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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完整版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租赁房屋位于,房屋总面积,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

由于原因,方请求终止该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年月日签订的《》,上述合同租赁期计至年月日,之后,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等。

返还前,乙方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承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前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以合同的家具清单附件为准)。

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四、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逾期达五天,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原合同终止时,如果上述事项均无异议,则甲方应将租赁合同中的房屋押金人民币仟佰元整(¥)全额归还乙方,并返回当月剩余房费人民币仟佰拾元整(¥);

七、原租赁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乙双方于xx年9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

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1

月30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

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

如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20xx年9月30日,从20xx年11

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自20xx年11月30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

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20xx年11月30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

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以多

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

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

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

自本

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

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其他内容:

2、

七、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xx年9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

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双方会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月日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是需要具备相关的法定情形的。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

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

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二)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风险: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是潜在的违约风险。

如果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这种风险。

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的风险。

这是因为,法律虽然规定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都不是足够清楚和不确定,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持有异议的话,那么最终只能由法院决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一旦法院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那么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

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2、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

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经常会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

“法律有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

这里可以很准确的告诉大家:

“没有!

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

但是,房屋租赁合同解约时,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金,如何确定单方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这很难准确认定。

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损失如何认定?

承租人要另寻房子租住,花费的时间很难计算,除必要的搬家费等,不管找到还是没找到,都很难准确地认定实际损失数额。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呢?

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说“造成房屋空置产生损失”,但是空置几个月的损失是合理的呢?

你总不能永远空着不找新的承租人吧?

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张一年半的空置损失,最终法院只支持了四个月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违约金标准的不确定性和争议,律师建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一定要把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明确在书面合同中。

比如明确约定几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这样,一旦发生单方解除的情况,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简单方便;而违约方呢?

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的后果也有所预期,可以事先准确判断后果,在是否违约时就会有一个得与失的客观衡量。

对双方都有好处。

3、如何做到提前解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经常碰到因为客观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我们前面说过,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

可是谁能保证协商一致呢?

能不能提前就做好这个工作?

能!

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变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

再比如,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

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比如可以做类似如下的约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其实,上述变通办法,即使提前没有约定,在某一方要单方解除时也不妨提出来与对方协商,但是如果提前没有约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对方也未必就要绝对接受,所以,可能的话,还是事先约定为好。

4、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

前面我们讲过,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还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不管解合同是否协商一致,

【案例】:

某日,A客户携带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找到笔者。

A客户租赁B商务大厦约300平方米办公面积,因拖欠房屋租金,B商务大厦发来书面信函,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A客户向B商务大厦赔偿剩余租赁年限对应的房屋租金作为赔偿。

A客户前来咨询的时候,已经从B商务大厦搬出,并且A此前租赁的场地已由B商务大厦租赁给他人。

按照合同的约定,A客户和B商务大厦对于合同提前解除的损失赔偿计算方式,确实是“合同解除后的剩余租赁年限所对应的租金”,也就是合同提前解除后、剩余的未得到履行的租赁期间的租金。

这是一种典型的以“预期可得利益”计算解除合同损失赔偿的约定。

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客户需要支付巨额赔偿。

但是,这条约定本身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问题。

虽然A客户违约在先,但目前B商务大厦在A客户违约行为发生后,已经收回了A客户承租的场地,并继续收取租金;如果让A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把还没有使用的、剩余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B商务大厦,这就意味着B商务大厦因为A客户的违约行为,获得了在剩余租期内收取双倍租金的权益。

本案涉及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问题,是合同法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

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但,像本案这样的约定是否能够获得法律的支持?

A客户是否必须按照上述约定支付损害赔偿?

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合同法》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设计上看,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不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首先,合同解除的目的,是自解除之日起,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使合同双方当事人达到订约前的状态。

这种效力是向前追溯的,对于未来的权利不得提前实现。

因为,在合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作为非违约方的救济途径并不仅限于“解除合同”一种,非违约方亦可选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两种不同的选择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

如果非违约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那么非违约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继续享受合同权利,获取合同利益。

但是,如果非违约方选择了“解除合同”,则意味着非违约方自行终止了合同法律关系,在此前提下,无论是合同的违约方、还是非违约方,对于合同终止后剩余履行期间所对应的权利,都已无权享有,因为合同在解除之日已经终止,任何一方都不再具有获取未来可得利益的法律依据。

合同解除是溯“前”而不溯“后”的。

其次,从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出发,在非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后,也不应再支持非违约方对于预期可得利益的要求。

非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初衷,多是为了重新与其他方建立新的合同关系、获取新的合同利益的机会,这是利益博弈的结果,也是作为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方自己做出的选择。

如果允许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在获得新的订立合同机会的同时,还可以按照原有合同额外获取合同利益,这就意味着在同一合同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方可以获取双份利益,这显然违背了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理。

因此,从这一点而言,合同解除与预期利益损害赔偿是不应并存的。

二、合同双方的书面约定是否可以有所突破?

《合同法》并不限制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框架下,对于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做出灵活约定。

在本案所涉合同双方对于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已作出书面约定的前提下,承租人一方是否可以以《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对抗上述书面约定?

合同可以“设权”,但这种权利的设置,应当以法律为准,不应突破法律的原则。

诚然,《合同法》中对于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是否包含“预期可得利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从《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来看,同时支持合同解除与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对于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方而言,显然是额外获得了利益,对于违约方而言是不公平的。

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作为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其合同地位是相对弱势的;在发生欠付租金的情况后,出租方已收回租赁场地,且转租给他人。

虽然出租人与承租人对于解除合同后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有书面约定,但笔者认为,合同约定应当有法律基础作支撑。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使守约方因违约方行为获得了额外的合同利益,法律有权利给予干预,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这是不违反法律与意思自治的关系的。

本案后经双方协商不成,B商务大厦向上海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损害赔偿人民币100万余元。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和解,最终以A客户支付人民币15万元赔偿调解结案。

为什么白纸黑字写下的合同条款不执行?

难道合同白订了吗?

在此要提醒大家,订立民事合同,确实鼓励合同双方进行相对自由的约定,但合同约定不能突破法律的基本

原理和原则,“签字画押”只是完成合同订立行为的方式,合同条款的法律后果,最终还是要由法律来评价。

因此,并不是合同中的任何约定在签字盖章后都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签订大额商务合同时,预先对于合同条款进行设计,其实是非常必要的。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位于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

由于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上述合同租赁期计至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年年月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房屋总面积原因方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达成日之后,尚未履行的合同内施设备等。

返还前,乙方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承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前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四、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逾期达五天,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约赔偿金。

六、若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所欠费用或遭受的损失。

七、原租赁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元给甲方作为提前解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卖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买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经纪方:

地址:

卖方与买方通过经纪方的居间服务于年月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关于市区物业(以下简称该房产)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现经三方友好协商,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均同意按以下第()项履行:

(一)卖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关系:

1、卖方须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将定金_________)退还买方。

2、卖方同意赔偿买方币_________),并于签署本协议时付清。

3、卖方同意补偿经纪方损失币元整(小写:

_________),并于签署本协议时付清。

(二)买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关系:

1、买方同意支付给卖方币_________)作为赔偿。

2、买方同意补偿经纪方损失元整(小写:

_________),并于签署本协议时付清。

3、买方于年日搬离房屋,交还房屋钥匙,并结清相关费用。

二、未按期履行合同解除义务的,以拖欠金额为基数按日‰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三、自本协议履行完毕之日起,三方之间的合同关系终止,三方均不得再就上述合同追究各方责任。

四、双方就本协议提供以下帐户作为收款帐户:

卖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买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卖方、买方、经纪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经纪方:

买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

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

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

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两种方式,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当您准备租房时,一定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篇一】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甲乙双方于年_月____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给乙方作_居住__之用。

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因_自身原因__于年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需缴纳终止合同之前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视电话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于20xx年7月13日搬离。

三、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

止。

根据合同及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原预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还给乙方,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等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篇二】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乙方(承租方):

宁夏万维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20xx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与丽景街相交处南面7号楼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

10200平方米。

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

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

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年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日月月

【篇三】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门市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及《房地产租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甲方将坐落于沈阳市区

街(路)号层门市/住宅租给乙方。

上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租赁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因于年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

并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

_________________)。

二、返还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包括:

租金、管理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应缴纳的税费等后,甲方于年月日前返还乙方扣除违约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

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搬离该租赁房屋。

四、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_________(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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