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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综合知识重点总结

第一部分法律

一法律

法:

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她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1、法的特征:

(1)法的国家意志性

(2)法的特殊社会规范性(3)法的效力普遍性(4)法的国家强制性(5)法的权利义务规定性

2、法的作用:

指引、评价、预测、强制、教育

3、法的社会作用:

(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4、法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

(1)引导

(2)促进(3)保障(4)制约

5、法对微观经济作用:

(1)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

(2)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3)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4)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6、法与政治的关系:

A法受政治制约

(1)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

(2)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3)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B法服务与政治

7、法与执政党政策的区别:

(1)政治属性不同

(2)规范形式不同(3)实施方式不同(4)调整范围不尽相同(5)稳定性、程序化程度不同

8、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隔的。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依据

(2)社会主义民主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3)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

9、法的渊源(社会主义法的形式)

(1)宪法

(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特别行政区域的法(8)国际条约

10、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主体、内容、客体

11、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1)从本国实际出发与借鉴外国有益经验相结合的原则

(2)法制统一的原则(3)稳定性与变动性相结合的原则(4)对法的解释必须由有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原则

12、立法程序:

(1)法律议案的提出

(2)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3)法律的通过(4)法律的公布

13、法律使用的要求:

准确、合法、及时

14、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司法机关一发独立行使职权(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15.法的三效力:

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

二宪法

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1、宪法处于根本法地位的原因:

(1)宪法决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要求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2.宪法的特征:

(1)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

根本任务等根本性问题

(2)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严格,宪法一般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依法成立的特定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和修改

3、宪法的本质:

(1)宪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资产阶级宪法)

4、宪法的作用:

(1)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

a、确认、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利b、规范国家权利有效运行、纺织权利滥用这正是宪法民主性的体现

(2)宪法对法制的作用:

a、促进法制的完备和健全。

宪法是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产生的基础和依据b、促进法制的统一。

宪法是审定和检验其他法律是否符合统治阶级利益和需要的最高标尺。

(3)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

a、宪法确立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内容b、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规定了必要的保障(4)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

a、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b、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5)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

a、确认、保护和巩固经济基础b、确立其他制度c、在宪法的指引下和范围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5、决定国家性质(国体)的三因素:

我过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1)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

(2)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3)社会的精神文明

6、决定社会主义制度的三因素:

(1)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2)经济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3)在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7、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

(1)中国共产党和个民族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思想基本原则

(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对国家事务实行领导的主要方式是:

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共同遵循的规范(4)个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不是反对党而是参政党(5)政治协商会议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组织形式(6)各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8、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称为爱国统一战线,它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神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9、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10、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1)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和反映民意的主要渠道

(2)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途径(3)人民代表大会是政府权威合法化的源泉(4)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国家整合的有效组织形式(5)人民代表大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

11单一制(是国家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活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

其特征有:

(1)从法律体系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由统一的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法律

(2)从国家机构组成看,国家只有一部中央机构体系(3)地方政府的权利由中央授予,地方行政区域单位和自治单位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利(4)国家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12、我过采取单一制的原因:

(1)这是我过数千年历史文化传统发展的延续,是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是由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传统决定的

(2)是由我过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状况决定的(3)是巩固国防、粉碎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活动的需要(4)是全国各地互通有无、互助合作,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达共同繁荣与发展的需要

13、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

(1)维护国家主权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

(2)特区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14.我过现阶段的经济制度:

(1)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

(2)实行以按劳分配原则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3)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4)公共财产、私有财产都受法律保护

15、公民与人民的主要区别:

(1)公民是法律概念:

人民是政治概念,是政治上表明敌我的概念。

(2)公民是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是稳定的法律概念;而人民作为政治概念与原则,在不同时期有不同内容对象(3)公民是个体概念;人民是整体概念

16、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与权利(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监督权和请求权(8)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17、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5)依法纳税(6)其他义务

18、全国人大的职权:

(1)宪法性职权。

及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2)国家立法权(3)任免权(4)重大问题决定权(5)监督权(6)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利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19、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依法行使立法权(3)解释法律(4)审查行政法规,地方行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5)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决算部分调整方案(6)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7)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8)国家生活中其他重要事项的决定权(9)主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大会议(10)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20、国家主席是我国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同全国人大常委结合行使国家元首职权。

国家主席的职权:

(1)公布法律权

(2)任免权(3)发布命令权(4)外交权(5)荣典权{由全国人大选举的是:

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共军委主席}

21、国务院的职权:

(1)行政立法权

(2)提出议案权(3)行政领导权(4)人事行政权(5)行政监督权(6)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2、国务院组成: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个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三行政法

行政法:

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行政关系的四类:

(1)行政管理关系

(2)行政法治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

2、行政法的一般渊源:

(1)宪法

(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3、行政法的特殊渊源:

(1)法律解释

(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4、行政法的特点:

(1)形式上的特点:

a、行政法在实体上,没有统一完整的发典b、行政法可以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a、调整对象的确定性b、内容的相对易变性c、内容上的广泛性

5、行政法律关系与民政法律关系的区别: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机关,而民事法律关系没有行政机关也能形成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自行约定,必须是法律预先规定,而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双方自行约定(3)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重合性,而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分明,权利就是权利,义务就是义务(4)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6、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

7、行政法的作用:

(1)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3)监督行政权力主体,防止其违法或滥用行政权利

8、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

(1)从属法律性

(2)裁量性(3)单方意志性(4)效力先定性(5)强制性

9、行政行为的内容具有复杂性,多样性。

主要有:

(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2)科以义务或免除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10、行政行为的效力:

(1)确定力

(2)约束力(3)公定力(4)执行力

11、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

(2)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适当(3)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12、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1)对象的普遍性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3)不可诉性

13.行政立法行为的特征:

(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

a、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b、调整的对象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之密切联系的事务c、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利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

a、它是有权国家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b、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c、它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

14、立法的原则:

(1)民主原则

(2)效力原则

15、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征收

(2)行政许可(3)行政确认(4)行政监督(5)行政处罚(6)行政强制(7)行政给付(8)行政奖励(9)行政裁决

16、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有:

(1)税收征收(5)管理费征收{因行政法上的义务而引起的征收}

(2)建设资金征收(3)资源费征收{因使用权而发生的征收}(4)排污费征收(6)滞纳金征收{因违反行政法规而引起的征收}

17、行政许可的分类:

(1)以行政许可的范围分:

一般许可与特殊许可

(2)以许可的程度为标准:

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3)以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

独立许可和附条件的许可(4)以是否附加履行义务为标准:

权利许可和附义务许可(5)以许可的内容为标准:

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18、行政确认的的特征:

(1)它是要式行政行为

(2)它是羁束行政行为(3)它的外部表现形式往往以技术鉴定束等形式出现

19、行政确认的形式主要有:

(1)确认

(2)认可(3)证明(4)登记(5)批准(6)鉴证(7)行政鉴定

18、最常见的行政监督方法:

检查、审查、调查、检验、勘验、鉴定

19、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按行政隶属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或国家机关的规章制度,对其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给予的一种制裁

(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有所不同。

处罚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做出决定;处分则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做出

(2)制裁的对象不同。

受处罚的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而处分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务员(3)采取的形式不同:

处罚的形式有: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行政处分的形式有: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0、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而强制是书属于执行行为

(2)目的不同。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惩戒与预防行政违法行为而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在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或实现义务履行所要求的状态(3)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是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机关是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

21、行政处罚的四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是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3)公正、公开原则(4)处罚救济原则

22.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立案

(2)调查取证(3)拟定处罚决定(4)制作处罚决定书(5)送达

23、行政强制与行政诉讼强制的区别:

(1)适用的主体不同。

行政强制只能由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适用;而后者只能由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妨害诉讼的行为人适用,其他机关和组织无权适用

(2)适用的目的不同。

适用行政强制是为了预防或制止相对方违法侵害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而适用后者是为了排除影响行政诉讼活动的障碍,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3)两者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不同(4)适用的法律后果不同,行政强制大都具有可诉性而对后者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4、行政给付的形式:

(1)安置

(2)补助(3)抚恤(4)优待(5)救灾扶贫

25、行政奖励遵循的原则:

(1)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公正、平等原则(3)奖励与行为相适应原则

26、行政奖励的内容:

(1)物质方面的权益

(2)精神方面的权益(3)职务方面的权益

27、行政裁决(行政机关)的程序:

(1)申请

(2)受理(3)调查、审理(4)裁决

28、行政指导的特征:

(1)行政性

(2)多样性(3)非强制性

29行政指导的作用:

(1)对法律手段的补充作用

(2)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3)对社会生活的协调和疏导作用(4)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预防和抑制作用

30、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1)程序法定原则

(2)相对方民主参与原则(3)行政效率原则(4)程序公正原则

31、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1)资讯公开制度

(2)公开调查制度(3)通知制度(4)说明理由制度(5)听证制度(6)时效制度(7)职能分离制度(8)辩论制度(9)回避制度(10)行政救济制度

32、行政违法的内容: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行政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6)行政作为

33、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

a、通报批评b、赔礼道歉,承认错误c、恢复名誉,消除影响d、返还权益e、恢复原状f、停止违法行为g、继续履行职责h、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i、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j、行政赔偿

(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

a、通报批评b、赔偿损失c、行政处分(3)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

a、承认错误,赔礼道歉b、接受行政处罚c、继续履行法定义务d、恢复原状e、赔偿损失f、仅对外国人适用的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入境

34、行政赔偿的方式:

(1)金钱赔偿

(2)返还财产(3)恢复原状

35、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1)一级复议原则

(2)及时、准确、便民原则(3)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

35、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适用依据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36、行政诉讼特有原则有:

(1)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2)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3)不适用调解原则(4)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5)司法变更有限原则

37、行政诉讼的证据有:

(1)书证

(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诉(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38、行政诉讼案件第一审程序:

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

四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成

1、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由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法人(一种社会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经费和财产(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的特征:

(1)是独立的社会组织

(2)具有独立的资产(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是(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5、物权特征(2007.10.1施行):

(1)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2)是权利人直接享有物之利益的权利{物的归属、物的利用、就物价值而设立的担保(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6、物权的种类:

(1)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3)动产和不动产物权

7、所有权的特征:

【占有、适用、收益、处分】

(1)所有权是一种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

(2)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3)它具有强烈的独占性和排他性(4)其客体总是特定的物,而不是智力成果和行为(5)所有权对债券而言具有永久性

8、债产生的原因:

(1)合同【是最重要,最常见的法律事实】

(2)不当得利(3)无因管理(4)侵权行为(5)缔约上的过失

9、债的分类:

(1)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

(2)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3)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4)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10、合同订立步骤:

(1)要约

(2)承诺

11、合同担保包括:

(1)保证

(2)抵押(3)质押(4)留置(5)定金

12、债履行的原则包括:

(1)实际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4)适当履行原则

13、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1)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

(2)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4)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

14、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具有的要件:

(1)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人类智力活动所产生的成果

(2)具有独创性(3)具有可复制性

15、专利申请原则:

(1)一件发明只应授予一项专利的原则

(2)先申请原则

16、商标权取得应遵守原则:

(1)注册原则

(2)先申请原则

17、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

(2)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权利(3)人身权是非财产性权利【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18、财产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1)它与财产所有权相联系

(2)它与一定身份相关联(3)其实现必与一定法律事实相联系

19、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3)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4)互助互谅、团结和睦原则(5)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20遗产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1、遗嘱的形式有: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22、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2)损害事实(3)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

2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3)公平原则

24、民事责任的方式有:

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5、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五刑法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以国家的名义制定的有关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种称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三原则):

(1)罪行法定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罪行相当原则:

a、有罪当罚,无罪不罚b、轻罪轻罚,重罪重罚c、同罪同罚,罪型相当d、刑罚的性质与犯罪的性质相适应

2、犯罪具有的特征: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3、刑事责任能力的具备受自然人年龄和精神状况的制约和影响:

(1)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付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付刑事责任

(2)精神正常。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是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4、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造成重大伤害

5、紧急避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和其他权利遇到危险而采取的

(2)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喜爱去的(3)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4)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6、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原则:

(1)对单位判处罚金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包括判处可以适用于自然人犯罪的一切刑罚方法

7、刑罚的特点:

(1)刑罚是一种最为严厉的制裁方法

(2)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3)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适用,并且要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权限和诉讼程序进行

8、刑罚的种类:

(1)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9、自首的条件:

(1)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0、适用缓刑应符合的条件:

(1)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3)必须是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

11、适用假释应具备的条件:

(1)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必须是已经执行了一定的刑期(3)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却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再危害社会(4)必须不是累犯以及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5)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12、犯罪的十大类: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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