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精品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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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精品教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建立。

全国上下、政府各级对安全十分重视,但是近年来安全重特大事故频发,分析其原因,尽管客观是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施工队伍的变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凸现,但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公众的安全技能缺乏、安全意识缺失也有很大关系。

因此,提高职工安全技能和全民安全意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需要。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职工安全技能和全民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安全管理队伍的重要手段。

一、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五十条规定: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2004年,又出台了国家安监局第20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2006年,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发布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二、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定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5)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6)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7)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通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8)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9)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0)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1)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钉子要及时拔除。

(12)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3)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14)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探头板。

(15)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症、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检检查一次。

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人员

(1)参加施工的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3)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2、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警示装置。

上述装置的调试及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新机(进口机械设备按原厂说明书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做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机械设备冬季使用,应按机械设备冬季使用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学员必须在师傅指导下进行操作。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7)对于违反本规程的指挥调度,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8)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隧道、跨线桥的通行净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9)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10)下挖工程,施工作业区域内有地下电缆、光缆及其它管线时,应查明位置与走向,用明显记号标示,严禁在离上述管线2m距离以内作业。

施工前,应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取得配合,方可施工。

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或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1)配合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工作。

如需进入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内时,必须停止机械设备回转并可靠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密切联系。

(12)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机械设备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3)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14)在有碍机械设备安全及人身健康的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操作人员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具。

(15)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经公安消防部门检定合格的消防用品。

(16)机械设备应按《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17)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8)工作前的检查制度

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好。

安全机构是否正常可靠。

操纵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油温、水温是否已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19)工作中的观察制度

指示仪表、指示灯有无异常。

工作机构、操纵机构有无异常。

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工作技术要求。

(20)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按照保修规范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例保作业。

做好次日或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3、电工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电荷接电,并禁止带点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触摸拉接螺孔。

(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

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

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9)电器材料或设备需要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10)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担任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11)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固定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

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

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12)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

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1/8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3)登岸草错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

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

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

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4)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

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

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5)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

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向紧线时,反方向设施临时拉线。

(16)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17)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

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托干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转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

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18)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警示牌。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处分别验电。

验电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

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25的多股软裸铜导线和专用线夹。

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19)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

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1)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

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2)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

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23)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4、电焊工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这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2)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在于30米。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5)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6)把线、时线,禁止与钢丝织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7)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8)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9)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热板。

所有接地(零)不得串联接人接地体或零线干线。

(10)镀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销镀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产将粉尘及时排除。

(11)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应不大于36伏。

(12)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更换场地移动把线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3)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4)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设备应维修保养,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5)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施焊。

(16)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17)电焊时应按现场防火制度申请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

5、模板工操作规程

(1)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设独立粱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4)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5)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予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6)模板支撑不得使用不同型号的钢管及弯曲、破裂的钢管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件。

基础要平整坚实,并加垫木,立杆,横杆、步距按设计规定,严禁随意增大。

(7)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8)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工作平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不得站在柱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9)下层模板结构的强度,要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能进行。

否则下层模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同时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10)墙模板在未装对拉片前,板面要向倾斜一定的角度,并支撑牢固。

预防倒塌。

(11)施工高处作业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等有关安全要求,执行“高处作业”和“临时用电”内的有关的条文。

6、钢筋工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

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

  

(2)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

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4)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锁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

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5)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套。

女工应戴工作帽,将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6)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7)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

  (8)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

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钢筋绑扎安装

  

(1)在高处(2m或2m以上)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内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绑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

无脚手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站在满铺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4)绑扎基础钢筋,应设钢筋支架或马凳,深基础或夜间施工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

  (5)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至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6)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

/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钢筋机械

  

(1)使用钢筋除锈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检查钢丝刷的固定螺栓有无松动,传动部分润滑和封闭式防护罩及除尘设备等完好情况。

  2)操作人员必须束紧袖口,戴防尘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镜。

  3)严禁将弯钩成型的钢筋上机除锈。

弯度过大的钢筋宜在基本调直后除锈。

  4)操作时应将钢筋放平,手握紧,侧身送料,严禁在除锈机正面站人。

整根长钢筋除锈应由两人配合操作,互相呼应。

  

(2)用钢筋调直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调直机安装必须平稳,料架料槽应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线。

电机必须设可靠接零保护。

  2)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调直块及速度。

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应低速进行。

  3)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

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严禁戴手套操作。

  4)喂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通过钢管再送入调直机前端的导孔内。

当钢筋穿入后,手与压辊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5)机械上不准搁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动落入机体。

  6)盘钢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

  7)已调直的钢筋,必须按规格、根数分成小捆,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

  (3)使用钢筋切断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手扳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刀刃间隙,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

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3)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15cm.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4)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

  (4)使用钢筋弯曲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4)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5)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6)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弯曲好的钢筋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5)使用钢筋冷拉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据冷拉钢筋的直径选择卷扬机。

卷扬机出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

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冷拉中线不得少于5m.

  2)冷拉场地两端地锚以外应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挡板及警告标志,严禁非生产人员在冷拉线两端停留,跨越或触动冷拉钢筋。

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离开冷拉钢筋2m以外。

  3)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必须与滑轮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或设专人指挥。

配重框提起的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

配重架四周应设栏杆及警告标志。

  4)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是否完好,滑轮、拖拉小跑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应齐全牢靠。

确认后方可操作。

  5)每班冷拉完毕,必须将钢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乱压和单头挑出,未拉盘筋的引头应盘住,机具拉力部分均应放松。

  6)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

维修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6)使用钢筋对焊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焊机应有可靠的接零保护。

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3m,并应接在不同的相线上,有各自的控制开关。

  2)作业前应进行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必须牢固,气、液压系统应无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应定期磨光断路器上的接触点、电极,定期紧固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

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摄氏度。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焊接时必须防止火花烫伤其他人员。

在现场焊接竖向柱钢筋时,焊接后应确保焊接牢固后再松开卡具,进行下道工序。

邢台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邢衡高速邢台段LJSG-16项目部

二零一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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