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管理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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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管理奖惩制度
、服务区管理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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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罚目的
实行奖罚目的是督促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制度,更好地执行服务区巡查考核机制、有计划地做好各项工作,实现各项工作目标;评价各部门和各服务区的业绩,促进服务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全体人员工作责任感和竞争意识,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奖罚原则
奖罚原则应以日常巡查和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巡查办法、巡查标准为准绳,与上级单位巡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施行,坚持“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合理化、规范化、效率化”的原则。
三、奖罚的范围、方法、标准、特殊事项说明
1、奖罚范围
奖罚范围为中心主任、中心分管领导、服务区经理、副经理、各部门经理、主管及各部门员工。
2、奖罚方法
(1)服务区汇总统计值班经理层级对各岗位的考评得分,作为服务区一般员工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各岗位绩效工资将按照岗位月单项得分发放,得分多少即发放相应绩效工资,即:
实发绩效工资=岗位单项月得分×所对应岗位分值;
①关于保洁队长绩效工资计算。
由于服务区保洁岗位细分为大厅、广场、公共卫生间三个岗位,各区保洁队长所在岗位不同,岗位分值也不相同。
因此各区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保洁队长绩效工资:
实发绩效工资=所在岗位单项月得分×全额绩效工资/所在岗位总分
②对委托专业保安公司和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保安、保洁岗位,也按照本制度进行考核和奖惩。
(2)管理中心每月统计本级考评分数,作为服务区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服务区一般管理人员按照各部门所管岗位单项月得分总和发放绩效工资,即:
实发绩效工资=所管部门各岗位单项月得分之和×所对应岗位分值。
服务区经理副经理按照服务区月综合得分发放绩效工资,即:
实发绩效工资=服务区月综合得分×所对应岗位分值。
(3)管理处根据经营科(服务区管理单位)、督察组巡查日志记录结果,分别计算各服务区综合得分和岗位单项得分,按月、季度对服务区及所属管理中心两项得分进行排名,作为奖惩依据。
奖罚标准详见月、季度奖罚标准。
(4)未按时巡查的部门经理、主管、服务区值班经理、管理中心巡查人员、服务区管理单位巡查人员,每次罚款50元。
3、月、季度奖罚标准
服务区月综合得分排名奖罚标准:
(1)凡服务区月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奖励该服务区5000元,奖金分配比例为:
经理10%,副经理(2人)各8%,管理人员24%;一般员工50%,由服务区经理按各部门各岗位月平均得分所占总得分比例相应分配奖金,并将分配情况上报管理处经营科备案;奖励所属管理中心1000元,管理中心将该项奖金分配情况报管理处经营科备案。
(2)凡服务区月综合得分排名倒数第一的,该服务区相关人员写出个人检查,罚款2500元,罚款分配比例为:
经理10%,副经理(2人)各8%,管理人员24%;一般员工50%,由服务区经理按各部门各岗位月平均失分所占总失分比例将罚款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并将罚款分配情况上报管理处经营科备案;处罚所属管理中心500元,管理中心将该项罚款分配情况报管理处经营科备案。
月岗位单项得分排名奖罚标准:
(1)凡岗位单项月得分排名第一的,该岗位所有人员,每人奖励100元,所属服务区部门经理、主管各奖励200元,服务区主管经理奖励300元;
(2)凡岗位单项月得分排名倒数第一的,该岗位所有员工写出个人检查,每人罚款50元,岗位所属服务区部门经理、主管写出个人检查,各罚款100元,服务区主管经理写出个人检查,罚款150元。
服务区季度综合得分排名奖罚标准:
(1)凡服务区季度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奖励该服务区10000元,奖金分配比例为:
经理10%,副经理(2人)各8%,管理人员24%;一般员工50%,由服务区经理按各部门各岗位季度平均得分所占总得分比例相应分配奖金,并将分配情况上报管理处经营科备案;奖励所属管理中心2000元,管理中心将该项奖金分配情况报管理处经营科备案。
(2)凡服务区季度综合得分排名倒数第一的,该服务区相关人员写出个人检查,罚款5000元,罚款分配比例为:
经理10%,副经理(2人)各8%,管理人员24%;一般员工50%,由服务区经理按各部门各岗位季度平均失分所占总失分比例将罚款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并将罚款分配情况上报管理处经营科备案,对服务区经理进行诫勉谈话;处罚所属管理中心1000元,管理中心将该项罚款分配情况报管理处经营科备案。
岗位单项季度得分排名奖罚标准:
(1)凡岗位单项季度得分排名第一的,该岗位所有人员,每人奖励200元,所属服务区部门经理、主管各奖励400元,服务区主管经理奖励600元;
(2)凡岗位单项季度得分排名倒数第一的,该岗位所有员工写出个人检查,每人罚款100元,岗位主要责任人予以辞退,所属服务区部门经理、主管写出个人检查,在管理处通报批评,并各罚款200元,服务区主管经理写出个人检查,对主管经理进行诫勉谈话,并罚款300元。
连续两季度服务区综合得分排名奖罚标准:
(1)凡服务区综合得分连续两个季度排名第一的,对该服务区奖励20000元,并对服务区通报表彰。
奖金分配比例为:
经理10%,副经理(2人)各8%,管理人员24%;一般员工50%,由服务区经理按各部门各岗位得分所占总得分比例相应分配奖金,并将分配情况上报管理处经营科备案;奖励所属管理中心3000元,管理中心将该项奖金分配情况报管理处经营科备案。
(2)凡服务区综合得分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取消该服务区年终评先资格,并处罚款10000元。
罚款分配比例为:
经理10%,副经理(2人)各8%,管理人员24%;一般员工50%,由服务区经理按各部门各岗位失分所占总失分比例相应分配罚款,并将罚款分配情况上报备案,负主要责任的员工、部门经理、主管予以辞退,服务区经理、副经理给予免职;处罚所属管理中心1500元,管理中心将该项罚款分配情况报管理处经营科备案,管理中心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取消年终评先评奖资格。
连续两个季度岗位单项得分排名奖罚标准:
(1)凡岗位单项得分连续两个季度排名第一的,岗位所有人奖励400元,所属服务区部门经理、主管各奖励800元,服务区主管经理奖励1200元;
(2)凡岗位单项得分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岗位所有人写出个人检查,并每人罚款200元,负主要责任的员工,部门经理、主管予以辞退,服务区主管经理降职并处罚款600元。
4、特殊事项说明
(1)在每月、每季度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岗位和服务区,如得分不能达到总分的90%,不发放奖金;
(2)在每月、每季度评比中获得倒数第一名的岗位和服务区,如得分达到总分的90%,只通报批评,但不罚款;
(3)连续两个季度服务区综合评比或岗位单项评比中获得倒数第一名服务区或岗位,无论得分是否达到总分的90%,仍按奖罚标准进行处罚;
(4)若在考评月度内获得荣誉及通报表扬的,将酌情每次加2-20分(同类奖励不重复计算,取其高),凡被交通部通报表扬的,当月综合得分加20分;凡被交通厅通报表扬的,当月综合得分加10分;凡被厅高管局或收费还贷中心通报表扬的,当月综合得分加5分;凡被少新管理处通报表扬的,当月综合得分加3分;凡得到群众感谢并获得锦旗的,当月综合得分加2分;月平均日营业额超过一万元的服务区,当月综合得分加2分。
(5)若在考评月度内受到厅高管局或收费还贷中心批评的,当月综合得分扣5分;受到少新管理处批评的,当月综合得分扣3分;受到顾客有效投诉的,当月综合得分扣2分。
(同类处罚不重复计算,取其高)
若在考评季度内发生以下情况,该季度内所涉及的各项奖励事项全部取消,并追究管理中心及服务区相关责任人经济、行政甚至法律责任:
①受到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组织曝光经查属实的或受到厅领导及省、部级领导点名批评的;
②服务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食物中毒、爆炸、车祸、重大刑事、民事案件等造成重大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罚款上缴
被处罚服务区在接到通报后,必须在一周内将罚款上交至管理处财务科。
五、本制度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