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篮球项目竞赛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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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篮球项目竞赛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
篮球项目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一)选拔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行业体协自行组织、广泛开展“我要上全运”选拔赛事活动(并负责资格审查)。
可由省级篮球协会、行业体协负责赛事承办等具体工作,公开选拔各单位参赛队伍。
时间:
建议7月5日前举行;
地点:
本单位范围内自行选定。
(二)决赛
中国篮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篮协)与第十四届全运会组委会及承办地相关单位组成竞赛委员会开展比赛组织工作。
时间:
另行通知(计划7月25日-9月15日期间举行);
地点:
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共11个组别)
1、篮球男子青年城市街道(社区)组
2、篮球男子青年农村乡镇组
3、篮球男子青年企事业单位组
4、篮球男子公安民警组
5、篮球男子中年组
6、篮球女子组
7、三人篮球男子城市街道(社区)组
8、三人篮球男子农村乡镇组
9、三人篮球男子企事业单位组
10、三人篮球女子组
11、三人篮球女子公安民警组
城市街道(社区)组以下简称城市组,农村乡镇组以下简称农村组,企事业单位组以下简称单位组。
三、参赛单位
以县、区(包括县级市等)、县处级单位,或县处级以下的街道、乡镇、企业、事业单位为单位组队参赛。
决赛由球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为单位报名。
报名表须加盖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体协公章。
为增进与港澳台地区的群众体育交流,可由其篮球协会在2021年7月8日前直接报名,符合相关规定后,特邀参加决赛阶段比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规程总则》(以下简称“规程总则”)有关规定。
3.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本人就职单位(落户,就职1年以上,从2020年5月1日前计算)参赛。
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从2020年5月1日前计算)为依据,就职行业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
4.专业运动员(含退役专业运动员)不能参加群众组比赛。
即参加一级以上(不含一级)等级赛事的运动员不能参赛,包括参加过可评运动健将和国际运动健将等级的赛事如国际赛事(奥运会、大运会、亚运会、世界杯、亚锦赛等)、CBA、NBL、WCBA联赛以及全运会成年组比赛等。
相关赛事目录附后,具体名单从中国篮协大数据平台查询。
5.公安民警组需提供所属单位警官证,其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参赛等工作由前卫体协负责。
6.城市组、农村组、单位组的参赛资格必须符合“规程总则”规定和补充解释。
7.所有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包含心电图)。
(二)年龄规定
运动员须年满25周岁(1996年5月1日前出生,不含5月1日,下同)。
具体规定如下:
1.男子篮球青年城市组、农村组、单位组:
25岁-39岁,1996年5月1日以前-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男子篮球公安民警组:
25岁-55岁,1996年5月1日以前-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男子篮球中年组:
40岁-55岁,1982年5月1日以前-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女子篮球组:
25岁-50岁,1996年5月1日以前-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三人篮球男子城市组、农村组、单位组:
25岁-50岁,1996年5月1日以前-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三人篮球女子组:
25岁-50岁,1996年5月1日以前-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三人篮球女子公安民警组:
25岁-50岁,1996年5月1日以前-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公示
1.选拔赛报名公示由各省级组织单位、行业体协依据相关规程决定;
2.决赛报名需在2021年5月8日前进行组别项目预报名。
正式报名(含盖章报名明细表)需在7月8日前通过中国篮协大数据平台完成。
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3.篮球(正编人员共16人)每队可以报名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运动员16名(赛前确定12名,不允许低于10名)。
三人篮球(正编人员共7人)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医1名、运动员6名(赛前确定4名,不允许低于4名)。
赛前联席会确定参赛运动员名单后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均不能更换。
4.中国篮协拟在官网和大数据平台计划于7月10日-20日期间进行决赛阶段运动员公示。
决赛参赛队伍必须是各单位选拔赛选拔出的冠军队且运动员名单原则不调换增补(仅允许篮球调换增补不超过2人,三人篮球调换增补不超过1人,且增补调换人员必须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行业体协选拔赛秩序册中其他参赛运动员,报名时注明特殊增调运动员)。
5.公示期间出现因代表资格纠纷而被取消参赛资格等情况,不允许进行增补和替换。
(四)资格审查和处罚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赛,禁止跨项跨组别参赛。
2.各选拔赛组织单位须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定,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
3.国家体育总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报名决赛的运动员参赛资格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对争议和举报的运动员进行审核。
4.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5.凡举报其他单位运动员代表资格的,须在公示有效期间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和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6.比赛期间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此外,还将根据全运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它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五、竞赛办法
(一)选拔赛阶段
按规程总则体现广泛的群众性和参与性,激发全民健身的积极性。
由各省组织单位、行业体协根据实际报名参赛球队数量和场地条件,自行决定竞赛办法,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选拔,决出参加决赛阶段的冠军球队。
(二)决赛阶段
由中国篮协商赛事组织单位,根据决赛报名球队数量和场地条件,决定竞赛办法和抽签办法,原则采用分组循环赛+交叉淘汰赛的赛制。
承办决赛的城市或地区以及第十四届全运会东道主,可直接报名一支符合有关资格规定的球队参加所承办组别的比赛。
选拔赛和决赛,如果报名参赛队伍少于五个队时,将取消该组别比赛。
如遇特殊情况,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竞赛规则:
篮球执行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及国际篮联最新规则解释,中场休息时间为10分钟。
三人篮球执行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三对三篮球规则》及规则解释,每场比赛10分钟,决赛阶段在计时钟进入7分钟和4分钟以后设置两次30秒官方暂停。
(四)篮球选拔赛比赛用球由各省级组织单位、行业体协选用符合《篮球规则》的比赛球;决赛使用全运会指定“全兴牌”比赛球(男子7号球、女子6号球)。
三人篮球使用国际篮联认证的专用球(6号球大小、7号球质量)。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规程总则和相关规定,奖励本次比赛前8名,颁发证书。
(二)决赛阶段前三名球队颁发金、银、铜牌。
(三)选拔赛有关名次和奖励由各省级组织单位、行业体协决定。
(四)中国篮协评选各赛区“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1支,每队运动员1名,裁判员3名,辅助裁判员2名。
评选方法根据《中国篮球协会竞赛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五)对所有参加决赛的运动员颁发参赛证书。
七、技术官员
(一)裁判员
选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各省级篮球协会、行业体协选派。
决赛由中国篮协提名选派。
(二)记录台工作人员
各赛区须选派二级及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记录台工作。
临场工作严格按《篮球规则》和《记录台工作手册》的规定执行,并接受临场技术代表的监督。
(三)技术统计人员
各赛区由专人组成技术统计组,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技术统计,技术统计负责人应是经中国篮协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证的人员。
八、兴奋剂和性别
按照规程总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办法规定执行。
九、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中国篮球协会竞赛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它
(一)比赛服装
每队须有两种不同颜色(其中一套为白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
按《中国篮球协会参赛运动队名称和比赛服装规范》有关规定以及《篮球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赛前联席会检查比赛服装,不合格者必须改正后方可参赛。
(二)球队名称和服装广告
按《中国篮球协会参赛运动队名称和比赛服装规范》有关规定,并遵循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经费
1.选拔赛经费由各省级组织单位、行业体协决定。
决赛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以及相关赛事承办协议执行,不足部分由各赛区自行解决。
2.参加决赛的运动队于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并交纳每人每天100元伙食费(西部地区除外)。
赛区组委会统一安排篮球每队16人、三人篮球每队7人的食宿接待,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3.技术官员报到至离会期间(技术代表提前3天报到,其他人员提前2天报到),赛区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五)保险
全体参赛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报名时各单位必须提交保险单据复印件。
(六)参赛承诺书
赛前联席会各队需提交由领队和主教练签名的“全运会群众篮球队参赛承诺书”,交纳每队一万元参赛保证金(比赛结束时退还)。
(七)违规及处罚
按《中国篮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资料
比赛结束后10天内,各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技术统计表和赛区工作总结、裁判工作总结等一套邮寄至中国篮协会员发展部存档(同时汇总电子版存档)。
(九)专题学习
各赛区赛前需安排一次全体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参加的专题学习,包括技术代表、裁判长主讲《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最新规则解释以及赛风赛纪专项学习。
赛前一天举行赛区组委会会议、规则学习会、技术会(全体参加,可合并为赛前联席会一并举行)。
十一、防疫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谁主办、谁负责”,根据举办地实际和疫情防控级别及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结合篮球项目特点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分级精准防控。
所有参赛队人员均需严格遵守赛区防疫和隔离的相关管理规定。
比赛须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参赛队伍和裁判员(含辅助裁判员)下榻酒店应分开,并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凭证件出入,酒店、赛场、训练场地均实行严格管理。
具体防疫要求按照赛区防疫规定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篮球协会。
联系人:
纪泓序
联系电话:
87532359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篮球一级以上赛事名录
序号
赛事名称
项目
主办单位
1
奥运会
篮球、三人篮球
国际奥委会
2
青年奥运会
三人篮球
国际奥委会
3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
篮球、三人篮球
国际篮联
4
U23世界杯
三人篮球
国际篮联
5
世界U19锦标赛/U19世界杯
篮球
国际篮联
6
世界U17锦标赛/U17世界杯
篮球
国际篮联
7
世界沙滩运动会
三人篮球
国际奥委会
8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篮球、三人篮球
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
9
世界大学生联赛总决赛/大体联三对三
篮球世界杯
三人篮球
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
10
亚运会
篮球、三人篮球
亚奥理事会
11
亚洲青年运动会
三人篮球
亚奥理事会
12
亚洲沙滩运动会
三人篮球
亚奥理事会
13
亚洲室内与武道运动会
三人篮球
亚奥理事会
14
三人篮球亚洲杯
三人篮球
国际篮联
15
亚洲锦标赛/亚洲杯
篮球
国际篮联
16
三人篮球U18亚洲杯
三人篮球
国际篮联
17
亚洲U18锦标赛/U18亚洲杯
篮球
国际篮联
18
亚洲U16锦标赛/U16亚洲杯
篮球
国际篮联
19
亚洲大学生联赛总决赛/亚洲大学生三对三篮球锦标赛
三人篮球
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
20
全国运动会成年组
篮球、三人篮球
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篮球协会
21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联
篮球
中国篮球协会
22
中国女子篮球联赛(简称WCBA联赛)
篮球
中国篮球协会
23
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简称NBL联赛)
篮球
中国篮球协会
注:
以上赛事参赛运动员可以晋级运动健将和国际运动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