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
《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登封市阳城煤矿
二0一0年四月
登封市阳城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会审表
审批人
签名
审批人
签名
施工单位
机电矿长
生产科
技术矿长
机电科
生产矿长
安全科
安全矿长
通风科
总工
调度室
矿长
会审意见:
总工(签字):
年月日
登封市阳城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贯彻记录
贯彻时间
贯彻负责人
贯彻地点
参加人员
职工签名
登封市阳城煤矿
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通知》(发改能源[2009]889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信[2009]73号)以及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煤[2009]132号)及《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登封市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登煤字[2009]155号),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登封市阳城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1、严格落实“监测监控、先抽后采、已风定产”瓦斯综合治理方针,逐步建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抽采达标、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2、建立完善瓦斯治理机构、装备及各项规章制度,使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瓦斯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3、消除瓦斯事故,坚决遏制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朱文举
副组长:
郭俊彦吴松立王志强王卫平
成员:
赵道秦铁军李宗敏王克峰
王营超秦同伟王有辰乔红欣
三、具体方案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完好、可靠,并定期检查维护,安全监控员全天24小时持证上岗,认真观察井下各个地点通风及有害气体变化等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2、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3、主要通风机必须有可靠的双回路供电,且配电装置的过流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保证主要通风机能连续运转。
4、必须安装有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备用,并经常对其检查维护,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开动。
5、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六个月对风井防爆门进行检查维修一次,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并按规定认真及时做好通风机性能测定。
6、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可靠的反风装置,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并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7、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由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主扇风机司机要持证上岗,坚守岗位,经常检查主扇风机电动机运转情况,并将每小时的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负压减少或增大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确保正常运转。
8、严禁随便停主扇,特殊原因需要停主扇时,必须经通风科及矿总工程师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呈报上级煤炭主管批准。
在主扇恢复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认真检查防爆门的关闭情况,并及时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做好记录。
9、主扇不得随意开停或倒换。
需倒换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0、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11、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
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
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2、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严禁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
13、矿井在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
14、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
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
15、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16、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时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17、井下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吸乏风、循环风、串联风。
18、风筒出口距掘进头距离,煤巷不得超过5米,沿巷不得超过10米。
19、井下局扇要挂牌专人管理,跟班电工负责对局的日常检查、维护、作好检查记录,保证局扇正常运转,并加强通风管理。
若局扇停风时,局扇供风地点所有人员要撤到新鲜风流中去,同时停风巷道口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及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由通风科组织处理。
20、局扇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21、风筒吊挂必须“两靠一平直”,逢环必挂,环环吃劲。
异径风筒要使用过渡节,拐弯处要用弯头。
风筒接头必须严密,破口及时粘补,并在施工地点存有备用风筒,以便及时延接。
22、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长时间停工的掘进头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停风时,通风科要及时在巷道口打上临时密闭或栅栏,并设置揭示警标“严禁入内”瓦斯检查工要对密闭巷道附近的瓦斯进行检查,检查次数每天不少于1次。
23、测风工每旬对各进、回风巷道,各采掘工作面,各主要硐室进行风速、风量、温度的测定,要认真写记录牌,并汇总报出旬报、月报表。
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头要根据需要不定期测风,确保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当工作面风量不足时,要及时找出原因,通知通风科科长,指派专人迅速处理,及时进行风量调节。
24、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查仪表。
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25、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要做到专人负责,挂牌管理,保证达到通风质量标准化检验标准。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防止风流短路,造成部分区域无风作业。
同时加强采煤工作面上偶角风帘吊挂管理。
26、风门前后5米、密闭及风机吸风口不得堆放物料。
27、采煤工作面投产前要必须做好风量调整工作,每旬检测一次工作面风量,保证风量满足需要。
28、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机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方可开机运行。
29、在采煤工作面上偶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在上付巷距上安全出口5~10米处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大于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以下。
在上付巷距上付巷口10~15米处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大于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以下。
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设备。
30、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进行作业。
31、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每班检查不少于两次。
32、通风设施,采面风量、风速、煤尘及瓦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33、采煤工作面及运输、运料巷道必须畅通,保证工作面正常通风。
34、在掘进头安装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安装于距迎头不超过5米的行人帮,距帮不大于200毫米,距顶不大于300毫米。
35、所有掘进头工作人员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下井作业。
在掘进头不准随意拆卸矿灯头,金属物体不准任意抛掷、敲打、碰撞,以防止出现火花,引燃瓦斯爆炸事故。
36、加强巷道维修,保证井下所有进、回风巷巷道完好畅通,断面满足《规程》对通风的要求,总回风巷巷道内不准堆放杂物,保证其通风断面,使风流畅通无阻。
37、井下各处风门必须实现闭锁,并安装风门开停传感器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严禁设单道风门,各道风门要经常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38、所有煤巷掘进头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设备开停传感器,按照要求装备掘进工作面,系列化项目部少于24项,否则不准开工。
39、各采掘工作面加强通风管理,合理配备风量,必要时可采取限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各采掘地点的配风量必须在《采、掘作业规程》明确规定。
40、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遵照执行。
41、以上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必须贯彻到全矿干部职工之中,在井下一切作业中严格遵照执行。
登封市阳城煤矿
二0一0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