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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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细则
云南省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细则
1.矿区概述
1.1矿区位置及交通
矿区行政区划,离县城方位及距离,矿区中央地理坐标,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矿区面积,开采标高,矿区交通情况(附矿区交通位置图)。
1.2自然地理
矿区地形地貌,气象,河流,地震,经济概况。
1.3企业概况
建设单位性质,开采历史,矿山开采现状及存在问题。
1.4编制依据及设计原则
1.4.1编制依据
(1)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委托书;
(2)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区范围批复文件》(新建、扩建、变更矿区范围项目),或原《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项目);
(3)《矿区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
(4)《矿区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的评审意见书;
(5)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区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的评审意见书的备案(登记)证明;
(6)有关技术规范。
1.4.2设计原则
(1)遵循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综合利用的原则;
(2)发挥资源有时、设备有时、人力优势的原则;
(3)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达到高校、节约的原则;
(4)坚持依法开采、安全环保的原则;
(5)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2.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2.1市场需求
简述市场供需概况,适当预测近期市场需求态势。
2.2产品价格
简述产品价格及市场前景。
3.矿产资源/储量概况
3.1地质工作简述
地质工作沿革、工作程度、主要成果及评价。
3.2矿区地质及矿床地质
3.2.1矿区地质
(1)区域地质背景简述。
(2)地层:
层序(从新~老、从上~下),岩性,厚度,变化规律,接触关系,含矿层特征(含矿地层应详细,非含矿地层可以简略)。
(3)构造:
矿区构造格架,构造类别及其主要特征,控矿或破矿构造。
(4)岩浆岩:
主要岩类,时空分布,特征及变化规律,与成矿的关系。
(5)变质岩:
编制作用,变质岩类型及时空分布,与成矿的关系。
(6)其它控矿因素及赋矿特征。
3.2.2矿床地质
(1)矿床总体概貌。
(2)矿体形态、空间展布、主次关系、矿体编号及特征。
(3)成因类型、控矿因素、围岩蚀变及其变化规律。
(4)矿石矿物:
主要成矿矿物、脉石矿物、伴生组分、自然类型及工业类型、结构构造、组分及品味。
(5)主要有用组分和伴生有用、有益组分的含量、赋存状态和变化规律等。
(6)矿石可选性及选(冶)加工技术基础条件。
3.3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开采地质条件,地形地貌,交通道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
3.4矿产资源/储量
3.4.1矿床工业指标(依据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边界品味,最低工业品味,最小可采厚度,夹石剔除厚度。
3.4.2经核实及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的编码类别及数量(矿石量、金属量、品味)。
3.4.3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及其说明。
大、中型矿山应有独立一节描述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情况,划分资源储量类型,计算采区回采率、矿井回采率等资源利用指标。
资源/储量选取的设计利用系数,按照同矿种矿山设计规范确定,同矿种矿山设计规范没有规定的,可参照《矿业权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0-2008)选取。
3.5矿床地质工作评述
3.5.1勘查程度评述。
非煤矿山新设立采矿权,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中第三节矿产除外);已设采矿权的生产矿山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在其深部和外围扩大开采的,扩大范围内资源勘查程度原则应达到详查。
3.5.2存在问题及建议。
4.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4.1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
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矿山规模类型,符合产业政策,反映业主要求。
对照兴业标准,明确建设规模的“大、中、小”规模类型。
新建矿山必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颁布的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
根据经批准的资源/储量,计算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采出矿石量等,确定合理的服务年限。
4.2产品方案
简述产品方案。
直接向市场出售的原矿需说明矿石的质量、数量、类别。
经过选矿加工后出售的精矿应表明精矿的级别、品位、数量。
5.矿床开采方式
5.1开采范围
开采范围不能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
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
新建矿山的开拓井巷工程、地下采场范围、露天开采最终境界范围必须在批准的矿界范围之内;对地表移动范围和露天爆破影响范围的越界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和相邻单位协商达成共识,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延续登记矿山的地下采场范围和露天开采最终境界范围,必须在批准的矿界之内。
当矿山利用原有越界井巷工程作为开拓井巷工程,以及地表移动范围或露天爆破影响范围越界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及评审专家组在相应形成的文件中应支出其存在问题,最终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过程中由相应主管部门确定批复意见。
矿区范围内不能开采的矿产资源,必须阐明不能开采的理由,并提出保护的措施。
5.2开采方式的选择
根据开采现状、矿床赋存条件、自然环境及经济合理性等因素描述,现用的开采方式理由。
采用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比较优势不明显的矿床,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采用露天和地下联合开采,或先露天后地下开采的矿床,需描述两者的开采界线及确保安全开采的措施。
5.3爆破影响范围或开采移动范围的确定
需采用爆破开采(含局部爆破)的露天矿山,须根据爆破安全规程,在总平面布置图上标准爆破影响范围。
地下开采矿山,应根据开采技术条件(特别是矿床围岩物理机械性能),采用类比法提出矿床顶、底板。
上、下盘及两翼围岩移动角值,并在相应的附图中反映。
***露天开采***
6.露天开采境界和开拓运输方案
6.1露天开采境界的确定
6.1.1露天开采境界圈定的主要参数:
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安全(清扫)平台宽度、采场底部最小宽度。
6.1.2露天开采境界主要技术要素表:
上口尺寸、下口尺寸、最高台阶标高、最低台阶标高、开采深度,境界内地质储量、级别、资源利用系数、可采资源量,运输平台最小宽度、境界内财帛矿岩总量、剥离岩石量、采出矿石量及品位、经济剥采比和平均剥采比、最终边坡角。
6.1.3露天开采境界的有关说明
6.2开拓运输方案
6.2.1露天开采类型,相近两种开拓运输方案的对比,开拓运输方案简述,开拓运输方式,开段沟型式,运输道路宽度、坡度,矿石和岩石运输设备的选择,(设备可不作选型计算)。
6.2.2采场排水
涌水情况,排水方式,排水设备。
7.采剥方法和边坡稳定性
7.1采剥方式
采剥方法,台阶(阶段)高度,坡面角,最小工作平台高度,最小工作线长度,工作面的布置和推进方向,分采要求,采矿回采率,贫化率,出矿块度,出矿品位,铲装设备选择及台年效率。
7.2穿爆工作
穿孔方法,设备选择,孔径,孔深,爆破参数和起爆方式,爆破方式,炸药单耗,二次爆破方法,防飞散物危害的措施。
7.3边坡稳定性
提出保持边坡稳定性的措施及建议。
注:
对砂矿水力开采或其它方式开采的矿山,可参照上述内容及相关采矿设计手册等资料进行方案的编审。
***地下开采***
6.开拓运输方案
6.1开拓方案的确定
根据矿床赋存装矿、地形条件、开采现状、选矿厂址等因素提出明显合理的开拓方案。
大、中型矿山对于比较优势不明显的方案,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2开拓运输方案
6.2.1中段的设置及回采顺序
(1)中段标高及xx;
(2)中段间的回采顺序;
(3)同中段的回采顺序;
(4)采场内的回采顺序。
6.2.2矿(废)石的运输系统
(1)主平硐和中段运输
运输方式,距离,日运输量,主要设备的选择(可不作选型计算)及卸载点的型式。
(2)竖(斜)井提升运输
提升方式、坡度、距离(高度、斜长)、日提升量、设备的选择(可不作选型计算及校核)及卸载点的型式。
6.2.3通风系统
(1)通风系统综述
通风方式、进出风工程、主扇(辅扇)位置、多级机站位置。
(2)基建中段的通风线路描述(并在开拓系统上表示)
(3)达产时风量和风阻的计算
描述最长通风线路、估算风量和风阻。
(4)选择通风设备
6.2.4排水系统
涌水情况、排水(泥)方式、排水(泥)设备。
6.2.5充填系统
(1)冲天料的选择、充填料需要量及产出量的平衡、输送方式及主要设备的选择;
(2)充填料的制备站位置、制备方式及主要设备的选择;
(3)充填料的输送形式、管材及设备的选择;
(4)充填系统示意图。
7.采矿方法
7.1采矿方法选择
选择采矿方法的依据。
大、中型矿山若存在两种较优采矿方法的选择可能性,则应结合采切比、采矿回采率、贫化率、出矿品位、采矿直接成本、生产能力等因素进行方案比较选择。
7.2采矿方法简述
7.2.1矿块(采场)的布置方式、矿房的结构参数
7.2.2采切工程量表,采切设备的选择
7.2.3回采与出矿
回采方式、凿岩设备的选择、炮孔直径、炸药单耗、起爆方式、出矿设备的选择。
7.2.4矿柱回收
简述矿柱回收的时间、方法、回采率。
对不回收的矿柱和回收矿柱的损失率,均应包括在采矿方法的损失指标之内。
7.2.5采场地压管理
7.2.6采矿方法的主要技术指标:
地质品位、采切比、出矿能力、回采率、贫化率、出矿品位、出矿块度、炸药单耗。
******
8.建设规模验证
8.1建设规模验证
大、中型矿山,除前述计算服务年限外,还需采用两种(含两种)以上方法进行验证。
小型矿山除前述计算服务年限外,还需采用一种(含一种)以上方法进行验证。
如因外部条件限制其生产能力,需阐明原因。
归纳矿山生产规模、产品方案、达产时间、达产年限及服务年限。
8.2扩大生产能力或延长服务年限的可能性
确定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之后,应根据地质报告指明有无扩大规模及延长服务年限的可能性。
通过矿区环境的变化,如村庄搬迁,河流、公路改道,耕地的征用等来扩大规模或延长服务年限。
采用科技手段或科技进步,扩大规模或延长服务年限。
充分利用周边环境状况、矿区外围的资源延长服务年限。
9.基建工程进度计划及采矿主要设备汇总表
(xx矿山)
9.1基建工程进度计划
9.1.1基建开拓工程量表
按工程名称、断面、长度、工程量等参数列表。
9.1.2基建采切工程量表
根据采矿方法采切工程量、采切矿块(采场)数量,按工程名称、断面、长度、工程量等参数列表。
9.1.3基建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1)基建工程进度计划表。
(2)基建工程进度计划的归纳及说明。
9.1.4获得的三级矿量验证
9.1.5露天开采矿山无需进行基建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只需说明基建剥离量、设备台年效率、基建时间及获得的二级矿量验证。
(延续登记矿山)
9.1工程进度计划
9.1.1开拓工程量表
9.1.2采切工程量表
9.1.3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开拓工程量及采切工程量,要以能正常生产、尽量满足三级(或二级)矿量的保有期来计算,其它未涉及内容同前。
延续登记矿山工程进度计划可以用文字归纳及说明。
延续登记矿山可不进行获得的三级(地下开采)或二级(露天开采)矿量验证。
9.2采矿主要设备汇总表
按争产生产时期统计。
露天开采矿山分穿爆、铲装、运输及其它等四类。
地下开采矿山分采掘、运输、通风、提升及其它等五类。
各种设备要反映工作台数、备用台数、合计台数、原有台数及新增台数。
10.选矿及尾矿设施
10.1供矿条件、选矿规模及工作制度
10.1.1供矿条件应包括矿石来源、日供应量、块度等自然情况。
10.1.2选矿规模
10.1.3工作制度,按选矿厂各工序叙述
10.2原矿性质
10.2.1大、中型矿山应有矿石物质成份研究概述,包括:
矿石结构特征、矿物组成及赋存状态、化学组成、主要有价元素的物相组成等,并应有相应的结论。
10.2.2小型矿山可以简化,但至少应有主要矿物、化学组成及主要金属的物相分析结果。
10.3选矿试验研究及评价
10.3.1大、中型矿山必须有可选性试验研究成果,并对其作出评价(包括技术经济评价、工艺流程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意见),据此确定选矿厂的工艺流程与技术指标。
10.3.2小型矿山若无选矿试验成果,则应根据原矿性质选定类似企业作类比叙述,说明资料来源并作出评价。
10.4工艺流程、设备与指标
10.4.1xx的选矿厂,应包括:
选厂规模、工艺流程(包括流程图)和指标;
选矿厂主要设备清单。
10.4.2已建的选矿厂,应包括:
选矿厂现况简述(规模、工艺流程、技术指标);
对是否适应新开发矿区的矿石作出选矿评述与建议;若需要改造,则应包括改造后的工艺流程、工艺条件、新增的设备清单等。
10.4.3难选矿种或大型矿山,应对是否需建中间试验厂提出评价与建议。
10.5伴生有益元素的回收利用
不论大、中、小型矿山,均应对伴生有益元素的综合回收方案进行论述。
确定合理的选矿回收工艺,并对回收利用状况做出评述,提出建议。
10.6尾矿设施
凡自建选厂的企业,均应对尾矿设施作专门的叙述,包括以下内容:
(1)尾矿量、尾矿特征(品位、粒度、有价成分、有害成分等)的简要评述;
(2)尾矿库址,包括:
地理位置、环境状况、库容及服务年限等;
(3)简述尾矿水的处理与利用。
11.公用辅助设施
11.1总图布置
11.1.1工业场地布置及运输方式
11.1.2内外联络运输方式
11.1.3办公及生活场地位置
11.1.4矿区总建筑工程量
11.2生产设施
11.2.1排土场(废石场)位置,废石(土)产出量,堆放容量,服务年限及安全措施
11.2.2尾矿的输送方式
11.2.3炸药库的建议位置、容量
11.2.4其它主要工业场地的布置,如:
堆浸场地、湿法冶炼厂的位置等。
11.3供电、供水、供气系统
11.3.1供电:
说明是电网供电或自发电、矿山的总负荷量、装机容量、有无自卑电源和安全电源、坑下供电电压等。
11.3.2供水:
水源情况、取水方式、总耗水量。
有尾矿库的矿山需说明回水量及回水率、新水补充量、主要供水管网。
11.3.3供气:
矿山总耗气量、根据耗气量所选择的空压机型号及参数、供电管网。
11.4xx
11.4.1地面土建工程总量;
11.4.2地表建筑选择的标准;
11.4.3根据矿山所在地区地震烈度表所选择的防震标准。
12.矿山地质灾害
12.1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导因素和存在的隐患(地表、深部、露天、坑内)
12.2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危害程度及预防措施
13.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及节能
13.1环境现状
13.1.1废石、尾矿年排放量、综合利用及其设施。
防止废石、尾矿污染的措施。
13.1.2污水、废水的来源、处理方式及主要设施,处理后的利用方式、排放渠道和地点。
13.1.3主要噪声源,防治措施。
13.1.4废气、废水、废渣的综合利用。
13.1.5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13.1.6地表塌陷治理措施。
13.2安全技术
13.2.1矿山建设和生产中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
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高温、高压、易燃作业场所,危险因素较大的设备等危险源。
13.2.2主要防范措施:
对地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的预防措施。
13.3工业卫生
13.3.1防尘措施
13.3.2个体防护措施。
13.4节能
13.4.1节能措施;
13.4.2节能设备。
14.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
14.1企业组织机构
以图表示
14.2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按大工种(采、选、管理等)列表表示。
延续登记矿山需列出现有职工人数及组织。
14.3职工培训
简述工人来源、培训方式及达到的目标。
15.技术经济简要评价
15.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5.2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5.2.1投资估算
(1)估算依据
(2)项目总投资
建设投资总额(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
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总额+铺底流动资金)。
(3)流动资金
(4)项目总资金(建设投资总额+流动资金)
15.2.2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来源渠道,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初步拟定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工期。
并以此确定资金的使用及筹措。
15.3成本及费用估算
15.3.1估算依据
(1)项目需要的各种辅料、燃料等取价
(2)工人工资及xx
(3)矿山xx简费
(4)折旧费
(5)修理费率、无形及递延资产摊销年限
(6)财务费用
(7)销售费用
(8)矿产资源有偿费用率
(9)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10)国家规定和其他需要列入的费用
15.3.2成本及费用估算
项目建成后年采矿能力,达产期平均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采矿和选矿单位制造成本、总成本费用计算。
15.4财务效益分析
15.4.1销售收入、税金及损益
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含税),增值税(进项税和销项税)、所得税、销售收入、税金及损益计算。
达产期平均销售收入(含税),销售税金及附加、资源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后利润。
15.4.2财务效益指标
项目评价的计算器
(1)盈利能力分析
计算各项财务盈利能力指标、财务现金流量。
(2)贷款偿还
15.5不确定性分析
15.5.1盈亏平衡分析
项目年达产期的盈亏平衡点计算。
15.5.2敏感性分析
就销售收入、经营成本、建设投资等因素变化对经济效益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15.6经济效益评价
从财务评价结果及其它方面来确认项目的可行性。
15.7附表
投资估算表、资金筹措表、总成本费用估算表、销售收入及税金估算表、损益表、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敏感性分析表(对延续登记矿山只要求附前5个表)。
延续登记矿山只要求做到损益计算,但应给出投资利润率和投资利税率。
16.开发利用方案简介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6.1开发利用方案简介
16.1.1地质资源利用情况
批准备案的资源储量,品位,储量级别,利用系数,保安矿柱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矿量),采矿回采率,贫化率,采出矿量,采出矿石品位,矿山综合回采率。
16.1.2建设规模、服务年限及最终产品;
16.1.3开采方式;
16.1.4开拓运输方案;
16.1.5采矿方法及主要技术指标;
16.1.6选矿工艺流程及主要技术指标。
16.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附图:
1.矿区地形地质图并附图切剖面(比例尺1:
2000~1:
5000)
2.矿区总平面图
在矿区地形地质图的基础上,标示出矿区范围、坑口位置、工业场地位置、废石场地位置、尾矿库、选厂位置、地下开采的地表移动范围、露天开采警戒线范围、爆破影响范围、主要运输线路,列出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矿区面积及开采深度。
3.开拓系统纵投影图、横剖面图或工程复合图。
4.露天开采终了平面图。
5.采矿方法标准图。
注:
所有附图仍用计算机制图比例表示,插图可用线比例尺标准。
附图应有图列、责任表(应有有关人员签名,并盖编制单位发图专用章)。
附件:
1.《矿区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附封面、审查时带报告全文)。
2.《矿区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的评审意见书。
3.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区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的评审意见书的备案(登记)证明。
4.采矿许可证副本(或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5.采矿区变更的有关文件。
6.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委托书(应有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7.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大、中型矿山及新建小型矿山必须附资质证书,小型延续登记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可由省国土资源厅认定具有设计能力的单位进行编写。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方案审查的通知
【业务分类】:
地矿
【发文文号】:
国土资发[1999]98号
【颁布部门】:
xx国土资源部
【颁布日期】:
1999-4-19
【施行日期】:
1999-4-19
【时效性】:
【正文】:
国土资发[199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资源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期的管理,部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以下分别简称《编写内容》和《审查大纲》),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级地矿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采矿权申请时,必须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保证开发利用方案编写的规范化和审查工作的质量,严格把好资源利用的源头关,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能够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国民经济建设发挥出最大的资源效益。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后,凡新建矿山申请采矿权时,申请人必须按《编写内容》的要求编报开发利用方案,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必须按《审查大纲》的要求对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其作为采矿权授予中必经的、重要的程序,纳入采矿权审批的内部管理责任制中。
开发利用方案若包括在矿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设计之中,不应影响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对开发利用方案的专门审查。
二、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中加强此项工作,审查工作可委托给有一定技术力量的机构或有设计资格的单位代为组织,由其聘请熟悉地矿行政管理、熟悉地矿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经验的地质、采矿、选矿等方面专家承担具体的审查论证工作。
三、承担审查工作的机构对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书面审查意见(附:
参加审查的专家名单,并由本人签字)。
审查意见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审定。
审查不合格或经限期修改仍不合格的开发利用方案,登记管理机关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
四、受聘审查的机构未按审查大纲内容进行审查的,应由登记管理机关提出重审或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复审。
有三次以上重审或复审记录的机构,不应再承担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工作。
各级地矿主管部门对在审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的专家和机构,一经发现即取消审查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国土资源部
一九九九的四月十九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
一、概述
(一)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应说明矿山现状、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一)该矿产在国内外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外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二)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外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