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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20则

 

事故案例及分析

 

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六院

西安市十五号信箱

陈文辉

邮政编码:

710010

spaceresearchcenter@

目录

广西合浦县恒大石膏矿“5.18”冒顶事故3

河南灵宝市义寺山金矿“3.7”一氧化碳中毒事故4

广西南丹县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垮坝事故6

甘肃金川有色金属公司“7.9”火灾事故7

江阴市周庄龙山人造革厂三分厂“4.7”爆燃事故8

常熟凯兰集团有限公司“10.1”重大死亡事故10

江阴市松桥化工厂“5.18”重大火灾伤亡事故11

南京华晶化工有限公司“3·4”重大死亡事故13

深洲市“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15

宁波市北仑港发电厂“3.10”电站锅炉爆炸事故17

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2.14”特大火灾事故19

“6.13”特大沉船事故20

“大庆62号”油轮特大火灾事故21

四川省黔江地区西阳县“1.16”特大交通事故22

贵州省黔南州“10.3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4

广东省东荣市兴业制衣厂“5.30”特大火灾事故26

辽阳市国营庆阳化工厂二分厂“2.9”特大爆炸事故27

甘肃省酒泉钢铁公司一号高炉“3.12”爆炸事故29

大连重型机器厂“2.16”特大屋盖塌落事故31

“1.24”特大船舶相撞事故33

哈尔滨亚麻厂“3.15”特大亚麻粉尘爆炸事故35

黄岛油库“8.12”特大火灾事故36

广西合浦县恒大石膏矿“5.18”冒顶事故

2001年5月18日凌晨3时30分,广西合浦县恒大石膏矿发生重大冒顶事故,造成2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56万元。

  

一、矿井基本情况

  恒大石膏矿是由广西来宾县莆田石膏矿投资兴建但实为陈宇棠个人投资拥有的一家集体企业,位于合浦县星岛湖乡大岭头石膏矿区北段,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投资3000万元,于1994年11月19日开工建设。

  该矿区地质情况复杂,主要受断层和软岩以及地下含水层影响。

矿区内一条大的断裂破碎带经过矿区东北部,数条次级断裂分布于矿区中部。

矿层受多条断裂带切割,距上覆含水层最近距离为10米。

矿层顶板为钙质泥岩,底板为砂质泥岩,均具有强烈的吸水软化特点。

  矿井原计划采用竖井加斜井开拓方式,在施工井筒时需使用冷冻法穿过含水层。

由于投资太大,加上石膏矿价格大跌,矿方在建成了竖井后没有继续施工斜井。

因此该矿实际采用中央单一竖井两翼多水平开拓方式。

水平之间采用下山联系。

由于只有1个竖井,矿井未能形成正规通风系统,仅利用局扇通过风筒沿竖井将井下污风排出地面。

采矿方法为前进式房柱法。

发生冒顶范围为北翼采空区。

  该矿于1996年1月施工竖井,1997年4月建成竖井并经过单项工程验收后转入巷道施工。

1998年4月该矿转入正式生产,1998-2000年分别生产石膏矿7万吨、8万吨和9万吨。

该矿曾于1999年9月1日至2001年4月21日发生过4次冒顶事故,造成5人死亡。

  二、事故经过

  2001年5月18日2时多,在二水平大巷打炮眼的炮工听到210下山附近有响声,3时30分又发出轰轰响声,随后有一股较大的风吹出,电灯熄灭,巷道有些晃动。

炮工打电话到三水平叫信号工滕德山通知矿工撤退,但无人接电话,之后他们就撤到地面。

后来滕德山自己打电话到井口后也撤出地面。

地面当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井下了解情况。

此时井下已停电,北面二水平、三水平塌方的响声不断,无法进入工作面。

凌晨5时,矿方清点人员时发现,当班96名矿工中位于三水平北翼工作面的29名矿工被困,生死不明,矿方随即向合浦县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并向钦州矿务局求援。

合浦县政府有关人员和钦州矿务局救护队很快赶到现场。

经过17天全力抢救,最后终因井下情况复杂,土质松散,塌方面积大,施救困难,未能救出被困人员。

鉴于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希望的实际情况,6月3日停止了抢救工作。

  三、事故性质和原因

  这是一起由于企业忽视安全生产,严重违反矿山安全规程,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主要巷道护巷矿柱明显偏小又不进行整体有效支护,加之矿房矿柱留设不规则,随着采空面积不断增加,形成局部应力集中。

在围岩遇水而强度降低情况下,首先在局部应力集中处产生冒顶,之后出现连锁反应,导致北翼采区大面积顶板冒落,通往三水平北翼作业区的所有通道垮塌、堵死。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矿主忽视安全生产,急功近利,在矿井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冒险蛮干。

该矿所有巷道都是在软岩中开掘,但矿主为节省投资不对巷道进行有效支护。

在近2年已发生多起冒顶事故的情况下,矿主仍不认真研究防范措施加大巷道支护投入。

同时,该矿又采取独眼井开采方法,致使事故发生后因通风不良和无法保证抢险人员安全而严重影响事故的及时抢救。

2)该矿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技术管理混乱。

一是没有进行正规的初步设计;二是在主体工程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大规模生产;三是没有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顶板管理制度;四是主要巷道保安矿柱留设过小;五是没有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3)矿井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

该矿虽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但井下缺乏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井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基本由值班长和带班人员代替,难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4)政府有关部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

在该矿未经严格的可行性研究,也未作初步设计的情况下批准开办此项目,颁发各种证照。

在发现该矿未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就投入大规模生产时不及时制止。

特别是在该矿发生多起冒顶事故后仍没有采取果断的关停措施。

5)合浦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不力,对外来投资企业安全管理经验严重不足,管理不到位。

  四、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法规,不得擅自降低安全标准。

恒大石膏矿没有正规设计,为节省开支,又擅自降低安全标准,留下了重大事故隐患。

因此,必须严格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认真把好安全生产关,从源头上杜绝事故发生。

  2、必须强化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在对恒大石膏矿进行安全检查时早已发现通风系统和生产系统不完善,巷道支护不够等问题,并下达过整改通知,但整改工作一直没有落实,事故还是发生了。

因此,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严格要求,加强督促,一抓到底,直到整改措施落实。

  3、加强对外来投资企业的管理。

一方面这类企业不服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部门也怕影响利用外资,因此对外商比较迁就,在企业开办过程不按规定严格把关。

今后,要切实加强对外来投资者的监管,坚决纠正对外来投资者在安全生产上的宽容倾向,在安全生产上对任何企业都必须严格要求。

  4、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恒大石膏矿从1999年9月至2001年4月已发生过四次顶板冒落事故,造成5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也进行了调查处理,但防范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以致又发生了这起重大事故。

今后,必须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找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并督促各项防范措施的真正贯彻落实。

河南灵宝市义寺山金矿“3.7”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事故时间:

2001-3-7

2001年3月7日16时20分左右,三门峡灵宝市义寺山金矿五坑发生特大CO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21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

经调查查证,这是一起CO中毒特大责任事故。

一、矿井概况

  灵宝市义寺山金矿系地方国营矿。

生产能力为日采选矿石175吨,属国家中二企业。

1994年,尹庄镇岳渡村委在义寺山金矿矿区界外1300m、岳渡村南200m处开挖坑口(岳渡坑口)。

同年,该村越界与义寺山金矿五坑口7中段打穿。

在1997年小秦岭金矿区矿山治理整顿中,灵宝市矿山治理整顿指挥部责令义寺山金矿在岳渡村坑口内1000m处将巷道炸毁。

1998年,岳渡村再次将坑口扒开,并于1999年又与义寺山金矿8中段打穿,造成义寺山金矿停产1个多月,后经灵宝市黄金办等单位协调,由岳渡村开采430-485m标高段的矿石,时间截止到2000年9月30日。

期满后,因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于2000年11月,在灵宝市黄金局协调下,义寺山金矿与岳渡村就五坑口和日处理100吨矿石的选厂达成《抵押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由义寺山金矿为岳渡村提供5中段主运输巷道、主斜井和7中段平巷至10中段平巷区域之间(即标高455-350m)探采权。

同时启用已关闭的非法坑口岳渡巷。

岳渡村向义寺山金矿缴200万元,负担义寺山金矿98名职工工资及福利,时间至2001年11月10日。

岳渡村因资金不足,又将坑口和选厂交村委主任马长江经营,马长江除履行合同规定条款外,还向岳渡村缴10万元。

2000年11月15日,马长江又将上述区域采掘工程发包给陕西省山阳工程处(无法人资格)。

  二、事故及抢救经过

  2001年3月6日晚9点左右,义寺山金矿五坑口下井16名矿工。

在五坑口8中段以上作业的12名工人,发现巷道内有少量烟气从岳渡巷方向漂来,受其影响,民工出现头晕体软,轻度中毒症状,随即返回地面,向民工队负责人王中会(事故中死亡)汇报了情况。

其他4人在9中段工作,因风钻有足够新鲜风供应未受其影响。

与此同时,井下电路跳闸,送不上电。

王中会骑摩托车到岳渡口与马连宝(岳渡村村民、负责看护岳渡坑口)一同进岳渡巷查找故障,发现巷道内约760m处坑木着火,顶板冒落,便立即组织马连宝、毋建茹等人灭火。

经半小时扑救,将冒顶着火段外侧明火扑灭。

  3月7日上午民工队主管生产负责人樊景超(事故中死亡)到井下派完活后,带领民工谭怀顺(事故中死亡)从8中段前往岳渡巷查看火情。

下午4时中班上班后,民工队另一管生产的负责人赵天水(事故中死亡)得知樊景超和谭怀顺查看火情后未返回地面,随即带领民工汪文华(樊景超的内弟)、谭怀寿(谭怀顺的哥哥)、韩发平、史守宝、廖康金(均在事故中死亡)下井到岳渡巷寻找樊景超和谭怀顺。

至此,岳渡巷内已进入8人,一直未返回。

这一情况被井下绞车工孙国印(事故中死亡)发现后,通过电话报告了在地面的王中会。

王中会立即带领3名民工下井寻找。

  此前,井下4点班工人上班途经岳渡巷与8中段之间的暗斜井时,鲍开朝(民工、风钻手)CO中毒晕倒,当班工人马上用矿车把他送到地面。

同时在井下展开抢救工作。

  3月7日下午4时30分左右,井下第一名CO中毒民工鲍开朝被抢救出井。

井下发生事故的消息被住在井口附近的民工得知,30余名民工救人心切,盲目入井开展抢救。

同时,岳渡村五坑口负责人之一阎社召一面派人到医院取氧气袋并请求救援,一面亲自开车到灵宝市消防队报警。

17时50分左右,灵宝市医院急救中心两辆救护车,6名医护人员赶到五坑口,对CO中毒人员实施抢救。

18时03分,灵宝市消防大队赶到现场,简单了解情况后于18时15分向110报警。

同时,组织消防队官兵立即投入抢救工作。

18时40分左右,20名CO中毒人员被抢救出洞口,随即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其中,廖康金、汪文华、韩发平、孙国印4人死亡。

其余16人经抢救脱险。

  灵宝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后,立即报告灵宝市委、市政府。

18时50分左右,灵宝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公安、劳动、黄金等职能部门相继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制定紧急救护方案,对救护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遏制了民工盲目营救的混乱局面。

随后,组织28名消防战士由1名民工带队分三组连环保险下井侦察。

到达8中段平巷西段,未发现死亡人员和中毒民工。

在这次侦察中,1名民工和4名消防人员CO中毒,被其他消防战士抢救返回地面,经抢救脱险。

20点30分,三门峡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赶到现场,听取现场抢救情况汇报后,因对井下情况不明,为避免伤亡事故扩大,立即决定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矿井。

同时指示,调动三门峡市矿山救护队开展井下救护工作。

  三门峡市煤管局矿山救护队于3月7日23时左右接报后,救护队王来法副队长带领6名救护队员于3月8日凌晨2时30分赶到事故现场(救护队书记卢宝民和队长李建民随后乘吉普车赶到)。

查看了图纸并听取事故情况后,于3时左右由王来法带领全体救护队员入井侦察。

在岳渡巷暗斜井绞车平台以东240m左右发现第一具尸体,再向东180m左右范围内相继发现5具尸体。

随后,又向东侦察300m左右,未发现伤亡人员。

  救护队员下井后,岳渡村副主任严居刚找到义寺金矿矿长王玉红,协商如何瞒报这起事故,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5时30分左右,王玉红和李建民下井了解救护情况,途中王玉红向李建民表达了这种请求。

李建民表示同意,并指示救护队员把6具尸体留在井下。

救护队员将6具尸体移放到连接岳渡巷与8中段平巷的暗斜井绞车平台处。

这6具尸体分别是王中会、樊景超、谭怀顺、谭怀寿、赵天水、史守宝。

救护队员返回地面后,李建民按照严居刚、王玉红的授意,向灵宝市在现场的李少白、张世忠副市长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汇报侦察情况时,隐瞒了井下发现6具尸体这一事实。

为此,岳渡村多付救护队6000元。

  三、事故原因

  1、经营方岳渡村及直接承包人马长江违法启用已封闭的坑口,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首要原因。

  2、岳渡巷长年失修,750m沙卵石构造段部分木支护腐朽,导致冒顶;冒落岩石砸伤电缆,引起短路起火,引燃塑料水管和坑木,造成着火点两侧5-8m巷道上部沙石冒落,致使通风不畅,坑木在不能充分燃烧情况下,CO大量产生、聚集,并向义寺山金矿五坑口巷道蔓延,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民工缺乏安全知识,盲目无序地进行抢救,是这起事故伤亡扩大的直接原因。

  4、经营方岳渡村及直接承包人马长江无安全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矿工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5、义寺山金矿以包代管,放弃安全管理,是这起事故的另一管理原因。

  6、灵宝市黄金矿山管理部门主持协调矿山企业,将矿山抵押租赁给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安全生产资质的岳渡村经营;听任岳渡村将经营权转让给村长马长江,进而马长江又将矿山采掘工程发包给既无法人资格,又无安全生产资质的民工队,也是这起事故的管理原因。

  7、灵宝市在发展地方经济中,忽视安全生产。

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未能巩固黄金矿山矿业秩序整顿成果,听任在整顿中已被取缔的非法矿井重新启用,违法开采;听任个体矿主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黄金采选。

由此造成黄金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出现新的混乱局面。

近年来江总书记、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就安全生产问题做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在灵宝市贯彻落实的不彻底。

特别是洛阳“12.25”特大火灾事故之后,仍未引起足够重视,在历次安全大检查中未能消除事故隐患,对灵宝市普遍存在的以包代管问题未能及时制止。

以上问题是这起事故深层次管理原因。

  四、整改措施

  1、立即取消义寺山金矿与岳渡村签订的抵押租赁合同。

  2、彻底停用岳渡巷,切断与义寺山金矿五坑口之间贯通段。

  3、义寺山金矿五坑口必须建立独立的、完善的通风系统,对井下巷道工程和采掘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修,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4、义寺山金矿恢复生产前,要按规定对矿山职工进行全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通过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黄金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要尽职尽责,加强黄金矿山安全管理和监督,要巩固黄金矿山矿业秩序整顿成果,督促黄金矿山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实现安全生产。

  6、灵宝市应对本地区矿山采掘工程承包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资质的施工队伍。

  7、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伤亡事故,杜绝瞒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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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立即在三门峡市范围内组织一次非煤矿井通风管理专项检查。

所有非煤矿井必须实行机械通风;必须配备技术人员,并由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调节风量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必须配备检测井下空气成分的仪器并建立健全检测制度。

  9、灵宝市要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巩固黄金矿山秩序整顿成果,采取强硬措施永久关闭非法矿井,避免死灰复燃。

在黄金矿山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黄金矿产开发的有关规定,取缔个体矿山。

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制止黄金矿山安全生产出现混乱局面,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发生。

  五、对这起事故的反思

  透过这起事故,我们发现矿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也存在一定责任,尽管未受到处分,也应从中吸取教训。

其一,对灵宝市普遍存在的以包代管问题未加制止。

其二,没有认真开展非煤矿山施工单位安全资格审查工作,致使把矿山工程发包给没有安全资格的施工单位,这一现象在灵宝泛滥成灾。

其三,对灵宝市的支柱行业黄金矿山一直存在的自然通风问题,从来未加制止和整改。

其四,对省经贸委年初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贯彻不力。

特别没有按通知要求开展通风和顶板管理安全检查,对义寺山存在的事故隐患一无所知。

从客观上讲,灵宝市劳动部门安全科仅有2人,开展多项业务,矿山监督人员严重不足,无力全面开展工作。

但以上不作为行为也是绝对不容发生的。

由此,不难发现,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的重要性。

这一问题如果在下步机构改革中得不到解决,加强监督管理将成为一句空话。

广西南丹县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垮坝事故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发生重大垮坝事故,共造成28人死亡,56人受伤,70间房屋不同程度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40万元。

一、选矿厂基本情况鸿图选矿厂是由姚肇奎和姚仕明共同投资500万元建设的一家私营企业,位于南丹县大厂矿区华锡集团铜坑矿区边缘,于1998年8月开工建设,1999年6月建成投产。

选矿厂选矿工艺部分由华锡集团退休工程师刘德和华锡集团车河选厂工程师王万忠2人共同设计。

设计选矿能力为120吨/天,但实际日处理量为200吨/天。

选矿厂尾矿库没有进行设计,是依照大厂矿区其它尾矿库模式建成的,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

尾矿库修筑方式是利用一条山谷构筑成山谷型上游式尾矿库。

事故后验算的库容为27400米3,实际服务年限仅为1.5年。

尾矿库基础坝是用石头砌筑的一道不透水坝,坝顶宽4米,地上部分高2.2米,埋入地下约4米。

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只是县环保局到现场检查一下就同意投入使用。

后期坝采用人工集中放矿筑子坝的冲积法筑坝,并按照县环保局提出的筑坝要求筑坝。

后期坝总高9米,坝面水平长度25.5米,事故前坝高和库容已接近最终闭库数值。

尾矿库坝首下方是一条东南走向的上高下低的谷地。

建坝时,坝首下方有几户农民和铜坑矿基建队的10多间职工宿舍。

到了1999年下半年,便陆续有外地民工在坝首下方搭建工棚。

选矿厂认为不安全,曾请求政府清除。

南丹县和大厂镇政府则多次组织清理。

但每次清理后,民工又陆续恢复这些违章建筑。

事故发生时坝下仍有50多间外来民工工棚。

二、事故经过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首先垮塌,随后整个后期堆积坝全面垮塌,共冲出水和尾砂14300立方米,其中水2700立方米,尾砂11600立方米,库内留存尾砂13100立方米。

尾砂和库内积水直冲坝首正前方的山坡反弹回来后,再沿坝侧20米宽的山谷向下游冲去,一直冲到离坝首约700米处,其中绝大部分尾矿砂则留在坝首下方的30米范围内。

事故将尾矿坝下的34间外来民工工棚和36间铜坑矿基建队的房屋冲垮和毁坏,共有28人死亡,56人受伤,其中铜坑矿基建队职工家属死亡5人,外来人员死亡23人。

三、事故性质和原因

这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建设、违章操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基础坝不透水,在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形成一个抗剪能力极低的滑动面。

又由于尾矿库长期人为蓄水过多,干滩长度不够,致使坝内尾砂含水饱和、坝面沼泽化,坝体始终处于浸泡状态而得不到固结并最终因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而沿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的滑动面垮塌。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把关不严。

尾矿库的选址没有进行安全认证;尾矿库也没有进行正规设计,而由环保部门进行筑坝指导;基础坝建成后未经安全验收即投入使用。

2)企业急功近利,降低安全投入,超量排放尾砂,人为使库内蓄水增多。

由于尾矿库库容太小,服务年限短,与选矿处理量严重不配套,造成坝体升高过快,尾砂固结时间缩短。

同时由于库容太小,尾矿水澄清距离短,为了达到环保排放要求,库内冒险高位贮水,仅留干滩长度4米。

3)由于是综合选矿厂,尾矿砂的平均粒径只有0.07--0.4mm。

尾砂粒径过小,导致透水性差,不易固结。

4)业主、从业人员和政府部门监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素质低,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差,仅凭经验办事。

5)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监管不力,没有认真把好审批关,没能及时发现隐患。

6)政府行为混乱,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没能及时发生安全生产职责不清问题,对选厂没有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审查,对选厂缺乏规划,盲目建设。

四、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要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标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坚决纠正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忽视安全生产的做法。

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由于非公有制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固有特性和无主管部门性质带来的信息和专业技术指导的缺乏,导致其不能按照生产的规律和经济的特点组织生产,而采取短期化的冒险行为,降低安全要求。

因此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督,同时加快为非公有制经济安全生产服务的中介组织的发展。

3、针对尾矿库事故的重大危害性和事故的隐蔽性,要规范和严格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审查机制,把住进入市场前的安全生产关,尽快改变尾矿库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审查的自由状态,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4、规范和整顿选矿业,严格尾矿库的管理。

要加强政策引导,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矿业秩序整顿,彻底取缔非法和不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同时逐步淘汰小型尾矿库,强制发展大型尾矿库进行集中选矿排放。

坚决杜绝胡乱审批,盲目建厂现象。

  5、深化改革,建立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机制。

要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矿山企业各自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纠正职能缺位、错位现象,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在政府对企业的行业管理责任淡化后,政府对企业的监督责任应当相应加强,更不能出现监管真空。

要尽快修订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严肃、合法、公正和有力。

甘肃金川有色金属公司“7.9”火灾事故

2000年7月9日4时40分,金川公司二矿区井下发生一起运矿卡车失火事故,死亡17人,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88万元。

  一、矿井概况

  二矿区始建于1966年,1982年投产,1998年1月与原井巷公司合并成立新的二矿区。

二矿区是金川公司的主力矿山。

矿石储量占金川矿区总储量的76.5%,到1998年底保有地质储量29720万吨,年出矿量220万吨。

  矿山采用竖井、斜井、斜坡道联合开拓方式,机械化下向分层胶结充填采矿法,多风机并串联微正压通风系统。

目前矿区有两个主要回采中段:

1250中段和1150中段。

1250中段回采1218分段,1150中段回采1138分段。

1250中段的1198分段和1150中段的1118分段目前正在开拓之中。

此次事故发生地点在1138-1118分段的斜坡道岔口处。

  二、事故经过

 7月9日零点班接班后,9号车司机赵东芳下井与维修工修理9号车,凌晨1时多,经试车仍不能正常运行。

赵因无活可干便步行到1150计量室,遇见12号车司机王培元在拉完9车矿石之后因感冒头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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