必须按照JB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依据认可的焊接工艺规程编制作业指导书。
焊接作业指导书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中必须给出详细的焊接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焊接工艺
焊接方法
焊接位置
焊后热处理
坡口几何形状和详细信息(根部间隙,焊缝的根部面,连接角等)
电特性
原材料
用到的焊接材料,焊接材料的分类等详细信息
用到的技术要求等
施焊塔架同时,要求制作筒体纵焊缝焊接试板,产品焊接试板的制备符合JB4744标准。
不同厚度,不同热处理,不同炉号的板材都要制作焊接试板。
焊接试板要求做低温冲击试验,冲击功满足GB/T1591标准要求。
焊接试板允许以批代台,10台为1个批量,每10台须选首台做产品焊接试板。
焊接试板检验项目按JB4744《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中的规定执行。
如一块试板不合格,应加倍制作试样进行复验并做金相试验,如果仍不合格应恢复逐台制作产品焊接试板,直至连续制造同钢号,同焊接工艺,同热处理规范的产品焊接试板,测试数据全部合格为止。
(二)焊接准备
焊接准备工作需满足JB/T4709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要求。
根据GB/T12467.2《焊接质量要求
金属材料的熔化焊
第二部分:
完整质量要求》的规定,投标单位必须制定并实施适宜的生产计划,并提供给用户审核。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录A中附件A.8生产进度计划表。
(三)焊接条件
(1)对于筒体、法兰及门框等焊接工作的操作者,应为锅炉压力容器相应焊缝型式的持证焊工,且保证持证焊工至少20人以上,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有焊接工作严格按照焊接规范操作,确保焊接工作的可追溯性;
(2)焊接环境温度应>0℃(低于0℃时,应在坡口两侧100mm范围内加热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