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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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汇总
设备条线通用考核规定
一、一般性热停工时考核:
1、由设备原因造成的热停工,按2元/分考核责任人。
2、由生产原因造成的设备热停,只考核生产班。
3、无热停工的设备故障,考核白班点检员10元/次,考
核值班工程师20元/次。
4、能处理的设备故障无故拖延或喊其他人的,考核责任
人50元/次,热停时视情节一并考核。
二、备件考核:
1、备件计划不按时完成的,考核责任人20元/次。
2、无计划的急件计划按50元/次考核责任人。
3、由于备件质量问题返修的,是责任性问题考核相应点检员100元,备件管理员和设备组专职工程师各50元。
4、由于备件跟不上,造成停产小于2小时,视情节考核责任班组或备件管理员100元/次,大于2小时,开事故分析会处理。
三、检修、抢修考核:
1、检修后,对十三冶的考核按《十三冶考核制度》执行。
2、每次检修过的设备(包括年修、月修、周修),在其
使用的第一个生产周期(一个班)内发生故障而返修,
考核跟班条线工程师50~100元/次;常日班点检员、
条线作业长各考核100元/次;如果情节严重的,开事
故分析会对责任人和作业长做出处理。
3、每次检修过的设备,如在保质期内发生设备热停而返
修,按3元/分考核责任人,如果情节严重的,开事故
分析会对责任人和作业长做出处理。
4、检修拖延时间,按2元/分考核责任人;30分钟以上
的,作业长挂钩考核50元;情节严重的,开事故分
析会对责任人和作业长做出处理。
5、抢修拖延时间,对十三冶考核按《十三冶考核制度》
执行,对点检员或值班工程师考核按超过计划检修时
间3元/分进行考检。
情节严重的,开事故分析会对责
任人和作业长做出处理。
四、车间照明管理规定:
1、照明由生产班根据天气情况掌握开关,在可见度符合
生产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关灯。
2、料场照明由料场管理,车间照明由生产班跟班电工管理。
3、所有照明开关由常日班设备及时检修、维护,符合安全和操作方便要求。
4、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考核责任人100元/次,由分厂生技组及安全员监督考核。
五、其它:
1、软件管理工作不合格项按10元/次考核责任人,漏做或
不做按20元/项考核责任人。
2、不完成指令性工作考核责任人100元/次,造成严重后
果的视情节轻重另作处理。
3、点检员在现场不带工具包考核责任人20元/次。
4、对交接班记录不全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5、对不严格执行分厂各项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扣
责任人50元/次;对造成后果者,开事故分析会做出处
理。
6、凡是更换外出修理电机必须有事故分析单并说明原因
附有报告且报主管厂长签字认可,违者按设备总额
50%赔赏。
设备值班工程师交接班制度
设备值班工程师分专业现场进行交接班工作:
1.当班值班工程师在交班前全面检查现场,并对当班出现的设备问题及处理措施如实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写明,包括故障现象及可能的原因、发生和处理的时间措施、是否热停、消耗的备件以及遗留的问题等。
交接班记录本分专业区域存放于指定地点。
发现弄虚作假和不记、漏记等一次处罚50元。
2.接班值班工程师参加完班组的班前会后,至现场与上班的值班工程师进行分专业对口交接,接班人员全面了解上一班的设备运行状态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交班时遇电炉送电、出钢、及连铸开浇、快换中间包,当班、接班值班工程师在关键现场共同进行监护和交接。
如果由于交班不清影响生产,一次处罚50元。
3.如果在交班时设备故障仍未处理好,当班值班工程师必须向接班值班工程师讲明故障经过及处理方法并与接班工程师一起将问题解决后方可下班,违反一次罚款50元。
4.值班工程师参加班组的班前会和班组建设会。
除了在电炉送电、出钢、及连铸开浇、快换中间包和处理紧急事故外,白班值班工程师参加分厂的班前会和班后会;夜班值班工程师参加分厂的班后会,并如实汇报当班的设备运行状态,对不参加者或知情不报、谎报者一次处罚50元。
2004年特炼分厂对十三冶检修人员
及检修工作的考核规定
为加强炼钢分厂设备维修工程项目管理,保证维修质量,提高维修效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满足2004年年产95万吨钢的生产要求,根据兴澄公司与十三冶签定的2004年度维修合同(BS,2003,968设备维修工程合同中),在2003年对十三冶考核规定的基础上制订如下考核规定:
一、总则:
1、凡是为炼钢分厂设备服务的全体十三冶管理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分厂的各项管理制度,我方具有不可剥夺的考核权,考核其罚款额每月结算一次,月结月清。
2、十三冶检修队伍应确保稳定、技术素质及技术人员搭配应满足炼钢生产需要及我方提出的要求,因人员技术水平低,责任性差不符合我方条件,我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分厂有权对十三冶工程部出处罚通知单进行处罚。
3、十三冶人员调整:
普通员工需经过炼钢设备作业长同意确认,班组长需通过分厂领导同意,主要骨干需经过厂长同意,违反规定按情节处罚3000—6000元。
4、十三冶应与我方点检员一起开班前会,主要技术骨干应每日参加分厂的班前班后会。
5、十三冶有权也有义务为我方生产及设备维护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提高设备的作业率。
6、十三冶除了承担必须的日常维修、定修及年修外,还必须积极参与设备的日常点检保养工作。
二、具体细则:
1、十三冶全体人员须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制度,如违章者按公司《安全保卫、劳动纪律检考规定》XC—18—2002进行处罚。
2、十三冶检修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如违章者按公司《安全保卫、劳动纪律检考规定》XC—18—2002进行处罚。
3、被查到维修人员溜岗,串岗,睡岗按公司《安全保卫、劳动纪律检考规定》XC—18—2002进行处罚。
4、杜绝恶性、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如违章者按公司《事故处理规定》XC—20—2002进行处罚。
5、十三冶必须按甲方要求派人参加分厂的设备事故分析会,每发现一次不参加会议扣200元。
三、班维护及抢修:
(1)、按我方要求安排当班维修人员,若发现一次人员不足,扣罚800元/次。
(2)、更换调整当班维修人员需提前向甲方设备室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同意方可调整,否则发现一次扣罚200元/次。
(3)、抢修:
不按规定时间抢修结束,扣800元/次。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立即报告当班作业长及当班最高领导,确定抢修方案立即组织抢修。
在抢修中消极怠工或不听指挥违章作业者,视情节轻重按不低于100元/人.次进行考核。
四、年修及定修:
应按检修计划及检修时间安排检修人员,年修应提前5天确定检修方案及施工网络报分厂设备室,共同决定检修进度。
(1)、定修项目完成率:
定修项目完成率达100%(我方原因除外),每降低1%,处罚1500元,依此类推。
定修前确定的重点项目,未完成的每项罚1500元;
(2)、每次定修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检修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拖延0.5小时扣罚检修单位1000元,对于年修每拖延1天扣罚10000元。
。
(3)、检修质量:
确保定修项目在保证期内不发生重复性故障,若发生故障,生产中断0.5小时考核500元,依次递增。
另外一次性考核1500元。
达到5次,取消该项所得分(20分即28800元)。
不执行三方会签,每项扣800元。
五、月度备件费用:
分厂按11元/吨.坯进行考核,十三冶班组按炼钢分厂各班组每月领用费用同等进行考核,1.超按1%处罚责任班组;2.以上领用中有大件(单件领用超过10万元)的可逐月分摊考核。
六、设备保洁及其它:
十三冶应确保保洁区的设备清洁及卫生达标,在保洁区每周检查未达到要求,扣罚500元/次。
以后发现加倍处罚。
七、设备热停时:
(1)、应确保设备作业率达98.52%,每下降0.1%,扣罚1500元,依此类推(我方生产原因造成的停机时间扣除统计)。
八、上述考核,自2004年2月1日起执行,每月25日分厂汇总签署意见报装备部统一实施考核。
炼钢分厂
2004-1-26
设备检修定额考核管理规定
炼钢分厂设备维修更换时间定额明细
电炉:
更换上下炉壳8小时
更换小炉盖1小时
更换大炉盖8小时
更换炉门框2小时
拆装EBT1.5小时
更换200以上旋转接头或软管2.5小时/个
更换电炉加料管或底座3小时/个
更换电炉水冷块3小时/块
更换顶电极、底电极水冷电缆4小时/根
更换精炼炉炉盖8小时
更换加料管4小时
更换金属软管或接头2小时
换VD小炉盖2小时
更换易熔塞1.5小时
VD1#、2#泵3小时/台
精炼炉钢包车走轮组装更换8小时/只
电炉出钢平车走轮组装更换12小时/只
电炉出钢平车电机更换4小时/只
料篮车走轮组装更换8小时/只
料篮车电机更换8小时/只
上料皮带更换胶接10小时/条
上料电动滚筒更换1.5小时
5#皮带液力偶合器更换2小时
除尘输恢链调整更换6小时
电炉倾动缸20小时/只
电炉旋转缸6小时/只电炉炉盖提升缸4小时/只
VD炉同步马达4小时/只
240t、180t行车主电机更换5小时
240t、180t抱闸更换3小时
240t主起升钢丝绳更换10小时
180t主起升钢丝绳更换14小时
240t、180t走轮更换12小时/只
75T、32T、16T走轮更换4小时/只
料场行车钢丝绳更换2小时/根
料场行车走轮更换3小时/只
连铸:
换结晶器20分/个
换扇形段30分/个
换结晶器金属软管90分/根
换拉矫机4小时/台
换滚道链条20分/根
处理移钢机链条1小时/根
换升降滚道轴承座2小时/流
换火切机4小时/台
换火切机枪30分/台
火切机胶管60分/根
换编码器1小时/只
处理未拉下的起步拉漏2小时/流
更换末端电磁搅拌2.5小时/台
更换排蒸风机叶轮3小时/台
更换烘烤器风机1.5小时/台大包提升缸 6小时/只大包提升同步马达 16小时/只
冷床提升缸 6小时/只
拉矫机油缸(A、B辊) 3小时/
电仪:
更换炉底仪表拆接线3小时
出钢车更换传感器6小时/次
检修测温枪30分/根
料篮车更换传感器1小时/只
连铸中包更换传感器3小时/只
连铸大包车更换传感器16小时
连铸更换接收器标定1小时/只
连铸大包称重标定0.5小时
出钢车称重标定0.5小时
料篮车称重标定1小时
一.行车区域:
1.主令更换(大、小车)30分钟
2.主令更换(起升、附起升)30分钟
3.中间继电器更换30分钟
4.CJ-20、100A、160、250A、400A60分钟
5.真空开关更换160、250A、400A、630A、90分钟
6.涡流控制器更换120分钟
7.电阻箱更换(1箱)40分钟
8.空气开关更换50分钟
9.吸盘电缆更换90分钟
10.按钮更换20分钟
二.连铸区域
1.中包车抱闸90分钟
2.中包车塞棒电缆更换20分钟
3.中包车电机更换4小时
4.电磁搅拌线圈更换3小时
5.拉矫机抱闸更换90分钟
6.拉矫机、编码器更换60分钟
7.打号机、编码器更换150分
8.滑环更换36小时
9.横移编码器更换60分钟
10.电磁搅拌IGBT更换8小时
11.拉矫机变频器更换3小时
12.振动台变频器更换6小时
13.烘烤风机电机更换3小时
三.电炉区域
1.料篮车抱闸线圈更换30分钟
2.料篮车电机更换60分钟
3.料篮车电缆拉断处理100分钟
4.电炉、真空断路器、真空包更换200分钟
5.电炉、真空断路器、储能电机更换120分钟
6.炼钢变电所低压柜更换60分钟/个
7.钢包车抱闸线圈更换30分钟
8.钢包车、电缆烧坏处理360分钟
9.精电炉、真空断路器、真空包更换200分钟
10.精电炉、真空断路器、储能电机更换120分钟
11.精电炉喂丝机电机更换120分钟
12.VD炉罐盖车行走电机更换120分钟
13.放大器电源更换240分钟
14.整流控制柜电源更换120分钟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员的职责:
1.组织各专业进行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
2.对所属固定资产维护保管的检查和监督。
3.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
4.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异动、估价、盈亏、停用、报废、封存等日常管理工作及定期检查。
5.编制各专业的固定资产统计报表。
6.申报及审核零星固定资产年度申请计划。
7.各类机、电、仪、计算机等固定资产的点检管理、状态管理、和维修管理。
8.固定资产实物保管工作并进行定期盘点。
9.向装备部及专业归口单位提供本部门固定资产增减、异动、
报废、购置信息。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和异动
1.新增固定资产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各专业必须在规定
的时间内(一般45天)提交竣工图和有关技术资料到分厂设备管理室,由装备部进行验收合格后分厂固定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及卡片,凭设备验收单到仓库办理入库及领用手续,并记录固定资产分类台账,同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实行日常管理。
2.固定资产对外调拨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签发批示后,由装备部填写的固定资产外部转移单才能办理转移。
3.固定资产闲置处理必须向装备部提出闲置处理申请,由装备部统一管理统一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4.固定资产不得外借。
5.固定资产停用、封存、闲置必须报装备部批准,并保持其完好状态,严禁挪用拆套。
分厂各专业必须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6.固定资产的报废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批,不得自行处
置。
7.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由装备部组织分厂各专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并做好盘点报表。
固定资产原值按规定计价入帐后,不得任意变更其价值。
如变更必须按公司规定变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变更。
8.固定资产折旧按公司规定计算提取。
炼钢分厂备件及外加工件(修理件)管理细则
一.月度备件、材料计划编制管理
1.月度备件、材料预算时间:
各作业区点检员在每月的27日至下月的5日前做好预算计划交作业长预审,预审后交备件管理员汇总,计划预审后按公司要求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送分厂专业工程师审核,点检员送审时间为每月10日前。
2.每月11日至13日各专业工程师按专业类别分工审核并送分厂厂长审核批准。
3.分厂在每月15日完成备件、材料计划的审核工作。
4.点检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紧急需求,可提出紧急采购计划,紧急采购计划由点检员、作业长书面申请报分厂一把手批准,由备件管理员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
分厂设备组考核点检员50元/次。
5.未按时完成时间节点,影响计划编制,分厂设备管理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严重影响计算机工作的由分厂进行处罚。
6.点检员、作业长、专业工程师对计划编制的正确性负责,备件管理员负管理责任。
7.对没有采购计划造成的设备热停工或设备事故,由作业长、点检员负责,并按分厂热停工及事故考核办法执行。
二.年修备件、材料计划编制管理
1.年修备件、材料预算时间:
每年二次,各作业区点检员在每年的2月15日到3月15日之间及8月15日到9月15日之间编制。
2.年修计划申报程序同月度计划申报程序。
责任、考核亦参照月度计划程序考核。
三.年修、月度备件、材料计划书编制要求
1.点检员、作业长编制计划时应合理给出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生产厂商。
2.对于国外备件,点检员、作业长应考虑采购周期较长,提前统一编制采购计划书由分厂审核后申报主管批准。
申报时间:
每年2月15日,6月15日,10月15日三次,其他月份不予受理。
由于责任性原因造成备件脱节,分厂设备管理组考核点检员50元/次,影响生产的分厂按规定进行考核。
3.备件计划书编制按分厂统一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不得随意使用其他格式填写报批,计划书报作业长预审后交备件管理员存档。
未按要求编制计划书分厂设备管理组考核点检员50元/次。
四.备件、材料领用管理
1.备件、材料领用必须计算机录入领用申请单,由专业工程师审核、分厂厂长审核批准才能领用。
2.重要设备的备件领用后必须填写好备件质量跟踪表。
3.领用的备件、材料必须登记台账,做好使用记录,每月由设备室不定期进行检查。
4.每月的计划备件、材料必须全额领用不得压库。
5.考核措施:
每月25日对各作业区领用费用统计,按分厂考核指标进行奖罚。
由于责任性原因造成备件积压超资,分厂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五.机旁备件的管理
1.每月领用备件、材料必须录入计算机,并按分厂统一格式做好台账,以备每月盘点。
2.备件必须按规定存放,作业区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备件标签卡,标签卡应写明备件的相关信息,如型号、图号、使用设备名称、备件管理号、最小库存量,做到账、卡、物统一,数量相等。
3.每天使用备件的数量由值班工程师及点检员进行登记,作业长对记录每天进行核查。
4.每月26日分厂组织各专业工程师、作业长进行一次盘点,由作业长做好盘点报表报设备组存档。
5.备件更换使用,按分厂有关定期更换制度进行。
6.对生产影响较大的备件必须填写分厂统一格式的备件质量跟踪卡,反馈备件质量信息。
7.重复修理利用的机旁备件应做好备件维修质量跟踪,填写分厂统一格式的备件维修质量跟踪卡,反馈备件维修质量信息。
8.考核办法:
以上各条未能实施完成,分厂设备管理组考核作业区300元。
六.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
1.贵重有色金属、废旧不锈钢金属软管、电缆线必须回收,并返库存放,不得现场随意乱放。
2.因生产原因暂不使用时间较长的贵重有色金属必须专人保管存放,以免掉失。
3.结晶器铜板、底电极铜棒、钢包耳铜轴瓦、喷觜等回收应登记回收台账。
4.考核办法:
以上各条未能实施完成,造成贵重物资掉失,分厂设备管理组考核作业区300元并挂钩设备管理员100元。
七.物资出门外借管理
1.作业区物资需外协修理加工,必须由作业长提前1天向物资管理员书面申请,按分厂统一格式填写申请单,写清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
2、物资返回,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注销申请单,未进行注
销的分厂设备管理组考核申请人100元/次。
3、由物资管理员填写物资出门申请单报分厂一把手签
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出门证,并有物资管理员监装外
出。
4、物资管理员在物资返回验收后应立即在出门证副联上注销日期返回主管部门。
5、所有需外借物资必须由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分厂无权办理。
擅自外借物资由责任人自负,并按分厂规定考核责任人。
八.委外易损加工件验收管理
1.生产易损加工件由点检员按计划提出送货,并填写分厂统一格式的送货申请单,物资管理员根据申请单内容向外协单位提出送货。
2.备件物资到场后由物资管理员组织专业工程师、作业长进行验收,并由分厂指定的物资管理员验收签字方才有效。
九.委外加工急件(含修理件)管理
1.委外加工急件,由作业长填写分厂统一格式的委外加工急件申请单,并补做计划书。
遗忘计划书按50元/次考核责任人。
2.水冷电缆、15kw以上电机修理必须附有申请报告说明损坏原因,如没有分析原因,则赔偿修理费的50%。
3.备件管理员根据作业长的急件加工申请单填写委外加工急件委托单,由分厂主管厂长签字后联系外协单位实施。
4.擅自委托外协单位加工急件,按分厂有关规定处罚。
5.结算日为每月25日前根据委托单、合同书、送货单(修理件附上发票)由分厂厂长签字认可,以成本支出。
十.考核管理
1.考核细则按分厂规定进行。
2.考核由分厂设备管理组出具考核单,分厂考核管理组实施考核并存档。
行车管理制度
(一)、行车编号管理;对炼钢分厂使用的行车进行编号:
01#:
BC垮17.5t+17.5t行车
02#:
CD垮75t行车
03#:
CD垮16t行车
04#:
DE垮75t行车
05#:
DE垮180t行车
06#:
EF垮10t单臂吊
07#:
FG垮240t行车
08#:
FG垮80t行车
09#:
新增BC垮20t+20t行车
10#:
料场南10t行车
11#:
料场南15t行车
12#:
料场北10t行车
13#:
料场北15t行车
(二)、行车管理细则
1.行车点检员每天上午必须上行车按要求进行点检,时间不小于3小时,否则按50元/次考核.
2.对于05#及07#两台重点行车每天必须全部检查一次,其他行车按计划点检,违反规定按50元/次考核.
3.对于05#及07#两台重点行车每次周修或超过8小时的定修必须安排清灰、检查、紧固等常规检修项目.
4.对于行车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做到齐全可靠,分厂检查一次不合格项按50元/次考核点检员.由于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引起的后果将严肃追究点检员操作工责任.
5.行车设备防护必须齐全、完整,可靠如电阻箱外罩、传动轴外套桥架盖板等,如有缺损,分厂检查发现一处考核点检员50元/次.
6.点检员要监督好起重驾驶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十不吊:
即物件超负荷不吊;指挥不明不吊;行车吊挂重物进行加工不吊;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工件上站人不吊;钢水包过满不吊.分厂发现一次违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7.所有行车严禁带病运行.否则考核责任人操作工50元/次,引起后果的开事故分析会另行处理。
8.每台行车每年必须进行安全部门的年检,不符合要求必须整改,有关单位确认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帖好年检合格证
技改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的补充规定
技改工程是提高公司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产品在国内外竞争能力的最根本途径。
为使技改工程设备尽快发挥作用,加速实现项目预期效果,搞好设备管理工作极为重要。
现就公司技改工程在交工验收前分厂设备室需要完成的几项设备管理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
1.对新增设备建立设备档案;
2.按设备编号办法进行设备编号,完成6位码和12位码的编号工作;
3.按设备评价标准逐台进行评价分级,评定设备等级;
4.编制所增设备的四项维修标准即维修技术标准、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作业标准;
5.按照公司的编码规则:
完成计算机XC-MIS系统的排列加以增补。
6.设备室相关专业工程师要完成技改设备的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
7.针对新增设备的功能及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8.由项目责任人完成上述材料汇总、送审,并由分厂、公司两级档案管理员归档;
9.施工单位交工资料必须齐全,非标件图纸必须齐全。
以上九项工作,由分厂设备室按设备管理制度组织
编制,并报装备部有关主管工程师审核通过,并作为
技改工程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如发生因技改工程项
目交工验收的基础管理工作未全部结束而直接影响技
改项目设备正常验收的,每拖期一天,罚款50元/天,
累计累扣。
对不完成项,考核20元/项。
关键设备的管理制度(修订版)
第一条:
目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