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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代收费协议书

 

代收费协议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学费协议书

鹤壁高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

甲方:

鹤壁高中

乙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

为保证鹤壁高中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的集中、及时、安全收缴,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方便客户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学费代收工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利用自身网点的优良服务条件和网络优势,为甲方山城区、淇滨区校区在校学生进行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的代收服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分别负责督促各下属部门按照协议履行。

二、合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收缴资金按时汇缴至指定账户,保证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将资金划转至鹤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在乙方开立的银行账户。

账户号:

100094698970010002;账户名称:

鹤壁市市级非税收入归集专户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第四条甲方应至指派相关人员协助乙方进行学费代收工作,各个年级、班级应积极配合甲方代收工作。

第五条乙方在代收学费过程中,甲方负责校内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上门收款服务,乙方需要提供人员、车辆及相应的配套设备(验钞器、计算器等)。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有效做好学费代收工作。

第八条乙方人员不得对外透露甲方各项费用的缴纳标准、学生人数、代收量等信息,并负责保守甲方的所有与此有关的商业秘密。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在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明确代收范围、代收方式和对对方的承诺及责任等有关事宜。

第十条对账原则:

以甲方每次开具的收款证明为对账依据,资金入非税账户后,

乙方根据甲方的对账信息进行对账,并将对账结果反馈给甲方,使双方数据一致(甲乙双方有专人负责对账)。

六、违约

第十一条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损失。

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通过双方商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获得补偿。

七、争议解决

第十二条双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八、附则

第十三条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如果由于法律或法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实施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在若一方欲终止协议,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如遇双方上级主管单位、分行签定相同合作协议,以上级签定协议为准执行,本协议自行作废。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鹤壁高中乙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盖章)(盖章)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月日年月日篇二:

代付款协议

代收代付协议

甲方(委托方):

a

乙方(代收代付方):

b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

合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

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方恪守:

一、由于乙方没有开通电子商务结算系统,无法及时安全代

收代付货款,乙方已开通电子结算系统,故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

方代收代付货款。

二、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的劳务服务工作,经

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按代收代付货款的(1%-40元封

顶)收取劳务费(包括银行间结算手续费在内)。

如果在协议履

行期间遇到银行上调结算手续费,甲方应付乙方劳务费按银行上

调手续费比例相应调整。

三、乙方应收取的劳务费在代收代付每笔业务结算时同时扣

除。

四、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代收代付的货款为合法生意发生的款

项,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代收代付违法款项。

否则发生问题由甲方

承担法律责任,与乙方无涉。

五、无论甲方以何种名义将上述款项转入乙方帐户,只要乙

方按约将款项转入公司帐户,则该

款项均视为货款。

乙方须按双方约定于货款到账的天支付。

六、乙方收到的货款涉及到税务问题,由甲方独自承担,乙

方无涉。

七、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

不得擅自对外披露。

八、本协议履行期间为三年:

自2013年12月1日始至2016年12月31日。

本协议到期前30日,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代收代付劳务服

务,应另行与乙方签订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九、甲方委托乙方代收代付货款服务提供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

b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十、甲方提供收款方(付款方)信息有误或因其它原因未能

支付相关货款所造成的损失、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一、甲方对委托收款金(付款金)额有异议,可向收款

人(付款人)进行查询。

乙方对收费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

有审查和鉴别责任。

十二、以下事项发生变更时,乙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收款人名称;

(2)收款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1、因甲方未能将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收)付款方,甲方仍

按原收款方户名、账号等付款引发争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应本着互让互利的

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拟协议补充条款,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抵触,以国

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如需终止本协议,

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履行终止协议手续。

甲方在办理

完成终止协议手续的同时,停止该项委托付款业务。

甲方(委托付款方)乙方(付款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篇三:

委托代收款协议

委托代收款项协议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托方(简称乙方):

烟台磁山圣水天苑置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370635200014647联系电话:

0535-6115111/222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守信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

方代收款项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烟台开发区磁山温泉小镇·颐生苑号房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费用元(大写)。

代收款项如下:

*契税:

1)首套房90平米以下,按总房款的1%计算;

2)首套房90平米至144平米,按总房款的1.5%计算;

3)首套房144平米以上或非首套房,按总房款的3%计算。

*公共维修基金:

七层以下带电梯及小高层(十二层以下)66元/㎡。

*产权登记费:

80元。

*工本费:

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加10元。

2、甲方所委托乙方代收款项为国家政策性收费,甲方许诺以上代收费用按即时政策规定多退少补。

3、甲方保证据实提报房屋套数,按照相应契税比例委托乙方代收此项费用,甲方承担因谎报房屋套数而导致的一些后果和责任。

4、乙方代收款项后,向甲方提供相应代收款依据的单据,并由乙方将所代收款项统一缴纳至相关政府行政部门,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手续,待取得产权证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政府行政部门开具的发票,同时收回代收款收据,按行政部门提供的发票金额多退少补。

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时间为自双方签订本协议起至办理出房屋产权证止。

6、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签约地点:

磁山温泉小镇·颐生苑售楼中心篇四:

委托协议书-代收付

业务委托协议书

本业务委托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年__月__日(“生效日”)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签订:

甲方(委托方):

主要营业地址:

乙方(受托方):

主要营业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相关业务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方恪守:

第一条委托业务

1.甲方委托乙方依照甲方指示从事以下业务(统称为“委托业务”):

(1)从甲方提供的客户账户代收款项(“代收业务”);

(2)向甲方提供的客户账户代付款项(“代付业务”);

(3)采购指定的货物及办理相关手续(“代购业务”);

(4)其他甲方书面指示的业务。

第二条委托业务的处理方式

1.如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本协议书项下第一条第一项代收业务,

(1)甲方在与代收业务项下的付款人签订相关代收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代收业

务合同”)时,可约定乙方作为收款方,代甲方收取合同项下款项,该代收业务合同中写明乙方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和相关信息;

(2)甲方根据代收业务合同的内容与乙方签订附件一代收业务委托书。

2.如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本协议书项下第一条第二项代付业务,

(1)甲方在与代付业务项下的收款人签订相关代付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代付业

务合同”)时,可约定由乙方代付,并向收款人提供乙方相关信息;

(2)甲方根据代付业务合同的内容与乙方签订附件二代付业务委托书。

3.如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本协议书项下第一条第三项代购业务,

(1)甲方与乙方签订附件三代购业务委托书,明确所需代购货物的型号、数量、

交付期限、质量标准等基本要求,乙方应按照业务委托书中约定的委托事项独立完成货物的采购;

(2)若甲方没有指定货物供应商的,乙方应根据附件三代购业务委托书,审慎、

勤勉尽职地选择有声誉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作为合作对象;

(3)若甲方指定或确定货物供应商的,乙方应根据附件三代购业务委托书,按照

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货物供应商签订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

4.如甲方委托乙方从事其他业务,甲方与乙方签订相关业务委托书。

第三条费用条款

1.每一项委托业务代理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将由甲乙双方在各附件

业务委托书中约定。

2.如乙方收取代收业务代理手续费的,甲方可允许乙方在每次代收业务办理成

功后,经甲方确认,按约定从所收款项中扣收相应的代理手续费。

乙方应提供相应的扣费通知和明细。

3.如乙方收取代付业务代理手续费的,甲方在代付款项代付成功后支付相应的

代理手续费。

乙方应提供相应的收费通知和明细。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委托乙方进行代收/代付业务前,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相关代收/代付信

息,包含代收/代付金额等。

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付业务的,应提前向乙方账户转入足额的代付款项,否

则由此产生迟延代付相应款项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委托业务从事洗钱等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各附件业务委托书所确定的委托范围代理相关委托业务,不

得超出委托范围。

对于超出委托范围而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协议期内,乙方应保证其银行账户可正常进行资金结算,如乙方账户无法

开展资金结算业务或账户异常无法完成委托业务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依据甲方指示进行办理委托业务。

在委托业务操作中,因乙方未按约定

完成委托业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每次代收/代付业务完成后,需及时告知甲方代收/代付结果。

若有相

关银行凭证的,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凭证。

5.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采购进展情况,并提交全部的采购合同副本一份,便于

甲方监督。

乙方应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严格把关,不得有采购假冒伪劣产品等侵犯甲方权益行为。

6.如甲方和代收业务合同付款人/代付业务合同收款人之间发生纠纷或代收业

务合同付款人/代付业务合同收款人提出质询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和对方协商解决,并协助甲方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向甲方提供代收代付业务相关证据材料原件。

如乙方和代购业务供应商之间发生纠纷,乙方应负责和对方协商解决,并及时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与对方达成纠纷调解协议。

第六条终止或解除

1.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书,终止委托业务的委托。

2.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书和各附件业务委托书项下有关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书,终止履行本协议书项下义务的履行,因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书自文首生效日起生效,直至任何一方按本协议书第六条解除本协议书之

每一项委托业务的委托期限由双方在各附件业务委托书中约定。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解释。

关于本协议书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书的附件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者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强制执行性。

4.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一:

代收业务委托书

编号:

日期:

致:

:

根据我司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收业务合同”),现我司(“委托人”)正式委托贵司(“受托人”)从事以下代收业务:

委托代收款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收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手续费收费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手续费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受托人在此申明:

接受委托人上述委托业务。

受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篇五:

代收款协议书

代收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方便甲方货款的便捷收取,提供交易货款资金流与物流的综合解决方案,甲乙双方共同以向社会提供一种购销两便、安全可靠的服务方式,加速扩大商品有效流通,丰富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目的,本着上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收货款事宜,特拟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乙方所提供的法定代表人“代收货款”服务是指由乙方向买卖双方用户提供货款资金流与物流的一种综合解决方案,其方案设计为甲方办理一台或多台绑定甲方对公账户的移动pos结算终端,以便甲方货款及时收取,避免携带现金,收取假币,以及回款速度太慢的弊端。

2.“代收货款”服务具体操作流程:

甲方有货款需要收取,甲方填写代收款单据,把代收款单据和移动pos终端交予乙方跟单员或者甲方认可的物流公司,货物至目的地通过刷卡交易支付货款,通过银联支付系统,t+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结算至甲方绑定的对公账户。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必须是国家相关单位批准的合法经营的单位。

2.甲方必须开立对公账户,以供银联系统结算货款。

3.甲方委托代收货款对应的货物不得是房地产;军火和武器;盗版软件和音像制品;赝品;非法药品:

禁运物品;人类或动物遗体和器官:

在经济上或操作上不适合运输的货物: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

4.甲方委托代收款项不得是虚假交易。

5.甲方不能伙同乙方跟单员或者私自非法使用pos终端进行违法交易,甲方提供的用于乙方代收款的pos终端,必须专户专用,不能转租,转借,出售甲方提供的pos终端。

6.甲方委托代收款必须正确填写代收款单据,收货单位或者个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必须

清楚,以方便乙方跟单员或者物流公司顺利联系到收货单位或个人顺利交付货物收取货款。

7.甲方应将、、收货人应付款”额(以“元”为尾数)清晰标注在代收款单据上,“收件人应付款”数额不得为零,应以人民币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分别注明,不得有涂改痕迹。

8.甲方不得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乙方仅负责货物代收款,不对商品的质量保

证及其售后服务承担责任。

9.协议生效后,视为甲方认可接受pos终端产生的费用,以及代收款手续费

(1)pos终端费用为单笔1%-20元封顶;

(2)代收款手续费为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二点五;

(二)乙方:

1.乙方接到甲方申请,要严格履行核查责任,符合条件为甲方配备一台或多台移动pos终端设备,以供甲方收取货款。

2.乙方提供的移动pos终端设备系统稳定、运行良好。

3.对于妥投货物,乙方按时向甲方结算代收的货款(扣除相应费用)。

4.因乙方责任造成保价货物全部丢失或损毁,乙方按货物保价金额全额赔偿并退还相关费用;对于部分丢失或损毁的,乙方按保价金额以内的实际丢损价值予以赔偿。

此过程中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减少双方的损夫。

5.本协议未注明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三、帐务结算:

1.货款结算:

乙方提供移动pos终端采取的是资金归集方式,在扣除乙方应收取的代收货款结算费和pos终端产生的费用后,由山东省银联结算系统t+l结算至甲方开设的对公账户。

2.如因银联系统故障造成货款未结算至甲方账户,甲方应配合乙方,通知银联以及收单行进行人工调账,以保证甲方货款及时结算。

四、违约责任:

l、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现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或发生争议,原则上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经核实甲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通知银联和收单行停止结算或者封停pos终端:

(1)甲方违法使用乙方配备的pos终端;

(2)甲方私自转租,转借,出让专户专用的pos终端;

(3)甲方交寄国家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寄、超限寄物品,或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并在相关商务或邮购业务宣传中没有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的。

五、其他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时间定为:

年月日。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合同到期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未提出书面的终止协议,则该协议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长期有效。

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拟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为甲乙双边内部协议,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对协议内容保

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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